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晚清全集.net》第2/45页


3、半无产阶级的产生
4、社会变化的动力
书目介绍
















下卷前言
对历史的所有思考,都要求概括;而对中国历史进行思考、概括却成了一个特殊问题。“中国”一词事实上是现代语言中概括范围最广泛的一个概念。这个词指的是一个生息之地极其广袤、历史记录最为悠久的最大的人类群体——在这几个方面,中国是无与伦比的。只要想想“中国”或“中国人”,就会形成一个高度概括的概念(无论从人口、年代或从土地面积来看都是这样),其概括程度之高,在其他历史领域中几乎是不能企及的。自米诺斯时代以来的欧洲是一个较小的政治实体。我们对欧洲的知识较多,对中国则相对地无知;如果竟因此说欧洲的历史要比中国还复杂,那就未免自以为是了。直到近代之前,中国的历史记述要更为广泛。也许,中国比欧洲更为强烈的统一意识产生了比欧洲更高的一致性,也许部分是由于中国传统历史学家首先关注社会秩序、国家及其统治阶级,因而造成了这种错觉。
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为了在某种程度上向当代各个民族展示昔日的中国的形象,人们正在对业已高度概括的中国历史记录进行研究,以寻求对历史事实的种种综合归纳和统一的观点。这个工作是迫切需要的,但难度很大:公众既需要了解历史的概貌,往往同时又寻求预定的结论,期望着据以或则揪出坏蛋,加以声讨;或则确认罪责,为之惋惜;或则为某些学说辩诬,重新加以肯定。
这就意味着,研究中国历史学家对本国史所作出的种种贡献,必须较平常更加细致,而对外人所写的中国史,尤其要详加考察。例如,西方的近代中国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外国与中国的关系史,这是外国人特别容易研究的近代中国的一个方面。自然,自1840年(或者说自1514年)以来,外国对中国的多方面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甚至,以鸦片战争这场外国入侵作为中国近代史的起点,都已成为习惯。但是,所有这些外来影响只形成中国人民日常生活环境的一小部分,而四周的风土人情和遗传下来的生活方式在这一环境中仍居统治地位,而且变化缓慢。那么,外国势力对十九世纪中国的影响会不会日益显得不那么大了呢?是会这样的,但不是由于这些影响本身的规模或重要性有所减小和削弱,而是因为关于中国本土的经历的知识日积月累,致使它们相形见绌罢了。
本书上卷因此不是始于外国商业的入侵和鸦片战争,而是从北京着眼,即从十九世纪初期清帝国在中国和亚洲腹地的典章制度开始。接着便讲述十九世纪上半叶北京在行政管理和社会秩序方面日益增长的国内问题。在对太平天国和捻军的叛乱以及对历尽艰险、来之不易的同治中兴的论述中,还可以看到内部失调以及复苏的迹象。中国的经济,乃至中国的军事体制,都显示了一个虽然古老、但却远远没有停滞的社会内部的活力。面对着这种种史无前例的压力,千千万万的男男女女知道怎样奋斗求存。到了王朝的末期,满洲人在亚洲腹地建立的这个帝国在十八世纪期间的文治武功,显然已为汉族人民从中国本部向满洲、蒙古、新疆和东部西藏这片广大的边境地区的扩张打下了基础——这一长期的大规模移民运动,乃是早在十八世纪就已开始的中国人口的巨大增长的结果。
广州贸易——一条有来有往的渠道——的兴起不过是汉族在人数、移民、贸易乃至投资方面的巨大扩张最著名的一例。中国人的这部分扩张活动早已在海外发生,与欧洲人的扩张活动并驾齐驱。它发生在清帝国的疆域以外,参与其事的是中国沿海的人民,从而形成了一个次要的传统,其历史之长,大约为在官方历史上居统治地位的大陆官僚帝国的主要传统的一半。以帆船从厦门和广州到东南亚(南洋)进行贸易,这种航海事业的开始大大早于欧洲殖民列强到达同一地区的时间。只要回顾一下蒙古人接收南宋海军、蒙古人在1292年远征爪哇、早期的明朝在1405—1433年横跨印度洋的远航等等事实,就可想象这种情况的一般了。