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肉贩》第1/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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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肉贩
作者:狐狸小妖精

1.-第一章 第一次杀猪
越南,N市。

凌晨三点,在一栋低矮的三层楼房里,闹钟突然“叮咚咚”地响起来。床上睡得正香的人,显然被这突然响起的闹铃惹怒了,翻了个身,伸手狠狠地按了按闹钟的按钮。闹钟不响了,这人显然很满意,刚想重温刚才的美梦,谁料屁股却传来一阵刺痛,接着一个很粗鲁的女高音响起:“懒鬼,还不快点起来,又要错过杀猪的时间了。昨天你就比人家晚了十分钟,导致我少卖了几万VND(注:1元人民币约等于2,942.0越南盾)!你再这样下去的话,让全家都喝西北风去……”唠唠叨叨,说起来没完没了,让床上人仅有的一点睡意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床上人很是无奈,叹了口气,翻身起来,一边手脚麻利地穿衣服,一边道:“孩子他妈,要不要叫上刘邦一起去?这小子大学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整天在家里游手好闲的,也不是个事呀?”

“去,你这懒鬼,就会自己偷懒,孩子才多大呀,就你那么狠心。再说了,培养一个大学生容易么?难道你还想儿子走你的老路,一辈子当个卑微的猪肉佬?去你的。”

“这……唉!”一声沉重的叹息后,床上人不再说什么,收拾好他的杀猪刀及篮子袋子,急冲冲地走下楼去。可正当他发动摩托车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阵相似的摩托车声,他唬了一跳,忙转身看去,却正是那不争气的儿子――刘邦。

刘海感到一阵温暖,今天是M街的传统街日,生意是特别好的,需要杀两头猪才行,可如果自己一个人去的话,用摩托车载两头猪的肉回来未免十分吃力,甚至他都不太敢这样做,只能分两次来。可时间有限呀……现在儿子跟着一起去,无疑是再好不过的了,即使他只拉半边猪和下水回来,也减轻了很多的重量啊。

屠宰场离住所大约有五公里,是位于郊区的一座低矮的小院子。当刘海父子俩到达的时候,屠宰场的门口已经停了不少的车,大多数是摩托车,只有一辆是那种微型面包车,还是九成新的,停在摩托车群里,显得鹤立鸡群,非常刺激人的眼球。刘帮停好车,看着那微型面包车咽了咽口水,对刘海道:“爸,咱什么时候也去弄辆面包车来开开,以后你再也不用日出日晒,雨下雨淋的了。”

刘海只顾着停好自己的车子,没有吭声,其实他何偿不想拥有一辆面包车?在好几年前他就这样想了,只是那个猪肉摊每天就赚那么一点钱,一家人的衣食住行全靠它,还要支持几个子女读书,一年到头,能剩下多少呢。

刘邦见父亲的脸色不好,便吐了吐舌头,跟着刘海进了屠宰场。

进得里面,刘邦才发现,屠宰场其实挺大的,几十个人在忙碌着,不时能听得到猪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这让初次到屠宰场来的刘邦很有些心惊胆战,身上起满了鸡皮疙瘩,他不由得暗想:人类真的很残忍,居然活活地将这么多的猪给杀了,还要剥它的皮,抽它的筋,吃它的肉……

“小邦,快点过来,帮你六叔接一下猪血!”刘海突然对正在感慨万端的刘邦道。

真的要杀这头猪吗?刘邦看了看那头被绑在木桌上却尤在作垂死挣扎的大肥猪暗想道,这肥猪平时好吃好睡的,现在却到了它作贡献的时候了,它的眼里流露出的尽是哀求与恐惧,或许还有些悔恨不该让人们伺候得太好?

“你这孩子,是不是吓傻了?快点呀,再晚就要错过卖货的时间了。”刘海催促道,不由分说地将一个塑料坛子塞到他的手里。

六叔将嘴里叼着的香烟狠狠吸了一口后,笑呵呵地道:“刘海,你他娘的就舍得让这么斯文的一个儿子来帮你杀猪呀?我看你真是越活越糊涂了。”继而又取笑刘邦道,“你小子,长得细皮嫩肉的,怎么适合干我们这种粗活呢?还是搂着个靓妞困觉舒服。”

“这么老了还这么为老不尊。待会多灌你几杯马尿,看你还乱不乱说。”刘海笑骂完六叔后,又鼓励刘邦道,“不用怕,待会儿看六叔的刀子从猪喉咙抽出来后,你马上将塑料坛子按到那刀口上,手脚快点,这样猪血就不会喷到你的身上了。”

话既然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刘邦再怎么害怕也得硬着头皮上了,谁叫自己是个爷们,同时还是个猪肉佬的儿子呢?

