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90之留学生》第36/106页


  “听说林研究员您是为了救庄城受的伤,我这做长辈的,真是十分感激呀!”严询说这话的意思,是打算以私人身份和林易打交道了。
  林易挑了挑眉,长辈?呦,没想到咱庄教授还是个官二代,他上辈子可完全没有听说过。
  “哪能啊,庄城说的吧,夸大其词。”
  说实话,林易真不觉得这是个事,他冲过去前再三计算过,将自己的风险降到了最低。如果“英雄救美”真的会让自己缺胳膊断腿,那他还是要再考虑考虑的。
  所以每当庄城用感激的目光看他,他就浑身不自在,他真没他想得那么伟大。
  庄城见两人再说一下,真的可以寒暄到天荒地老,忍不住打断道:“严伯伯,林易昨天刚动了刀,需要尽快回医院,您如果找我有事的话,今天晚饭后我去拜访您怎么样?”
  严询一愣,随即满脸歉意地开口道:“是是,是我疏忽了,林研究员您早点去休息。如果您在美国遇到什么不方便的,尽管联系大使馆,您是华国人,华国大使馆会尽力帮每一个身在异乡的华国人排忧解难!”
  这已经是很明确的暗示了。
  林易笑笑,“一定一定。”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还是打算回国的,上辈子他最落魄的时候,是国内科研界接受了他,知恩图报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庄城推着林易回车上,从会场到医院的路上,他一路上抿着嘴沉默不发一语。
  庄城的这种表现,让林易心里也不舒服起来,他招谁惹谁了,他这么做是为谁啊,心意不领就算了,还摆脸色,给谁看啊?就算是上辈子的偶像也不能忍!
  所以,林易也不高兴了。
  于是在下车的时候,他撇开了庄城,对克里斯托弗说道:“扶我下去。”
  克里斯托弗看看林易,再看看庄城,摊了摊手,“林,让庄先生扶你吧,我想他会很乐意的。”
  林易目光扫过一旁的庄城,“不一定吧,人家对我的意见大着呢。”
  庄城的手已经伸了出来,听到林易的话语瞬间僵在半空,“我……”他努力想要解释什么,但最终却只是毫无力道的一句话,“没这个意思。”
  林易见两个人都不动作,心中的火气就更大了,他扶着座椅慢慢起身。真当他残疾了?没他们就不行了?他还真不信了……
  右脚伸向地面,右手伸出去扶车门门框,然后许是右手太过用力,他只感觉腹部伤口处抽动了一下,身子一个不平衡就向前倒去。
  林易摔倒前的最后一个想法是,真tm的太丢脸了。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林易眼睛睁开一条小缝,庄城给他当了人肉垫子,还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腹部托起,不至于碰到伤口。
  “有没有碰到伤口?痛不痛?”那焦急的样子,让林易都觉得是自己在无理取闹。
  “行了行了,没事,我自己作我乐意行吧,轮椅。”他黑着脸坐到了轮椅上。
  林易腹部伤口不大,但也不算小,医生表示半个月内最好卧床静养。
  “我向学校请了假,你不用担心,好好养病就是了。”
  “哎,不是,庄城,你真不用客气,你给我请个护工就行。”
  庄城不说话了,只管削自己的苹果。
  经过这几日非工作上的接触,林易也算看明白了,我们的庄大教授,不是一个很能表达自我的人,比如他眼前这种沉默,就是明摆着非暴力不合作。
  啧啧啧,他上辈子咋没发现,他是这种人呢。
  “这美国人烧的华国菜,跟华国人烧的就是不一样,怪得很。”林易将一块放着沙拉的糖醋排骨丢到一边,满脸嫌弃。
  庄城若有所思地看了那块糖醋排骨一眼,默默将一块青菜放进了林易的碗里。
  理智能否战胜情感,在遇到这个人之前,庄城一定会毫不迟疑地给出肯定答案,但是现在,他不确定了。
  明明最先只是欣赏,对同出生于华国在外求学的后辈的欣赏,到底是什么时候演变成了现在这种情感?
