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貌美如花》第2/434页


  招娣再不敢耽搁,上前趿了那双……对她来说,大到了极点的鞋,慌慌张张地就跑了。
  几乎是招娣刚走,就有个男人从柴垛后头爬了起来,骂骂咧咧地说道,“一大早的就嚎丧!家里哪个老不死的死了啊?”他是武老太的继子武向东。
  当年武老爹和原配老婆生了长子武向东以后,没几年原配老婆死了……这才续娶的武老太。而武老太过门的时候,武向东已经五六岁,懂事了,所以这继母继子的关系一直都处不好。
  武向东幼时不服管教,脾气又暴躁,成天撵鸡打狗的。听说十几年前他失手打死了人,被抓去坐了大牢,今年才刑满被释……
  这会儿武老太听了武向东的话,顿时大怒!
  ――如今家中只有她最年长,除了她,还有哪个是“老不死”的?
  可看着满脸横肉的武向东……
  武老太被气得吭哧吭哧的,最终也没敢回嘴。
  她气忿忿地去了厨房。
  武向东光着脚在柴垛前转来转去……
  ――他鞋呢?昨晚上还脱在这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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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娣趿着那双巨大的、破烂的布鞋上了山。
  直到这会儿,她还回不过神来。
  脚下的鞋太大,走不上几步就会跌跤。招娣在山间捡了几根细藤,搓了搓就拧成了绳子,将硕大的布鞋曲了起来,紧紧地绑在了脚上。
  她背着比她还大的背篓走在山间,一边割着猪草,一边思考人生。
  ――这不是梦吧?
  哪有梦这么真实的!
  所以说,她回到了过去、小的时候???
  为什么呢?
  是因为她……已经死了吗?
  但为什么她死了以后不是投胎,而是要……回到小时候呢?
  这是让她再来一次,把所有吃过的苦,统统再体验一次的意思?
  招娣叹气。
  家里孩子多,又太穷。招娣长到十五岁的时候,先是被奶奶武老太做主,许给了邻村的张大奎,两家换了亲――招娣嫁了张大奎,张大奎的妹妹张二秀嫁给了招娣的小叔叔武向北。
  张家也很穷。
  但招娣嫁到了张家以后,刚开始她还是过了两年的好日子的。毕竟公婆的为人还可以。但到了第三年,公公病倒了。招娣跟着婆婆里里外外的侍候着,可公公撑了几个月,去世了。
  公公一去世,张大奎就没人管着了。
  张大奎这个人啊,爱好只有仨:偷懒、喝酒、打老婆。初时有他爹管着,张大奎还不敢怎么样。他爹死了以后,他就开始成天不干活,还顿顿喝酒,一喝醉就打招娣,有时连着他妈一块儿打。
  招娣十九岁那年怀了孕,张大奎依旧把她往死里打……婆婆看不过眼,出面护住了她。喝醉了酒的张大奎一棒子挥下去,婆婆倒在了血泊中……
  婆婆死了,张大奎坐了牢,招娣被吓得流了产。
  张家家破人亡。
  招娣二十一岁的这一年,武老太和武二狗(招娣的爹)做了主,又把招娣嫁给了隔壁县的刘二毛。
  这次依旧是换亲。
  招娣嫁了刘二毛,刘二毛的妹妹刘细花嫁给了招娣的弟弟武富贵。
  嫁了刘二毛以后,招娣才觉得……她第一个丈夫张大奎真的是,算得上极好极好的了。
  因为刘二毛根本就不是人。
  他比张大奎还懒,还贪,还不要脸。
  他要招娣去卖……
  得了钱好供他吃喝。
  招娣不肯。
  他就捆着招娣,然后找来了本村的男人……
  后来,招娣和婆婆串通好,攒钱买了些酒、还办了几个好菜让刘二毛吃了。刘二毛喝醉了酒、睡得人事不省,婆媳俩趁机逃了。
  没错,在招娣嫁给刘二毛之前,刘二毛就逼他妈和他妹妹卖……
  招娣和婆婆无处可去,就去了县城找事做。婆媳俩都是勤快的人,很快就上门给人当保姆去了。
  婆婆还成,当保姆当得挺顺利的,而且跟着主人家吃住,就算是做活,也就是搞搞卫生、做做家务什么的。对忙惯了重农活的婆婆来说,简直小菜一碟,而且一个月还有百把块钱的收入。
  婆婆觉得这日子过得太好了。
  可招娣却只做了三个月的保姆,就又出了事。
  二十出头的她太年轻了。
  以前招娣常年呆在农村里,吃不好还天天下地干活,人比较瘦、丑,皮肤还粗糙。可去了主人家当了保姆以后,跟着主人家吃得好了,也就是干干家务活啥的……很快,招娣开始长个子、二次发育了,皮肤白了、嫩了,还变得好看了。
  五十多岁的秃顶油腻男主人开始骚扰招娣,招娣去向女主人告状,然后被辞退了……
  招娣在婆婆的救济下在县城呆了三个月,但没人愿意雇她这样美貌又水灵的年轻女人当保姆。最后,招娣拿着婆婆给的一百块钱,去了广东深圳。
  她想进厂子打工。
  据说深圳是特区,富到可以在地上捡到金子……
  可招娣到了深圳以后才知道,想进厂打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因为……
  她不但是文盲,而且还是黑户。
  不识字儿,连正经的名字都没有,也没有身份证……福利好、工资高的正规大厂根本不要她。
  她只能去了一家黑心作坊。
  老板开工资三百一个月包吃住,但要押半年工资,而且一天只管一顿饭,睡觉是二十多个人睡一个大通铺,平时没钱了还可以找老板娘借上三五十的;上班时间么,每天早上六点起来做工、晚上十一点半才让休息……
  好多工友做了几天就跑了。
  但招娣觉得还可以。
  打工虽然很苦,但好歹有饭吃、有床睡。
  一年后,老板很讲信用地给大家结算工资。
  算了算……
  招娣一分钱工资没拿到,反而还倒欠了老板三百多???
  因为招娣向老板借过几次钱,那些都要算利息的啊!还有,老板一天只管一顿饭,但是招娣每一天都吃了早中晚三顿饭啊!按着平均一顿饭十元钱的标准……这么一算,是不是倒欠老板钱了?是不是、是不是啊???
  没上过一天学、不认识一个字儿,更加不会算数的招娣呆呆的。
  她隐约觉得哪里不对。
  但她又说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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