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第2/63页


  很多年后,胡冬朵送给了我一张相片,那是她毕业典礼那天偷拍的:桂花树下,一个衣衫干净的漂亮男子,满眼温柔表情,望着跳脚站在他面前的眉眼怀着喜悦的女孩。
  胡冬朵说,很多人都看过这张相片。每个人都说,只销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相片里的男子和女子,很相爱。每个人还都问过,后来,他和她,在一起了吗?
  后来,他和她,在一起了吗?
  后来,所有相爱过的“他和她”,都在一起了吗?
  那天,顾朗离开后,我竟然没有哭,反而笑得跟吃了耗子药的千年老妖一样,热情澎湃的加入了胡冬朵她们。一直在拍照,一边拍照一边纵声大笑。我们拍遍了校园的每个角落,把最张狂的笑容留在了这个抛撒了我们四年青春的地方。

  校园的小树林,是恋人们的天堂。记得有一次,期末考试时,胡冬朵跑进小树林边上温习,结果发现了一个用过的避孕套。然后她深受刺激,觉得自己被玷污了一般,复而觉得整个学校都被玷污了……再后来,她又觉得莫名的激动,跑回宿舍,带着我们一帮人来瞻仰那个玩意儿,当时的我们啊,那群浩然正气的大一女青年啊,一边故作冷漠地鄙视着、一边贱兮兮地兴奋着。其实到现在我都没整理清楚,我们在兴奋什么。哦,或许,是我们第一次触到了青春的禁区话题。


  散伙饭那天夜里,我喝得烂醉,但是依旧笑得很明媚。然后,胡冬朵就一个人背着我走了很远,最后太累了,她干脆就扯着我走,像扯一个布娃娃一样。等她扯着我走回了学校,我也已经变成了个破布娃娃。

  她倒是也想打车,可惜的是,没有人民币;也曾翻过我的口袋,可是我的口袋里,只装着一条银色的链子,上面挂着一只飞鸟样的吊坠。
  这条银链是我十三岁的最后一天,顾朗买来的,如今已然蒙尘。
  从十三岁到二十二岁。几乎十年时间啊,原来,原来,我喜欢了你这么久啊!
  眼泪掉落的那一刻,喉咙就像被割破一样疼痛。
  午夜时分,学校门口,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抱着胡冬朵的大腿,放声哭泣。


 
  02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那是多么久远了的时光,我却始终惦记不放。
  那时,我刚念初二,十三岁的样子,年龄比同年级的女生都小。因为老艾同志,也就是我的父亲,坚持我是一个神童,不是凡人,过早地把我塞进了学校。遗憾的是从小学念到市立第七中学,“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成绩表明,我不是神童,老艾纯属一厢情愿。当然了,运气好的话,十几年后,我或许会成为神童他妈。

  再说第七中学,它分为高中部和初中部。所有七中的人都知道,高中部二年级有个叫顾朗的男生,他是第七中学的校草,眉如远山,眼若明星,样子好看到爆。
  那时的我,做不成神童,索性做了凡人,而且小小年纪动了凡心,和学校所有小女孩一样,有着那个年龄特有的浅薄,喜欢眉眼干净、衣衫干净的漂亮男生。
  顾朗就是这样的男生,连笑容都干净异常。
  那时的他,成绩优异,深受老师喜欢;样子好看,为一群女生暗暗喜欢;篮球打得不错,不是书呆子,学校里有一帮关系不错的男生做兄弟。总之,风头一时无两。
  说完了顾朗当时,再说那时的我吧。
  十三岁,我正处于人生的第一个苦恼阶段。原因是我的身高,十三岁的年龄,我只有一米四不到的样子。
  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整天晃荡着一“根号2”的身材在学校里转悠,是多么郁闷多么幽怨多么憋屈的事情呀。尤其是同班同年级的女孩子,都一个一个有变身白天鹅的迹象。

  其实,“根号2”的高度,不是不可以忍受,只是,当时的我,不仅仅是高度问题,而且连上下身比例都销魂得要命,脑袋大得出奇。用我妈的话说,要老命了,艾天涯你怎么长得跟个乒乓球拍似的。我老妈一生没有别的优点,唯一的优点就是:说话特准特狠。

  一个乒乓球拍式身材比例的我,在那个特殊的年龄里,曾多么仓惶和苦恼啊。我妈这个精妙的比喻,在我心里一直留下了深深阴影。多年后,当我看到那个叫《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的动画片,我就觉得里面那个大脑袋的儿子简直就是我失散多年的胞弟,那小身材,那大脑袋和小短腿的销魂比例。亲人啊。