  是实验室的默契配合时还是那辆红色大切诺基向自己冲来的那刻,庄城自己也说不明白,但是他明白的是,他想和这人呆在一起,听他的嬉笑怒骂,甚至他一句话不讲,只要视线里能看到那个人,他就感觉到一种异样的满足。
  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
  “我明天去找找地道的华国菜。”庄城听到自己这样答道。
  “哎,不用,我也就发发牢骚,没那么金贵。”若是说第一第二天,林易还心安理得地接受庄城的照顾,但随着时间一日日过去,这吃喝拉撒都得庄教授亲自动手。
  林易这小心脏还真是不大受得了,虽说把他已经努力把庄城在自己心中的定位从偶像变成朋友,但这也得有个过程不是,这一步到位的速度太快,让他产生了那么一丢丢心理负担。
  而且吧,林易觉得,人家庄教授是做大事的人,他的电子量子流体现象成果还没出来呢,怎么能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
  于是在那日庄城走后,林易给何群打了个电话。
  “工资照付,还给出差补贴,去学院请个假,给我麻溜滚到纽约来。”照顾人这种事,何群这样的就行了。
  另一边,庄城晚饭后离开林易病房后,开始寻找房屋中介。
  这个时间点,很多中介都已经下班了,有些没下班的一听他只租一个月,也纷纷摇头。
  庄城找到晚上十点多,才找到一家愿意接他单子的中介。
  “我还真有那么一套房源,离医院近,私密性也好,一个月就一个月吧,但是要一次性付清,行吗?”
  “好。”
  厨艺是外国留学生必备的技能,外国消费水平高,如果你天天点外卖吃外食,一个学期就能吃掉一年的学费。
  庄城也是一样,他是会做菜的,只是不常做而已。
  从医院送完早餐回来,到附近超市买好食材,回到租的公寓,开火做菜。
  他昨天晚上已经联系了好几次,所以中午很快就做出了三菜一汤,小心翼翼用饭盒装好,他脚步轻快地向医院走去。
  “呦,没想到你小子还挺有心的,味道确实不错。”庄城还没走近病房,就听到林易愉悦的声音。
  “您安排的酒店有电磁炉,所以我随便做了点。”何群挠挠自己的脑袋,林易昨天打的电话,罗根教授当天批假并给他订好了机票,于是何群就坐上了当天从旧金山飞往纽约的飞机。
  酒店是林易安排的,实验室给报销,一进去,他就发现这房间不仅大,窗外景观好,居然还有电磁炉。
  有电磁炉好啊,这就解决了他一大难题了。
  林易是他上司,按理说去探病,他应该带点什么东西。但是林易的挑剔个性,何群是见识过的,他不认为自己买的东西能让林研究员满意。
  华国人送礼讲究的是一份心意,他看到电磁炉的那刹那就想到,亲手做的一顿饭菜应该够心意的吧。
  于是就有了今天这幅场景。
  林易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庄城,“庄城,来吃饭。小何做的,比外面买的好吃多了。对了,我让何群从今天开始照顾我,你就不用为我忙前忙后了,怪浪费时间的。”


第三十四章 YBCO带材
  “庄……庄教授!”何群立刻站起身来, 他从随身携带的蓝灰色包包里取出一双筷子递给庄城, “干……干净的!”
  庄城对他礼貌地点点头, 却没有接何群手里的筷子,他绕过何群,走到林易床头柜前, 自然地从抽屉里取出自己的筷子。
  “我有。”
  何群挠挠自己的脑袋, 也是, 庄教授天天和林研究员一起吃饭, 肯定有自己的筷子,他尴尬地笑笑把自己的筷子收了回去。
  林易眼尖地看到了庄城另一只手上提着的袋子,他用鼻子使劲嗅了嗅,“你也买吃的了?”
  “嗯。”庄城应了一声把自己带来的饭菜也摆到了桌上, “一起吃吧。”
  “呦, 找到好的餐厅了?这个白灼虾做得不错嘛,就是我手不方便, 剥个虾也碍手碍脚的。”
  “林研究员,我帮您剥!”何群立马接口道。
  林易矜持地点点头, 心安理得地接受何群的服务,这才对嘛,不像他和庄城两个人的时候,庄城给他端茶递水, 他总觉得有一种负罪感, 恨不得自己立刻好了跑下去给大佬递水。
  林易一口接一口吃着, 突然吃到一只虾, 虾被仔细地去了虾线,呦,小家伙做事越来越仔细了,他刚想抬头夸何群两句,就看到了在剥虾的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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