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第152/173页


  “谁干的?”虽然心里已经有所准备,可是奥斯曼还是不想听到那个答案,他们可是夫妻啊!哈里斯那个混蛋,就真的能下得了手?要知道,云霓的身体里面,还怀著他的孩子。
  “哈里斯。”米歇尔低下头轻声说道。
  “混蛋,命令部队集合。”奥斯曼对著坑边的几个霹雳军战士大吼道,几名士兵马上向营地跑去。
  “没用的,奥斯曼,他已经逃掉了,逃出了皮亚路,我们的战士从没有经受过马上训练。”米歇尔冷静的说道,虽然她心里也同样难受,可是她同云霓并没有什么关系,主要是因为凶手居然是自己的哥哥。
  即使不愿意承认,哈里斯的确与自己拥有血亲,他居然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怀有身孕的妻子,就连牲畜也不会作出这种事情来。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下手?!”奥斯曼仰天吼道,不用问也知道,一定是云霓发现了什么,她想告诉自己。
  奥斯曼想起五天前,在雪线之上云霓所说的那些话,显然,云霓早已经知道了哈里斯的意图,因此劝自己离开。
  “报告!”安迪.普鲁斯走到奥斯曼身边行礼说道,他是一名大地武士,负责一支千人队。
  “说。”奥斯曼看著坑内的云霓轻声说道。
  “有西方郡的使者,并且带来了凌格将军、布郎大公、迈克尔大公的书信。”安迪回答道,他并不知道奥斯曼的来历,但听说有两位大公爵的来信,自然马上找奥斯曼回报。
  “哦?米歇尔,好好安葬她,我去看看。”奥斯曼对米歇尔说道。
  米歇尔肯定的点点头,她知道,对于朋友,奥斯曼是非常在意的。
  看完手中的三封书信,奥斯曼沉默良久,这些信来的晚了一些,不过没什么关系,反正哈里斯已经被自己击败了,如果知道他杀了云霓,奥斯曼绝对不会放他走掉的,虽然霹雳军当时混乱不堪,可是奥斯曼还是有把握,凭自己的力量抓住他。
  那些天使的力量倒是不弱,一对一的情况下,霹雳军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可那又如何呢?他们可没有皮亚路这里丰富的资源,扭吉特一家也不会向他们提供的,更重要的是自己拥有神珠中的智慧。
  去西方郡吗?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自己的亲人朋友似乎都已经到了那里,特别是义父和教父两位大公爵。
  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再过些年,不知道是否还能看到他们。另外黑豹兄弟也被凌格带到了那里,已经有两年多没看到它了,不知道它过得如何?
  皮亚路这里,除了丰富的铁母和钻母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自己留恋的。神殿在别人的眼中,既神秘又值得敬畏,可是对于奥斯曼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
  奥斯曼只对神殿里的文字记载,以及那些神器有些兴趣。能带走的,奥斯曼已经让人运下山来,最多的就是红蓝两色的能源块,除了这些东西之外,值得留恋的,也只有军营里的那件神器了。
  不过与雷霆会馆里的神器相比,似乎还差了许多,即使再训练一年,也最多是多出来大地骑士罢了,远远达不到奥斯曼的期望。
  “奥斯曼,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他们怎么知道你在皮亚路的?”米歇尔处理完云霓的尸体,走进房间问道。
  “你看看这些信,我正拿不定主意呢!”奥斯曼说道,把手中的信交给米歇尔。
  “也许这个主意不错,西方郡现在几乎都是在第一军团的手里,你完全不必担心安全问题。另外,我认为有霹雳纵队在,你应该是大有所为的。”米歇尔说道。
  奥斯曼撇了撇嘴,霹雳军今天的表现,实在是不能令他满意,不过奥斯曼知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他们毕竟是第一次上战场,而对手的实力又相当的强悍。
  “另外,我认为,皮亚路已经不适合你了,哈里斯一定还会再来的,下次只怕就没这么好对付了。”米歇尔说道。
