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搜宝养龙[重生]》第140/141页


  岂不是大明星么,毕竟花花那张脸是全世界都曝光过的。
  花花依旧没有去上学,从几年前起他就接管了白黎手头上的那些公司,然后为满足自己的小嗜好又发展了不少公司,比如服装化妆品保养品珠宝首饰等等,更是让女人们爱死了花花这个年轻总裁。
  爱穿骚粉正红浑身闪闪亮咋地,人家有身材有相貌撑得起,一出场就是光芒四射让周遭的大小明星黯然失色。
  而花花性格又外向,各种社交媒体玩得溜,毫不吝啬曝光自己那张脸,被采访上电视比大明星还受欢迎,俨然多金有才有权有势还特别帅气国民老公一枚了。
  二宝就比较苦逼了。
  因为大姐郑樨永久休学,二哥花花从没上过学,二宝就没法不上学了,还好二宝并不抗拒学校生活。
  比起性格外向娓娓而谈的花花来,内心戏异常丰富的二宝就显得闷骚,不爱说话整一个小酷哥的范儿。
  特别是他后来还从军去了,杀伐果断的气势比起花花这个真大杀器来毫不逊色。
  而且两个人长得太像了,脑子一样聪明得很,有时候恶作剧互换一下位置估计也没人能发现。
  只除了蛋蛋还是一成不变的模样,真身就是一条胖乎乎的小金龙,个头一点儿都不见长。
  不过蛋蛋随了他爸爸,化为人身的时候自己想变多少岁就多少岁,完全不受外表的局限。
  这下好了,家里三个男孩子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单独行动还好,一起出现简直就是在考验大众的眼力。
  要不是蛋蛋的眼睛是金色的,不明真相的无辜群众估计会被虐哭,回头买郑氏出品的保健品补一补不够用的大脑和看花了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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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番外2还是肉好吃
  “你不要跟着走哦,你要留在这里。”
  金灿灿的蛋蛋龙又推了推那跟了他一路的小家伙。
  “黑黑说不能拐走你,要不然这里会乱掉的。”
  “我还会回来的,你等我。”
  肥肥的小爪子又推了推,推的时候还留心把尖尖的指甲收起来,怕戳到小家伙。
  “蛋蛋,你在这儿。”
  郑樨在阿尔金山脉找到了蛋蛋。
  蛋蛋自从成功出壳之后就有了正式的名字,非父母所取而是自己形成的名字,亘。
  在蛋蛋自己的名字融入小空间之后,郑樨也知道了白黎真正的名字叫炼,也明白了她再也回不去的炼大陆最后会是什么结局,白黎都跑了还能有什么结局,杀戮和掠夺走到最后只会是自取灭亡。
  亘空间还很幼小,所以要藏着,尽管空间死后还会残有的余威影子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只是当父母的不可能让好好的孩子死一次吧?
  所以对外小蛋蛋还是叫小蛋蛋,最多化作人身的时候随了白黎的白字作姓氏叫白乔。
  亘这个名字太大普通人叫不出来,而郑樨和白黎两个又是宠儿砸的所以还是叫蛋蛋,反正蛋蛋大多数时候都喜欢用小金龙的样子,叫乳名也没什么问题。
  “新朋友?”
