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养》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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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养
作者:破脑袋

  第1章 楔子罚
  我看见黑色的宾利停在东门。现在才八点多,学校的黄金时间,门口不停有同学进进出出。一排排自行车间,这辆车如鹤立鸡群,惹得好几个懂车的人驻足。
  我宁可乘着几个小时公交车去找他,也不想让他这么堂而皇之地来学校找我。
  我紧张得看了看四周,趁没人注意时拉开了车门。

  可能秦绍在车里一直观察我做贼心虚的样子,所以我进来时,他连眼神都是浓浓的鄙视。他说:“既要做biao子又要立牌坊。”
  秦绍看着是很儒雅的人,像是戴上眼镜就可以去大学里授课,摘下眼镜就可以去河畔赏花的人。他说这样的糙话,和他的长相很不相称。
  可是我也没得好反驳,话虽然糙,但字字在理。我为人师表却做着情妇,人面兽心这成语就是说我这样的。
  我没得好讲,只好沉默。宾利里的汽车香水很淡,似有似无。跟印象里,小时候初夏时分的槐花香很像。老家院落里种了好几棵树,其中一棵便是槐树。槐树虽经风霜雨雪,日曝雷击,却依然遒劲壮观,一到五月份,就开出簇簇的小黄花。微风一吹,花香四散。
  秦绍也在沉默着。
  我不知道他把我叫出来是因为什么。总不会想和我坐在车里相互闷着吧。我看了看手表,迎新会还没结束,他这么早出来见我,跟有什么急事一样。可现在看来,他一点都不着急。
  大概是我看表的样子让他误以为我很不耐烦。他忽然把座椅放平,我惊慌得看着他。我不知道他的急事是这样的,而且非要在我们学校门口进行。
  我脱口而出,说道:“这里不行。”
  他说:“你上次说的那些禁止S M什么的条件里可不包含车震。”
  我说:“那你把车开得离学校远点。”
  这是我记忆里最美好的时光,我不想这样的事情侮辱了它。
  可是我显然搞错了,秦绍是我的金主,哪有让金主妥协的道理。他的手劲很大,轻轻松松地把我按在车座上。
  我四脚并用地蹬开他。秦绍把我钳制得紧紧的。我像那案板上的鱼肉,他就是案板边上磨得锃亮的尖刀。我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在车里闹出的动静可能吸引了行人。有一两个人停了下来,我不知道他们是纯粹地看名车,还是在看车里的我们。刚才我忘记观察,要是从外面看,能不能看清楚车内的情况,尤其是路灯还这么亮。
  秦绍趁这时,已经解开我身上的衬衫。我刚才沐浴露没有冲洗干净,打开衬衫,连我自己都能闻见沐浴露的绿草味道。
  我想抵抗,可是又不敢。我不抵抗,心里又不甘。我只求他离开这个学校远一点而已,离开我珍藏的宝贝远一点而已,又不是不答应他的禽兽要求,他为什么要执意与我过意不去?
  他的手已经滑向我的皮带。我是故意的,我出门的时候留了个心眼,穿上紧紧的牛仔裤,系上系法很古怪的皮带,我就是不想让他这么轻易得逞。当你知道你是以鸡蛋碰石头时,你也要把自己煮成熟鸡蛋去抗击。虽然对石头来说没有多少区别,可是对鸡蛋来说,至少少一些负隅顽抗的绝望感。
  皮带是从一个藏族姑娘那里买的。要绕好几个圈子再扣上扣子塞入皮带头里。有时候我着急上洗手间时,自己都解不开,何况是别人。
  我索性也不挣扎了。你不是要吗?有本事你拿去。

