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武商人传说》第2/216页



那流浪猎人满脸笑容:“小朋友,我这么心地善良的人,怎么会去抢东西呢?我准备买下这个小石头。”说着,摸出一枚铜币,递给特尔。

特尔伸出小手,突然不可思异地从那流浪猎人手里抢过宝石,依旧呆呆的表情说:“我要,我要,我要一个金币。”说完摇摇晃晃地往家走。那流浪猎人连忙拦住他:“小朋友,这个小石头,哪能值一个金币”

特尔摇摇头:“爸爸说了,它值好多好多钱。”流浪猎人眼睛亮了一下:“好,就一个金币”说着,摸出一个金币递给特尔。特尔将小宝石给了流浪猎人,拿着金币一蹦一跳地跑会家,一直跑上楼,到了爸爸面前,把金币递到修马斯眼前,骄傲地说:“爸爸你看,那宝石你说值一个银币,我现在卖了一个金币(合25银币,250铜币)。”刚才那呆呆的表情完全不见了,代之的是一副小奸商的精明样。

修马斯内心简直震惊!没想到宝贝儿子小小年纪竟有如此的商业天赋,真是智慧神垂青,从此我修马斯后继有人。

修马斯心中当即决定,特尔从明天起每天上午在自家的杂货店,兵器店,药材店,木材店,兵器厂轮流当学徒,工资以学徒工计算。

可怜特尔,年仅七岁,便沦为童工,为自己的父亲打工。还好,父亲念其年幼,只上半天班,剩下下午半天还让他继续保持童真。

不过特尔对这种待遇倒没有什么不满之意,反而干得挺乐和。遇到不明之事,除了请教店中的师父外,他开始对父亲的私人藏书有了兴趣。修马斯看在眼里,并不过问,只是以后外出时大量购买书籍,拼命扩大自己的藏书规模。正文

第二章理想

到特尔十岁时,在他爱不释手地看完号称伟大的冒险者罗尔比写的自传书籍《冒险传奇》之后,内心产生了自己平生的第一个理想――长大后成为一名伟大的冒险者。就象罗尔比那样,周游世界,去神秘地下迷宫探险,去迷茫森林找寻宝藏,去神龙之岛与飞龙决战,去黄金平原掠夺财富,去……。

他郑重地对父亲说:“我要波森叔叔教我武艺,因为我长大后要去冒险。”父亲和蔼地看着他,拍着他的肩膀说:“好,这样想就对了,你去冒险之前,首先要学好武艺。”

波森是特尔家护卫队的总教练。修马斯在三年前又挺进运输业,一方面运输自己的货物,另一方面承接本城的其他运输业务,并组建了自己的护卫队,押运货物,至今护卫队以扩大到三百余人,其中一半人有剑士的称号,队长金吉姆和总教练波森更是获得大剑士的称号。

要获得最低的初级剑士的称号,一般要在剑士学校学习三年,并通过剑士学校的考试,再学两年,一般可以通过二级剑士的考试。要获得三级剑士和四级剑士这样的高级剑士称号,一般的剑士学校没有资格授予,只有杰伦星城的神圣魔武学院那样的高级学校才有资格授予。至于要获得大剑士的称号,必须要通过剑士公会的测试才行,这种测试不仅难度高,而且要冒生命危险,因此大剑士称号是很少有人能获得的。有了大剑士称号,也就获得了开办剑士学校的资格。也就是说,你要想办所剑士学校,不仅要有资金,至少要找到一名有大剑士称号的人愿意来当教师,才能获得批准。

象休特城这样的小城市,以前是没有大剑士的,也只有修马斯这样的富豪才能一下请来两个大剑士,使特尔家的保镖队一下名震一方。

波森的武艺据说还要高于金吉姆,但几年前的一次战斗中波森失去一条左臂,使得他心灰意冷,不愿再闯荡江湖,正好遇到修马斯,高薪聘请他当教练,他便欣然同意,来到小城休特城。

