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号婚介所》第13/116页
这个时候他脑子倒是转得很快,知道一个黄了,就赶紧再约下一个。
“小江,方云和你不一样。她是即将要去投胎的鬼,就算你们相成了,余下的时间也很短。一但她投胎去了,你们的缘份也就断了。”
僵尸先生叹息了一声:“我知道。可这不是没有别的人选了吗?所以也只能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
程想想愣了一愣,他这些话都是打来的学的?难道是这段时间天天看电视看的?
方云倒是也同意了相亲,地点约在阳间一家夜晚营业的咖啡馆。
起初,程想想是建议他们最好不要约在有人类出没的地方,免得引起麻烦。可方云执意要约在那里,说那家咖啡馆是自己生前最常去的。现在在那约会,也算从那里结束吧。
本着尊重客户的原则,程想想自然也同意了。
方云是鬼,普通人是看不见的。倒是不会引起什么麻烦。
比较麻烦的就是僵尸先生了,他是尸身修练的鬼,虽然现在身体已经不会再腐烂,可就他那副穿着打扮走在人群里不被认出来才怪。
没办法,为了本月的任务,为了不扣工资,程想想只好找了刘颖帮忙。
刘颖最不缺的就是堂哥、表哥,要一套他们不要的男式旧衣服倒是不难。
很快,刘颖坐着出租车,把衣服送到了城中村外――程想想暂时还没告诉她自己已经搬家了,依然约在城中村外见。
她送来的衣服比程想想要求的更多、更全。足足三大箱,什么休闲风格、职场风格,运动风格都有。小到内裤、袜子,大到大衣、裤子什么都有。
程想想有点惊:“知道你是土豪,可这也太多了吧?”
刘颖道:“嗨,这算什么呀!我那几位哥哥旧衣服多了去了,一听说有人要,还以为支援山区贫困人民呢,就把自己压箱底的都翻出来了。要不是我嫌不好带,还能给你搬三大箱来。”
刘颖说着冲程想想挤眉弄眼:“妞,老实说你是不是背着我捡了个野男人?要不然你要男人衣服干什么?”
程想想白了她一眼:“城市里哪有野男人给我捡?还是个缺衣少穿的野男人?”
刘颖说:“也许是天上哪个神仙在人间渡劫,又好巧不巧砸到你头顶上了?”
“你是玄幻小说写多了吧?脑子装的都是些什么玩意!”
“不,我不写玄幻,我最近写的是耽美。”
“蛋美?什么意思?”程想想小说看得少,显然不太明白耽美的意思。
“就是男男/爱的故事。”刘颖笑着解释了一句。
程想想却是更奇怪:“男男/爱的故事为什么要叫蛋美?难道是蛋蛋比较美?”
刘颖:“……”
第14章 酒吧观摩
三大箱衣服,程想想当然是不方便直接拖回去,只能又打了个辆车回到444号婚介所。
僵尸先生起初还不愿意换衣服,在他看来自己这身打扮更帅,更容易获得女士的倾心。
最后程想想只能要挟他,不换装就不能出去相亲。
开玩笑,她可不想回头在各大新闻媒体的头条上看到这只僵尸的身影。
僵尸先生无奈,只好同意换装。
程想想帮他选了套黑皮衣配牛仔裤,头上又戴了大号的顶棒球帽,好把他的长辫子都给藏在里头。
至于那张苍白的脸嘛,程想想觉得化妆品也遮不住,干脆给他买了个仿真人脸面具戴着。
提前和方云打个招呼,她应该也能接受,毕竟是她要求去人类的地盘相亲的。
到了约定的时候,打扮一新的僵尸先生和程想想打了个招呼后,就一跳一跳地走了。
程想想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暗暗想:路上遇到喜欢跳着走路的“人”,应该不会特别奇怪吧?
