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恋爱》第2/56页


  老板人不错,但过于小富即安,据说当年是从小作坊做起来的,本人没什么大文化,但赶着了改革开放的好时候,再加之运气好,一路顺遂。如今开成这么大的企业了,仍然还是一副朴实接地气的派头。
  这年头市场一天一个走向,服装风格也是朝东夕西的,眼睛追赶不上变化。因为老板的固本守成,多年持续着那几条老流水线,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市场部的成单量就已陆续下滑,尤其到了今年初,连个别的老主顾都改转别家了。
  老板急得头发快白,年后就不断的开会开会。作为入司四年的设计部老员工,邹茵自然躲不掉。
  细细想来,人类在向前发展,无论是体态容貌上的进化,还是服饰打扮的追求,都已经不仅仅只在实用、耐看的基础上徘徊了。不止是人,动物界的一条鱼、一只水母对于美的追求都已不可阻挡。那些老式的笨拙宽大的工装虽然经磨耐穿,但被市场逐渐淘汰是迟早的事。
  老板恍悟之后,开始大张旗鼓改革,责令各组要在一个月内提交出设计稿,设计一批更符合时代潮流、更符合人体美学线条的工装新品。七月份H市有个科技展,到时候准备以边缘相关产品去占个位。
  像博恒这种中上规模的传统工厂,一般的管理层年龄都偏高。邹茵所在的设计部主任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姐,这种费脑筋的事儿她好多年没动过了,自然就对邹茵委以重任。邹茵的所学终于算是派上点用场,因此内心也默默地卯了劲,从去年年底她就开始反复地加班。
  当然,她其实也是以这个为借口,有意无意地冷落起陈勤森来,经常十天半个月的才回去一趟。只是陈勤森那个人,终日睁眼闭眼三分地,浸霪于他在水头村的浪掷生活,似乎并没发现她的不对劲。
  反正没见他露出什么端倪。
  这次从二月初二到现在,又过去了快两周,他那头仍是一个电话都没有。邹茵一开始还有些挠心抓肺地等他给解释,甚至想好了哪句狠话甩他脸上,“陈张宝你把话说清楚咱们了断吧!”到现在反而心淡了。
  她对他的冷落,莫不就是在等一个分手的契机吗?
  他既然自己做到那一步,解不解释的,意义也不会有多大。
  邹茵的童年过的并不算欢喜,对于生活,她一直有着自己的期望与构想。并会朝着这个方向,一点点去努力接近。从另一个角度说,她是个很有目标性的女人。而陈勤森不。
  他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从2005年认识到现在,九年了,当年的同学要么结婚,要么事业有成,有些都已二胎。可陈勤森呢,连发型都还是最初的那个。
  他只有在捣腾最凶猛的时候,才会攥着她的腰叫“老婆,喜不喜欢这样?”,又或者是邹茵去酒吧找他,然后旁的谁喊一句:“森哥,你老婆来叫你了!”
  其余的时间,她没有听他正经说过爱不爱,更别提有结婚两个字。邹茵已经26岁,她没有多少耐心了。
  有时想去看场认真的电影,她都疲于喊上他一块。工作几年后的她,对于想要的生活越来越清晰。她心里追寻的那个男人,应该是个能撑得起事的丈夫,是个树得起好榜样的爸爸,并有共同的语言。
  邹茵对当初是怎么和陈勤森走到了一起,已经变得很模糊。若要让她再重新选,即便陈勤森家里钱财堆成米,他也不在她的选择范围。
  她差点都要忘记了,其实在遇见陈勤森的那个夏天里,她心里本已有一个钦慕的对象。
  故事说来有点长,可能还要从邹茵的妈妈说起。
  邹茵妈妈的外婆,我们且叫她邹太婆,自与丈夫相隔两岸,就再也无法知道他的死活。在那个紧迫的年代,关于局势的谣传叫人心慌绝望,为了给丈夫在内地留一条血脉,邹太婆对于邹茵外婆和妈妈的婚姻,都要求是入赘。
  邹茵的妈妈邹美君,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当她妈妈青春正茂时,正是80年代时尚新潮像螃蟹一样源源涌入的时候。邹美君爱雅,追歌星迷电影,喜欢邓丽君和费翔。在她满心憧憬着爱情幻象时,邹茵的爸爸就入了她的眼。
  时间过去这么多年,邹茵已经忘记爸爸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了。听姑奶奶叙述,好像姓谢,姑奶奶称呼他“谢工”。在水头村也是外姓,中专毕业分配到汽车站的职工,在那个年头,这可是一个干净体面的好饭碗。
  谢工人长很高,五官端正,和村里的土著有着明显的气质区别。邹茵的妈妈喜欢画画和针线,开着一个小裁缝店,几乎是一经媒婆介绍就心许了。结婚后住在邹太婆留下的小房子里,二十三岁那年生下了小邹茵。
  邹茵生下来白白胖胖,脸蛋粉嘟嘟的像面团,又很乖,吃饱了都不哭闹。邹美君捧在掌心都怕她化了,给取了个小名叫糖糖,希望她的人生像麦芽糖一样,阳光的色彩,只有甘甜。那是一段邹茵受尽宠爱的时光,她的妈妈最高兴的时候,就是抱着软团团的她站在门口,等待出车归来的爸爸。
