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90之留学生》第101/106页
“你说得对。”这二十年磕磕绊绊的发展史,里面掩藏了多少辛酸,年轻一辈可能不知道,但郑国锋多少听说过一些。
“所以,我建议与丹麦信息技术中心下属的企业进行合作,信息技术嘛,我们国内也有通讯公司,对一家企业来说,最有吸引力的是什么?市场,而华国从来不缺市场。”
“哦?华国的通讯市场打算对外资开放吗?如果是这样,那我也有兴趣。”一旁安静当布景板的霍克突然插了一句。
“让我想想,再让我想想。”
林易笑着起身,“张姐知道我房间的电话,不管您接下去做什么决定,我随时可以帮您约克雷默先生。”
林易、霍克和众人告辞,两人走出房间。
“华国官员的作风和其他国家的有很大的不同,他们似乎认为一切都是美好的。”霍克走出房门,忽然开口道。
“现在的华国就好像刚毕业的学生,并不懂得那些西装革履的社会精英其实和他们没什么两样。”林易意有所指道。
霍克耸耸肩,“你说得对,没什么两样。”
翌日
保姆以“谋杀罪名”控告男主人的新闻一下子占了丹麦大大小小的新闻版面,甚至引起了不少国际媒体的关注。这让许多丹麦人民很吃惊。
但当看到新闻里两个主人公身份时,却又一下子恍然大悟。
人民的英雄一下子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阴谋,小人的谎言差点耽误了一个时代!”
丹麦官媒的发声正式给这次太阳能电池爆炸事件定了调。
近期以来媒体的争辩以及将太阳能电池事件与全世界科学新事物挂钩的论点使得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时间成了标杆性新科技。
这对林易来说,应该是极为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现在的林研究员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庄城要回国了。
第九十二章
理智上, 林易是理解庄城的选择的。庄城在美国看似顺风顺水, 但国籍已然成为他再进一步的桎梏。
与林易合作超导电缆项目后, 庄城在高温超导理论上的地位超过了不少同领域前辈, 俨然成为此领域国际排名前五的权威级人物,斯坦福正式邀请其成为本校终身教授,一旦答应下来,他就是斯坦福最年轻的终身教授。
不到三十的顶尖高校终身教授,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是屈指可数的。
然而这一切并不能让庄城的科研生涯更进一步。超导电缆的面世让世界看到了高温超导理论更多的可能性, 这是涉及国家能源和国防的科研项目, 美国人怎么可能希望一个外国人成为项目的主导者, 斯坦福及美国官方已经不止一次向庄城提出加入美国国籍的邀请。
但庄城的身份又注定了其不可能加入美国国籍。所以, 如果想要完全独立的科研环境, 回国似乎成了他唯一一条路。
林易知道这是迟早的事, 但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林研究员, 丹麦的拉科姆先生今天早上已经到了,罗根教授引着他与福特公司的人见了面, 我知道您不希望丹麦人和福特公司合作……”
林易嗤笑一声, “放心,美国的资本家们不会愿意放弃眼前的现有的肥肉, 去啃难啃的骨头了。如果他们有这个觉悟, 那几辆EV1就不会停在加州博物馆了。”
“啊?”何群呆愣愣地挠挠自己几天没洗的头, 显然听不懂林易说的话。
林易口中的EV1是美国通用汽车在1996年生产的一种电动汽车,这是为响应96年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新条例而诞生的产物,通用称这辆车充一次电能跑100英里, 并且能在6秒内完成0到60英里每小时的加速。
以九十年代的技术看来,这绝对是一款成功的电动汽车。然而对资本家来说,利润远远比环境或者科技创新更重要,电动汽车生产成本高,利润空间小,实用程度低,即使受到消费者热烈的追捧,但通用还是回收销毁了大部分EV1,只留几辆捐献给加州博物馆和其他机构。
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林易从吧台跳下来,拿起放在一旁的外套,一边穿一边往外走。
“不明白?那我换一种说法,这世界上有梦想家般的商人,但是显然,我们的福特公司不是。听懂了吗?”林易本想拍何群的脑袋,但看到那略带油光的黑发后,手转了个弯落在何群的肩膀上。
何群抿了抿嘴,把“还是没听懂”的话咽了下去。
林易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帮我回去算算个人资产以及每年能产生的现金流,明天早上给我。”
经过这些年的历练,何群已经成为一个合格的世界顶尖实验室成员,然而他的众多技能里显然并不包括会计核算。
“林研究员……”
“我记得你那个俄罗斯女朋友是会计系的,我记错了?”
“额……没错。”
“结果明天放我桌上。”
“好的,研究员。”
林易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在旧金山街道里乱晃,时不时转头去看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手机,手机屏幕漆黑一片,安静得犹如一块精致的板砖。
他生气吗?
气,能不气嘛。平常人谈恋爱,换工作也要支会对象一声吧,庄城倒好,一声不吭把事情决定了,最后才通知他。
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易气得都快疯了,但一想到庄城那天戴着安全帽踩着大大小小滚落的石块一步步走到他身边的场景,再大的气也都消了一半了。
一个为他能豁出命来的人,说不在乎他,屁话。
但你好歹发条短信解释两句,不解释说两句软话也成。
林易狠狠砸了下方向盘,这回他再先低头,他就是孙子!
突然响起的车鸣声吓了过往的行人一跳,引得几个非主流打扮的年轻人一阵大骂,他不予理睬,用力转动方向盘,红色的大切诺基在宽敞的马路上划出一个漂亮的圆弧,随后在非主流打扮年轻人的骂骂咧咧中,快速向反方向驶去。
林易到家的时候,庄城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灰棕色皮制行李箱静立一旁,听到开门的声音,庄城明显惊了一下,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看到进门的林易嘴唇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
林易目光撇过沙发旁的行李箱,目光落在庄城身上。
“你……一晚没睡?”他注意到庄城的身上穿得还是昨天的衣服,庄城有每天洗澡的习惯,就算在实验室连夜加班,也会抽出五分钟冲一冲换身衣服,而现在,皱巴巴的灰色衬衫以及脸上难掩的疲惫昭示着主人这一个晚上并不平静的心情。
这次他再先低头,他就是孙子!信誓旦旦的话言犹在耳,然而……
“多大点事啊,不就是几年异国恋嘛,你是对我没有信心,还是对你自己没有信心?”
能屈能伸,方是大丈夫本色,跟自己的媳妇较什么真。
庄城对林易的话没有丝毫反应,他安静得像空气一般,连呼吸都轻得几不可闻。
林易皱了皱眉,他向前两步,闻到了空气中异样的味道,酒?
“你喝酒了?”他快步上前,一股子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看向庄城身后茶几底下,五六个易拉罐横七竖八地躺在地面上。
“还知道藏到茶几下面。”林易抬头想打趣庄城两句,只感觉一股大力传来,庄城已经重重倒在他身上。
“哎哎哎,痛!你别啃啊。”
“碰!”
“茶几……等等……”
“我们换个地方。”
“这次是你主动的啊,不是我耍流氓啊。”
“哎,不对……不对呀,庄城,你等等……”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林易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一会,才接受眼前这个事实。
他微微侧了个身,可能是因为宿醉的缘故,庄城睡得很熟,还发出轻轻的鼾声,林易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白皙的鼻尖上立刻泛起红色,与脸颊上宿醉的红晕相映成趣。
“你睡得倒是香。”林易自己都惊讶自己的好心态,他对于在下面这件事,好像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排斥。
甚至有一种“真TM疼,幸好不是他”的感慨。
林易“啧啧”两声,感叹自己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