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零年代》第110/276页


他传上去的第一部小说就是自己刚重生以后写的武侠文《雪中血》。

东风寒夜鸟鸣怜,冻地白雪映冷月。遥现万家灯火园,只影英姿舞飞雪。简介里,就有着这么一首装B的诗。

不过说到底,这就是一篇身负灭门之仇的主角奋斗报仇的狗血文,要是放在十几年后就算有人看也不会让人惊艳,但是在这时候却不一样了,如今虽然金庸古龙已经风靡大陆,但是大陆上出版的武侠小说却还很少,网上突然有这样一篇文笔不错构思也不错的好文,自然让看到的人大呼精彩。

而且,除了这篇文以外,穿越强国的历史文、穿越到异世界称王称霸的玄幻文、在广袤的星系中成长起来的未来文、都市中因为无意间获得异能而改变人生的都市文李锐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灵感,这三年来虽然因为忙碌和手写速度慢的缘故他并没有写太多成稿,但是几万字一个的大纲却写了不少,如今只要照着大纲写,每天花几个小时写上一万字甚至更多并不难,他们又是早早地开始准备的,因此发到网上去的内容就更多了。

以前写的成稿由朱云轩负责打字上传,李锐则每天在电脑上写新文,九六年的暑假,两人把跟着孙凌学习以外的时间都贡献给了电脑。

不过,他们的岁数毕竟还小,对着电脑久了对身体不好不说视力也会下降,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总要起来四处走走休息一下。

等BBS上的东西足够多了以后,李锐和朱云轩也就开始了对这个BBS的宣传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宣传手段很单一,他们能做的也就是在一些学校论坛上面发帖,不过效果却是不错的,渐渐地,蹲守在他们的论坛上等着更新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九六年,网上没有后世那些知名的网文站点,连最早建立的文学基地榕树下都还没有建立,虽然有人会在网上写几篇散文什么的,但是这样的长篇小说却几乎没有,在有喜欢看文的人发现了这个BBS以后,就养成了每天过来看更新的习惯。

一时之间,网上很多人都在谈论着“大肚子弥勒”的的小说,佩服着“大肚子弥勒”的写作速度,很多人在分析过以后,还信誓旦旦地说大肚子弥勒肯定是一个心宽体胖工作清闲结了婚的三十多岁男人。

心宽体胖――看到这个笔名就让人觉得作者不瘦。

工作清闲――要是没有清闲的工作,谁有这么多的时间来写文?至于为什么说是有工作的,在这会儿电脑可是奢侈品!

结了婚了――非常逆天的主角唯一不逆天的就是女人缘,每次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还不会跟别的女人暧昧,估计就是有老婆在后面盯着!

三十多岁――文里的有些感触可不是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洗礼的年轻人写出来的。

而现在,这个被人认为已经三十多岁的胖男人的男孩子正在坐在电脑前,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击文字。

李锐在九六年正月的时候就得到了电脑,朱云轩是四月二十五日买的电脑,两人创建BBS的时候却已经是暑假了,因此手里存了不少文稿,并不用担心断更,可是即使如此,李锐还是打算勤奋一点多写点东西,因为以后他可能就没时间写了。

不得不说,李锐真的很感激郑向红,要不是郑向红,他绝不可能在如今这个年纪就拥有一家食品公司,也绝不可能有像现在那么多的可支配的人脉。

“锐锐,现在有不少论坛的总版主都来联系我们了,其中不少人都是你的读者呢。”朱云轩笑眯眯地开口,不得不说,因为如今有电脑能上网的人数量少的缘故,他们的论坛虽然在网络上热起来了,总点击也低得很,可如今能上网的人可都是精英啊

“我看到了,反响很不错,”李锐笑了笑,又问:“你不是说要招收计算机专业的人吗?什么时候开始?”如今国内的知名大学很多都已经有了计算机系,李锐和朱云轩很清楚,他们的岁数太小很多事情由他们出面不合适,既然如此,不如就招收一些计算机系的学生好了,他们可以跟对方邮件联系,先培养一些自己的班子――会做事总是比不上会用人还有钱能用人的人的。

“我会在BBS上挂公告的。”朱云轩笑了笑开口,关闭了电脑上的全英文网页。如今连谷歌都没有,大点的网站都是英文的,要不是这几年他坚持不懈地学英文,恐怕这时候根本看不懂这些东西。

不过,即使是如今,他也是不能完全看懂的,就当是顺便学习好了。

“这样也好,到时候可以让蒋勇帮忙跑一趟,我现在手里的钱可不少了。”李锐开口,食品厂的发展前景很好,如今他手头还是很宽裕的,要是以后这些钱不够,凭他手底下的厂子,也肯定能贷款来不少钱。

对于网络的发展,对于计算机,他了解的比朱云轩少多了,但是他有钱,如果他和朱云轩两个人一起组建一个网络帝国

暑假末的时候,李锐写的第一篇武侠小说已经在BBS上面完结了,然后,一篇异世文和一篇穿越到古代开始改变历史的穿越文同时开始连载了。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很多都喜欢升级流的爽文,更何况李锐因为性格的关系,很多描写非常细腻,自然也就受到了更多的好评。

这年头其实早就有主角穿越的文或者漫画出现了,但是穿越回自己国家的古代,大开金手指强国富民的文章却是第一次出现,所以不少愤青都追的心潮澎湃。

而另一篇异世文,里面有魔法有斗气,有精灵有矮人,展现出一个绚烂的异世界,引人入胜。

整个论坛,似乎一下子就热闹起来了,也有人开始在这个论坛上发文了,有些人把自己以前写的小说发上来,有些人则即兴创作,为此,朱云轩和李锐又招了一些版主,买了一些设备,让这个他们一手建立起来的论坛更加完善了。

然后一转眼,他们就进入了六年级。

文德镇上只有一所小学一所初中,基本上所有在文德镇小毕业的学生都会进入镇上的初中,也就是市六中,正因为这个,六年级的升学考试其实对学生来说关系不大。

不过即使如此,学校对学生们的学习却抓的更严了,文德镇小一直都在跟市里的小学比,六年级期末的考试会拿到市里去批阅,每次都争做第一,自然不允许学生们松懈下来。

朱云轩和李锐以前虽然上学的时候不专心,但是基本上每天都会去学校,可是到了如今,因为忙于网络上的事情,他们反而成了全校有名的逃课大王。

他们班的班主任如今还是王求真,因为朱云轩给学校搬回了不少奖项,并且学校的功课也没有落下,所以以前的时候王求真对于他在学校里自顾自看原文书或者做奥数题的情况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如今朱云轩和李锐两个人想着法子逃学,他却是觉得忍无可忍了。

十月二十八日单元考试,朱云轩难得按时来学校上课的时候,王求真就把他叫到了办公室里。

“你最近怎么一直不来学校上课?”王求真一直都觉得朱云轩是个很有天赋的孩子,唯一可惜的就是不够努力,当然,以前的朱云轩其实也挺努力的,如今应该是被李锐给带坏了吧?王求真叹了口气。

当前:第110/276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