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第77/173页


  “什么叫连线木筏?”米歇尔问道,这个词,她也没听说过。
  “很简单,就是将无数个木筏连在一起。每十个士兵制作一个木筏,再将这些木筏首尾相连,可以连成几公里长,这样的木筏,就不容易被水冲烂了。”奥斯曼说道。
  “有点意思,如果横著连,会更结实些。”米歇尔一边想著木筏连成线的样子,一边说道。
  “那不成,天望河最窄的地方,只有几十米宽,会有危险的。”奥斯曼头也不抬的说道,眼睛看著地图。可惜,天望河在地图里,只有简单的标注,位置并不准确。
  战马,依然留在营地中,所有的帐篷也依旧,只是士兵已经进入了森林,在这里留下一片空军营。
  行军的速度比奥斯曼想像的还要慢一些,重骑兵离开了战马,即便是脱去沉重的铠甲,他们行进的速度依然很缓慢。
  奥斯曼和凌格只花了一天半的时间,这一万重骑兵却花了近三天,才来到天望河边。
  按照奥斯曼的命令,七千人开始制作木筏,另外三千人开始采集醉丁香。
  “米歇尔,你认为这种东西如何?能提炼加工一下吗?”奥斯曼手里拿著一枝醉丁香问道。
  “当然能,醉丁香本就是生产迷药用的,只是,我们手里没有设备,生产不出好的迷药来。”米歇尔说道,醉丁香的大名,她自然早听说过,面对如此大片的醉丁香,却是第一次。
  “好,你来指挥,我们大约还有一天的时间,能炼制多少就炼制多少,这是我们送给蛮族的礼物。”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和人手,他还会给蛮族更多的礼物,对于森林的了解,这里没人比他更强。
  一艘艘木筏,被山藤或者绳索,紧紧的连在一起,一艘接一艘,很快排出了近十公里长的连线木筏。奥斯曼试了试木筏,还算可以,凭自己的手劲,居然无法将山藤拉开。
  米歇尔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三千人大约提炼出五千斤迷药,这已经够用了,虽然缺少设备,提炼出的迷药药效会差一些,但用药量足可以弥补品质的不足了。
  “出发!”奥斯曼环视了一下四周,大手一挥,第一个走上木筏,两只豹子也跟著跳了上去,接著是凌格、鲍伯等人,他们坐在第一艘木筏之上,为大家开路。
  奥斯曼再一次的领会到,大自然的力量是如此的伟大。出发前,奥斯曼非常仔细的检查了自己所做的木筏,可在天望河的急流之中,只过了半天的时间,木筏就开始松散了,用来制作木筏的圆木,在急流之中,被冲击得裂出无数的缝隙来。
  八个时辰,七百多公里的路程,只用了八个时辰,就已经走完了。当奥斯曼等人,疲惫的从木筏上爬下来的时候,离密苏,已经不足两百公里了。
  一万人上筏,安全到达的有八千多人,近五分之一的人,失踪了,在天望河中,失踪几乎等于死亡。
  “奥斯曼,最新的情报到了。”鲍伯趴在奥斯曼的身边轻声说道,他们已经到这里有两天的时间了,面前一公里外,就是密苏城。
  从两人所处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密苏城里的一切,大约只有一万狼族军队。其他的各种后勤兵却有四万之多,这远远超出了奥斯曼的计划之外,密苏已经成了蛮族的最重要供给基地了。
  “怎么样?”奥斯曼轻声问道,狼的耳朵可是很好用的,虽然有一公里远,两人还是不得不小心一点。
  “斯帝亚王子的确有麻烦了,他面对的不是七万狼兵,是十二万狼兵,另外还有两万飞鹰族、五千驱兽族,他的麻烦大了,我们的麻烦也不小。”鲍伯叹了口气说道。
  以目前的情报看来,斯帝亚无疑是死定了,可自己这些人也好不到哪去,以不足八千的军力,想要攻破拥有五六万人的密苏,就算用迷药也不会有太大效果的。狼族的鼻子,可比巨人族的鼻子好用得多了。
  “东方郡和北方郡的情报有吗?”奥斯曼问道,仔细的将密苏城内的情况记在心底。
  “没有,我们已经完全失去了联系。不过天朝部队里的雷霆武士已经联系上了,另外西尔克多的南方军团也联系上了。”鲍伯说道。
  “嗯,知道了,我们回去想想。”
  奥斯曼慢慢的向后退去,翻过两座山,在一片峡谷中,回到了自己的营地。

  第四章

  斯帝亚王子的确不是笨蛋,不仅不是笨蛋,还可以称得上一位帅才。在他的指挥下,二十万天朝军队,在四百位雷霆武士的支援下,他先后三次同狼族战斗,歼灭狼骑兵三万人,自己损失不足三万。
  这一切,都是靠斯帝亚将狼骑兵引入南方郡的水网之中,那里不适合骑兵运作,骑兵最依赖的速度,在那里反倒成了致命的弱点。
