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敌人》第33/41页
( )7. 我们是否拒绝在朋友面前暗示自己不满意自己的配偶?
( )8. 我们是不是总在一番亲吻之后,才开始作爱?
( )9. 我们是不是反对教自己的或别人的孩子骂人?
( )10.我们是不是尽量避免与父母发生一切争论?
这十个问题,如果我们的肯定回答在七个以上,我们就受之无愧,堪称二十七岁的人。如果在五、六、七之间,我们则接近了二十七岁人的城府。如果在五个以下,那我们就太嫩了,尚需修炼,否则这种低级心智将会影响中年生活。
这时,青春风暴中最后一个大浪行将过去,而中年生活正像风暴过去后大海所呈现出的那种宁静,表面一派平和,海底却涌动着暗流。这是一个新的环境,新的世界。在这种新世界到来之前,风暴将要过去之时,有一种电影接近尾声时场内萌动的那种散场的气氛。这时,如果我们只是感受着青春飞逝的忧伤,却没有在心中为人生下一个阶段埋下一个继续和重建的动机,而把自己当作尚无建树的破罐,然后漫不经心地破摔,那么我们实际上就是被青春时光里的最后一个强劲的敌人征服了。
记得十四岁时看《苏捷什卡战役》,铁托在影片结尾处说了一句当时被我认为是十分卖弄的警句:“结束,真正的开始。”现在想,他大约是说,一个阶段的结束是另一个更好的阶段的开始。就阶段的上升性而言,在结束和开始的转承点上,如果人们因为第一阶段的不成功而放弃下一个阶段的新机会的话,那将是一件很蠢的事情。
二十七岁的人有一种恶劣的习惯,特别是谈到青春时期一无所获时,男人常把这个罪过推给女人,认为是她们严重地拖了自己的后腿,女人则指责丈夫不像别的男人那样渴求上进。这时,家庭冲突再一次成为突出的问题。由于工作状态在这段时间里显得相对平静,所以情感状况则显得更加耀眼,变成绝对突出的问题和决定性问题。很可能因为这个问题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使我们再过一个一无所获的中年。
客观地讲,在大多数情况下,婚姻的确是一个包袱。因为,人们在结婚时往往毫无共同的准备,只是在约定俗成的“男大当婚,妇大当嫁”的婚期逼迫下,对温馨家庭抽象的渴望和潜在的性要求催促下,仓促为婚的。
在婚后两年之内,人们要经历一个“家庭冲突危险期”,特别是那些婚前没有任何性关系的伴侣,冲突的可能性更大。旧日的激情已忘,终日相守的小磨擦和厌倦,婚前恋爱时的假面具一层层剥尽,我们可以像庖丁解牛一样,透过配偶的楚楚衣冠,看到其体、其思、整个灵魂。一切变得平铺直叙,而最令人失望的是,婚姻不但没有像幻想中的那样给自己带来更多更新的东西,反而使我们失去了许多美好的东西。
我们和夫人坐在树下,很长时间不说一句话,却相互什么都知道,该说的以前都已说完,剩下的只是打发时光了。这时,每一对配偶对于其伴侣的兴趣,都明显低于对自己的兴趣,婚姻失去了交流和蜜意。夫妻一体时,对于其他人显露出自私,尔后夫妻之间又由于双方不再愿意主动把兴趣投在对方的爱好上而暴露出各自的自私,每个人心里都在嘀咕着:“哦,我算是认识你了!”