诚然,蒙古势力于十五世纪四十年代再次崛起,使明朝无暇南顾,而另一个实行海禁的亚洲内陆型帝国——清王朝又取代了明朝,这样,中国皇帝对沿海一带的领导权于是告终。但事实仍然是: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和法国的东南亚殖民地统治者,仍然愈来愈依靠中国的商人和经纪人经营零售业和履行特许专卖户或小包税人的职能。华侨成了欧洲殖民地的一个特殊的中间阶级;同样地,他们也成了暹罗统治者所不可或缺的人物。在暹罗,某个华侨便建立了却克里王朝,它直到今天还在曼谷进行统治。中国海上的航海家和企业家尽管得不到北京的赏识,有时甚至还受到申斥,但他们仍然这样地参加了东南亚的近代初期的商业革命以及从而导致的殖民主义活动。
当这一日益加速增长的国际贸易终于通过广州南面的虎门而打开了进入中国的道路时,或者进行合法贸易、或者进行鸦片贸易的广州、汕头和厦门的商人们就成了日后扩大国际接触的原动力。尽管外文的商业资料过多而中文的商业材料目前尚少,我们仍可以知道,中国的对外贸易显然是一种中外合营的企业:事实上,通商口岸一旦开放,洋行的买办便经营着大部分贸易,既从通商口岸入口,也通过通商口岸出口。不管外国侨民怎样考虑他们的主权、他们的条约权利或者他们的炮舰火力,香港、上海及其他贸易地点都是中国人的城市。既可以说中国人参与了外国人对中国的开发,也可以说外国人参与了中国对它自身的商业开发——这两种说法几乎同样符合事实。东印度公司的大宗广州茶叶贸易从1784年到1834年前后增长迅速,而茶叶归根到底是来自中国。与远在新疆和满洲的中国农民和商人一起,沿海中国的航海者和企业家表现了中国人民的活力;鉴于他们几乎没有得到本国政府的什么帮助,他们的表现就更加突出了。
如果说对外贸易是中外人士都积极参加的一种双边活动,那么,还有一种考虑可据以评价外国对晚清历史的影响:在十九世纪期间,在几乎所有各个民族的经验中,对外交往越来越显得重要了。与十九世纪中叶以后乘外国船只飘洋过海的小规模华侨移民相比较,大批欧洲移民到新大陆的时间要早得多。对英国公众来说,鸦片战争在战略上不如第一次阿富汗战争那么关系重大,义和团之乱也不过是英布战争长期磨难中一段引人注目的插曲。就大多数民族而言,工业化来自国外;许多方面的变化的重心被认为是在本国以外。国际的科学和技术,如同国际的政治和贸易那样,越来越对世界社会的全部生活作出贡献。从这个观点看来,外部影响对晚清的历史起了空前重大的作用应该说是理所当然的。
现在,中国进入了世界社会,这给本身就深深地受到外国影响的种种历史事实的阐述提供了依据。这些阐述把中国的经验与其他民族的经验联系起来。首先用“帝国主义”的概念,其次用“现代化”的概念来联系。其办法是通过类比,即设法在中国寻求普遍见之于其他各地的现象。
帝国主义和现代化二词都几乎属于超历史的范围。历史学家真要使用它们,就需要加以精确的界说和具体的例证。一般地说,帝国主义指外国的主动行动,现代化则是国内的进程。在经济方面,帝国主义还没有达到使中国殖民地化的地步。还没有出现外国人只是为了出口贸易而发展的种植业经济。即令是工业棉纺织品的输入——马克思主义经典所归咎的祸根——也并未摧毁中国的手工织布的生产;手工织布业由于有了价格较廉的机制棉纱而得以延续到二十世纪的第二个二十五年,因为农户中不如此就无活可干的成员就是用这种棉纱来织布的(织布所入不足以■口,但仍可以增加他们微薄的家庭收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约还有百分之七十的棉布出自手工织机。这一事实表明中国人的家庭仍然多么需要利用它们的无业劳动力。手工织布固然是贫困的标志。可是,从遏制工业棉布的垄断这一点看,它也表明整个中华民族怎样躲过了沦为外国商品的广大市场(香烟和照明煤油例外)的厄运,而躲过的原因恰恰是因为太穷。这个例子可以提醒我们,关于与外国帝国主义者发生关系时的晚清中国国内的各方面情况,我们还有更多的东西需要了解。