  菲格帝国南方军团余下的六万人马,已经全部回到了西尔克多,在他们的身后,是四万狼骑兵,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只要看住南方军团就足够了。
  目前蛮族的主力部队已经集合在一处,有狼族十二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血族三百。蛮族要用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次性将斯帝亚王子的天朝部队全部消灭在南方郡,只要消灭了他们,菲格帝国将再无反抗的力量。
  很显然,斯帝亚王子并不准备给蛮族这样的机会,他一直将他的部队在南方的水网间不停的调动著,引诱狼骑兵来进攻,再找合适的机会,一回消灭掉一部分,一点点进行蚕食。
  “我们需要帮助蛮族一把,让他们前进得更有动力。”奥斯曼笑著说道。
  “一把火烧光密苏?”米歇尔问道,她当然知道,如果真的成功烧毁了密苏,蛮族就处在进退两难的处境。
  “对,但我们不使用迷药,给南方郡的蛮族多留下点实力,这样才好找斯帝亚决战。”奥斯曼说道。
  “可我们面前有差不多五万的蛮族,虽然正式的战士只有一万人,但我们大家都清楚,蛮族所有的人,都可以称为战士。”鲍伯说道。
  “是的,如果正面作战,我们一点机会也没有,但只是放放火,就容易得多了。”奥斯曼说道。
  “是的,我们只要将他们从密苏赶出去,赶向南方郡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就要看蛮族的统帅是否足够聪明了。”米歇尔也笑了笑,如果说只是点火烧城的话,不必那些士兵,只要他们三位魔法师就足够了。
  “米歇尔,放火的计划由你来制定和进行,我们都听你的。”奥斯曼笑了起来,他想起米歇尔的那个烈炎流星雨,米歇尔绝对是个放火的好手啊!
  “没问题,把十个雷霆武士交给我就够了,其他人还是在这里休息吧!他们去了也没用的。”米歇尔说道,同古结罗大师点了点头,由他们三位魔法师出手,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等等,就你们这些人去,烧物资是没什么问题,可我们主要的目的,是将密苏城的五万蛮族赶向南方郡,就凭你们三个人,根本无法作到的。你们能让他们乱起来,却无法将他们赶往指定的方向去。”鲍伯说道,在成为未来武士之前,他从父亲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米歇尔呆了呆,看著奥斯曼和鲍伯。作为一名魔法师,她足够优秀,可作为一名指挥员,她并不适合。用魔法来烧物资,这对于她来说,应该没问题,她可以使用高等级的隐身魔法进入到密苏城内。
  其实,在整片大陆上,魔法师的地位虽然高贵无比,但他们的能力,却在不断的退步著,这是谁也没有办法的事情。
  自从大自在神离开这片土地以后,魔法师只能从魔法公会那里得到少得可怜的一点点魔力,其他的,只能靠自己去吸收。魔法师是借助于神力、自然之力的人,现在失去了大自在神这个后盾,魔法师的能力就差了许多。
  按传说,在很久以前,一名大魔导士,可以轻松的放出大面积的魔法,只要保护好自己,并且有充足的魔力,就算是一个人对付几万人,也是完全可能的事情。
  当大自在神离开之后,这就仅仅成了传说,别说一对数万,就算是一对几百,也必须要高等级的魔法师才能作到。而且魔法师的数量,一直在不断的减少著。
  魔法师,依然被人们和所有的国家所尊重,可他们在战场上,主要的作用还是辅助性的。一个国家,能拥有一两百名魔法师,已经是件了不起的事情了。就算他们真的可以以一当百,也不过能顶上一两万的骑士,那对于战争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作为辅助,魔法师倒是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像这次,如果由三位魔法师去放火,既安全,效果又好,他们放出的火焰,很难用水来灭掉,而且火势更大,燃烧起来也更容易。
  可如果想凭三位魔法师,将这密苏城里的五万蛮族赶走,就不是他们所能作到的事情了。
  “我们人手不够啊!只有一万重骑兵,再加上这几位雷霆武士,就算将三位魔法师算上,这点人手,根本无法将蛮族人吓走的。”鲍伯皱著眉头说道。
  “吓不走他们,可以骗走他们。”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骗走?”
