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92之奔向好生活》第2/63页


  林曦机械的收拾两人的碗筷,脑子却乱糟糟的闹个不停。自己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是,当年了解李傲生平的时候她是为他童年和少年悲惨的遭遇叹息过,但是这不代表她自己就要穿越过去变成他的老妈吧?再说了眼前这个人以后可是要变成十恶不赦的坏人的啊,他害了多少人家破人亡……
  林曦的眼睛往下移,李傲的嘴角还挂了一粒裹着蛋液的饭粒,她刚想帮他擦去,他自己就小心翼翼地用舌头把饭勾回去,然后如同一个小仓鼠一样认真地咀嚼。这样可爱的一个小孩子,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成长环境,他不负责任的妈妈,是不是也会有另外的一种新的人生呢?林曦正在这样想着,忽然门外传来了一阵十分大力的拍门声。


第2章 葫芦兄弟
  林曦拉开了门,一个身材瘦削、形容猥琐的男人靠在门外,一双小眼睛贼溜溜的朝她的胸口睃去。林曦一低头,自己还穿着那件玫红色吊带裙呢。
  “你稍等。” 林曦没开门,快步回房套上刚才从衣柜里翻出来的一件黑色皮衣,又回到了门前,“请问你找我什么事?”
  “还遮什么啊,谁没看过一样。” 那男人的眼睛不甘寂寞地在皮衣上逡巡一圈,然后嬉皮笑脸的露出一口大黄牙:“前两天让你考虑的事情想的怎么样了?”
  “什么事情?” 林曦不喜他的笑容,态度冷淡。
  “少装了。” 那男人点了根烟,抽了一口,往屋里喷去,“我看你这房子里能卖的都卖了,租金也交不起了,快要带着那孽种睡大街了吧?你想想,你以前跟的那个港城老鬼老得J-B皮都皱了,一看就是副肾亏的模样,多对不起你这个身体啊。” 男人的眼光如有实质,猥琐的将林曦从上到下扫射了一遍,然后又笑嘻嘻:“我和你说,深安遍地是黄金,你只要利用好自己的资源,不愁没有出路。”
  “你少tm在我门前大放厥词。” 这露骨的言语让林曦冷淡的脸上添了恼怒,看来这个男人就是当年诱惑林欣出卖身体的家伙了。可惜他遇到的已经不是原来的林欣,这一次她绝不会让他得逞。
  “还跟我装?” 那个男人把手伸进铁门里,想要抓住林曦的手,却被她一下甩开了。他只能把嘴凑近生锈的铁门:“你到我们娇娇夜总会去坐台,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不好意思,我没这卖身的癖好,你也别再来找我了。” 林曦冷冷地扔下这句话,把里面的门重重的甩在男人的脸上。她做沙金村专题报道的时候也曾经关注过90年代的黄-色产业问题,像这种夜总会或者按摩店固然是有背景的,也会骗一些涉世未深的姑娘进去,但是却绝对不敢强迫一个完全没有这类想法的人去当小姐。毕竟深安可是国家重点关照的特区,而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地方,也从来不缺少愿意用自己的身体换取金钱的女人。
  男人显然没想到林曦竟然是这种态度,掏了掏被震得有些发聋的耳朵,骂了几句脏话,又大声喊道:“骚婊-子欠艹的贱货,别给脸不要脸,你就等着吧,早晚你会后悔的!” 。
  林曦不管外面那些不堪入耳的话,径自走回铁架床,把小李傲手里的碗收回厨房,又对他说:“现在时间也不晚,你和妈妈到外面走一下吧。” 她也要尽快熟悉熟悉这1992年的深安特区究竟是什么模样。李傲照例没什么意见,林曦便进房去换衣服。
  挑来拣去才终于找到了一件不那么低胸的T恤和牛仔裤换上,那衣柜的深处还藏着一个铁皮饼干盒,林曦把盒子打开往外倒,原来里面藏着五百多块钱和一个很细的金戒指,看来林欣还是有些积蓄的。只是按照沙金村这样中心的地理位置,即使在90年代初这一房一厅的房子也要租到6、700元,她和李傲都住不起。看来这趟出去还要找个新房子才成,也好躲一下刚才那个“娇娇夜总会”的男人。
  林曦拿出一张绿色的五十元人民币和两张红色的五块钱揣在兜里就带着李傲出门了。
  沙金村同二十年后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同样是狭窄逼仄的街道,吆喝来往的人群,路边的烧腊店飘出叉烧的香气,潮汕汤粉店则飘出河粉的鲜味。只吃了半碗蛋炒饭的林曦觉得胃狠狠的抽动了一下,等一下回来一定要买一碗烧鹅饭!林曦捏了捏兜里的钱,决定在找到工作前就奢侈这么一次。
  虽然现在的楼房还远远没有二十多年后的密集,但大致的布局却没有改变,只是村东北角那栋联排出租屋现在还是一个制衣厂。林曦凭借着记忆带着小李傲来到沙金村最有历史的一栋楼前面,只见楼下面的小士多店贴着招租广告。
  “老板,” 林曦进店问道:“你们这里在帮楼上招租啊?”
