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长安》第1/3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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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长安》全集

作者:郑良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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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长安的繁华,无论对哪个时代,对哪个时空来说,都是一种标志性的存在。

我站在街口,半眯着眼,享受着春日里,刚刚有些温暖气息的阳光。背后是我和二哥开的小饭店,店掌柜老木正守着墙上开着的一个小窗口,卖着卤味,生意好得吓人,小窗前长长的队伍很能说明一切。原因么,自然是……这个不是我要说的关键。我要说的是:那天,我看见了他!

我是穿越来的,此时是大景王朝、建初元年的三月,我已经穿越到这里快一年了,这是个在我学的历史课本没有记载的时空,在这里,我叫夏飞帘。据说这是风神的名字,风神是恶神,大家从这个名字就可以想到这个时空里,我的父母对我惮度了。二哥则叫我小飞或飞儿。二哥叫夏云,字丰隆,丰隆是云神的名字。在我们夏家,所有的孩子都被冠以神名。这个我以后慢慢说。

那天,我就是在自己开的小饭馆门口晒太阳,听说长安城外狄花开得正好,很多人都赶到城外赏花,二哥也兴致勃勃的去了,他那人总是那样,随时准备着好心情,不放过任何热闹的场景。

可我却不想动,在经历了一个冬天的蛰伏后,我比任何时候都慵懒,我斜倚着墙,舒舒服服的站在阳光里,看着眼前走过的熙熙攘攘的人群。在原本的现实世界里,我22岁了,可在这个异时空,我还没到16岁,这让我很得意,觉得自己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却完全没有想到,命运之神早已站在我眼前,不怀好意的看着我了。

他就是那时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的。说突然一点也不夸张,长安的街道,平日里不准人纵马狂奔,但有一个人可以除外,那就是他——宁王尉迟洌。尉迟洌是当今皇帝尉迟澈幸存的唯一成年的弟弟,也是刚经过一冬与北方蛮族恶战之后,许多百姓心目中的民族英雄、武威大将军。

这是个动荡的年代,去年一年,先皇的各位王子,为了争夺皇位,纷纷扰扰打了大半年的仗,当今的皇帝和这位宁王成了笑到最后的人。哥哥尉迟澈坐上了皇位,弟弟尉迟洌则掌管着军队。

紧接着冬天里北方突厥的来犯,也许是他们看到了新皇登基,国祚未稳,也许是他们冬天里牧草枯死,牛羊冻饿。总之去年突厥的来袭,其势汹汹,一直打到了离长安不足百里的地方。

好在有宁王披挂上阵,以数万人的代价,才保住了今年这个春天里难得的和平。但也因为去年的战争,京城周边田地抛荒无数,长安城中也是一片萧条,只有我们这个小饭馆所处的街道,因为挨近皇宫,还显得略微有些人气。

今天,就是这点点人气,也被这位宁王的到来,驱得一点不剩了。

当急遂的响成一片的马蹄声从街口那边传来时,街上的行人也许是受去年战乱的影响,第一个反映全都是抱头鼠蹿,我们小饭馆门前买卤味的长队,在我还没得及眨眼的瞬间,也一下子消失不见。本来还热热闹闹的街道一下子空无一人,只留下街面上的一片狼籍。当时我第一个反映就是想到以前曾看到的那副图——《城管来了》。

没等我仔细琢磨这事的讽刺意味,宁王马队就这么黑压压的席卷而来,并快速的在我的视野里放大。

这时我看到了那个女人,不对,应该说是母女,因为那女人的怀里还抱着个两、三岁的孩子,她本来是在我店门口排队的人之一,当别人都四散逃跑时,她大概是被孩子拖累,居然摔了一跤,此时她正慢慢的爬起身,然后,目瞪口呆的呆立在街心,看着眼前放大的马队,一动不动。

我干了一件我自己从来没想过我会干的黄事,后来很长时间我都一直在怀疑我当时是不是中了魔了,要不就是哪根筋搭了,总之,我其实挺后悔的,一直后悔了好多年。

当时,他的大黑马正好从我的眼前掠过,我就那么突然跳了起来,伸出了手,一把抓住了马缰……

说实话,那时候马缰已经在他手里被勒直了,他其实也发现了那对母女,已经做出了勒马的动作,不然那天我一定死得难看。但就算如此,我还被马带着向前冲了好几步,并且感到一瞬间,我的手心一热,紧接着,才是疼,火辣辣帝。我尖叫着松了手,血,瞬间喷涌而出。我赶紧捏住手腕处的动脉,跳着脚哭喊:“老木叔。老木叔。”事情发生在一瞬间,我这个脑子永远不够用的人,一下子就丑态百出,哭得没了形象。

老木叔慌慌张张的从店里冲了出来,却束手无策,只“飞丫头,飞丫头”的和我对喊。(不知为什么,他从来不叫我二小姐。)

马队早就全体停了下来,却没有人有任何表示,全都看戏似的看着我们。

我冷静了下来,发现一个事实,不管是在以前的生活中,还是在我现在所处的这个时空,想靠别人总是靠不牢的。我依然捏着我的腕动脉,一边呜咽着,一边转了身,打算去街对面那家生药铺想办法了。我们的小饭馆里可没有备下止血药。

这时,我眼角的余光里,看到大黑马上的他做了一个什么手势。马队中的一个人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走到了我的面前。也不经我许可,就一把抓住过我受伤的手,变戏法一样,他手里又多了一个小瓷瓶,他把瓷瓶里的药粉向我手上的伤口一洒,然后抬头问我:“有手帕吗?”

我泪眼蒙眬地看着他,这家伙年龄不大,容长脸,不黑也不白,很和善的样子,穿了一袭青衫,看上去不像武将,可也不太像书生。我看了他的眼就觉得很亲切,好像曾在哪儿见过似的。

说起来丢人,我没有手帕,在这个新的时空里,我很难记得带上那东西出门,如果有可能,我倒是宁可每天检查一下有没有带上手机。可惜我现在没手机了,我是魂穿过来的,真可惜啊。

对方笑了一下,开始在自己身上摸,左一下,右一下,我有一种直觉,他也不会有手帕之类东西。果然,他抬头,求助般的向大黑马上看去……一块黑色的的大巾帕飘然而至,为什么是黑的呢?他接了,用这只黑色的手巾在我伤手上缠了好几圈,然后打个节。他这才又抬头冲我笑了一下。我注意到,血已经止住了,他的药倒是很很灵。至于对面这个人么,我得对得起自己良心说实话——也很帅。

但二哥已经警告我了,不许再一看到美男就拨不出眼珠、流口水,及作出其它丑态,那会让他很没面子。于是,我忍。

可对方却又冲我笑了一下,这,不是勾引人么!他反身回到他自己的马上。我追着他的背景说了声谢谢。

“找死!”这像是一句总结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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