帝国主义引起的心理影响虽然是缓慢地积累而成,却是灼然可见的。帝国主义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一个主题,在思想和心理方面愈到后来便愈显得重要,因为它诱发了民族主义的兴起;但是这个主题在计量经济学的领域中却未能占这么大的份量。中国人关于受外国剥削的观念已经比剥削本身更为广泛和更加容易地形之笔墨,载诸文献。外国人咄咄逼人地维护特权,作为主要大事记入了历史,而在这个方面,传教士是可以与[外国]商人一争高低的。帝国主义的战争和炮舰外交、条约权利与外国人的存在,当时尽人皆知无人不晓,今天也仍然是历史遗产的一部分,人们记忆犹新。
后来的局外人的一种观点——即关于现代化的观点——在应用到中国时,由于它兼收并蓄地包罗了主要为近代西方所发展的各种社会学科的思想而受到损害。社会科学力求客观,不受先入之见的束缚,但这种努力却可能因它们是西方文化的产品而大受影响。如果是这样,它应该是一个暂时的问题,将会随着世界性文化的成长而消失。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现代化一词所固有的高度概括性。我们认为现代化一词是对各种进步思潮的概括,这在社会科学的各个学科——包括历史在内——都有具体的例证。现时代的各方面都在普遍成长,给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等可以分析的领域带来了复杂性、变化和发展。但是,上述每一领域内的现代化进程都是用各该学科的术语加以界说的。要断定有一个单一的原则全面地适用于每一个领域,这就是进一步的信仰方面的事了。这样做在逻辑上可能是令人满意的,但历史资料既然如此混乱,这就不易办到。把形容词“现代的”升级而成为“现代化”这一抽象的统一体,真能提高我们的理解吗?这个术语有可能成为一只方便的篮子,象“生活”这个字眼那样,用来盛放许许多多基本上不知其为何物的东西、未经译释的信息和没有解答的玄理。和任何术语一样,这个术语一旦被具体化为一种自在之物,它是有可能取代思想的。
随着当代对于中国历史的研究和著作的不断增加和发展,我们应当可以指望,人们对那种为一个新的学术领域提供初步结构的无所不包的概括的要求总会减少了吧。晚清时代的具体经验和思想意识应该成为主要的课题,我们这一卷书的许多部分就是照此办理的。虽然文学和艺术令人遗憾地不属于这一卷范围,但哲学和政治思想这方面的历史却使我们大长见识,从而可以洞察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又是怎样发生的。总之,晚清对西方的反应现在开始显得只是一个次要的主题;主要的过程乃是在新条件——包括西方的影响——下中国继续对它的过去所作的反应。一句话,刺激就在你发现它所存在之处,有刺激就会有反应,否则就根本不成其为刺激。
例如,经大运河运送漕粮以供应北京的制度日渐败坏,这使得政府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作出恢复沿山东向北京海运公粮的努力,这是讲求实际的行政官员们在经世学派传统主张范围内实行的一项制度兴革。但只是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才采用轮船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样地,自强运动的理论基础——即借西洋技术以保卫中国——可以被看做是传统的经世论在新形势下的应用。只是在经过许多灾祸之后的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进化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想才被夹带而纳入儒家的意识,当作维新运动的必要纲领。最后,改革家的斗争主要不是直接反对帝国主义,而是反对那些使帝国主义得以实现其野心的中国的传统。清末的改良派和革命派都同意一句古老的儒家格言:“苟齐其家,其谁敢侮之?”中国的力量必定来自内部。对于以古代经典培养出来的学者来说,鼓舞他们寄希望于中国的未来的主要力量仍然来自它的过去。对于研究晚清史的当代历史学家来说,这就使得理解中国伟大的传统如同理解十九世纪一样重要。我们必须知道孙中山之前的一代代中国人头脑里想的确实是什么,这是什么东西也不能代替的。