和父亲说完学武的事,特尔兴冲冲跑出去,去找他的三个伙伴。这条街上和特尔关系最近的三个玩伴是德瑞巴比,威斯帝和阿丽达。

德瑞巴比一头金发,身材比特尔高,堪称英俊少年。威斯帝则身材矮胖,非常粗壮有力。阿丽达是特尔隔壁邻家的女孩,从小就长得颇为秀丽,特尔很喜欢带着她一起玩。

这四个人年纪相仿,特尔的见识比他们都多,头脑也最灵活,偷鸡摸狗,翻墙爬树的主意一向都是特尔出,然后共同实施,另外,特尔手里经常有一些闲钱,请他们喝茶,吃点心。吃了人家的,必然嘴软,久而久之,特尔便成了四个人的头。

特尔关于学武的想法,早就和他们说过,他们自然很赞同。这个社会,剑士的身份还是很受尊重的,收入也高,但是学武的花费也是很高的,一般的平民多数是负担不起这个花费的。特尔想请他们一起学武,费用自然是特尔家出,他们跟着免费学习,这种好事到哪找。

特尔找齐了另三个人,他们在街上一边逛,一边谈论着学武的事。正说着,前面传来了打斗声,他们跑上前一看,有七八个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少年和一个特别高大健壮的少年在打架。高大的少年非常有力,但毕竟只有一个人,在七八个人的围攻下,渐渐有些吃亏。

德瑞巴比说:“是桑德拉他们在打尼奥,咱们要不要管?”

阿丽达有些害怕地说:“桑德拉很坏,我们还是别管这样的事。”

特尔摸着还没长出胡子的下巴在看。

桑德拉的哥哥是休特城里街头混混的头,桑德拉也找了一帮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少年,组成了一帮小混混,经常在街头欺负弱小。但桑德拉从来没和特尔他们发生过冲突,当然这决不是桑德拉善良,而是觉得惹不起特尔家。

混混的特点是以多欺少,以强欺弱,以大欺小,但没受过正规训练。因此他们决不会招惹比他们强的人。特尔家的护卫队里,随便来一个三级或四级的剑士,也能轻松摆平几十个混混。所以桑德拉的哥哥告诫过他,决不要招惹特尔家,那是惹不起的主。

此时尼奥的鼻子已经被打出血,衣服也被撕烂了好几处,但是仍然在拼命打,桑德拉要他投降,他也不理。

特尔一边看,小奸商的脑袋一边在飞快地转:这个尼奥倒挺勇敢,明显吃亏了还不服软,以后我要和人打架,象这样能拼命的人倒是用的着。

他想到这里,高声叫:“桑德拉,你们这么多人欺负尼奥一个,可太不象话,尼奥好歹也是我的同学,还不快住手。”

桑德拉忽听特尔这么说,有些疑惑:“先住手。特尔少爷,尼奥怎么变成你同学了。”

特尔拉了一下阿丽达,阿丽达马上明白过来,上前去拉住尼奥:“尼奥,走到特尔家去。”

特尔心里笑了一下,他喜欢和阿丽达玩,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阿丽达特别能明白他的心思,漂亮可是次要的哦!你们可别想歪了,我特尔还没到好色的年龄。

他忽然换上一副笑容:“桑德拉你恐怕还不知道,我们五个人准备共同拜师学武艺了,师父就是我家著名的大剑士波森叔叔,过几年说不定我们就可以参加剑士的考试了。”

桑德拉一脸嫉妒的神情,他家的家境虽然好过一般的人家,但请私人教师学武,也是负担不起的,到外地的剑士学校去学,费用就更拿不出了。他一脸讨好的笑容:“真不好意思,特尔少爷,我们和尼奥闹着玩,不知道你们是同学,那我们就走了。”说完带着他的伙伴离开了。

尼奥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们发楞,也不说话。

尼奥和特尔并不是特别熟,因为尼奥家较穷,尼奥长得又壮,从小就经常要帮家里干活,没有时间天天出来玩。

威斯帝走过来,摸摸尼奥的粗胳膊,又比比自己的,差不多粗,可惜自己个头矮多了:“大熊,桑德拉他们为什么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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