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之团宠女首富》第283/444页


  因为如果是一个内地的姑娘,被带入这种香江顶级豪门的盛宴,遇到豪门公子肯定得说谎,不会说自己是内地来的,对自己的身份有所掩饰,怕大家看不起她。
  现如今大家对内地的印象还是穷困潦倒,每个人心里多少都有一点优越感,不一定会对内地人那么尊重。
  而内地人来这里,主要从事的就是底层的地盘建筑工、餐厅服务员、玩具厂工人等等繁重的活计。
  余庆还是第一次遇到象腊梅这般自信美丽的内地女子。
  这时他才相信了以前外婆说的,内地的名媛才是真名媛的话。
  如果腊梅不是因为说普通话暴露了自己,她的长相和气质,与这边香江豪门千金毫无区别。
  而且,路易斯嚣张地欺负他时,那么多同学朋友没有人敢为他出头,腊梅一个内地的姑娘却敢出来护着他,余庆能不感动吗?
  余庆郑重地向腊梅再次道:“有机会再来香江的话,记得一定要来我家玩。”
  “好,你回去处理一下伤口吧,小心别留下伤疤。”腊梅交代他。
  余庆点点头,离开了。
  他觉得腊梅说得对,他是一个男人,男人就不该这么瘦弱,让别人照顾自己,妄想让别人同情他是不对的,他一定要成为强壮的人。
  余庆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从第二天起,他每天一早就起床跑步,哪怕气喘吁吁,累得趴在地上,他终于坚持完成了第一次的3公里跑,然后是4公里、5公里……
  跑完步,到健身房健身,他也不用外出,家里有地下健身房。
  每天晚上读完书,也去健身房练一个小时,一阵子坚持下来,余庆发觉自己果然长出了肌肉,身型发生了变化,和原来那个眼镜受气包的感觉全然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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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余庆的觉悟
  腊梅当然没想到,自己一番话给余庆那么大的改变动力。
  她只是没料到,余庆这么大的人了,一直畏畏缩缩的,所以过去在学校里,大家都很看不起他。
  虽然他家也住在半山,算是豪门。
  余家有三个兄弟,老大在美国,老二和老三都在香江,由于父母还在世,所以还没有分家,一家人都是住在一起的。
  老大余保恩有三个孩子,二男一女。
  老二余长恩有五个子女,两男三女,余庆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因为孩子多,又是老么,所以余庆并没有受到大家的照顾,反而因为一些原因,养成了他胆小懦弱的性格。
  等家里人发觉他性格不对的时候,已经来不及纠正了,只能随他去了。
  但余庆自己内心省得,不要把在外面受到的委屈告诉家里人,他觉得自己受一点委屈不要紧,家里人若是为了给自己出头,得罪了人就不好了。
  所有被欺负的孩子都是善良的,余庆也不例外。
  人的成长都需要一个契机。
  那天在董素家的经历,或许就是这个契机,让余庆彻底清醒了。
  再加上腊梅慨然出手相助,余庆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过去,从没有人给他指过一条可以拯救自己的路,他也就顺其自然地烂下去。
  但现在既然有一条明路,而且他试过了,感觉还可以,余庆就下决心要改变自己。
  从那件事过后大约三个月,余庆一直坚持体育锻炼,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整个人的精神气质和面貌体型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以前穿衣服,身上没有肌肉,干瘪瘪的,像纸片人,一看就很好欺负,脱了衣服更不能看,惨白的皮肤,肋骨一根一根,十分明显,让人生不起好感。
  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通过健身,慢慢膨胀出来的肌肉将校服撑了起来,整个人神气变得精神了。
  余庆已经考上了港大的研究生,而路易斯则留级一年,所以新学期他们又在港大不期而遇了。
  港大食堂里,吃饭的学生很多,路易斯看到余庆,余庆却没有看到他,兀自端着餐盘找着座位。
  或许是因为余庆走路不再躬腰缩背,所以竟然有几分气宇轩昂的味道。
  路易斯看着自己手下败将竟然有些趾高气昂的架势,心头浮起一阵疑惑,他原本用眼光示意余庆把菜拿给他享用,但是余庆确实没有注意到,掠过路易斯就向别的桌子走去。
  路易斯火了,尤其是身旁还有一堆狐朋狗友,余庆竟然敢这么看扁他,于是他顺势抬起一脚,想要绊倒余庆,让他跌个狗吃屎。
  不曾想,余庆经过几个月的锻炼,反应十分机敏,正专注的走路间,他突然间眼角余光瞥见一条腿向他扫来,余庆灵活地一闪,避过这一腿。
  待余庆定晴一看,想要对他使坏的,不是路易斯是谁?
  乍一看到路易斯,过去根深蒂固的畏惧之感油然而生,余庆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略显惊慌的表情。
  路易斯原本还奇怪余庆是不是傍上了什么靠山,竟然敢不把他放在眼里。
  现在看见了余庆畏惧的表情,心中一定,心想余庆还是那个余庆,依然是过去被自己欺负的软蛋。
  路易斯不客气的说:“喂,余庆,快把你的菜端来给我享用。”
  路易斯当然不缺这盘买菜的钱,但是他要的是欺负余庆的快感。
  没想到,余庆不客气地说:“凭什么呀?你自己没有钱吗?家里要破产了吗?连一盘菜都吃不起?”
  路易斯脸一沉,他没想到余庆会出言反嘲讽,不由勃然大怒,站起来上前就要揪着余庆的衬衣领,这是他惯用招数,过去余庆总是被他这样勒着脖子,玩得很惨。
  但没想到这一次余庆轻松地闪躲过去,甚至连路易斯勒着他胳膊的手,也不知被余庆使了什么招数,轻松化解开来,把他按倒在地上。
  路易斯“啪”地一声,四脚趴在地上,整个人都懵了,他万万没想到余庆竟然有这样的身手。
  食堂瞬间陷入了片刻的安静。
  大家都傻掉了,这还是余庆吗?
  这个他们公认的没用的学生竟然敢反抗了?
  路易斯陷入了难以置信的状态,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等他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余庆弄趴的,不禁恼羞成怒,从地上爬起来,指着余庆的鼻子道:
  “臭小子,你偷袭我?”
  “没有的事,明明是你偷袭我,你刚才还拿脚想拐我!”
  余庆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能将路易斯打趴在地上,一时间从震惊中难以恢复过来。
  就在这时,有个女生急匆匆地跑进食堂,看到他们俩像斗鸡似地站着,女生不禁愧疚地道:
  “余庆同学,对不起,路易丝的脾气很坏,又欺负你了?你受伤了吗?”
  这个女生是路易斯的女朋友,叫珍珍,肤白貌美,是余庆的同学,目前和余庆同年读研。
  余庆早就暗恋她多年了,只是没想到去年珍珍竟然被路易斯追上了手,或许女神都是爱浪子吧。
  听珍珍这么说,周围的同学却“轰”地一声笑了起来。
  珍珍有些不知所措,看了看周围的同学,疑惑道:
  “怎么了,我说错什么话了?”
  路易斯不好意思在女朋友面前说,其实被“欺负”的人是他,他当然明白同学们笑什么,一时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
  他实在没勇气和珍珍说,不是余庆被她欺负了,而是他被余庆打趴在了地上。
  一时间,不管是余庆还是路易斯,脸上的表情都很奇怪,再加上同学们的笑声,珍珍继续不解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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