芮玛丽(1917—1970年)通过她的学生和朋友以及在两本分别探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和二十世纪头十年——即本卷的起讫两个时期——的书中,留下了她对晚期中华帝国史的研究成果。从哈佛大学1952年博士论文发展而来的《同治中兴》一书全面地分析了有清一代的问题和政策——这一工作不仅在她以前,而且在她以后都很少有人进行。根据她1965年组织并主持的一次学术会议上的成果编辑而成的《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一书,是第一部全面论述这个问题的研究著作,它汇集了六、七个国家的现代学术研究的成果。芮玛丽从1945到1959年为斯坦福大学的胡佛战争、革命与和平研究所建立了中文图书馆;从1959年直至她不幸逝世以前她担任耶鲁大学的历史教授。《剑桥中国史》本卷很多地方得力于她筚路蓝缕之功,我们特将本书奉献给她,以志永念。
费正清、刘广京识 1977年10月(张书生 译)
第一章 1870—1911年晚清帝国的经济趋向
在二十世纪以前,中国的经济几乎没有不属于农业部门或不与它发生密切关系的。 [1]这篇文章的大部分应相应地对十九世纪中国农业的结构和发展以及它对其他经济成分的影响进行分析。但是在优先讨论农业时,我差不多同样注意到了手工业、近代工业、贸易和商业及财政制度。如果这些区分显然是老生常谈,那么我只能以自己的能力有限和另一个可能的借口来辩护,即除了一些值得推崇并且数量日增的例外以外,我写这篇概论所必须依靠的一些中国的近代经济史著作历来都是叙述性的。
对以下各部分材料的处理不可避免地是选择性的。我在各个部分中将集中论述满洲王朝最后五十年内那些在一定背景中的新的或正在变化的情况,直到1911年和很久以后这个背景依然是一个在经久不变的社会结构中起作用的并且基本上没有变化的混合体。这并不意味着中华帝国在最后一个世纪中没有发生任何重大变化。相反,意识形态的风暴和政治风暴摧毁了这个儒家的帝国。但是基本的经济变化和近代的经济发展之所以发生,并不是因为在晚清经济制度中它们自身有这种动能。它们显然是一种新的、可能仍旧是脆弱的政治组合体的副产品,这个政治组合体本身只有经过了几十年的政治斗争、外国入侵和内战以后才得以形成。
人们在一开始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与相当数量有启发性的地方局部材料相反,还没有一种全面的精确的计量材料,也不可能为民国以前的中国令人满意地取得这样的材料。这种情况再也没有比象国民收入这样的基本估量表现得更为明显了。表一经过修正,反映了对十九世纪中国国民总产值的估计,就我所
表一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国民总产值估计
知,这是唯一的尝试。表内的个别数字常常是武断地作出的,但是否能够收集到比此更加可靠的大量材料,也值得怀疑。这些估计数字大致显示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几个经济部门的相对规模。
[1] ①本文作者感谢社会科学研究会中国经济委员会和密西根大学中国研究所在作者准备这篇文章时给予的支持。
农 业
中国的农业虽然发生了细枝末节的变化,某些部分的规模或质量方面有了改变,但它的技术与组织,1911年与1870年相去不远。(甚至进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它基本上仍保持不变。)这段时期的主要变化是:人口有了缓慢的、但是可以觉察到的增长,但耕地没有相应的扩大;随之而来的是每人平均田地面积的缩小,特别在华北更是如此;种植作物类型有了变化,这部分是人与地之比日趋不利所致,部分是对国外市场新出现的机会的反应;作为农民手工业的纺纱业出现了绝对的和相对的衰落,以及为了应付这种衰落而出现了农村非农业收入来源的部分再组合;在发展中的条约口岸附近的内地的土地占有形式,与中国大部分农村内地的土地占有形式出现了某种差别;把各种土地使用的法定形式的差别加以消灭的那种早已在进行的过程已经完成。