  宾利的隔音效果很好,外面行人一群群地来来往往,新学期刚开始,大家两个月没见,都兴奋地你推我搡,应该是人声鼎沸,可从车里看去,像看默剧一样。

  我看见秦绍的手停了下来,他对着我笑了。
  我觉得这个发自侩子手的笑容很惊悚,像是山雨欲来之前的宁静一般。我猜不着他要干什么。我只和他做过三次,意识清楚的只有两次。可我想即便我跟他做过两百次,我也不会了解像他这样表里不一的人。就像海洋里的水母一样,那么优雅那么美丽,可是它的触手里都是毒丝。你要去碰它,它的毒丝很快会麻痹你的心脏,让你死得无比迅速。你永远也想不到它原来是种比眼镜蛇还要恶毒的动物。

  秦绍趴在我身上,如同一个拿着试管观察反应结果的研究人员。他仔仔细细地把我的皮带琢磨了一遍,他如此镇定如此波澜不惊,然后他跟游戏闯关似的,慢慢地转着我的皮带,一步步地做着推演题。
  我错了,我不该去挑衅他。他现在像个变态,跟《电锯惊魂》《沉默的羔羊》里的精神病患者没什么两样。
  当皮带最终松动时,我知道我会死得更惨。他褪下我的裤子蛮横地进入我身体时,我连求救的勇气都没有。
  他像是个征服了蛮族的君王,大汗淋漓地享受着他应得的成果。我麻木地躺在那里,看见车窗外,我的学生们正成群结伴地往外走。他们应该是去庆祝今晚的演出,也许他们还试图联系过我。我又看见曲世成突然停了下来。他站在车的不远处,打量着我们,像是无法看清又努力想看的样子。
  他停顿了很久,我看见路灯下,他的眉毛紧紧皱起。我想起了温啸天。他皱起眉头的方式跟他一模一样,他皱着眉头跟我说:“猪,你都睡多少小时你还想睡!” 他皱着眉头跟我说:“别老吃这垃圾食品了,你已经一连吃三顿麦当劳了!” 他皱着眉头跟我说:“然然,你是不是又动了我的书包!”
  我以为那皱眉的样子我再也见不着了,想不到还能在我的学生身上看见。尽管是在这样不堪的局面下。
  曲世成终于转身走了。我像是突然失去了寄托,胃里的残夜开始翻滚。我鼓着嘴巴等着残羹往外冒。
  秦绍冷冷地看着我,说:“事不过三。想吐你也给我咽回去。”

  我听见这句“事不过三”时,想起我那时举着手指和温啸天说的那句“事不过三”,眼泪就跟开了闸似的,不停往外流。我都没觉得我在哭,可是它们就是这么自觉地往外走,而且越流越凶,像是要汇成一条小溪,汇成一条大江,汇成一片大海,把这辆车淹没。
  我想既然如此,你们就流着吧。
  我只要负责咽下我要吐的东西就可以。
  胃里的酸液翻腾着往嘴里送,我不停地阻挡着它们让它们回去。可是它们的毅力要比我强,像是被输入了强制执行的命令,锲而不舍地往外冒。
  我终于要崩溃了。我对着车顶绝望地喊了一声:“啸天救我!”





  第2章 第一章 初见;缘(1)


  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喧/和你/坐着聊聊天
  ――陈奕迅《好久不见》

  <两月前>

  七月的夏天,日上当空,为了核实国土资源统计局出的某项数据,我和艾静被导师派到A市郊区的草甸堡上。形如其名,草甸堡里,成片成片的猪牙草在烈日下蔫不拉几地趴在干涸的土地上。我和艾静早已拉下仅限大妈专用的遮阳帽有机塑料板,将它严严实实地挡在脸上。我们跟土狗似的吐着舌头,想找一块阴凉地儿歇歇脚,可放眼望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是高仿版的美国西部大荒野,除了一条被晒得泛着亮光的柏油路以及两边滚着热浪的大麦田,连根电线杆子都没有。我抹了抹脖子上的汗,和艾静两人赶着骂导师缺心眼儿,最后骂得口干舌燥,嘴唇皴裂。带来的矿泉水早就喝得一滴不剩,我俩只好泛着白沫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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