半夜1点是僵尸先生和方云约定相亲的时间。
开在午夜的咖啡馆并不多,夜歌咖啡馆就是其中之一。地处于市中心,来往的客人多是谈生意谈得很晚,又对环境比较挑的客人。
僵尸小江跳进夜歌咖啡馆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方云。她就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上,旁边即没有人,也没有点什么饮品。直到僵尸先生入座后,才有服务员上前来询问他要喝点什么。
“要喝什么?”僵尸先生礼貌性地询问对面的方云,倒是让一旁的服务员颇为奇怪:明明他对面没有别人呀,他是在问谁?
方云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已经是鬼了,喝不了阳间的东西。你也不用帮我点,免得引人注意。”
僵尸先生“哦”了一声,低着头仔细地去看菜单。
这里的东西很丰富,套餐、小吃、咖啡、茶饮统统都有。价格嘛,当然也不会太便宜。
僵尸先生低头看了很久也没点单,服务员忍不住道:“先生,需要我帮您推荐吗?”
僵尸先生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了句:“白开水要钱吗?”
服务员愣了一下,“不要钱。”
“那给我来一杯白开水,谢谢。”
服务员道:“……”真的,头一回看到这么抠的客人。不过转念一想,可能是他等的人没到,所以暂不想点餐吧?遂也不再多说什么。
其实,真不是僵尸先生抠门,是他压根就没有人民币!就连那为数不多的冥币,还是之前有人祭祀烧钱,他顺手捡的。
上一次去的馄饨铺是地府司开的,冥币通用。
这回,出门的时候他和程想想都忘了这茬,直到看到菜单的时候才想起来。
白开水很快就端上来了,服务员临去前还特意说了句:“需要点单请随时叫我。”
这一回,僵尸先生吸取了上次失败的经验,不敢再埋头苦吃――主要也是没得吃,只偶然喝一口水。
他有意无意地找着话题想和方云尽快熟悉起来。只是他太久没和人接触过了,话题起的实在有些尴尬且无聊。不是说天气,就是说这里的白开水怎么好喝,甜甜的,特别像他老家的井水。
最后还是方云实在听不下去了,便主动开口问:“你平常有什么爱好?”
僵尸先生不假思索地道:“我最喜欢蹦蹦跳。可惜冥界不举办运动会,不然我一定报名跳高、跳远。”
方云的唇角扬了扬,努力地露出一抹友善的笑:“你的爱好,很……很特别。”
僵尸先生见人家姑娘都主动了,自然也想尽力地表现一番,便顺着话说:“我还有很多优点。虽然我有好几百岁了,但我的思想一点都不迂腐,并且还一直紧跟时代的潮流,紧盯国际情势,努力让自己站在时代的前端!”
方云闻言倒是来了兴趣:“哦?”
僵尸先生一改原本的木讷,开始侃侃而谈,比如,当今米国总统是谁,哪个国家的人民现在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又比如今年最流行什么色系的衣服,最当红的明星是谁,演过什么电视,统统了如指掌。
方云很奇怪:“你不是刚从棺里出来的吗?怎么知道这么多?”
僵尸先生一脸得意:“电视上看的呀!我最爱看的就是新闻联播和娱乐播报。前一个,能让我了解国际大事。后者让我紧随时尚潮流。”
“看不出,你还挺有学习头脑的。呵呵……”
自从僵尸先生出门约会起,留在婚介所里的程想想就一直抱着手机忐忑不安。生怕系统又提示相亲失败。
偏偏今晚婚介所里冷清得要命,一个上门的客户都没有,程想想闲得发慌,心里的担忧更盛。
一直到了三点多钟,僵尸先生才蹦蹦跳跳地回来。
程想想一听到门铃声,赶紧迎上去问:“怎么样怎么样?成了吗?”
这种关心程度,让她都差点错觉,自己快成了怕儿子娶不到媳妇的老妈子!
僵尸先生挠了挠头:“我们聊得挺好,这回应该是相成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