有关十九世纪后半期人口统计方面的有用的资料当然不可能得到。官方估计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国人口略为超过四亿人;有人争辩说,这个估计数虽然不能说十分精确,但相对地说是可靠的。①太平天国之乱和十九世纪中期的其他大起义不但使人口大量减少(特别在华中),而且又造成了经过整顿的保甲制(这项制度曾经收集了1776至1850年期间有关人口的比较可靠的资料)的崩溃。“从1851至1949年这一百年期间虽然可以取得各种数字,但对人口统计学者来说实际上是个空白。”②
但是,根据足够的叙述性材料,即使不能测算出增加的数字,也可以断定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至王朝末年人口在缓慢地增长。从各省迁到未受严重损害的帝国西部和北部的移民,逐渐又重新住到饱受内战之苦的长江流域各省来了。在满洲王朝的最后四十年中,国内是比较安定的,与十九世纪中期相比,也是繁荣的。虽然中法战争和甲午战争在政治上和外交上有很大的重要性,但它们对人口并没有大的影响。1877至1878年中国北部和西部的大饥荒以及1892至1894年和1900年的几次较小的但仍很严重的饥荒无疑会使人口暂时减少。由旱涝造成的这类危机在过去经常发生,而且在二十世纪中也反复出现(例如1920至1921年、1928年、1931年的几次天灾)。它们是许多“不发达”
国家人口统计类型中特有的内在组成部分,这种类型中高而动荡不定的死亡率和高而相对稳定的出生率结合在一起,就造成了人口缓慢的、但是大量的增长。
但是增长了多少?乔启明和J.L.巴克在1924至1925年观察了四个省的4,216家农户的出生率和死亡率后,估计中国的农村人口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至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期间每年的平均增长率可能为1.4%。①这样的增长率如果持续不断的话,就会使人口在这七十年中翻一番;从表面上看,它作为一个实际的长时期的平均数是太高了,不过在短时期内对某些地区可能是正确的。1934年,实业部所属中央农业实验所根据它的农作物上报者收集的回顾性的、因而也是站不住脚的材料,提供了1873至1933年期间农村人口和农田面积变化状况的估计,我现在将它制为表二。表上显示,自1873至1913年的四十年中,人口增加了17%,即每年平均增加0.5%弱。假定1873年的总人口数在三亿五千万至四亿人之间,那么到1913年总数应到四亿一千万至四亿六千八百万之间。如果考虑到以下的事实:人口在十九世纪中期略多于四亿;太平天国战争和其他内战造成了严重的人口损失;经过多年战争和内战之后在中国进行的一次最接近于实际的人口调查算出1953年中国的人口数为五亿八千三百万人;那么1873至1913年的上述数字至少不是不合理的。
如表二所示,中央农业实验所调查的答复者报告说,他们所在的几个地方的农田面积与所发生的缓慢而持续不断的人口增长相比,并没有增加的迹象。随之产生的人-地比例状况的日趋不利可以从表三所表示的农田平均面积的历史性资料中反映出来(这些材料是巴克的实地调查员为他的有历史价值的土地利用研究工作收集的)。绝大部分巴克的答复者把报告中耕田平均面积
表二 1873—1933年中国农村人口和农田面积变化的指数
(1873年为100)
