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医古墓校对版作者飞天》第50/177页
我缓缓摇头,奥帕邪教只在阿拉伯世界活动,很少将触角伸到港岛来,所以之前我跟他们绝不可能存在过节。
“沈先生,我想提醒你,叶溪是叶家的小公主,人人宠着护着,如果自己有麻烦的话,千万别连累到她。否则,叶先生发起火来,谁都罩不住你。”他回身跨上摩托,单手摘下挂在反光镜上的头盔。
“请留步——”我抬手拦住他。
雨丝越来越密,这样的天气,回小楼去听细雨敲窗,不如找个地方开开心心地喝酒。不管小北的外表多么冷漠,我相信自己的感觉,他心里也一定能很容易地接纳我。
“我请你喝酒。”我的手按在摩托车的大灯上。
小北的眼睛一亮,嘴角开始上翘:“喝酒?你和我两个人?”
他的手蓦的下探,刀光又从他腿边飞旋起来,射向前面的一辆车子。一瞬间,我的飞刀也射了出去,藏在司机座位下的一个年轻人手里的枪只响了一声,便大声惨呼着撒手丢枪。一瞬间,一柄军刺、一柄飞刀将他整只右臂钉在驾驶座上,鲜血喷溅,像同时开了两朵灿烂的红花。
小北的临敌反应、出刀手法,跟我比起来,一点都不逊色。
我走到车子边,看到那柄四十厘米长的军刺已经直接贯透了座椅,从后面探出一截刀尖来。
“饶命,大哥饶命,大哥饶命。”年轻人颤抖着连声惨叫。
我捉住他的下巴,抬起来仔细审视了一会儿,确信自己一点都不认识,反手拔下军刺和飞刀。年轻人惨叫一声,晕了过去。
这种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游来荡去的年轻人,为了几个小钱,竟然敢拔枪杀人,不吃点亏,永远不知道天高地厚。
军刺沉甸甸的,刀刃上滴血不留,应该不是部队黑暗渠道里流出来的普通东西,只不过是打造成这种样式掩人耳目而已。
“走吧?”小北扣上了头盔。
我把军刺还给他,他嘴角的笑容慢慢变得柔和起来:“好刀,不知道将来有一天,咱们两个出手对决,谁会更快?”
隔着斜飞的雨丝,他那张干干净净的脸上渐渐浮起了一缕善意,不再是叶家别墅里那个跟我针锋相对的态度。
“上车,我有个适合喝酒谈天的好地方。”他轰了一把油门,排气管立刻爆发出激越的吼叫声。
我没有丝毫犹豫,跨上摩托车的后座,车子立即向前蹿了出去。
摩托车驶进了一片林立的高层公寓背后,很显然,这是一个可以被看作是“贫民窟”的角落。
在一家通宵营业的小店门口,小北停下车子:“请下车,就是这里。”
小店里冷冷清清的,只有一盏昏黄的灯孤单地亮着,门边的长条木桌上,摆放着花生米、卤猪耳、海带丝、茶叶蛋之类的下酒菜。
“我是在这里长大的,每次心情不好,就回到这里,喝几瓶酒,默默地坐一晚,什么烦心事也就都忘了。”小北的心情正在好转,眼角眉梢挂着孩子气的笑,仿佛一进入这片高楼背后,他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从冷血杀手一跃成为港岛凡俗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虽然身上仍旧穿着价值过万的英格兰名牌皮衣,心境却已经与贫民窟融为一体。
他从木桌旁的雪柜里抓出四瓶啤酒,“砰”的一声蹾在靠窗的桌子上。
我取了一只托盘,胡乱地夹起各种各样的菜放在里面,混合在一起。从来没在这种地方吃过饭,但我们两人的动作配合非常默契。
“从没带任何人来过,当年我带着军刺杀出这片贫民窟,就发誓要打出属于自己的世界,将来风风光光地衣锦还乡。你是第一个,我们算是朋友吗?”他咬掉了啤酒瓶盖,随手递给我。
我的感觉非常奇怪,因为今晚在小北骑着摩托车出现之前,自己根本不会想到能突然跑到这样的地方来喝酒,而且是跟一个只见过两次的陌生人。
严格来说,小北在我心里,不是陌生人,而是一个早该出现的朋友,那种“倾盖如故、相交莫逆”的亲密感觉,满满地堆积在心里。
银海天通大厦那位奇人曾经告诉过我一句话——“在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两个同种族人之间,一定会存在某种奇特的联系。打个比方,当婴儿脱离母体闯入这个世界时,他或她所得到的信息都是上天平均分配下来的,大家就像在同一块蛋糕上各咬了一口。虽然位置不同,蛋糕的本质却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从微观意义上说,当两个人降生的时刻无限接近时,思想的相通性就会无限趋同。”
我曾向叶溪问过小北的生日,正是因为想到了那位奇人的话。
“当然,我们是朋友,你刚刚救过我。”我轻松地笑着。
空无一人的小街,昏黄的夜色,更能让人彻底脱去伪装,回归做为普通人的本性。
劣质的啤酒在粗糙的玻璃杯里涌动着,泛起层层泡沫。
“干杯!”两只杯子清脆地撞在一起,这一刻,外面的花花世界、现代化生活突然远了,仿佛我们所在的,仍是百年前的港岛——那个风浪里飘摇的小渔村,一切生活处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天性自然状态之中。
“你需要我来搭救吗?”小北的嘴唇上沾满了啤酒泡沫,哈哈大笑,“我清楚你的飞刀水平,打手再多十倍,似乎都没办法伤到你。所以,我抢先出手,免得失去了表现的机会,实在对不住……”
当他毫无戒心地大笑时,两颊、鼻梁、眉骨这几处位置都起了一些不自然的变化,应该是动过非常重大的手术,五官相貌几乎全部改变过。
这个念头在我心里一掠而过,脑子一转,随即释然,能够在打打杀杀的江湖生涯中闯荡到今天的社会地位,小北的日子绝对不会平稳安逸。也许,在某次严重受伤之后,他的面部才不得不执行手术,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不遭挫折,难成大事,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我仰面灌下了一大杯啤酒,满意地吐出一口长气。这样的喝法,比起上流社会里的高雅酒会、西餐厅里的拘谨礼仪,都要酣畅淋漓多了。
四瓶啤酒很快就喝光了,小北走向后面,又搬出一箱酒,还有一大盒稀里哗啦作响的冰块。
“沈先生,今晚难得高兴,不醉无归怎么样?”他兴致很高,亮出白森森的牙,“嘣嘣嘣嘣”连续咬掉了几瓶酒的盖子,身体内潜伏着的狂野气息暴露无遗。
我微笑着反问:“如果一直不醉呢?”