因为婚约,我们还曾吝啬地不把任何一点时间分给过去的老朋友,怕妻子不愿意。妻子也在减少朋友,怕丈夫的妒火。然而谁都不知道,就在我们同时做出“高尚的”牺牲时,却遗失了共同的东西。亚当・斯密说:“在文明社会中,不论在什么时代,人都需要许多人的合作和帮助。但在他的一生中,仅能得到几个人的友谊。”而我们却毫不吝惜地忘掉了这仅有的“几个”,使自己的家庭生活完全置身于没有调节的小天地之中。这时,旧友之间产生了一种不能尽兴的感觉,有一道看不见的墙在生长。其实,如果我们想让配偶感到在自己家里还能像其作孩子时一样快活无忌的话,就不应该在深夜将其旧友逐出,完全可以放任他们开心地聊上一个整夜,而我们自己独自去睡觉。
在对待双方父母的态度问题上,也出现了矛盾。在每次丈夫的雇主发来实物时,比如20斤桔子,我们是怎样一次次减少着送给父母的斤数,把绝大部分留给了自己的孩子。当然,这不能完全怨我们,小时候我们也曾看到过,自己的母亲是如何阻止父亲多给奶奶一份桔子的。现在,我们只是如法炮制,并认为不把月薪交给父母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当我们的父母接过那些被自己三番五次克扣过的礼品时,却总是那么由衷而天真地高兴。对于我们客套的晚宴邀请,他们一般不去,但却高兴得不得了,并且永远渴望我们能不断“邀请”他们,直到他们死去。
看到过去的老相识还没有结婚,无论他们自己心中有着多么迫切的饥渴,我们却坚持认为,他们是聪明而潇洒的,认为他们对婚姻有着深刻的先验。
《青春的敌人》第五部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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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年7月28日
向独身挑战
然而,独身者在中国是苦涩的,他们的处境并非像结婚者想象得那样超脱。尽管青年人业已变异的观念是宽松的,但我们还没有掌权,没有形成有力的势力。社会对我们生活方式的认同依旧取决于尚持权柄的老年人。在这些掌权人以及他们掌握的人民大众的思维里,权本位、血本位、家本位占有相当重量。在孟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中,“齐家”是第二位的。尽管今天的长辈们也许根本不知道他们要求子女必须适龄而婚的原始冲动源自这个他们闻所未闻的古训,但这种千年影响,恐怕早已渗入他们的血液。因此,一个不能“齐家”的人,在他们看来,无以“治国”和“平天下”,这已是无人细究出处及其正确与否的公理认识。在人们的潜意识里,一个不能“齐家”的人是残缺的。
在西方国家,单身现象已是普遍的事实。在独身者中有一小部分人,按照美国社会学家的归纳分类,仍属于“传统模式”,他们是希望结婚的,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如愿以偿。而绝大多数人则属于“先锋模式”,他们完全不打算结婚,社会也承认他们建立了“单身家庭”,他们自己也认为这种单身家庭完全可以与“夫妻家庭”相媲美。可是在中国,单身作为一种公认的残缺状态,是不能被视作家庭的。人们总是把“有情人终成眷属”和组成夫妻家庭,视为社会安定的一般条件。单身就是未完成状态,就是疑问。
于是,在物质利益上,独身者便看到了第一种苦恼――没有房权。在我们这个低工资、高福利的大社会里,一个月薪1000元的人,必须完全依赖雇主提供每平米数千元价格的住房。而得到雇主住房优待的不成文条件是,婚者优其先,有子者更优其先。问一问今天二十六岁左右的青年人,那些仓促登记,迟办婚仪,或者存心早育增加居住困难的青年们,他们百分之百是出于排队要房的心理。他们不惜勉强结婚生育以争夺房权。实际上,如果从缓解人口压力上考虑,独居生活的合理待遇可以大规模减少早婚和早育现象。但是,尽管独身者的文化背景和技术水平一般都远远超过从婚者,但现实却是他们无权得到住房优待。而且在公众意识没能在思想解放的状况下对各种各样的感情和方式有所宽容的时候,现实往往可以用一句“世道将不古”的预言,理直气壮地打消掉独身者的住房梦想。
从精神待遇上讲,独身者便会看到了第二种苦恼――没有人权。独身者如果不想沦为禁欲主义者或泛性爱好者,他们便需要正常的社会交际活动、工作关系中的礼遇、爱情和性生活。但是在一个认为只有结婚的人才可以合法拥有这些人所必需的生活的国度里,独身者就会自然地受到委屈、歧视、谣言污蔑、监视,并成为人们饭后茶余的谈资。中国第一位社会学博士刘德,自留学结束回到北京,就曾因为打算独身而不能得到住房照顾,并且受到了人们舌头的困扰,最后他痛苦地宣布:“在中国,不结婚就没有人权。”然后,怀着悲愤,飞回德国。