  所以说当时的我,就算每天像向日葵一样,狂热地追逐着小太阳顾朗转悠,也白搭。并非顾朗浅薄,是当时的我,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路人甲。
  我的身高问题,让我妈和我爸都很揪心。能不揪心么?自从十岁开始一直到十三岁,我压根就没有再长高一厘米。我一度深深地怀疑,是五年级给我写情书的那个男生,在情书上涂了什么江湖奇毒,如果我看完情书不从他的话,就只能身中奇毒无药可救。想到这里,我真是万念俱灰啊。

  十三岁小姑娘特有的焦虑与绝望,绝对不比我爸妈少一点儿。我甚至考虑过自杀。连自杀方式、自杀地点我都详细思考出很多来,我甚至都想好了自杀后墓碑上的铭文。
  因为身高问题,我变成了同学们嘲笑的对象,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那些十四五岁的男生女生对我有这样的孤立。
  当时小姑娘的我除了不长个,人品心地都很不错。
  马路上捡到五分钱,虽然找不到警察叔叔,交不到他手里面,但是我会交给班主任,交给班长。学校大扫除时,我也会很积极地干同学们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为了讨好他们,我会站在四楼窗户外擦窗户的玻璃,因为身高不够,在毫无保护的情况下,我会踮着脚跳起来争取将高处的玻璃也擦干净。可是,我依然是他们嘲笑的对象,他们说着笑着看我像一个猴子一样在窗户上活蹦乱跳,笑得像花儿一样灿烂。我想,如果当时我摔下四楼的话,他们肯定会很欢快地跑下去观摩――一只猴子自由落地时的姿势。


  我敢说,那时候,头破血流、脑髓崩裂的现场一定要比她们的笑容还要灿烂得刺眼。
  夏桐曾问我,你记恨她们吗?
  其实,夏桐好奇的不是我记恨不记恨,而是好奇我为什么没有先于马加爵同学变成“锤头帮”帮主。其实原因太简单了:先天不足决定了,一个乒乓球拍再怎么折腾也变不成石工锤的。

  而且,说起来,我应该不记恨吧?
  因为他们让我的心脏变得足够强大,这样,在未来不可预知的路上,我更顽强坚韧地面对着生活,面对别离,面对死亡,面对转瞬即逝的欢乐和突如其来的悲伤。如果没有那段被孤立的时光,我想我自己一定是一个瓷娃娃,在后来的生活与困难之中,一碰即碎。

  当然,我知道,很多像我一样有过这种不幸时光的女孩,在内心深处肯定是羡慕那些瓷娃娃的,谁不想一直被呵护、被宝贝呢?私心里,谁愿意一直是丑小鸭,而不是公主呢?

  每次说起公主这个称呼,我会想起两个人,一个是叶灵,一个是杜雅礼。不同的是,叶灵像被老国王宠爱在膝下的小公主,而杜雅礼是那种气场很大将会继承王位的长公主。

  叶灵。
  如果没有叶灵的话,我和顾朗的一生,将会是两条相隔遥远的平行线。
  我将在十三岁过后不久的日子,将他遗忘;再跟风似的暗恋上别的男生,再抽筋似的遗忘;再暗恋,再遗忘……然后在一个湿漉漉的年龄里,遭遇一场初恋,刻骨铭心,死去活来,劳燕分飞;然后厌世,绝望,最后麻木;不咸不淡地谈几场恋爱;最后,在合适的地点,遇到合适的人,然后你是我的MR.RIGHT,我是你的100%GIRL,王八看绿豆,对眼了,不如结婚了吧。

  然后,再在很多很多年后的一个黄昏的街头,黄脸婆的我,牵着孩子的手,看到一个三百斤的大胖子。他对我说,嗨!这不是那个……那个谁……哦想起来了,我们学校的小矮子吗?

  我一手拿大葱,一手拎孩子,满头大汗仔细辨认这个三百斤的物体,最后粗声粗气说一声,大哥,你谁啊?
  那三百斤的大胖子冲我飞了一媚眼,说,我是市立第七中学当年的校草顾朗啊,当年你们那帮小女生对我围追堵截,要死要活,你都忘记了吗?
  我翻烂了眼睛也想不起谁是顾朗,于是对着这个大胖子吼了一句,滚你妈的死流氓!不想活了,拿老娘寻开心!
  最后,孩子被我母夜叉般的嚎叫吓得嚎啕大哭。
  ……
  画面在此定格,瞬间碎裂。
  碎片纷纷剥落,划破了岁月的脸,时光匆匆,画面回到了十三岁。那时的男孩,那时的女孩,那时的怦然心动,那时的星光流转,那时的低回羞涩,那时的眉眼。
  岁月最终粗糙了眼睛,生活无情砥砺了人心。
  或许,只是或许,事情过后的某个安静的傍晚,一天操劳之后,我在厨房摘菜时,心脏突然咯噔――沉了下去,于重重叠叠的时光中,记起了那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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