的缩小归因于他们所在地区人口的增加。在华北(巴克调查的冬小麦-高粱产区),农田平均面积的缩小比华中(大米-小麦和大米-茶叶产区)更为明显。这个差别可以归因于长江以南各省因太平军叛乱而造成的严重得多的人口损失,和随之产生的华中和华南人-地比例的暂时下降。随着从人口比较稠密的地区向这些当时人口相对地说比较少的省分移民,后者的人-地比例又向上升,于是在1900年以后,耕田的平均面积慢慢地缩小了。
虽然可以肯定1870至1911年期间农村的生活水平没有改善,但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随着人口的增长和耕田面积的缩小,就出现了农民生活水平急剧而长期的下降。各省向北京呈送的关于夏收和秋收情况的半年报告说明,在整个十九世纪的过程中确有下降的趋势。可以合理地认为,如表四所示,一定程度的恶化发生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灾难性叛乱时期。但根据帝国海关编的《海关贸易报告册》(简称《关册》)中所列每年地方作物状况的许多报告,并不能有力地证明1870年以后生活水平继续在下降。我怀疑,清王朝最后几十年期间上报的较严重的歉收情况,部分地反映了各省在大力抵制北京要求增加上缴税收额的迫切愿望,关于这种情况,将在下面讨论行政和经济时作详细的论述。此外,因叛乱引起的人口减少可称为马尔萨斯安
表三 1870—1930年耕田面积的变化
全阀,它暂时减轻了人口对土地的难以承受的压力。
各个农民的状况以及各个地点的状况当然大不相同,而他们有的能生存下来,有的过着苦难的生活,其间的差别往往取决于
表四 1821—1910年期间九省上报丰收、平收和歉收的州县的百分比
天时、地方官吏的贪婪以及当地内战和盗匪的有无。但总的说来,1870至1911年期间的农作物总产量很可能有所增加,足够养活更多的人口。但这种增加并不是由于农田技术或组织有了任何重大的变化。在十九世纪后半期,没有引进重要的新作物或新的种子品种(象清王朝在较早时期引进的玉米和早熟稻那样)。
表五 1904—1909年和1930—1933年期间作物种植亩数变动趋向
此外在内战的中期,固定的设备又遭到严重的破坏,它们只能逐渐加以更替。灌溉、蓄水和治水以及储粮设备都没有扩建或改进到超过它们在十八世纪的水平。农作物产量的增加显然主要是因为农民转种了能在每个单位土地上获得更多粮食和收入、同时又需要更多劳动进行耕种的作物。二十世纪初期随着人-地比例继续日趋不利而出现的这种转种农作物情况,可在1904至1909年和1924至1929年这两段时期内关于种植作物亩数趋向的资料中表现出来,这些资料由J.L.巴克的调查员收集并扼要地在表五中列出。这些数字说明玉米、白薯和芝麻逐渐代替了作为粮食作物的大麦、高粱和小米,还说明象用来供应上海和天津不断发展的纺织厂的棉花这类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也在增加。不幸的是,1870—1911年期间甚至连这种能说明问题、但不完整的资料也没有;但是如果这类变化能够在政治不稳定和内战不断的民国初期发生,那么在清末几十年的相对安定的时期中发生同样的变化也不是不可信的。看一看1870至1911年农产品的输出趋势,便可以找到一些不完整的线索。
按价值计算,茶叶在1887年前是中国最重要的一项出口物,此后,它即被蚕丝超过。茶叶占总出口值的比率从1871年的54%一直下降到1898年的18%,进而下降到1906年的11%。虽然茶叶出口的绝对数量下降得没有那么猛,但这种情况的确说明了茶叶种植亩数在本文所讨论的四十年中没有增加。生丝和丝织品的出口量和出口值在这四十年中都增加了。这说明种植桑树和栎树的土地可能扩大。在华北和满洲用栎树叶来养蚕,蚕的丝织成的柞绸,是一种日益重要的出口丝织品。
从1888至1919年,除了1899年一年外,中国原棉的出口大于进口。这完全扭转了1870至1887年这段时期(1874年除外)的入超。乍看起来,原棉出口的增长可能有力地说明棉花作物总产量在清朝最后二十年中似乎大量增加了。但事实上并不那么简单。与棉花出口增加一起出现的情况是原棉价格的稳步上涨,同时又从印度和日本运进了价格较低的机制纱。把这三种趋向结合起来就可以看出:棉花产量没有增加或增加到足以满足国内和出口两者需要的程度;由此引起的国内棉和纱的较高价格促使纺织业者去购买较便宜的进口货;国内需要的减少随之又反过来抑制了增加原棉生产的兴趣。
