《重生九二好生活》第5/1344页


流浪狗一般都被主人遗弃过,对人类或多或少会有怨恨。
叶纤红猜测它还被人伤害过,所以发起狂来才这么可怕。
左手拉住小男孩轻轻往后腿,只要它不追过来,两人就安全了。
叶纤红这时才发现,自己的右手软得没有一点力气,看来刚才太紧张,用力过度,脱力了。
“小彦——”远处突然跑来一个高大的青年男子,边叫边一脸焦急地四处张望。因为脚步声又重又急,把流浪狗吓了一跳。它身子一激灵,像突然清醒了一样,身子一低,夹着尾巴往巷子深处逃去了。
周围的人一见,一齐松了一口气。
被狗的凶残模样吓呆了的小男孩,这时也恢复了正常,听到熟悉的叫声,从叶纤红身后钻出来,挥手大声叫道:“小舅舅,我在这儿——”
男子听见小男孩的应答,神情松弛下来,快速冲到小男孩面前,搂着他紧张地看了看,见一切安好,忽然恼怒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臭小子,叫你别乱跑,怎么就不听,一转身就没影了,如果出了事怎么办——”
“怎么能怪我?”小男孩斜了男子一眼,振振有词地反驳道:“谁叫你们只顾着打游戏,不陪我?又不许我玩,我一个人无聊,自然就走了——”
“你还敢犟嘴——”高大男子见不得他错了还找理由的态度,气得瞪眼威胁他:“下次再也不带你出来玩了——”
今天带小彦出来,难得跟几个发小聚到一块,路过一家游戏厅,一时手痒,就一起进去切磋了。
没想到刚找到感觉,小彦就不见了,几人担心得要死,丢下玩了一半的游戏,匆匆出来分头找人。
早知道臭小子什么事都没有,还不如把游戏玩完呢?
“你还好意思说他——”旁边一个大妈看不下去了,忍不住插嘴教训道:“都这么大的人了,一点不懂事,叫你带孩子,却只顾着自己玩,刚才要不是那个姑娘——”
于是扒拉扒拉地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免不了添油加醋,脑补一些想像的内容,把高大男子吓出一身冷汗。
他这才知道,小彦没出事,是撞了大运。
如果当时没大人护着,小彦被狗扑倒在地——他简直不敢想像后果。
而他们几个人,也将万死莫赎了。
旁边的人也不甘示弱,叽叽喳喳地补充了一些细节,把叶纤红说得像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
叶纤红大窘,她救小男孩,完全是机缘巧合,不得不站出来。
自己哪有他们说的那么好?#####据说前三万字都是单机的,没有读者催,连当天的更新都忘了。


