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未必会喜欢》第11/33页



喂!你快把你长大的嘴合起来,我这不是遗言,而是在临死而未死之际的一种感慨。我的经历还远远没有完,事实上,超乎你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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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诗一首:白墙

生物学家认为人是个迷;心理学家认为人的大脑是个迷;白眉老和尚和牛鼻子老道认为人生是个迷;天文学家认为宇宙是个迷;地理学家认为百慕大是个迷;我认为我家的白墙是个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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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乱心之旅 第二十二节 又被陷害

话说我被那个倒霉孩子的眼神控制后,准备对自己开膛破肚,弥留之际竟然眼前看到绿草山坡上一位陌生而又熟悉的女孩冲我抬头一笑叫出了我的小名:小鱼。

她对我的称呼为何那么熟悉?那么温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人这样叫我了。她究竟是谁?

我的大脑如同短路了一般,一股高压电流般的冲击从大脑四散至全身,抓在我小腹的手竟然硬生生地停下了。我集中精力,想要寻回某些被我遗忘的但应该很重要的记忆,却什么也想不起,只有那种甜甜的,温暖的感觉浸入全身,那种感觉叫做幸福,那种感觉已经被我遗失了太久……

耳边那个沙哑的催命音不知何时已经消失,我渐渐回到了这个真实的世界。待我眼睛能够看到病房铁栅栏的时候,耳朵也能够听到真实的外界声音了。那是警报声!叮铃铃的大响!那个倒霉孩子不知何时已背过身去,佝偻着瘦小身子,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脚趾头。我缓缓低下头,看到我的指甲已掐入腹部的皮肤,再迟一秒我就要开膛破肚把自己当自助餐吃了。我心中一阵恼怒,准备破口大骂倒霉孩子全家,我的房间铁门哗地一声滑开了。

房间外侧猛然闪出一个彪形大汉,我靠,这不是我和二狗那天见到的那个好像刚死了全家一样愁眉苦脸的黑脸保安吗。这小子二话没说,抡起一条电棍像我胸前砸去;我也二话没说地应声倒地。隐约听见保安旁的护士说:“谢天谢地,我们及时发现了这个吃肠子的变态的反常举动,不然他可真的把自己肠子也挖出来吃啦。”

我想挣扎起来,向他们解释我是被那个倒霉孩子陷害的,但却只有翻翻白眼的力气了。

第一卷 乱心之旅 第二十三节 妥协

他们把我五花大绑地关在一个黑屋子里,这应该是某间治疗室。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左右,我从被电击的麻木中恢复了过来,细细思考刚才那邪乎事儿。

怪不得老吴在我和倒霉孩子说话时那么不愿意,原来他知道倒霉孩子将要害我;在我着了倒霉孩子道儿的时候,老吴和李虎故意都发出刺耳的声音,希望把我从幻觉中解救出来,但仍没有成功,我将要自行开膛破肚的时候一个潜意识里的女孩子叫了我的小名儿,把我从恶梦中唤醒。那个女孩儿怎么那么像若兰?

护士被老吴和李虎发出的刺耳声引了过来,发现我竟然要把自己的肚子抓开,急忙去叫那个黑脸保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黑脸保安正准备冲进来阻止我自杀式午餐,于是我再次被大家相信是高危精神病人,于是我遭到了电击,于是我被绑得死猪一般地躺在这个黑屋子。

我好恨,恨得我牙根痒痒。竟然被一个发育不正常的倒霉孩子险些害死,真是耻辱。可想想又后怕,那个男孩的灰色的大眼睛中的那股诡异色彩的确令人心寒。

他这种人干吗关在精神病院,直接枪毙了多好。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在大家眼里也许也是同样的该被枪毙的死变态。看来我国刑法“少杀、慎杀”的政策还是正确的。

这几天经历的这些事情是我在正常的世界里想破脑袋都想象不出的,我不能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在这里度日,如果我还不改变策略,过不了几天就得玩儿完。

想起二狗的一句名言:如果你不能改变环境就适应它,如果你不能适应环境就离开它,如果你不能离开它……那就是个悲剧啦。

我不想成为悲情男主角,尤其是精神病院里的主角儿。我不能改变,不能离开,看来只能慢慢适应这个环境了,那意味着……我得试着当个精神病人。

看到此处,你可别竖着鼻孔对着屏幕对我嗤之以鼻,要不换你来这里试试?你可别认为我是软柿子可以任人捏,等我抓住机会,我一定会报复,疯狂地报复……倒霉孩子。

小黑屋的灯亮了,一名医生和苗若土走了进来,给我做了一系列无聊的检查后决定把我戴上手铐,关回病房。

第一卷 乱心之旅 第二十四节 救赎

被押回病房的路上我得逮着个机会看了一眼我隔壁的爱斯基摩李,他虎背熊腰,人高体壮,两条浓浓的剑眉紧蹙,安静地坐在床上出神的看着我和他间隔的那堵墙,两只手指甲很长,长了厚厚的大茧子。那堵被他抓过的墙伤痕累累,划痕乱乱的,似乎构成一幅印象派的图画。

我还想继续观察,但被黑脸警卫连推带搡地赶进了我的病房,铁栅栏门唰地关上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敢再问这问那,更不敢向我斜对面的那个倒霉孩子看去,我们这相邻的四个病房变得出奇的安静,就是偶尔老吴还会呕呕地呕吐,李虎还会吱吱地爪墙。倒霉孩子倒是没有什么动作,一直老实地待着。

一晃就过了一周时间,我感觉自己已经真正成了名副其实的精神病了,大夫和护士对我的表现十分满意,给我摘除了手上的手铐,在我的请求下还给了我两本书,一本《肖申克的救赎》,一本卡夫卡的《变形记》。

夜晚熄灯了,我百无聊赖地扣着脚丫子,思绪在越狱的故事中游离。肖申克的救赎中,博斯在监狱里已经呆了六七十年了,监狱已经成为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很重要的一部分,他被监狱同化了,或者说他自己异化了,我可不能那样。安迪虽然最终越狱成功,获得了自由,但也花了二十年左右的时间,不行,二十年太久,只争朝夕。还是越狱中的迈克尔-斯科菲尔德比较牛-,但我似乎又不具备他的条件。唉……

不记得是不是二狗和我讨论肖申克的救赎的电影时说过的一句名言:救赎主题是两个字:希望。被救赎的主题也是两个字:自由。

我现在想再加一句:不被救赎的主题也是两个字:死亡。

《旧约.以赛亚书》中说道:“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败亡;离弃耶和华的必致消亡。”据说这是“救赎”一词的起源,不知道我的耶和华又在何方?

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病房晚上10点熄灯,现在应该在半夜两点了吧,希望隔壁那个爱斯基摩李疯子今晚不要在墙上乱抓了。

此时,静悄悄的楼道里想起了脚步声,脚步很轻,不像医生来查房时的心安理得的那种走路声,似乎在偷偷走近。一个女子的声音在我隔壁房前悄声响起:李虎,你找到路线了吗?

路线?我登时精神了起来,什么路线?莫不是越狱的,不,越院的路线!我竖直了耳朵不敢作出丝毫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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