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龙神》第17/581页


“不知道啊。”张子轩苦笑着摇头,随后蹲下将体内灵气输入风成的经脉之中:“没事的。只是有些疲劳而已。休息一下就好了。”

这句话,他是对跪在风成旁边的天雪说的。此时,天雪已经哭肿了眼睛,只记得用苞嫩纤细的双手不断梳理着风成的毛发。风成昏迷之后,身子陡然变小缩成原来的样子。

张子轩心中不忍,刚想安慰天雪几句,眼睛却似被什么晃了一下,他定眼看去,一张明黄色的铜牌落在那茅屋的废墟之中,他紧走几步,拿起那块牌子,聚目看去,原来是一个明晃晃的虎头牌,上面刻着一个楷书的“血”字。张子轩回忆起师父让他背的那本《百门谱》。

修真门派中,有两大以血为名的门派。一个为名震南北,人人闻之丧胆、畏之如虎的魔门领袖――血门。血门的门主又称为“血主”的血三郎,更是传说中能移山倒海、无所不能的神秘的人物。血门也成为了魔道唯一能制衡易教的门派。

另一个,说起来则比那血门更加神秘,乃是修真界第一暗杀组织,名曰:采血堂。曾有人猜测那采血堂乃是血门的暗部,为血门做些明面上做不了的事情。可是直到前些日子暗杀了血门的一个弟子,算是摸了老虎的屁股了。

其门人只接高级的杀人任务,而灵修之士不在乎黄白之物,采血堂所求的报酬不是修真典籍就是神器仙器,这也倒是让采血堂成为仅次于易教、血门的多宝门派。不少眼红的修真门派倒是想去除去这个名声臭名昭著的修真杀手门派,“顺便”取走那采血堂的宝物。可是一则那采血堂的位置实在过于隐蔽,二则那采血堂的实力也的确不弱,最终还是让采血堂存活下来。

两大门派的令符是不一样,血门的“求血令”是血门发布任务时所给予的令牌。每次处理任务时,都会有一块求血令提前发到有关人的手中,以求他们准备一下。据说,求血令是一块上面是麒麟神兽、中间镶五彩祥云的珠宝而成,穷侈极奢。

采血堂的令符则就简单多了,因为分给每个杀手任务都会有不同的令牌区分。只有拿到被刺杀者的贴身物品,杀手们领取任务的信物――杀手令,才可以拿到相应的报酬。

这是采血堂的杀手令啊。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师父他老人家……张子轩有些担忧的看着木牌,眉头紧锁。

在张子轩的眼中,这块令牌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事物了,也许这块牌子就是代表的就是乐风的性命。

秋高气爽,正是一年之中的黄金之季。张子轩等四人一路直行京城而去,经那《百门谱》中的记载,那采血堂的接头人就居住在那京城,而采血堂的总舵也极有可能也在那京城郊外。

狄仲虽没有随三人去那鬼谷,但是众人的表情,也知道是出了什么大事。连一向温和谦卑的张子轩也变得沉默寡言。只有教他一些功法时才会多言几句。

张子轩倒也没教他什么功法,只是将那基本的筑基法诀传授给了他,美其名曰:底子太薄。实则是自己的确没这个心情,怕仓促教授他本领反而会误事。

对于这些,善于察言观色的狄仲当然明了。于是,他一遍又一遍的修行着张子轩教他的筑基功法,以期张子轩能够真的教他些修真之法。这样也使得他的弟子打得比旁人厚实的多。也算是因祸得福。

“师弟你看!到了到了!”乐恬兴奋的指着远处的城门,高兴的叫了起来,随即又黯然下来,说道:“不知道,这里能不能找到爹爹?”

“斗战胜佛,老子打包票,乐疯子绝不会那么容易去见阎王的。再说,那阎王的修为都比他低上好多!料他也不敢招乐疯子的魂魄。”风成站在张子轩的肩头,难得的在路上醒来,这时听有人说话,就忍不住插上一嘴。

张子轩苦笑一声,暗道这灵修之士哪容得了阎王管制?若不是形魂具灭,化为冥冥,就是肉身成灰,夺舍重生。不管乐风是怎样的下场,张子轩都不愿意看见。

若师父真的法身俱灭,成为祸害一方的邪魔,那我该怎么办呢?张子轩痛苦地甩甩头,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去想。

正想间,一行四人已经步入京城之中。这京城的气势规模果然非同一般,连富庶繁华如永乐城,也不敢与之相提并论。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刚进城门时,大家就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车道之宽远胜永乐数倍,且大道两侧却丝毫没有旁的物件。虽然少了些缤纷热闹,但却多了一丝严谨规矩。

可他们刚一进门,就引起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天雪的脸上已被蒙上一层薄纱,即使如此,身段依旧是婷婷袅袅,婀娜多姿,引人注目。

乐恬则因为可爱漂亮的脸蛋上还挂着一丝悲意,更显得楚楚动人。脖颈上的莹莹绿光的辟邪宝玉,配着乐恬粉色衣装,更显出乐恬活泼的气质。所谓“宝剑赠英雄,美玉配佳人”,就是如此。

她两一进城就引起了绝大部分男子的注意,特别是京城一些纨绔子弟,更是争相打听几人的来路。

同时,一些有心人也注意到张子轩和狄仲。张子轩清秀文质,脸上总是带有一丝微微的笑意。狄仲冷酷沉默,总是低头不语,偶尔抬头看周围一眼,眼神中也充满冷漠。张子轩肩头上的那只猴子虽一脸疲态,但脸上灵性逼人,着实让人觉得有些奇特不凡,反正几人看着都不像俗人。

“我们还是先住宿吧!”张子轩开口说道:“劳累了一天,明日我们再去寻那采血堂的接头地方吧。”

“为什么今日不行呢?”乐恬有些疑惑。

张子轩微笑着凑近乐恬的耳畔,悄声说道:“狄仲可没修炼过辟谷之术哦。”

第十一章 住店

“有朋远来”客栈是京城之中最大的客栈。相传,明太祖朱元璋落魄流浪至京城北平时,曾受过这客栈老板的一碗米饭的恩惠。于是,当太祖皇帝统领天下后,送予客栈老板一块金字牌匾,上书――有朋远来。本意祝愿此店“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而客栈老板得此牌匾,竟借花献佛地将自己的客栈更名为“有朋远来”客栈,至此,客栈名声大振,享誉四海。明成祖朱棣迁都北平后,将北平改名“北京”,建京师顺天府,闲暇之余,时不时还来这客栈看看。于是,“有朋远来”客栈的生意更是日渐兴隆。

张子轩本就不喜过于繁闹,也不图享受。只是那“有朋远来”的确是京城三教九流聚集之地,最易收集到自己想要的情报,正好居住于此。

刚进客栈,便闻得一阵熙攘。席间宾客满座,或是侠客、或是政员、或是布衣、或是鸿儒,一时间热闹非凡,人声鼎沸。可是人人眼神或多或少有点飘忽不定,时不时四顾一下,显得极为谨慎小心。

“哟!二位爷,两位小姐!您们是打尖呢?还是住店?”一个身着青衣的店小二,见四人进来,赶忙迎了上去。

张子轩看着眼前的这个小二,虽说只是下人,但是全身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污垢,让张子轩觉得刚才选择来这地方歇脚实属明智之举。想此,他还有洋洋得意起来。

“嗯!开四间房,要环境幽雅些的!”说着,张子轩从须弥橐中取出三张一千两的银票递了过去。这一下,先把店小二给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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