  “是的,我们主要的目的是什么?从命令上来讲,我们必须将密苏城里的一切物资毁灭掉,只要我们成功的放火烧掉物资,也算是完成任务了。”奥斯曼说道。
  众人点了点头,在菲格帝国里,只要上了战场,就必须听从命令,哪怕这个命令再无理。任务失败,本身已经必须接受处罚了,如果不执行命令,那后果就更加严重。
  “我们可以将那一万名蛮族战士调出来,在密苏,只有他们才是最有战斗力的。”奥斯曼说道。
  “可还是不行啊!在密苏城里,那一万名蛮族是狼族人,他们同进入到京都里的狼族不同,他们是狼族里的狼骑兵,他们胯下的巨狼,从速度上讲,要比我们的马还快,当然,他们不擅长长途奔跑。”鲍伯摇了摇头说道。
  接著,鲍伯又道:“再说了,我们这次带来的一万人马,全是重骑兵,冲锋还可以,如果藉逃跑来引诱这些狼族,就必须变成轻骑兵才可以。关于这点,他们一下子是否能够适应,还说不好呢!要知道,部队的培养,可不是一天半天的事情。”
  “如果是这样的话,让我想想办法吧!两天后,就会知道结果了。”奥斯曼想了想说道,看他的神色,鲍伯和米歇尔都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天刚刚黑的时候,奥斯曼就一个人出发了,跟随他身后的,只有两只豹子,他们向山脉的深处进发了。
  “你说他去作什么?”鲍伯看了一眼身边的米歇尔问道。
  “不知道,谁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神神秘秘的。”米歇尔的小嘴一撅,不满意的说道。
  “不会又是去弄些古怪的东西来吧?”鲍伯轻声叹道。
  “会是什么?野蜂、兵蚁,还是红蛇菌这类东西?”米歇尔问道,对于奥斯曼的经历,她打听得一清二楚,知道奥斯曼最喜欢利用这些自然界中的东西来得到战争的胜利。
  “不知道。而且这些东西,一来不好弄,二来也不听话啊!特别是你说的兵蚁,根本不会听人的命令的。如果真的可以的话,弄只地行龙来,就算蛮族有五万人,也够他们瞧的了,那东西可是刀枪不入的。”鲍伯笑道。
  他自然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真的遇到了地行龙,奥斯曼可能也只有跑的份了。闪电豹虽然凶悍,可遇到地行龙的时候,依然一点办法也没有,地行龙不但刀枪不入,而且对魔法也免疫。
  “等两天不就都知道了吗?我很期待哟!”米歇尔轻声说道。
  第一次听到奥斯曼的名字,还是从父亲的嘴里。当她知道自己的哥哥是因奥斯曼而死的时候,真的非常痛恨奥斯曼。
  在自己家中,哥哥算是差一点的,但并非那种富家子弟般的无赖,甚至可以说,哥哥是个很聪明的人,只可惜没用到正地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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