六叔像是欣赏艺术品似的端详了一下那把油光发亮的杀猪刀,他对这把刀显然很有感情,它已经跟随着他度过了八个春秋,八年的风风风雨雨就这样走过来了,多么好的混饭吃的工具啊!六叔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然后猛地喷到刀身上,有点像是古代巫师们举行什么献仪式(注:一般来说,某些地方的风俗,在杀大型的牲畜之前,是要口含清水喷在屠刀上的,据说这样可以让牲畜的灵魂早日超生),在刀上还是烟雾缭绕的时候,六叔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那又薄又尖的刀子准确无误地捅进了猪脖子上。刀子捅进去后,六叔并没有立刻将拔出来,而是左右捣动了一下,以扩大伤口并确认猪的颈动脉被割断了。这是很需要些技巧的,如果刺得不够深,则猪喉可能未断,猪就会拼命地挣扎嚎叫,不容易断气;如果未刺断颈动脉,则猪的血就不会那么容易流完,不仅不断气,而且还会造成大量的血液滞留在肉和内脏里,影响肉品的成色。所以一般有经验的人,是很容易分辩出哪块是死猪肉(指猪未经人工放血就死了),哪块是人工杀的(指活着放血杀的)活猪肉。

却说六叔白刀子进去,待得红刀子出来的时候,刘邦到底少了些经验,没能及时将塑料坛子接上去。等到他将坛子放上去的时候,那猪的鲜血早已经喷薄而出,刘邦不提防,倒正好给喷了一脸一身。刘邦自然极为尴尬,却不敢就此放弃,要知道,这猪血接回去了,用点盐水制成一块块的猪红来卖,倒能赚不少钱呢。更何况这猪血是不用成本的,就算制成猪红,也只是一点盐水的费用而已,可谓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如果卖猪肉亏本了,还可以从这里赚一点回来,所以,刘邦怎么能轻易放弃呢!

好容易熬过了那几分钟,猪不再挣扎了,血,也已经流干,这杀猪的第一道工序算是已经完成。但刘邦却很是尴尬,他的坛子里接到的猪血还不到一升,身上倒已经满是鲜血,像是个刚从战场上回来的浴血战士似的。看来下一道工序――褪猪毛,他是不必参加的了。

却说刘海看到刘邦鲜血没接到多少,倒弄了个满身鲜红,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道:“你怎么这么没用呢?连点猪血都接不好。得,那边烧有热水,是褪猪毛用的,你去弄一点,用凉水冲一冲,去将身上的血洗一下。”

六叔笑道:“果然是虎门无犬子呀!嘿嘿,看来你小子想吃这一行饭的话,还得多锻炼才行!”

刘邦自然郁闷至极,不得不灰头灰脸地按照刘海说的先去弄干净身上的血迹。可当他端着水走进厕所时,却听得与厕所一门之隔的澡堂里传来“哗哗”的流水声,像是有人正在冲澡。刘邦不由得暗暗纳闷:这天都快亮了,怎么还有人在洗澡?但纳闷归纳闷,他可没有一探究竟的意思,毕竟这里是屠宰场,是男人和屠夫的天下,什么样的事都有发生的可能。更何况他也没有变态到去偷看男人洗澡的地步。

但世上有些事情往往是出人意料的,当他弯下腰到洗脸盆去洗脸时,无意中却发现澡堂的那扇门因年久失修,在中间已经有好些破洞,而且里面那人此时似乎正面对着木门,隐隐约约的一部分胸部便呈现在刘邦的眼前。不过刘邦也不怎么放在心上,只是纳闷这男人的胸肌怎么那么发达呢?那乳都快赶得上女人了,而且还那么白。大概是杀猪杀多了,锻炼出来的吧,更何况,杀猪的人一般都是挑一头猪之中最好的部位先吃一顿的,皮肤保养得像女人一样白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刘邦洗干净出来时,刘海跟六叔等人已经将一头猪的毛褪干净,并剖开分成两边了。刘邦不好意思再在一边闲站着观看了,忙过去帮着将猪下水(注:指猪大肠、小肠、肝、心、肺等)取出,放到一个预先准备好的大桶里。但大肠和小肠都是需要先洗干净的,所以这艰难的任务还是交给了刘邦。
2.-第二章 神秘人
终于,两头猪都弄好了,由于赶时间,刘海自个儿先将一头零半边猪拉走了,留下的半边和猪下水也都绑好在刘邦骑来的摩托车上。刘邦剩下的事情,只是将车子发动开回去就行了,按理说他是这种人家出身的,骑机车也有好些年头,将这一百几十斤的东西拉回去是没有问题的。

可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怪,往往是最简单的事情,就越容易出问题。半边猪加上下水的重量虽然不是很重,却非常地占地方,而且一坐上去,摇摇晃晃的,连方向都打不稳,怎么开呀?

刘邦急得满身是汗,但在这种情形,却是别人帮不了的,因为人人都得赶着回去做自己的生意呢,时间就是金钱啊!他想到父母也急着要开档做生意,不得不强打起精神,用双脚撑着地面,慢慢地加油前进。

但尽管他已经很小心了,命运却还是跟他开了个小玩笑:才开出不到五米,车身一摇晃,他便连人带车一起翻倒在路边了。

“喂,你快点将车子搬到一边去,老子急着要赶路呢。”刘邦尚未从地上爬起,耳边便传来一个很粗鲁的声音道。

刘邦强忍着伤痛想从地上爬起,但那猪肉跟摩托车的重量加起来有三百多斤,他一个文弱书生,此刻又是被压在地上,却如何移得动?他努力了几次都没有成功,那车反而将他压得更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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