有一种作物在十九世纪最后几十年肯定扩大了种植亩数,这就是鸦片。按价值计算,鸦片一项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前是中国最大宗的进口货。鸦片和棉制品合起来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期占中国总进口的三分之二;至1898年就下降到50%左右。下降完全是由于鸦片进口数量减少(鸦片价值没有下降,仍继续上升),虽然棉制品进口量仍迅速增加。鸦片进口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内鸦片的种植逐步扩大。可惜还没有哪怕是可以大致计算一下因取代进口鸦片而开始种植罂粟花的土地面积的材料。清末民初鸦片单位价格的显著上涨是因它的数量减少而引起的市场投机造成的,而压缩数量是在法律上(如果不是事实上)对它查禁的第一步。鸦片的合法进口贸易在1917年底被取缔,但是,查禁国内种植鸦片所作努力的结果,往往随着在其境内种植罂粟花的地方军阀的道德观和财政需要而有所不同。
我们再根据1879至1915年期间出口数量和出口价值的材料来判断,看来大豆、油菜子、芝麻和花生的种植面积可能大量增加。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这些商品的贸易是微不足道的。从本世纪初开始,豆类产品和植物油的出口值激增,植物油大部分运往欧洲主要供制造肥皂之用,还向日本出口豆类、豆饼以及植物油。主要的生产和出口地区是满洲;日俄战争后人口从华北向满洲的流动可能与大豆种植的重大发展有关。此外,华北查禁鸦片作物的措施促使农民增加种植豆类、芝麻和花生,这样它们就成了代替鸦片的经济作物。另一方面,国内的消费形式同时也起了重大的变化,这表明,豆类和油类的新的出口与其说是表示作物的增加,不如说是把原来在国内消费的产品转用于出口。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起,煤油进口迅速增加,它代替了较贵的、用以制造照明蜡烛和其他用途的蜡烛的植物油。因此,豆类和油类出口的迅速增加很可能夸大了1900年以前种植的作物种类变化的程度;但尽管如此,巴克的材料有力地说明了从二十世纪初期起,这些经济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亩数的确增加了。
只可能对十九世纪末典型的一年的主要作物产量作出非常粗糙的估计。光绪版(1899年)《大清会典》中关于耕地面积的材料——经过一定的调整,1887年的官方数字为847,760,554亩——经细致分析是不完整的,从各个方面说都大大低估了实际种植面积。许多地方的基本测量单位是把不同等级的土地折成统一标准的“财政”亩;1712年以后开垦的一些土地仍未登记;地方权贵的财产在税册中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反映。也不清楚少报土地的精确数字,但根据巴克在1929—1933年农业调查的结果,把数字往上调整三分之一还是很保守的。这样,十九世纪后期的耕地(我假定它相当于作物种植面积)可能为1,130,344,579亩。还没有十九世纪各种作物种植总面积所占比重的详尽材料。但是,如果巴克作出的1929—1933年各作物百分比的平均数和中央农业实验所作出的1931—1937年的百分比平均数因表五所列1904—1909年和1930—1933年期间的变化趋势而被调整,人们就可能对清朝最后几十年的状况作出一个近似的估计。根据这些估计,表六至少可以提供一个关于十九世纪后期主要作物产量的似乎可信的测算。