  “来了更好。”奥斯曼双目圆睁。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的,奥斯曼,我知道你的实力,可是如果有人暗中下手,他们并不是没有机会,你不是神,只是一个实力超强的武士,即使是雷霆武士大师,似乎也会死的。”米歇尔轻抚著奥斯曼的脸说道。
  “走吧!我们一起走,我也不想回圣西斯堡了。”米歇尔有些疲惫的说道。
  奥斯曼有些不安的看著米歇尔,他知道,这次对米歇尔的打击相当大。若说哈里斯的行动,没有得到维丝特的允许,谁也不会相信的,天使团除了维丝特之外,谁也无法指挥得动,而这次居然出现了一百名天使战士。
  霹雳军虽然首战不利,但平时的训练还是相当出色的,仅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整装完毕。
  奥斯曼从扭吉特那里要来了六千匹战马,这些战马放在皮亚路,实在是太过浪费了,山路上,根本没有它们奔跑的空间,马匹一匹匹都胖了不少。
  扭吉特家族依然留在皮亚路,这里的铁母和钻母,几乎是取之不尽的,这么好的地方,自然不能放弃掉。
  如果奥斯曼需要,扭吉特爵士保证,随时都可以得到四千名护教骑士团的支援,不过护教骑士团的战斗力,还不放在奥斯曼的眼里,何况他们的人数,并不比霹雳军多。
  西方郡现在有十几万人马,足可以保证奥斯曼的安全,除非菲格大帝下令,否则没人可以动得了他,天朝的军队也同样没这样的能力。
  除了霹雳军的装备之外,奥斯曼只带走了大量的能源,有了这些东西,奥斯曼的神剑可以无止境的使用下去。除了奥斯曼手中的神剑,从神殿之中,还找到了整整一箱的神剑,奥斯曼带走了一半,另一半则交给了扭吉特爵士,护教骑士团同样需要这些神兵。
  皮亚路的山路,并不适合大队人马行走,不过有闪电豹和奥斯曼在,那些野兽绝对不敢随便进攻,虽然速度慢了许多,倒是一路相安无事,平静的走出了山区。
  到了平原之上,霹雳军再次令奥斯曼头疼万分,虽然在皮亚路的时候,训练过骑术,可是仅仅是骑在马上不掉下来,到了平原上,战马的速度一起来,不断有人掉落马下,以这样的骑术,别说上战场,就算是行军也不可能。
  奥斯曼只好放慢了速度,一边行军,一边训练马术。每天太阳升起很高才开始出发,日头未落,已经开始扎营了。行军的时间短了,可是并不代表霹雳军走得舒服,每天扎营之后,还是要训练马术。在奥斯曼的带领下,练习冲刺、回旋,以及马上列阵。
  半个月后,霹雳军终于有了骑士的样子,虽然还无法作到集团冲锋,却再也不会有人在行军中落马了。
  扭吉特选择的战马都很不错,只是在皮亚路里养得太肥了些,经过这段时间,也开始恢得了本来的样子,显得神骏起来。
  马其特南八十里外,两支军队一字排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默菲看著眼前的天朝军队,有些担心。
  最近以来,天朝军队的活动越来越频繁,经常会进入到菲格帝国境内,除了凯思建立的十二个军事要塞之外,还有大片的土地,需要由军队来防守。
  巡逻本不用他出马的,作为一个军团的指挥官,他只要在军部指挥就可以了,可是西方军团现在的情况并不算太好,因此他无法放心,经常会到一线看看。
  今天,他所率领的万人队,同天朝军在这里相遇,这已经是进入菲格帝国境内一百多里了,天朝军的胆子似乎越来越大了。
  两年来,天朝军几乎是每战必败,可是却越战越勇,而且给西方军团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天朝军有时候,甚至敢以同样数量的军队同西方军团作战,这在以前是不敢想像的事情。
  正如迈克尔公爵所说的那样,菲格帝国在不断的补充之中,而天朝军队正是借这个难得的机会在练兵。
  前前后后,默菲已经见过八支天朝军团的旌旗,显然天朝军的频繁调动,并不仅仅是在向边境增兵,而是以轮换的方式,让所有的军团士兵,都经历一下战火,这可绝对不是好事情。
  眼前的这支部队,近四万人,是自己一方的四倍,看旗号,是马丁第四军团的主力部队。这个军团的总指挥马丁侯爵,作为天朝使团的团长,一直长驻在圣西斯堡,但他的军队却一直在边境活动。
  这支军队有著较强的战斗力,同其他的天朝军队比起来,实力至少强上一倍,而现在的数量又多出数倍,默菲只能等。
  这里是菲格境内,每十里都有一个哨站,自己同敌军相遇,想来军部早已经知道了。可是他想不通,这支四万人的大军,进入菲格境内有百里,居然才被发现,莫不是那些哨站出了问题?