  老板是个中年男人,抬起头来,显然被林曦的面容和身材惊艳到了。原身自从被抛弃后估计就没有好好打理过自己,发尾不仅毛糙干枯,还有一大半是染过后褪了色的枯黄,混合着已经新长出来的头发,看上去十分怪异。林曦出门前就自己把发尾给修剪了些,又扎了个马尾辫,配合着她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和艳丽的五官,倒意外的明艳青春。
  “老板?” 林曦见老板没反应,又开口问了一句。
  “啊啊,有的。我是这个房子的房管。” 那男人回过神来笑着说:“这栋楼还有好几个空房间呢。”
  “最便宜的单间多少钱?” 林曦直接问道。
  “最便宜的单间300元,公共洗手间,有一个很小的厨房。” 老板回答。
  “可以看一下房间吗?” 林曦问道,老板爽快的将店门一关,带着林曦和小李傲就往三楼走去。
  他用钥匙打开门,眼前的房间最多只有12平方米大,一张铁架床,一个狭小的厨房,和一扇日光几乎透不进来的窗子就构成了房间的全部。林曦在心里掂量了一下铁皮盒里那并不多的人民币,朝房东露出笑容来:“再便宜一点嘛。”
  最后,林曦利用自己的容貌优势成功的将租金砍到了每月280元。
  看来美女果然是有优势啊。林曦不顾李傲的小抗拒,牵着他的手和他一起下楼梯,一边暗自想。
  辞别了房管,林曦拖着李傲往回家的路上走,正好看见一间旧书店,便低头问李傲:“你上过学没有?”
  李傲神色黯淡了一下,低声说:“五个月前就没上学了。”那模样看上去要多可怜有多可怜。林曦心里再一次鄙视没责任心的林欣,笑着道:“妈妈去那间书店帮你买几本故事书好不好?你别怕,妈妈马上就能找到工作了,今年9月份你一定可以读小学的。” 不知不觉她已经想好了几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李傲的眼睛亮了亮,有些不敢相信,但是妈妈确实是牵着他往那个书店走去了。给李傲选了好几本葫芦兄弟的连环画和一本看上去颇为精美的《世界晚安故事宝库》,林曦牵着李傲出门。这会子李傲倒无暇排斥林曦牵他的手了,只是紧紧的将手中的几本故事书抱住,好像怕有人抢了他的东西似的。
  又买了一份烧鹅饭和叉烧饭,林曦领着李傲回到了原先租住的那栋楼,却见到一个女人在楼道里靠着门骂骂咧咧的用白话说着什么。
  “你哋租金打算几时交啊?交唔起就躝出去!” 那女人看到林曦出现了,露出了一点惊讶的神色,然后又冲过来用生硬的普通话骂道:“被人抛弃咗就拜托你住小一点的房子啦,欠我的钱什么时候还?”
  林曦的脸僵硬了一下,没想到这原身还欠着这女房东租金。于是她只好扯起唇角僵笑着也用白话问她:“我欠咗你几钱?”