纺纱业是十九世纪后期农村最重要的单项手工业,它的命运将在下一节讨论。在比较“发达”的长江下游地区(可能还有广东省),商业和制造业最为先进,外国贸易的冲击也最为厉害,那里的外居地主所有制在太平天国运动以后几十年中有所发展,这表现在发迹的商人、掮客和买办的商业利润投资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外居地主所有制的特点是:绝大部分的农村上层人物当然不住在他们土地所在的农村中;他们通常住在县城或村镇中。这种发展的表现形式之一是租栈的发展,个别商人(主要是城市商人)通过租栈把他们的土地和佃户委托给租栈主管理,并在缴清赋税和各种费用后按比例分得收入。不可能估计出这一现象的规模,但村松祐次所发现的事例足以证明,它至少在江南已经不是偶然的现象了。①租栈主往往是农村上层(绅士)中的头面人物,他们能够求得官府的帮助来收租(甚至可以逮捕和拘禁欠租者)。即使在最讲仁爱的儒家地主户下租佃,农村的阶级关系也决不是作田园诗的合适题目,而十九世纪后期的外居地主制则更加苛刻,以致在二十世纪时已经变得令人不堪忍受了。
表六 1900年前后主要作物的年估计产量
1887年清代的官方土地记录仍然记载,特别在华北和满洲,除了民田外,还存在着大量旗田、屯田和皇庄。这些都反映了早期满族统治者企图把适应满洲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土地制度强加在被征服的中国的土地制度之上。实际上,到了十九世纪后期,除了田赋税率有差别外,早期的区别差不多已不复存在了。人口的增长、微薄的官俸以及土地私有这一中国基本制度的压倒一切的影响,这三者合起来的影响实际上几乎把各种各样土地使用的法定形式统一起来了。旗地与民田一样,也分成被汉族佃户耕种的分散的小块土地,它们通过种种花招而被自由地租赁、抵押或买卖。
一般地说,某种形式的官地、租栈地和民田通常并不象连成一片的地产那样雇佣农业劳动力来耕种。“资本主义”的商业耕种方式依然少见,这是晚清农业的几个特征中的第一个,我在前面已经列举了几个变化,但这个特征保持不变。可以举出在整个十九世纪中官吏、富绅和垄断商人拥地超过一万亩的例子,但拥有这样大的产业毕竟是很不寻常的。晚清中国的土地所有是不平均的,但比得上欧洲和亚洲其他地方的大地产或者美国的大牧场和商业农场的农业地产的却很少。土地拥有者通常包括从在华北拥地大约二、三十亩和在南方拥地12—15亩的自耕农起,直到一般拥地也许100—150亩的大约二百万户缙绅家庭止,后者的大部分土地通常租给佃户耕种①。与二十世纪一样,租佃在南方(“产米区”)要比北方(“产麦区”)普遍得多;又象以后几十年那样,也许有50%的农户可以定为佃农和部分自耕农。在遭受长期饥荒的区域和在大商区中心附近的地区,可以看到租佃关系日益增加的某些迹象,但是足以说明在清朝最后四十年中土地使用形式发生激烈变化的证据还很少。
地租以货币或实物缴付;如果缴实物,地租一般为主要作物的50%。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上报的现金地租每亩从0.6两到2.66两不等,这接近当地地价的5%到10%。(参照中央农业实验所的估计,它算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平均现金地租为地价的11%。)这表明在扣除赋税和其他费用后,土地投资的回收率虽然在政局稳定时还比较保险,但它还只是商业或放债回收率10%至20%的一半。这种较低的回收率很可能限制了使土地所有制日益集中的任何趋势。租佃的真正负担在于地租以外租佃契约中的其他规定。可以找到十九世纪时期契约中规定条件较好和较差的个别事例(表现在劳务、短期租借和地租押金等方面),但我们还没有系统的证据作为根据来断定,十九世纪后期的状况是愈来愈坏,而不是无数穷人在维持着悲惨的生活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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