当这些独身主义者没有自己的基本生存空间去过隐秘的个人生活,当他们不能在精神生活中感受到人的尊严的时候,独身所带来的自由和欢娱便被抵销殆尽,独身变得不幸。
可是当他们安静的时候想到婚后的麻烦,甚至强烈地感知婚姻制度的荒唐时,他们就会依然坚定地对抗那些烦恼和挑衅,继续走下去。至于将来会怎样,无人细究。
一般说,与本书第四部分提到的独身四种类型相对应,独身者总的说来由三种执意不婚的人(真正的独身者)和一种需要帮助的人(暂时独身者)共同组成。
第一种独身者是对人生粗心大意的人,他们几乎从少儿时代就显露出不能持久的根性。过分活跃的天性和精力充沛的好奇心,使他们不断地见异思迁。他们喜爱全新的事物,热爱自由,缺乏责任心。他们最讨厌与小孩子打交道。他们一生所需要的,就是崭新的感情,并凭借这种情感使自己不厌倦生活。这种天性使其不愿成家。面对这样的人,我却觉得他们十分善良,他们一方面知道自己内心的不安分,另一方面又不愿给别人带来伤痛,因而只是私下里与一些性格相类似的情人约会,满足自己每一段时期的感情。当情人们另有所爱时,还他们自由,自己也正想另寻新知。一般说,艺术家常常属于此类中更为特别的一类,他们终其一生,不能像凡人和其他伟人们一样,使自己成为那种把稳固的爱情当作人生幸福的顶点的人,他们要的是崭新的艺术以及滋养这种完美艺术的全新的爱情。你能找出100对白头携老的艺术伴侣,我就能把100个平淡无奇的艺术庸人指给你看。
第二种独身者是对性生活格外贪婪的人。区别于第一种仅仅由于性格原因导致不婚的人,这种人突出的标志是有着贪得无厌的性冲动。他们更愿意借用未婚者的身份,无休止地欺骗异性,满足自己畸形的欲望。他们长期遭到不正常情感和性抑制的折磨,在被允许多一些行为自由的时候,便会加倍反弹自己的原始冲动,张扬积蓄已久的贪欲,甚至达到了不顾惜身体,把事业和感情外衣统统抛到九霄云外的地步。
有一种愚昧的社会认识,认为一朝放任独身作为一种从者广泛、为数众多的成人生活方式,第一种无心的人和第二种别有用心的人就会弄脏整个社会的心理。不能说这个忧虑没有道理,在欧美,自由的生活方式已的确引起了许多严重问题。可是,我们能不能认为靠旧有压力迫使这两种人结婚,对于他们可怜的配偶是有益的?那只是在劝说这些天性特别的人,用合法的方式,随便凑合一个异性,然后由于他们的特殊癖好,在法律保护的家庭中生活一段很短的时间便去离婚。我从来没有过多地考虑如何遏制他们难以遏制的放纵,而是一直在想别把那些古朴守旧的人推进他们的火坑。
第三种独身者,是那些对婚姻制度有着严肃认识的人们。在他们成长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的知识水平常常较高,他们自己的社会背景和地位也较为良好。他们像史书中许多伟人一样,批判着婚姻方式,认为婚约违背人性的自由,败坏了爱情,本质上是不可能带来幸福的。这种方式,一边把人类最高级的情感――爱情――放到琐碎庸碌的日常生活中加以煎熬,一边使夫妻总是依照两人中较为平俗的一人的水准去应付生活。
实际上,一个有思想的人,哪怕她/他是顺从婚姻制度而终其一生的人,也会在其内心深处不满于一夫一妻制的弊端。比起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一夫一妻制度并没有进步多少,它只是在性合作的法定方式中,显示了男女人格尊严的平等原则,而没有从根本上触及情感遭受束缚的问题,也没有在爱情与生育的区分上,跨出革命性的一步。
在世纪之交,两个截然不同的伟人――尼采和罗素――曾一致要求把爱和婚姻区分开来,反对以爱情作为婚姻基础,主张它的基础应该是优生优育和婚外爱情的自由。阿兰后来补充说,婚姻基础应该是逐渐取代爱情的友谊,莫罗阿最后修正一笔:“在真正幸福的婚姻中,友谊必得与爱情融和一起。”由此完成了迄今为止较为圆满的结论,即,婚姻制度的核心是为了养育后辈而铸造的友谊,而爱情与这个核心处于游离状态,在婚内有之,在婚外也有。
而我觉得,在未来的某个年代,人们完全可以宣布以数量制规则缔结婚姻的法律最终崩溃。事实上,在那四位生命哲学大师的思想里,已经蕴含着这种倾向。但是,只要世上生存的人们还不能具备普遍的自制和高尚的情愫,并且找到一种妥善养育后代的新方法,这种崩溃就不会,也不该,仓促地到来。而崩溃到来之前,我们这些过早窥见了婚姻制度弊端的人,就只能积极地盼望等候,消极地采取独身方式,以回避夫妻家庭的局限性。
罗素曾这样批评婚姻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