  那女房东冷笑:“装什么不知道,你还有半个月的租金没交!这三百元交给我,后天合同到期就赶紧滚,否则别怪我找人来清你出去。”
  林曦用钥匙打开门,一边说:“我已经找好房子了,这钱还给你,明天就搬走。” 说罢就进屋子去把铁盒里的钱又拿出三百给了房东,才把骂骂咧咧的女人打发走了。
  刚关上门回来,就见到坐在铁架床上的李傲皱着小脸看着自己,黑黝黝的眼睛里透着担忧,手上还紧紧地攥着刚买来的书本。
  “没事。” 林曦坐到李傲的身边,把买回来的饭打开,对李傲说:“今天先好好吃一顿,吃饱了才有功夫考虑以后的事情。”
  “把书给我吧,先吃饭。” 看李傲一副不愿意的样子,林曦说:“我晚上念给你听,你自己看图看得懂吗。还有晚上和我一起睡大床,你这个小铁架子连床真被子都没有,怎么睡觉呀。”
  李傲听罢,才不甘不愿的交出几本书。小男孩多半喜欢吃肉,可这几个月来别说肉了,他连顿饱饭都没怎么吃上,这时候看到叉烧和烧鹅,李傲眼睛都绿了,拿着小筷子专心致志的开始大吃起来。只是即使吃得很快,他也没有狼吞虎咽的模样,可见之前林欣和港城人在一起的时候,必定着意教导了李傲一些餐桌礼仪。
  吃完饭,盘算了一下铁罐里剩的钱和以后该怎么办,很快就到了要睡觉的时候了。李傲洗完澡穿着印了米老鼠头像的米黄色睡衣到林曦窗前,身上还有湿湿的水汽,整个人都软软萌萌的,就像广告里的小模特一样,林曦的心一下子就软了。这是一个多么不幸的孩子。她不想洗白他以后的所作所为,但是今生如果给她一次机会,她一定要改变他的命运。
  “快上来睡觉。” 林曦拍拍身边的床,李傲慢吞吞地拖了拖鞋,把自己的身子藏好在被子里,偷偷地瞄林曦手里画着葫芦娃和蛇精的小人书。
  林曦咳嗽一声,翻开了书,随即用哄孩子的语气说:“且说那一日,爷爷被蛇妖抓走了,火娃大吼:‘爷爷!爷爷!’……”这语气十分好笑,逗得李傲也抿了抿唇角,露出一个小小的酒窝来。林曦就这样讲了大半本书,眼看着李傲已经合上了眼睛,这才给他拉好被子,关灯躺回了床上。


第3章 红与黑
  蒙着尘土的气窗透不出多少光线,房间昏暗一片。林曦这才觉得自己头疼欲裂,今天发生了太多事情了,虽然为了往后的生存她把该做的都做了,但心里毕竟不能一下就接受这样的现实。
  正在她闭上眼睛的时候,忽然觉得胸口一阵剧痛,如潮水般的记忆涌进了她的脑子,那是属于林欣的记忆——悲伤、浓烈,少有的几点亮光也只是扑闪了几下便永久的湮灭在黑暗之中。
  林欣出生在湘省一个重男轻女的农村家庭,从小就是全家使唤的对象和主要劳动力,不光是父母,就连哥哥和弟弟都能对她肆意辱骂。敏感、内向、自卑像野草一样疯狂的在她的内心中滋生,她原本以为,自己的未来也不过是嫁给本村另一个男人,延续着这样仿佛看不到头的日子,直到15岁那年,她认识了骆城。
  两个年轻人的心本来就容易贴得很近,更何况骆城高大帅气,让她灰色压抑的天空有了一缕吹散乌云的清风。只要一想到骆城,林欣的嘴角就不自觉地露出甜甜的笑容,少女姣好的面容和丰满的身体也在这情窦初开的年纪发育的如同一个成熟女子。可是没有想到,这反而给她招来了祸患。16岁那年,哥哥在醉酒后闯进她的房间对她动手动脚,父亲和弟弟明明在屋子里,却连面都没露一下。她没有心死的时间,只能费劲全身力气挣脱出去,裹着单衣在骆城门外的寒风中独自站了好久,才等到骆城出来。
  那时候他说了什么?“林欣,我原本打算3天后离开家里去深安打工,既然你哥这么不是人,你就和我一起走吧。” 林欣欢喜异常,她只有两件衣服,也偷偷收拾好了带着,平生第一次有了可以挣脱过去拥抱未来的希望,跟着骆城一道扒着火车来到了深安。林曦看到这里,已然在心中叹息不止。这个骆城明显就打算自己独自一个人去打工,根本就没有把林欣真正的放在心上。若说是喜欢林欣或许也有,但谁能不喜欢这样可爱温顺,又一心一意爱着自己的女孩子呢?说到底,骆城是一个自私的人。
  脑中的故事继续进行着,骆城和林欣一起在一家制衣厂打工,他甚至还在得到林欣的身子以后送了她一枚金戒指,好让她在别的女工前炫耀。可好景不长,5个月后骆城竟然和一个1979年逃去港城,后来又回深安投资的港商女儿暗通款曲,林欣发现后找他哭闹,他也没有一句解释,只是离开两人合租的小屋,自此消失在林欣的视线之中。
  林欣在港商女儿的运作下丢了工作,她所有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待也随着骆城的消失一起化为乌有。刚来深安时不是没有人看重她的美貌和身材,给她介绍老板,都被她狠狠拒绝了。而这次她才终于知道,原来自己的反抗是那么可笑,她终究不是被命运选中的幸运儿。
  骆城消失后第二个月,林欣成为了一个港城老男人的二奶。也是在那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而这个孽种,是骆城的孩子。
  从此这个孩子成为了她固宠的工具和愤恨难平时最好的发泄对象。
  她开始涂脂抹粉,穿暴露流行的衣服,用鲜艳的嘴唇和指甲来武装自己空虚的内心。五年,她从淳朴善良的农家妹变成了虚荣无度的菟丝花,唯一不变的恐怕只有她年年寄往老家的人民币。真可笑,这样的生活让人如此扭曲,她却仍拼了命想要留住它。
  可是纸始终是包不住火的,李傲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和老男人相似的地方,而老男人也终于在五年的时间里逐渐厌弃日渐俗气的林欣。除夕夜后,他彻底消失不见。林欣的生活再次动荡崩塌。
  林欣将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小李傲身上,小李傲的身体没有哪天不是青紫带伤的。林曦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一切,对林欣的同情便越来越稀薄,生活已经将这个原本天真懦弱的少女折磨成一个怨天尤人的毒妇,她现在的所作所为,和自己那恶毒的父母有什么区别?