  两年多来,小规模的冲突从未断过,可是上万人的战斗,今天似乎是第一次。上个月开始,冲突似乎已经开始升级了,由原来的几百人,已经增加到千人规模的战斗。
  由于人数较少,西方军团还吃了几次小亏,而第一军团目前还无败绩,战斗力的确要比西方军团强得多。
  “大人,敌方似乎有了动静,两翼的轻骑兵已经开始散开了。”身边的将领提醒道。
  对于自己手下的这些将领,默菲还是相当满意的,他们都是经历过巨人族战火后活下来的军官。无论是武技,还是指挥才能,都还过得去,最重要的是他们拥有无法坚定的信心,敢于向巨人族战士出枪的骑士,都是最勇敢的骑士。
  “我们只有两支纵队,根本不存在左右翼的问题,对方太死板了,正面冲锋,他们的战斗力不如我们。”默菲沉声说道,可是他心里同样没底。
  即使抛去两翼的一万名轻骑,对方还拥有三万名战士,其中还有一支重骑兵纵队,而自己手下,只有一支重步兵和一支轻骑兵纵队,无论是装备还是武器,都要差对方一截。
  好在天朝军的战术指挥一般,而士兵的素质更差,往往一有伤亡,就开始出现大面积的溃逃,只要追著屁股杀就行了。
  最难对付的还是对方的两万名重装步兵,他们的装备好,而且人数多,自己手中没有重骑兵,想要突破他们,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烈焰流星有多少?”默菲问道,这不是他的亲卫队,因此有些什么装备,他并不了解。自从奥斯曼在南方战役中,大量的使用了烈焰流星之后,这已经成为了帝国军标准的装备之一。
  只是两年的时间太短了,短到连普通装备也无法全部备齐,何况是烈焰流星这样的高级装备。
  西方郡和第一军团,是最早装备起烈焰流星的部队,每支万人队里,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只是数量少得可怜,用于正面战场,似乎并不适合。
  以前一直没有大的战事,烈焰流星都被储存起来。按凯思的说法,论起工匠的水准,天朝帝国绝对是第一,只要被他们拿到一枚烈焰流星,他们就可以大量的装备部队,以天朝帝国的后勤能力和财力,用不了半年,就可以保证前线部队的供给。
  因此,除非迫不得已,尽可能的不要使用这样的武器,以防止被天朝帝国得到,可是现在默菲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眼前的战事,虽然还不见得一定会输,可是如果不使用烈焰流星,自己的万人队就会损失惨重,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回大人,一共带来了一百枚烈焰流星,这东西上面配发下来的实在太少了。”身边的将领有些为难的说道,对方有四万人,一百枚实在不够作什么的。
  “一次全部投出去!后面的轻骑准备冲击对方右侧,之后向左移动;重步兵随烈焰流星冲击对方的重步兵,尽可能拉开对方重骑兵的距离。”默菲稍一思考,已经定下了作战方案。
  “遵命,阁下。”
  一百个黑点向左侧的天朝军重步兵投去,在万人注目之中,爆开,化成万点火星,落在重步兵的头上。
  烈焰流星是奥斯曼发明的一种火器,里面使用的是煤油,无论沾在哪里,都要等上面的煤油烧尽,火势才会止住,即使用水,也无法将其熄灭。
  煤油虽然是天朝人发明的,可他们却从未想过能将这种东西用于战争,只有少数的将领,从蛮族战争中逃回来的军官那里听说过这种东西,却也不清楚是否是菲格帝国使用的。而由于当初逃走时相当匆忙,根本不可能得到一颗完整的烈焰流星,因此也没办法研究出这种武器到底是什么,因此大部分的天朝军人,甚至连听也没听说过。
  烈焰流星的数量不多,只有一百枚,大约可以笼罩百米方圆,至少有五百到七百名重步兵被烈焰流星所伤,只是由于数量太少,再加上重步兵全身铠甲,大多数只是烧伤,无人因此而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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