  郑樨看了看蛋蛋旁边那上半身什么都不穿下半身藏在地下的小少年(?),不动声色的视线扫过小少年脖子中心那一道红色竖痕上。
  就在郑樨打量小少年的时候,小少年也在直勾勾看有过一面之缘的郑樨,只是看,并不说话。
  “嗯嗯。”在爸爸妈妈不知道的时候,蛋蛋自己结交了一个不会说话的小伙伴。
  “那跟朋友告个别吧,我们要回去了。”
  “圆,拜拜,等我回来我还会来看你哦。”蛋蛋跟小少年挥挥胖嘟嘟的小爪爪。
  小少年伸手想抓住蛋蛋的小尾巴,可是忌惮不远处等着的那个大黑怪,他最终还是默默地放下了手,目不转睛地看着郑樨抱着金灿灿的蛋蛋龙走向那个大黑怪和他身后的通道,然后全部消失在自己眼前。
  “亘……”
  沙哑的声音从受伤的喉咙里溢出,只是已经离开的小蛋蛋听不到了。
  看着小蛋蛋消失的方向看了许久,小少年才化作一道虚影重新潜入山脉深处,那深埋在地底里长长的身躯最后也跟着消失不见。
  郑樨他们一家三口日常消失半年,郑家人全都习以为常了,就当姐姐姐夫他们出差去了。
  “二宝,这次我也要去。”
  一身骚粉装扮的郑桦推开郑桐的房门,正好看到他穿上军装准备离家。
  与光芒四射的郑桦不同,郑桐的气息内敛而严肃,一如身上的戎装。宽肩窄臀,皮带将淡蓝色的衬衣收在裤腰里,当披上墨蓝的军装外套之后俨然就又变回了面瘫中将一枚。
  “你不是要去灯塔国签署合作吗?”别看郑桐常年在外,对家里的事却了如指掌。
  “那个让魏董去就行了。”郑桦无所谓地说道。魏志新现在已经是郑氏旗下好几家公司执行董事,郑桦在与不在都不影响公司的运作。
  “我感觉到你这次出航有危险,所以必须要带上我。”
  姐姐姐夫还有蛋蛋恰好在那边的世界,郑桦预感到郑桐此行凶险便要求同去。
  “你知道星舰上不能带外人,连家属都不行,当然军人夫妻除外。”郑桐还在从容不迫地检查仪容。
  “又不是第一次了。”郑桦将桌子上的军帽随手扣在自己头上。
  “这次不行,我跟你不能同时出现。”之前互换身份就算了,这次是要出远航任务,两个同时消失会出乱子,而且同时出现在星舰上不正告诉别人之前的中将也可能是假的么。
  “把花盆带上不就行啦。”郑桦居然连花盆都准备好了。
  郑桐将他脑袋上戴着的帽子摘回来扣自己头上戴正,然后习以为常看着郑桦脱掉身上的衣服叠好放进芥子袋之后变成一朵小小的花朵扎根在花盆里。
  比起以前来,郑桦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真身。比马克杯大不了多少的花盆里一棵只有指甲盖大小的光杆子小红花苞就在那儿摇头晃脑了。
  撇了撇嘴角,郑桐将芥子袋揣口袋里放好,然后把那个比马克杯大不了多少的花盆端在掌心里拐去爸妈那边跟爸妈说了一声他带郑桦一起出任务。
  “哦哦,去吧去吧,注意安全。”杜红英看了眼小儿子郑桐手里抓着那个小花盆便同意了。小儿子郑桐的任务一直都很危险,有二儿子郑桦帮忙他们老两口在家就放心多了。毕竟二儿子郑桦那是小花仙,本事比人类要厉害得多。
  如今杜红英已经能很淡定地看待家里任何超自然现象了。
  其实按照血缘和物种来算的话,郑桦更像大女儿郑樨的儿子,跟蛋蛋一样属于孙子辈,只是家里人都把郑桦当二儿子看待。
  当郑桐揣着一个小花盆归队,郑桐的副官周乐有些眼睛脱眶地看着他家长官居然有人情味地带着一盆小花出任务。
  身为长官的副官,周乐其实挺清楚长官他那表里不一的性格,只是今天居然外露了出来,难不成这小盆栽是心上人送的?
  “长官,这小盆栽需要特别看护吗?”如果是心上人送的,那自然就不能养死了。
  “不用,很好养活。”可不是很好养活,别人饿死了这朵花都不一定能饿死,只要是活的都能成为食物,真没吃的直接钻进土壤里休眠个几百年也没问题。当初姐姐在炼大陆就是这么一觉睡几十年也没啥事。
  “哦哦,是那种叫什么沙漠玫瑰的品种吧?我听我妹妹养过,休眠期就是像玫瑰花苞一样的,不需要浇水施肥。”周乐只是听过但没见过,所以不清楚郑桐中将手里托着的这朵食人花和沙漠玫瑰还是有区别的。
  “嗯。”郑桐随身将小盆栽放在桌子上,然后点开光脑看起来。
  郑桐他们这次的任务是给开拓部队护航,前不久开拓部队在距离太阳系第二近恒星周围发现了一颗合宜人类居住的行星,在做好充足准备之后就起航了一艘准星舰给开拓部队护航,而郑桐便是此次任务的总负责军官。
  别看郑桐的军衔只是中将级别,事实上他身上还披着航空科学家的职称。别的不说,就这护卫星舰身上就有他不少贡献。
  对外可能是机密,对内系统里谁人不知这些先进科技是郑桐他姐姐姐夫从更遥远的星系带回来的,若说谁更熟悉了解最先进科技非郑桐中将莫属。
  飞往外太空的宇宙飞船并不仅仅只有郑桐负责的这一艘,有勘探性质的也有开采性质的,因为这一次的护航行动举足轻重,所以才会派出星舰级别的宇宙飞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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