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骨》第2/293页


  季复生猛然惊醒,非常生气,毕竟这世上只有凤双越一个人可以脱他的裤子,一记手刀即将劈下去之时,那男人已经跪下了:“季先生……”
  
  那个男人比季复生矮足足一个头,瘦小平凡一副顺民样,神色却是孤注一掷的冷静和别无所求的疯狂:“先生,我买一条人命。”
  
  既然能找到自己,那他花的代价应该不会小,季复生只好用力夺过裤腰:“为谁?”
  眼镜男答得很温柔:“我妻子,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孩子七个月。”
  
  季复生抿了抿嘴,还有半个月才正式退休,应该可以做完这票,最多瞒着凤双越,省得他唧唧歪歪:“要谁的命?”
  “叶守成。”
  三个字,发音冷静和气,吐字异常清晰,语速不快不慢,眼镜男仿佛只是说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叶守成,大名鼎鼎,带色贵族后裔,某长的大公子,XXOO娱乐城的总裁,偏偏儒雅才华横着淌出来,这一点体现于他在H大学YY学院挂了个名誉教授――季复生知道他是因为凤双越刚好也在H大科技处,凤双越理论物理博士毕业,留校在科技处打杂,学校分了一间宿舍,十五平米,舒服点儿的双人床都搁不下。
  从凤双越平时的闲谈里,季复生知道叶公子嗜酒,酒后嗜飙车,曾经飚死过几个小人物,也赔了些钱。
  
  季复生看着委托人的眼睛――沉重的镜片后,是一双把血仇熬煮成了信仰的眼睛。
  既然在法律面前找不到让老婆孩子瞑目的路径,那就只能遵循黑暗王国的复仇规则。
  
  季复生迅速做出了决定:“出多少?”
  眼镜男却有些迟疑了,低声报价:“十万。”
  
  季复生不敢置信的看他一眼,难道自己已经堕落到这种价码了?
  开玩笑,又不是卖炸酱面的。
  
  眼镜男也明白这个价钱绝对与季复生的行情不匹配,但更明白,如果季复生都不接这活儿,恐怕再没有杀手愿意而且敢于做了。咬了咬牙,指着不远处的新开楼盘:“我和林静结婚三年,攒够了首付,刚买下那里的一套两居室。林静有了孩子……我得加班,她有些不舒服,自己出门去医院,她要省钱,就打算从人行道过马路再打车。过马路的时候,被叶守成撞了……她护着肚子……可还是摔烂了,被撞得从那么高那么高摔下来……是个女孩儿……警察取证,判定叶守成当时车速七十七码。”
  眼镜男的神态有些冰冷的麻木:“他赔给我三十万。两条人命,三十万,我收下了,又卖了房,凑了九十五万,为了找到季先生,花掉九十万……同事只能借我五万,所以季先生……我……”
  
  季复生甩甩手不耐烦的打断了他:“十万太贵了,叶守成只值四万八。”
  死后季复生很后悔,四万八这个数太不吉利了,死吧死吧,还不如只收三万八呢。
  
  季复生是个音乐爱好者,杀叶守成的时候,他在nobody的快版慢版和甩葱歌之间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选用甩葱歌作为BGM。
  “啊拉擦擦
  拉力地啊滴滴
  拉把力更力蹦力浪拨
  吗拉力爸爸把力把力把力力力力力力力死卡嫩吗拨
  呀把林那等那等啊多把啊吗路不路不路不路不等呀路
  ……”
  伴随着甩葱歌轻快的节奏,叶大公子被一辆三蹦子以绝对低于七十七码的速度碾死了。
  
  叶大公子的死本来不会牵扯上季复生,因为道上通常的做法是不找杀手找雇主,毕竟杀手只是刀而已,没人去跟一把刀较劲。
  可惜季复生这把刀太张扬。
  
  今时今日杀手这一行早已和别的行业一样讲求功利性的效率,也就是说,出钱、买命、接活、收钱、杀人五个环节,都千篇一律的标准化操作,相当的俗套,没什么人去追求艺术效果。所以死者身上都是最普通的枪伤或者刀伤。
  叶大公子出类拔萃,死得太有特色也太传奇,因此季复生生日那晚,就被叶家重金聘请的四个顶尖杀手堵在了胡同里。
  
  季复生的生日是农历的七月十五,鬼门大开的日子。
  半夜十一点三十五分,空气很闷很热,路上已经几乎没有行人。
  季复生站在胡同口,眯着眼打盹儿,等凤双越去买麦当劳的甜筒给他吃,穿着半新的黑色T恤,膝盖处两个洞的旧仔裤,普通板鞋,浑身上下唯一能伤人的只有一把钥匙。
  
  第一个杀手从不远处的公交车站匆匆走近,似乎只是个急于回家的陌生人,但他的路线巧妙的迫使季复生避让了一步,这一步致命的从四通八达的胡同口一下退到了只容两车通过的胡同里。
  
  季复生虽然半睡不醒,但天生的敏锐使之骤然警觉,奈何为时已晚,老旧的小区里已闪出两个黑影。
  第四个杀手远远的从胡同另一端出口出现时,季复生已经没有了退路,四个杀手的站位和姿势都是无懈可击的严密,隐隐透出一种凶残的血腥气息,如夜半觅食的肉食动物。
  
  一对四,那四个还都是经验丰富身手一流的职业杀手,很显然这是一场困兽犹斗的屠杀,万夫莫敌只是神话,要不就是一个内裤外穿的超人对一万个内裤内穿的普通人。
  
  没有任何人说任何一句话。
  对季复生而言,呼救没有意义,对四个杀手而言,也不需要用语言来让对手屈服。只有黯淡的路灯沉默的一旁见证。
  
  杀手之间的对垒很残忍很没人性很不具备观赏性,大家都只求速战速决,毕竟干净利落的收割生命才是他们的职业准则。
  所以半分钟内,一把两侧开刃刀身带血槽的多功能匕首就见了血,季复生右肩一个血洞,汩汩而出的鲜血迅速湿透了棉质上衣,而匕首的主人被季复生一脚踹中咽喉,喉结处咯的一声,喉骨碎裂,气管颈动脉重创,立时手掩着颈子倒地,不出三分钟已然断气。
  他断气的同时,一把三棱军刺刺入季复生的腰侧。
  
  凤双越很喜欢季复生的腰,隔着皮肤都能感觉到惊人的弹力和爆发力,却又特别的柔韧纤细。被他压在身下的时候,凤双越最喜欢放一只手在他的腰后,起伏间那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季复生要吃甜筒,凤双越就去给他买,从麦当劳到胡同口,走路需要七分钟,跑需要四分钟。
  凤双越决定用跑的,因为天气很热,甜筒化掉的话,季复生会吃得不高兴,他一不高兴,就会面瘫。
  
  凤双越是个典型的白面书生,上大学时,每学期的三千米大考就是他的受难日,堪堪跑到胡同口,就喘成一副小弱受样,而映入眼底的,是军刺从季复生腰侧迅速拔出时,顺着三面血槽奔涌而出的大量血液。
  季复生不吭一声,手中的钥匙则完全捅进了持刀人的眼睛里,甚至还旋了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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