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英剑三庄花bg》第18/213页


  “这是你们的事情,反正我只是来送信的,”她看了眼系统面板显示的送信任务已完成,也懒得再跟赵构扯这件事,“不过,皇帝陛下,我既然是来送信的,你是不是该代替你一穷二白的哥哥给点儿邮费?”
  赵构乍一听这女子竟然如此无赖,还敢找他要钱,顿时气得心肝肺疼,奈何她武功高强,大内侍卫不知为何像全都死了一样,他也只能受制于人:“你要什么?”
  “通灵墨玉和龙纹碧玉,我只要这两样东西。”
  “好大的口气,”赵构哼了一声,“龙纹碧玉乃太宗皇帝传给历代皇帝的信物,你以为朕会轻易的给你?”
  “我觉得,跟陛下您宝贵的命相比,一块儿破石头,应该不值钱吧?”
  赵构沉默了,在阿云的微笑下,只好说:“朕可以给你,不过,朕有个要求。”
  “你说。”
  “你要的通灵墨玉,当年朕自请去金国作人质的时候,父皇将其赏赐给朕作为嘉奖,”说到这里,赵构讽刺一笑,“朕听说此玉通灵,可保平安,就将其赠与了母妃,也就是先帝的韦贤妃。”
  提起生母,赵构的情绪似乎有点激动:“可是,朕并不知道她如今是否还活在世间,你……若能找到她,将那通灵玉作为信物带回,朕,就将龙纹碧玉一起送给你。”
  “天地茫茫,我上哪里去找这么个人?”阿云皱眉。
  “朕想,约摸,是在上京会宁府的,一个叫洗衣院的地方。”赵构忽然一下子闭上了眼,似乎再也不愿意多说,“只要她活着,就好。”
  洗衣院?难道韦贤妃被金人拉去洗衣服了?
  那帮蛮子看起来几百年不换衣服的,有这么多衣服洗?
  阿云有些奇怪,但见皇帝陛下脸色不好,也没多问:“那么,我如何相信你会守诺?”
  “天子一言九鼎,有什么怀疑的?”赵构看她的眼神已经相当的不愉快。
  “天子啊,天子说的话最做不得数了。”她嘴角一弯,“我要你写下来,按手印。”
  ……
  于是阿云姑娘欢脱的拿着一张薄薄的纸走了,漂亮的瘦金体,上面印着大宋皇帝陛下不甘不愿的手印,苦主在后面看着自己脱臼的手无可奈何。
  谁说他们汉人的女儿温柔了?这人简直比女真族的还要野蛮!
  宫殿外面,一抹明黄映入眼帘,叶英转过身:“都好了?”
  “嗯嗯,都好了,卖身契都到手了,咱走吧!”阿云喜滋滋的拉了拉叶大庄主的衣袖。
  叶英点头,一缕银发在耳边微微晃动,尾端落在秘银肩饰上,恍若同色:“皇宫大内,不宜久留,方才,叶某已发现三波侍卫。”
  “那……他们人呢?”她就说皇宫守卫怎么这般不森严了?
  叶大庄主微微转头,下颌抬高了一些示意她看右边,阿云姑娘被一群倒下的侍卫给吓的倒退了好几步:“他们……都死了?”
  “性命无碍,只是受了内伤。”叶大庄主摇头,漂亮的眉微微皱起,“叶某并非滥杀之辈。”
  “哦哦哦,那我们走吧。”阿云这才放下心来,叶英却叹息了一声,清冷的声音再次响起。
  “阿云姑娘,叶某自从初识姑娘,就觉得有些违和感,却不知当从何说起。”
  那就别说了!阿云身子一僵,站住不动了。
  “姑娘是不是,对叶某有什么误解,不然何以每次同叶某说话,都这般小心?”叶英的侧脸在月光下恍若虚幻的影子,美的一点儿也不真实。
  “叶庄主误会了,我没有,只是……”以前她以为他就是只蠢二少,所以肆无忌惮,想干嘛干嘛,可是现在,他是庄花啊,她哪儿敢乱来,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被风车带走了。
  “叶某曾经以为,人生一世,不过百年,寥寥岁月,尚不够问鼎剑道,至于他物,不过虚耗时光而已,没有任何的意义。”叶英淡漠的声音像是浮冰下的一把匕首,隐隐游走在冰面下深水中,却只能看的到一个虚晃的影子而见不着真相,听的她莫名其妙。
  “所以?”既然这样你干脆回去剑冢继续修炼?
  “在剑冢困居三百余年,叶某虽身不在山庄,却一直关注着藏剑的浮浮沉沉,竟觉着,自己先前的看法,并不是正确的。”
  “额,那么,叶大庄主的意思是?”这和她有一毛钱的关系?