  邹茵想,邹美君应该是爱极了那个车站工的。
  因为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几年,五岁的有一天,邹茵从幼儿园放学回来,就看到一贯精细讲究的妈妈,像个疯子一样涕泪交流地站在门口撕扯爸爸。而一贯谦顺退让的爸爸,站在那里任由邹美君撕扯,在他身后的几步是个挺着四五个月肚子的女人,没有妈妈美,看起来像千万万万个人堆里的一个平常女人。
  但她的爸爸对妈妈并没有留恋,他毫不犹疑地从邹美君手里抻过了行李包。他已经从最初对于这个小资小调的女人的新鲜和受宠若惊,变成了厌恶和无法忍受。他现在只想要找个平庸的女人,去过庸俗的甚至满身油烟酱醋的日子。
  然后他就走了,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邹美君终日神经质地以泪洗面,再后来又由爱生恨,对流着一半车站工血脉的邹茵演变出恶毒的怨怼,“叫你梳头啊,你头壳坏掉?疼也不懂动一动了?”,“哭虾米?学你那个糙爸爸,将来也是三条腿白眼狼!”
  那真是五岁邹茵纠结又复杂的一段时光,她甚至连咬饭都不敢太大口,怕不小心把米粒卯到嘴角边,又要挨挖苦。好在一年多以后,邹美君终于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去了海对面邹太公的城市。听说在那边后来又再婚了。
  邹茵因此和姑奶奶一块生活,姑奶奶是从前邹太婆的帮佣生下的女儿,她上头还有个哥哥,生了三儿两女,除了一个女儿留在Z城,其余的都跟着出国去了。姑奶奶一辈子没结婚,也不愿意跟着哥哥的子女生活,因此就顺带照看起没伴的邹茵。
  邹美君会按时往姑奶奶卡上打钱,在每年的二月和八月,从前是各打一万台币,折合成人民币大约一共四千;邹茵上初中二年级开始,改为每次打两万台币,折合人民币大约共九千。她还是不愿放任邹茵融为水头村的那股海土味,叮嘱姑奶奶一定要让邹茵上市里的寄宿。
  但她还是几乎不和邹茵通电话。对生活细腻讲究又敏感的女人,是绝对不宽容背叛的,这大约会使她们的自尊心受到挑衅。可与爱无关,她对那个谢男人的积怨不化。
  姑奶奶每年都会给她寄出一张邹茵的照片,从七岁开始,一直到邹茵十八岁高三毕业。那之后就没寄了,她也没有再汇钱过来,她们湾湾那边爱学美国人的一套,大约是觉得养到18岁就算尽了生下她的义务。
  听说她在那边后来又生了个儿子,这些钱应该也是尽她的所能了。
  但她不知道,后来内地的发展有多么迅速,那些台币折合成人民币,一个月平均不到八百的生活费,邹茵除了寒暑假做兼职之外,周末不上自习的晚上都会帮着姑奶奶摆地摊。
  通常周五下午四点半下课后,她乘坐公交中巴回村,周一早上七点再返回学校。那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个个子很高的男生,他叫林彦,邹茵上高二的时候,他从外地转学到高三。


第三章
  出城的公交是辆黄白相间的中巴车,看起来像一条烤焦的面包。从一中到水头村大约要35分钟的距离,途中经过二中、菜市和职高,会陆陆续续上来不少外校的学生,因此车厢内拥挤,直到林村下去一拨人,才能轮到邹茵有座位。
  林村在水头村的前一站,这一带姓陈和姓林都是大姓,那个叫林彦的男生就是在这一站下的车。但他并不属于林村的人,只是祖宅在这里,听说一直随父母在外地,回来只是为了考个试然后出国。
  周五回家的学生多,通常他会站在车厢的尾端,邹茵挤在中部。车到林村站时他先下去,路过邹茵的身旁,会用低醇的嗓音说一声:“同学,让让。”
  声音清楚而好听,带着一点冷漠的疏离。他有一米八五的身高,邹茵只有一米六三,不知道为何却有种错觉,好像他的声音就压在她的头顶似的。每当这时候邹茵就会往车窗边倾一倾,好腾出空间来。等到他过去,又会忍不住地瞥一眼,但他站在车门口,清宽的肩膀上搭着个黑书包,并无有什么表情。
  林彦理着干净清爽的短发,五官很正,大长腿,走路时喜欢蹙着眉宇像在思考。这几乎就符合邹茵心中对男生的喜欢标准,但他对人的态度似乎很冷漠,在学校里除了几个一起打篮球的男生,基本一个人独来独往,不与谁多交道。
  只是没想到的是,在那年高考结束后的有一天,竟然会在学校的实验楼下再看到林彦。
  六月中旬的南方一场雨说下就下,那天林彦穿着浅灰的短袖和长短裤,瘦瘦长长的,十分清逸。看见邹茵过来,便瞥了眼她手上的伞,问:“你带伞了吗?借我走一段。”
  他用“你带伞了吗”,这种口气好像和她并不陌生似的――因为下雨而在这里等她――尽管此前从没有交集。
  明明邹茵的手上都已经拿着伞了。
  ……
  大雨哗啦呼啦,打在伞面上溅起一片雾水朦胧,伞下的空间就被反衬得奇异安静。
  邹茵并不是个忸怩的女生,她在班里人缘一向很好,并不与谁特别亲热,也并不与谁显得生分。但还从没与一个男生共撑过伞。水头村的孬仔痞子多,她对他们说话从来都是大声冷气的,从没有过窘迫。那会儿在伞底下,看着林彦近在咫尺的脸庞,却不自觉地有些紧促。
  后来他们就互相留了Q-Q。
  林彦说:“你叫邹茵?”