  脑海中的故事仍在继续,林欣同意到娇娇夜总会上班,和昨天来的那个叫做“猴子”的男人鬼混在一起,没过多久便出台了。日复一日身体和灵魂上的折磨,让林欣染上了毒-瘾和性-病,终于,在1997年,她因为严重的花柳病被娇娇夜总会扫地出门,家里人怕麻烦上门也再不理会她,走投无路毒-瘾发作的她竟然逼着李傲去给她弄毒-品。
  往后的事情也不必细说了,李傲就此走上了不归路,而林欣也因为精神疾病,在两年后的一个雪夜身穿一条蕾丝裙子上吊身亡。李傲将她的尸体从窗帘上解下来,面无表情,眼角却微微抽动,13岁的少年眼中已经有了寒冬与冰刃。
  就像一场电影落幕一般,画面最后定格在李傲的眉眼上,林曦才睁大着眼睛从这一段林欣的回忆中清醒过来。身旁的孩子在梦中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呢喃,睡梦中都皱着眉头。
  “幸好,”林曦这样想,“幸好我穿越回了一切仍旧能够被改变的时候。”无论她来到这里的原因是什么,既然已经接受了林欣的记忆,她便会好好珍惜接下来的每一天,好好的将这个本质并不坏的孩子教养成人。或许,好好生活并且拯救李傲从而拯救无数将来可能会因为他而破裂的家庭,就是老天让她回到1992年的目的吧。
  第二天,1992年5月2日,林曦特意记住了这个日子,这是她带着小李傲搬到12平米的单间的日子,也象征着他们两个人新生活的开始。当然,因为现金不够,她还把原身那令人恶心的初恋骆城送的戒指给当掉了,换了300元,正好够一个月的房租还多余20块。
  接下来就是找工作,原身连初中都没有毕业,自然也做不来那些高端大气的工作,如果不想出卖色相,暂时也不可能赚大钱了。如果去厂子里上班,一是怕工作太忙照顾不了小李傲,二是林曦的手脚向来是比较笨拙的,弄不来那些精细活计,三是林曦决定明年6月份要参加高考,只有拥有了本科学历才有可能在深安高速发展的未来占据一席之地,而去工厂就很难复习功课了。
  在金沙村附近寻觅了三天,倒真被林曦在村里找到了两份合适的工作。
  第一份就是到那天给李傲买书的旧书店看店,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一个月薪资400元。按理来说这么悠闲的工作,来应聘的人肯定挤破头,可是这店子的老板是当年上山下乡来金沙村插队的老知青,偏偏要求自己的店员像他一样对文学热爱了解,起码要知道金瓶-梅和红楼梦有什么区别吧?那个年代,有这个闲工夫爱好文学的人不是没有,可沙金村自来就是以二奶和娱乐行业闻名的地方,哪里能找得到这样的人?所以招聘广告贴在门外一个月了,老板还一个人坐在店里呢。
  林曦刚刚出现的时候,老板只是将怀疑的目光从他厚重的玻璃镜片中露出来,不是他看不起人,但是沙金村里这样长相和发色的女人,多半是被港城老板包养的情妇,哪里会来他这个小店应聘呢?可是当林曦开口和老板从《红与黑》谈到《安娜卡列宁娜》谈到《聊斋志异》,老板当即拍板决定,就是她了!甚至还允许林曦白天把儿子带到店里来,只要他安安静静的不惹事就行。其实老板早就靠自己那栋楼的房租赚的盆满钵满了,现在不过是舍不得这间开了十年的老店,既然招到了人,他上午和中午一般不出现,就是下午和晚上来这里坐坐,倒是给了林曦很大的自由。
  第二间则是一家专做夜宵的烧烤店,从9点钟上到凌晨2点,虽然辛苦了些,林曦却能够利用下午4点到晚上8点的时间安排好李傲,而且晚上工作薪资也有350元,倒是她最好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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