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号婚介所》第63/116页
原本程想想打算让僵尸先生自己先回城的,但是他一听程想想的事,立马表示要跟着一道去帮忙。
广平冷嘲道:“帮忙?是去帮倒忙的吧?”
旁边的桃夭听他说话这么呛,面上的羞怯神色退去,立巴又变成一副凶巴巴地模样:“不许你挤兑小江哥哥!小江哥哥可厉害了,怎么会帮倒忙呢?”
广平道:“厉害?别忘了,当初如果不是本君,这只蠢僵尸早就被朱大年给一刀劈死了。”
桃夭针锋相对地道:“我知道你有功劳,但是你总挂在嘴上一直说,给人感觉就是挟恩图报似的。你应该向小江哥哥学习,他对人就从来不拿出来说这说那的。”
广平怒道:“本君什么时候挂在嘴上一直说了?挟恩图报?哼,就你们一只小兔妖,一只蠢僵尸,有什么值得本君图谋的?”
程想想也搞不明白,为什么桃夭和广平两个总会呛起来。明明这两位,一个至帅,一个至美,乍一看还真是很般配,可为什么会这么合不来?
“好了好了,你俩不要再吵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欢喜冤家呢。”程想想只能从中当起合事佬。
广平却被那一句“欢喜冤家”给惹恼了,丢下一句:“不要把本君和这只兔子扯一起!”然后甩袖离去。
桃夭也有点不高兴,凑在程想想耳道:“这种男人无礼又傲慢,活该娶不到老婆。程姐姐,你可被他的外表给骗了,男人长得太好看最会骗女人的心。还是小江哥哥这种老实的男人最靠谱。”
程想想“呵呵”了一声,不想在这个话题上作太多纠缠,将话题掰正,“小江、桃夭,我们这趟就跟大海捞针似的。还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找到蛊虫,你们跟着也是白白吃苦受累。真不如先回去,在山里风餐露宿,要啥没啥的。”
僵尸先生道:“想想,你帮了我那么多。这回你有困难,我说什么都得帮一把。哪怕帮不上大忙,在旁边帮你壮壮胆也行。”
其实非要跟去倒也没什么不妥的,反正一个鬼修一个妖修的,再怎么样,体力也比自己强。广平一路上帮自己提了几天行李,她也怪不好意思的。带上僵尸先生,当个扛东西的劳工也不错。
“那行吧,想跟就跟着。”
一见程想想应下了,这一鬼一妖都显得很高兴。
桃夭眼珠子转了转,思索了一阵子,道:“你说的蛊,我好像在哪听过。”
程想想闻言又惊又喜:“你听过?对了,你在这片山里住了几百多年了,见识应该不少。你快想想,免得我们大海捞针,找着费时费力的。”
桃夭抚着下巴,又思忖了好一会,忽地眼眸一亮:“对了,我想起来。一百多年,不知道从哪里迁来了一队人,挟儿带女的,随身的行李也多。其中最为惹眼的就是那几大罐子的蛊虫。罐子藏得很严实,像是装了什么宝贝似的。我那时修为不高,连人形都没法幻化。本来以为罐子里肯定是有好吃的,就跟着他们,趁他们晚上休整睡觉的时候,悄悄潜过去。可是等我打开其中一个罐子时,发现罐子里而全是古怪、恶心的虫子。吓得我一大跳。恰好那个时候,有人听到动静,发现了我,拎着棍子就想打我。我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东跑西窜之下,还把其中几个大罐子给踢翻了,跑走不了少的虫子。”
程想想问:“那后来呢?你怎么知道那是蛊虫?”
桃夭道:“我开始不知道。逃回去之后,和隔壁的树妖奶奶说了。树妖奶奶是个修为很高的老妖精了,见多识广。一听就知道那些人应该是养蛊的人,而那些虫子也不是普通的虫子,而是还没有炼成的蛊虫。树妖奶奶还说,一般这类的人,都是身怀异能的,叫我不要随便接近,免得惹祸上身。”
第66章 神秘的村落
虽然桃夭说的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但是这些人保不齐就和给程家下诅咒的古得力有关系。而且从桃夭的描述里看, 当时他们应该是准备迁到这片山里来居住的, 否则不会挟儿带女。
“那些人后来定居在哪里了?”
如果能找到他们的定居点,或许就能找到古得力藏蛊虫的地方。
桃夭道:“我只看到他们往西南方向去了, 具体的不知道。树妖奶奶怕我惹事,不让我去。”
“树妖奶奶现在在哪里?能不能带我去找她?”程想想的想法很简单, 桃夭年轻, 修为又浅,很多事肯定知道得少。但保不齐她口里的树妖奶奶知道得多一些呢?
听到她问及树妖奶奶, 桃夭神情一黯然,语气略带伤感地道:“树妖奶奶没能躲过天劫,五十年前已经被天雷给劈死了。”
这段时间,因为和广平朝夕相处, 程想想从他那里获得了许多从前所不知道的妖鬼之间的事情。因此也知道, 妖修一类, 想要入道修行,是极为不易的。就算得了机缘,获得了修为。每隔几百年, 都会有天劫降临。能躲过天劫, 则代表着还能继续修行。如果躲不过,就面临着魂飞魄散的下场。
想到这些, 桃夭不禁悲从心来, 茫然地望向天空:“也许不久之后, 天劫也会降临到我身上, 我也会和树妖奶奶一个下场吧。”
程想想正想着怎么安慰她,只听僵尸先生道:“桃夭别怕,就算天劫来了,小江哥哥也会第一时间挡在你面前,保证不让天雷劈到你!”