第五章初遇胡向阳

“今天真的太感谢你了。”男子激动地握住叶纤红的手,用力摇晃着。
“不用客气。”叶纤红被他握得手疼,抬头瞪了他一眼,缩回了手。
对方看起来二十三四的样子,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估计有一米八几了。浓眉下一双细长的眼睛,算不上漂亮,却黑亮有神,嘴形线条极其诱人,理着小/平头。整个人特别清爽、阳光。
因为刚跑过,身上出了很多汗,却不难闻,带着股青年男子特别的清香。半湿的T恤和运动裤贴在身上,露出他紧实的胸/部和大/腿轮廓,线条流畅饱满,透着长期运动的痕迹。
如果脱了上衣,露出六块腹肌和人鱼线,肯定更迷人。
叶纤红想像他运动时,汗珠从他鼓鼓的肌肉里喷溅出来,在皮肤上铺上一层仿似橄榄油的样子,感觉嗓子有点干。
真是可口的小鲜肉啊!叶纤红心里暗赞,不知道有多久没碰到这种让他感兴趣的男孩子了。
上次对异性有感觉,还是她看到张晋豪光着上身,在健身房满头大汗做卧推的时候。
去深圳的二十多年里,她一直没有结婚,工作之余,最大的乐趣就是去健身中心健身和练瑜珈。
当汗水大量从身体排出时,她感觉生活的压力和痛苦,似乎也跟着排了出去。
张晋豪是某高校的篮球特招生,因为伤了脚,不得不放弃成为体育老师的计划,来深圳找工作,进了一家健身中心担任私人教练。
叶纤红是那家健身中心的金卡会员,在原先的健身教练离职后,经理介绍张晋豪担任她的私人教练,两人很自然地相识了。
那一年叶纤红已四十岁,张晋豪刚到二十五。
张晋豪算是她离开杨云哲后,唯一投入过感情的男生。
两人在一起不到三年,这段感情却让她刻骨铭心。
面前的男孩子,外貌上跟张晋豪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却偏偏给她极其相似的错觉。
望着他充满男性魅力的脸,叶纤红忍不住想起了张晋豪,想起了两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对了,我叫胡向阳,还不知道怎么称呼?”男子大大咧咧地问道。
被叶纤红大胆热辣地盯着,他没有丝毫害羞的意思,反而风骚地朝后掳了掳头发,一付我很帅,你快夸我的表情。
“我叫叶纤红。”叶纤红从回忆中清醒过来,见他不要脸的样子,忍不住好笑,嘴里简短地回答。
看对方的举止和打扮,家世应该不错。
叶纤红活了四十多岁,阅人无数,眼光一向毒辣,一般人几个照面,她就能判断出对方的家世和素养。
今年才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过去仅几个月,除了那些有传承的家族,普通家庭即使经商赚了大钱,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培养出有修养和气度的后代。
叶纤红相信,在这个国人普遍缩手缩脚的年代,能由内到外,散发这种痞痞特质的人,肯定接受过西方某些思想洗礼。这跟某些人看了几部港产片,学古惑仔讲忠义实则耍流氓的行为不同。
那不叫风度,那叫失态和没品。而面前的胡向阳,坏坏的笑容里,看着不靠谱,却有种吸引人的力量。
“你好叶小姐。”胡向阳再次握了一下她的手,然后转身牵起外甥,征询道:“如果不介意,我们先去跟几个朋友会合吧!刚才出来时,大家分头去找小彦了——”
“没问题。”叶纤红看时间还早,对他又有难以描述的好感,爽快地应道。
二人把小彦护在中间,一起往北走。
刚走到龙山路口,就看到另外三人已汇合,一起朝这边跑过来。
看到小彦,走在最前面的男子,气呼呼地走过来,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骂道:“臭小子,居然跑这么远——让我们一顿好找!”
又催促胡向阳:“快走吧!灿哥坐的火车马上要进站了,去晚了肯定会被他骂。”
他说的灿哥,是小男孩子肖焕彦的亲叔叔肖东灿。
他只顾着和胡向阳、肖焕彦说话,旁边的叶纤红,似乎是个隐形人,他根本看不到。
“哦,叔叔来啰——”小彦被他打的缩了缩脖子,听说自己的小叔也来虞城了,又兴奋地叫起来。
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犹豫了一下。
他们今天出来,就是为了去火车站接表哥肖东灿,但是叶纤红刚刚帮了一个大忙,他也不能这样丢下她。
“你去忙吧。”叶纤红见胡向阳有事,无所谓地挥挥手。“不用管我。”
“那怎么行?”胡向阳的语气颇为激动。
旁边三人已拉着小彦往火车站方向走去,回头见胡向阳站在原地没动,反而跟那个陌生的黄毛丫头一付难舍难分的样子,一齐惊讶地望过来。
几人是一起长大的死党,彼此的性子都非常清楚,这些年不知道有多少漂亮的姑娘倒追胡向阳,也没见他动心过一次。
难道他口味特别重,喜欢这种青涩的小丫头?
还有,他们是什么时候勾搭上的,怎么保密工作做得这么好?
“怎么回事?”拉着小彦的男子大步往回走,眼珠子在两人之间转来转去,一点也不掩饰自己的八卦之心。
“你离我远点。”胡向阳受不了他探究的目光,一把把他推开。
这件事三言两语说不清,小彦不是普通孩子,胡向阳还担心有其它牵扯,所以打算等肖东灿到了,再一齐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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