  “我听他们这样叫过你。”
  “你脑门上的头旋挺可爱。下次坐公交别往中间站,后面没那么挤。”
  他开起玩笑来也是温和而疏离,隔着电脑屏幕邹茵和他聊过两次,话并不多,三五分钟才回一次信息,可邹茵每敲一个字却还是心怦怦然的。
  那会儿林彦正预备去参加一个游戏联盟的夏令野营,约好了等开学后给她寄军训的照片。只是在一个多月后的网吧里,邹茵的Q-Q不知道被谁盗走了,后来也就没有了后续。
  这个短暂的一段邹茵对谁都没有告诉,包括最好的朋友何惠娟。但在那段时间里,她的心里就像揣着一个开花的小秘密,有时即便是做着很枯燥的事,也会突然觉得有趣地勾一勾嘴角。
  因此当手缠金链、刺着纹身的陈勤森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除了在他从摩托车上站起来的瞬间,被他那股冷潇的气场所震慑之外,并没有多余的关注。
  2005年的夏天,老旧的586电脑早已被淘汰了好几年,腾-讯家的聊天室和游戏在网吧里迅速火爆,邹茵并不常去网吧,那段时间她正想买一个纽曼的mp3,差不多要三百多元。她算算陈勤森六个人,一人一碗云吞面,再要几打啤酒和花生米小碟,又能多赚小几十块,因此原本打算开始收摊的她,又把东西卸了下来。
  摆摊的地方是在村中心一个半弧形的小广场,白天是菜市交易,有时也搭台唱戏,晚上就差不多是夜摊和大排档。姑奶奶在这里摆的时间并不长,从前她都是在护村河畔的小马路,离邹太婆给邹茵留下的小房子比较近,因为宗堂里捐钱修路了,才临时改换到这边,因此邹茵算是头回见到陈勤森这波人。
  显见得他们也不是第一次来吃了,看着邹茵一身白短袖蓝裙子的站在那里,几个小弟不禁戏谑:“阿姑,这个靓妹是不是你女儿?长这么正!”
  姑奶奶一辈子没结婚,看晚辈都像看孩子,不因为穿着和举止。和蔼蔼地笑答:“哪里会是。是我妈妈以前东家的孙女儿了,都是同村人,还在一中上学,以后你们路上看见,要多照应她!”
  姑奶奶这样的说话方式是很招人喜欢的,混仔们并不纯粹是流氓,你若拿寻常态度大方对他,他对你也就是良人,你若拿怪异眼神闪避,他对你便也妖形劣状。
  几个小弟仔们抽着烟,一下子亲和起来:“可以了,这是一定的。”
  邹茵也从摊位前抬起头,对他们说:“今天的冰凉粉,我给你们打半价好了。”
  她的声音很动听,一直是学校的播音员,柔慢中带点儿糯糯的,很清晰,在傍晚课间十五分钟的朗读,很具有温柔渗入大脑的效力。陈勤森正一手捻着空心钢管,一边拨出去电话,不由抬头瞥了一眼。
  电线杆下灯火昏黄,邹茵笑容未泯,便被他的视线捕捉过去。二十二岁的陈勤森,昏暗中他的脸型十分帅气,鼻梁是英挺的,眉目精致,却偏又满带邪气。那股邪气是会把人拽走的,还带着摄人的轻蔑,不能够多看。
  邹茵就停了笑容,空洞的收回眼神。
  旁的阿弟仔看到,囫囵地打圆场:“你不要看他,我们少保有厌女症,很讨厌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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