  “世易时移,再回首,已然换了个天地,叶某亦不知,该当如何才好。”那声音依旧清冷,却少见的,带了一丝迷惘,似乎是对他以后的路的迷惘,也似乎,是对藏剑山庄将来的路该怎么走的迷惘。
  “这个啊,其实,你可以帮助叶璇黎她们重建山庄啊,你看看,不是有柳萧在嘛,他那么有钱,那么土豪,肯定没问题的。”迷惘么,谁都会有,人生呢,找点事做才不会迷惘。
  哪知叶英却摇头:“后辈的事情,某本不该多加插手,这世间自有秩序,这般颠倒,所谓何来?”
  “那你的意思是?”
  “此言若出,姑娘可能会觉得奇怪,不过……”她忽然觉得自己像是被一道隐藏着浮冰碎玉的清冷视线罩住了,登时动弹不得。
  “不过什么?”尼玛叶庄花你在搞什么鬼啊!还不放开!
  “不过这世间的事情,本就不能以常理推断,好比你我,”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叶某心有直觉,在姑娘身上,或许能够找到叶某想要的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洗衣院中救宗姬

  阿云不知道叶英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实际上,他这人的心思,她从头到尾都不懂,也从未想过去懂,剑痴么,不是应该最为简单的,心中除了剑之外再无其他?
  可这人明显的不是那个样子,你说他就一痴人,一根肠子通到底,单纯的不得了,好像不对,君不见,她和他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一句有用的话都没给套出来?要说这人跟叶二庄主似的八面玲珑,肠子七拐八拐的,就更不对了。
  反正,无论怎么样,叶英庄主似乎认定了她身上有他想要的答案,两个人就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固定团,先下正前往上京会宁府开荒新副本――洗衣院。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阿云姑娘向系统搞了两个伪装,和叶大庄主扮成金人的样子,吃下了系统神药――通语丸,就能正常的和金人交流了。
  “咦?那是……爆米花!”阿云一眼瞧见街边有个老人在那边捣鼓,然后就是一片白白的,她很熟悉的零食,三个字居然就这么脱口而出。
  说完后脸色一白,再看看叶英,捂住了嘴。
  “爆米花?这些宋人的东西也流传到我大金来了。”旁边桌子上某大汉一脸不屑的说。
  “爆米花是宋人的东西?”她眨巴眨巴眼睛,觉得自己幻听了,怎么爆米花宋代就有了?
  “是啊,他们宋人搞出来的,前些年就有了,你不知道?”那大汉一脸‘我不跟土包子讲话’的表情,付了酒钱就走了。
  切,你才土包子,你吃过爆米花,吃过巧克力味的吗?吃过咖啡味的吗?她还吃过草莓味的呢!
  “爆米花,是何物?”叶英侧头问。
  “哈?这个……我想起来了,我曾经在柳萧那里吃过的嘛,后来给记混了,没错没错,爆米花是宋人的发明,对了叶大庄主你要吃不?我去买点。”说着她就逃也似的跑去街边买了一大堆爆米花,然后抱着纸袋子过来。
  捻了一块扔嘴里,咯嘣咯嘣的嚼烂,一股浓郁的甜香溢满舌尖,好么,比现代的要好吃多了,难道是因为没加防腐剂?
  “叶大庄主你也吃,味道还不错呢。”她想也没想直接捻起一枚送到叶英嘴边,就像从前喂闺蜜吃东西一样自然。
  叶英愣住了,微微泛凉的指尖触碰到温软的唇畔,阿云整个人一个激灵,随即也反应过来,把一堆爆米花堆到叶英跟前,示意他自己拿。
  叶英修长莹白的手指在那堆爆米花中捻起了一枚,看起来比较小的。
  倒是会挑么!她想着,再次抓了几颗进嘴里,吃过爆米花的人都知道,越大的反而越有泡沫般的质感,不够甜,吃着也不爽,倒是那些中等的或者较小的,比较好吃一点。
  叶大庄主这般会挑吃,看来是吃货一枚。
  阿云想着想着,看叶英庄主慢条斯理的吃完一小颗爆米花,伪装下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从他又开始吃第二颗能够看得出,他对这小吃,应当是极为满意的。
  “叶大庄主喜欢吃甜食?”
  “尚可。”
  “这个也就那样了,甜食么,最好吃的还是蛋糕,我前些时日借夕照山庄的厨房居然成功的把虎皮蛋糕给弄出来了,回去做给你吃!”
  “虎皮……”叶英听到这两个字,吃爆米花的动作停了下来,反复的呢喃。
  “是啊,虎皮蛋糕,没吃过吧,很好吃的。”其实宋朝还是很好的,至少他们的糖便宜,质量还高。
  “阿云姑娘……给食物的名字取作虎皮?”叶英说到“虎”字的时候,语气有些古怪,好似这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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