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铃中的刀声》第2/133页


丁丁已经开始在劈柴,用一种非常奇特非常有效又非常优雅的方式在劈柴。

她走出来,她披上一件棉袍走出来,倚在风铃下的檐柱旁。

他的动作并不快,他用的斧也不利,可是在他斧下的硬柴裂开时,却像是一连串爆竹中的火花。

她看着他,看得仿佛有点痴了。

等他停下来抹汗时,才看见她。这时候疲倦与饥渴已经在他脸上消失不见,因为运动后的健康汗珠已经在他脸上冒了出来。

“如果你不介意,这可不可以算作我付给你的食宿钱。”

“可以。”

因梦的笑容如梦:“这已经太多了。”

“我看得出你这里还有很多柴没有劈,马厩的栏杆也坏了。你那匹有汗血混种的马也该减减骠,换一换蹄铁,甚至连你的屋顶都应该补一补了。”

丁丁说:“现在冬天已经要到了,你那个腌肉腌鸡的小地窖更一定要补一补,否则到了明年春天,你的粮食就很可能变成了一堆臭水。”

因梦看阗他。“你是不是想留下来替我做这些事?”“是。”

“为什么?”

丁丁叹了口气:“因为在春冰解冻之前,我还找不出别的地方可去。”

她又盯阗分看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的问:“你至少也应该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姓丁,叫丁宁。”他说:“可是我的朋友们都叫我丁丁。”

她看见他时,他骑着一匹黄色的马,风尘滚滚,甚至连眸子和头发眉毛都已经被滚滚的砂尘染黄。在他黄皮马鞍旁所系着的是两个黄布包袱。

他的靴是黄色的牛皮靴,他靴下蹬着的是黄铜马蹬。

可是,非常奇怪的,在她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只觉得他是一个完全黑色的男人。

第二章 黑色的男人

九月,月圆,夜凉如水。

丁丁从稻草堆里拿出了那两个黄布包袱,解开了其中比较大的一个。包袱里是一套折叠得非常整齐的黑色衣裳和一双黑色的小牛皮靴。在银色的月光下,谁都可以看出来这套衣裳是用一种非常昂贵的质料作成的,轻柔光滑如处女的皮肤。一个落拓天涯的浪子,是不配穿这种衣服的。

可是等他穿起来之后,世界上就绝对没有人再敢说他不配了。

光滑的衣料紧贴在他光滑瘦削的身体上,剪裁之贴身,手工之精细,使得他在瞬息之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甚至就好像忽然变成了另外一种动物。

现在他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头黑色的豹子。

他站在月光下,伸展四肢,全身上下每一个骨节中立刻就响起了一连串爆竹般的声音。

可是他耳边所响起的,是另外一种声音,他仿佛又听见那个人用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他说:“丁丁,要记住在九月月圆的那一天晚上,你要去对付的是三个非常可怕的人。他们要杀人,就好像要喝水那么容易。他们要杀人时的样子,也好像喝水时那么轻松自然,甚至他们在杀了你之后,你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你不用替我担心。”丁丁说:“如果我自己不想死,无论谁要我死都不容易。”

丁丁虽然这么说,却还是记这三个人的名字,还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把他们的资料都搜集得很完全。

这三个人就是――

轩辕开山,男,三十三岁,身高七尺六寸,重一百八十四斤,使一把长柄开山斧,全长五尺四寸,重七十九斤,天生神力。

轩辕开山是一个樵夫的儿子,他的母亲是苗女。他生长在云贵边区野人山中的一个浓密森林里,四岁时,就能举得起他父亲的斧头,七岁时就已经能用那把斧头砍树了。

三个月以后,他已经砍倒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棵树,再过三个月,他就用同样一把斧头砍死了他母亲的情人。

苗女对于贞操观念就好像浪子对金钱那么随便,没有人为这件事责备他。

所以他以后对人命价值的观念,也就看得比较随便,有时候他砍人,简直就好像砍树那么简单。

幸好人不是树,要砍人,通常都比要砍树难得多,所以他每年至少都要负伤二十七八次,至少都要躺在床上一百多天。

不幸的是,他也因此而磨练出一副打不死的铜筋铁骨,一股悍不畏死的剽悍之气,和一套无坚不摧的“轩辕开山三十六斧”。这是他从无数次艰辛血战的经验中练出来的,比任何武学大师能够教给他的都实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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