酒量大小从来都是我的秘密,连关伯都无法确切知道。
“那就一直喝,喝到天亮、喝到太阳出来……”他再次大笑,脱去皮衣,随手丢在邻座的椅子上。
其实,我很想从他嘴里知道一些关于别墅的情况,做为叶家的干儿子,应该对某些大事知情,也有可能就是亲自参与者。
窗外,一个挑着馄饨担子的老头子晃晃悠悠地走过来,担子一头的小火炉熊熊燃烧着,像一只夜空下不甘寂寞的火炬。这样的风景,在二十一世纪的港岛已经非常少见了,大概只有在这种角落里才能看得到。
“虾子叔,要两碗馄饨,多加辣椒、香菜、麻酱——”小北隔着窗子招呼着。
老头子放下担子,把炉子捅得更旺,揭开锅盖下馄饨,氤氲的蒸汽缓缓在小店门口飘浮起来。
“这个街区里最好吃的馄饨,从来不放味精,据说虾子叔对那些工业产品过敏。”小北的话题慢慢放开,情绪越来越高。
“叮零零”,他的电话蓦的响了起来。
“是叶溪,这么晚了还打电话给我?”他的表情既奇怪又惊喜,不过接起电话后,只说了两句话,笑容便僵在了脸上,木然地瞪着我。
我猜不到发生了什么,端起杯子继续喝酒。
“找你的,叶溪找你。”他把电话伸到我面前。
我摸摸口袋,才发现自己的电话并没有带在身上,马上从小北手里接过电话,满心疑惑的问:“叶小姐,有什么急事?”
半夜三更来电话,我怕是雅蕾莎那边出事,如果再有什么血案发生,港岛警署的弟兄们又得彻夜不眠地采取行动了。
“沈先生,我给你打过几次电话,一直没人接。明天上午,可不可以抽时间见我?有件事,我必须当面向你请教。”叶溪的声音充满困惑,又带着惺忪的睡意,应该是刚刚从梦里醒来的样子。
我看看腕表,时针指向凌晨两点,难道她是突然醒来才决定打电话的?
小北烦躁地站起来,拿起冰盒,又走向小店里面。
我淡淡地笑着回答:“好的,明天上午见,我等你。”
叶溪长叹了一声:“谢谢你,那么久的疑惑,希望沈先生能替我解答,明天见。”
收线之后,小北端着满满一盒冰块走回来,口气略显沮丧:“沈先生,叶溪一定又做了那种怪梦,凌晨一点五十九分,最近十年以来,几乎每周都会梦见一次。”
他的情绪,很容易受叶溪的影响,在西郊别墅里时是这样,现在又是。
馄饨已经出锅,香气从门外直飘进来。
“什么梦?请说得详细一些。”一提到梦,我的思想深处闪电般地弹出那个奇人的名字。
小北出去付钱,端起馄饨,看着那个老头子一步一晃地消失在夜色里。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他喜欢的不是这里的酒、菜和馄饨,只是一种奇特的“环境依赖”。这里的一切,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永远都没法抹去,所以不得不频繁回来,重复从前做过的许多事,藉以派遣内心深处的孤独感。
馄饨真的很香,至少远远胜过现在港岛遍地可见的“中华千里香”馄饨连锁店的水平。
“叶溪说过无数次了,那个梦一片黑暗,仿佛是自己一个人站在某个荒凉到极点的星球上,没有一点光,从眼睛到心灵全部都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她知道那颗星的名字叫做‘黑死星’,就隐藏在太阳系的黑暗中。总有一天,她会坠落在那里,被永久地囚禁,因为那是她这一生的宿命。”
小北不是个太好的叙述者,只是用最平实的词汇描述着叶溪的梦。
银河系除去九大行星外,仍有不计其数的大小星星,只是它们本身并不能发光,也由于自身的物理特性,无法被太阳的光芒照亮,所以,终生都会躲在黑暗里。“黑死星”的名字,应该是属于地球人的语言范畴,叶溪又是如何得知这个名字的呢?
我怀疑这只是女孩子的天生敏感,永远都不会变成真的,但十几年来时常做同一个梦,这就显得有点怪异了。那个解梦大师,最擅长从梦境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做梦人的真实心理写照,或许她应该去向大师请教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