“小江哥哥……”桃夭满心感动,忍不住眼泛泪花。
“桃夭妹妹,别怕!”僵尸先生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她。
程想想不期被塞了一嘴的狗粮,却也不好过多打扰他们,只能默默地退场。
之前还为僵尸先生的终身大事犯愁,现在看来,他们两人之间就只余下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了,只要轻轻捅破,估计好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程想想找到广平,把僵尸先生他们也要一起去的事说了,广平倒是没有明显的反对。毕竟,他还自恃身份,要在程想想面前维持好君子风范,不能显得太小家子气。但是心里不痛快是肯定的。
因为又多了两张口,程想想就近多采买了些便于储存的食物。出发时候,大包小包的,再加程想想自己的行李,足足有五个大包。
有僵尸先生在,广平就乐得清闲,行李都丢给他拿。
桃夭不忍,想帮着分提行李,僵尸先生自然是不肯。
“没事没事,我力气大,我愿意拎。”
因为有桃夭提供的线索,寻找蛊虫便有了方向。
一行四人,一路往西南而去。
虽然说西南方向也很广阔,但是有了具体的方向,总比满山的乱跑强多了。
程想想的脚程最慢,每每走不了半天,就需要坐着休息好一阵子。而接下来的半天,则有广平背着她走——背过了第一次,接下来的第二次、第三次也就顺理成章了。
如此白天走,夜晚休整。又走了五天时间,程想想一行人更到了一片类似于盆地的地方。这一带,四面环山,山外又套着山,乍一看,像是一个天然的牢笼一般。
可是走近之后,就发现盆地中央的那一大片平地,除了地势好之外,植被也丰富。
山上的水源恰好流到此处。从西边的那一面山坡上直流而下,形成了一座小型的瀑布,瀑布跌落时的落差有上百米,冲击到地下时,经年累月得汇成了一泓湖水。湖水极为清澈,伸手鞠起一捧便可直接饮用。
站在小湖边远远望去,往前走了不足百米,便有几十个已经破败的不成样子的屋子。
屋子是用石头垒成,样式简单,因年久无人居住,屋子都被周围的植物所侵占,还有些野兽据此为窝。一见有人靠近,受惊而逃。
程想想道:“一共有几十座石头房子,那也就意味着这里至少曾住了上百口人。有一个村子的规模了。会不会就是桃夭一百年前看过的那一队养蛊迁居到这里的人?”
桃夭道:“肯定是了!这一带没有什么村落,一般人就算要迁居也只会往外头迁,不会越迁越偏。只是他们人都到哪里去了?看起来,这里像是荒废了很久一样。”
广平看了看周围的植物,便道:“看这里植物的长势,差不多有30年没人居住了。如果是要迁走,会带上行李。但是本君刚看过屋子里的情况,基本上屋里的东西都没动过。那也就说明,很有可能是这里突逢变故,甚至可能全部的人一夜间全死掉了。走吧,我们四处找找,也许就能知道答案了。”
“好!”程想想应了一声,刚抬脚欲走,耳垂上忽然传来一阵阵的刺痛,就像是有针在扎她耳上的肉似的。
广平见她捂着耳脸,面露痛苦之色,忙问道:“怎么了?是耳边疼了吗?让本君看看。”
凑近一看,只见程想想的耳垂下红得厉害,尤其是位于耳垂后方的两个红点点,比之先前更加的红,像是血珠一般,随意会滚落。
广平:“没错!你这是起反应了,蛊虫应该就在这一片了。”
一听这话,程想想顿时大喜,顾不得耳上的刺痛,“太好了!那我们赶紧找吧。”
四人兵分四路,搜索了每间石屋,又在附近的草丛、树边、水源处挨个检查,均无所获。
除了没有找到蛊虫之外,也没有找到一点人迹,连尸首都有一具,就好像这里全部的人员,在几十年前忽然消失了一般。
而此时,太阳亦已西沉,暮色来临,四周的景象也渐渐看不分明。
广平见程想想有些疲倦,便道:“要不先休息一夜,明天再找吧。反正大致范围已经框定,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也不急于一时。”
挑了块空地,僵尸先生蹦跶着清理干净了附近的杂草,桃夭拾来了干柴,广平出了火点燃了柴。程想想拿出了锅和泡面正准备煮,桃夭忙阻止道:“程姐姐,这泡面吃好几天了,都腻味了。不如换换口味吧?”
程想想无奈地道:“我也不想吃呀。可这不是没办法吗?”
桃夭笑嘻嘻地道:“要不我煮点粥给你们喝吧。离开封塘镇之前我买了点米,正好可以煮点粥喝。”
“野外煮饭太费劲了吧,而且我也不太擅长,还是吃泡面简单。” 程想想会煮饭,但她其实很不爱做饭。否则当初在婚介所的时候,也不会大部分时间都叫外卖了。
“我会煮饭。锅和食材都有,一点都不会麻烦。”桃夭一边说,一边解下自己随身的一个小包包,拿出事先买的米。
程想想也早就吃够了泡面,在这种环境下,能喝点清粥地绝对是一种极大的改善。自然也不会拒绝,和桃夭一起到水源边上把米淘洗干净。“
食材收拾完之后,架上火上的一锅水也已经煮滚了。桃夭下了米,拿了勺子搅动了几下后,盖上锅盖让它自己慢慢煮着。
她又跑到附近采了些野蘑菇、野菜当煮粥的配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