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全集》第28/112页


“亲爱的Alex,”喜欢搂住他的肩,不知悔改地大笑,“已经来不及了。”

玻璃门轻轻地合上,一个伟岸的身影已走向他们。

“嗨,苏,”Alex汗颜地望着眼前的男人,“我刚才就上了下厕所,这丫头就过来了。”

“你过来。”苏皱眉看了喜欢一眼,往角落里那桌走去。

喜欢托腮凝视对面沉默的男人。

明明是深蓝的眼瞳,却又是如墨的黑发,和她一样的混血,中文名苏绪,所有人都叫他,苏。

她原以为她会讨厌他的,可是这三年来,他们相处愉快,她甚至十分欣赏他。

二十五岁那一年就成了作曲界的黑马,钢琴水平同样出色却不屑于任何台前的演出,不管别人说他如何狂妄不羁,他径自选择经营自己的酒吧,偶尔在母校教几堂课。

虽然她从未将他当作老师来看待,事实上,他也懒得计较她是什么态度。

――我知道黑桃代表卫兵的剑,我知道梅花是战争的炮枪,我知道钻石象征着财富,但是那并非我心的形状,并非我心的形状。

墙面的投影上,斯汀在深情地唱。

“苏,《Leon》里你最喜欢哪句台词?”

“I dont wanna lose you。”

“我喜欢那句,Hes not my father. Hes my lover.”

在心底深处,有一个人,像父亲一样对待她的男人。

“喜欢,你在看谁?”苏锐利的目光落在她脸上。

她怔住,讷讷道:“什么意思?”

“你不在看我,喜欢,”苏嘲弄地一笑,“你常常盯着我发愣,其实,你不是在看我,对吧?”

他一直记得,初遇那晚的天台,她像个迷路的孩子,一步步地走到他面前,可怜兮兮地说,是你吗?

喜欢的心,不可抑制地狂跳。

为什么他要说出来?她一直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

迷人的凤眸,修长的眉,眼前的这张脸,和记忆中的容颜如此相似,如果不是截然不同的眸色,如果不是苏要年轻一些,她真的很容易迷失。

那一年,苏吻了她,对他而言,那是一个生气的惩罚,他是向来我行我素的性格,所以即使知道她还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也不会道歉。

她没有回他一耳光,也没有愤怒地谴责,而是忽然掉泪,然后几乎哭成了一个泪人。她不知道是自己是怎么了,眼泪从身体里四面八方涌出来,怎么也控制不了。

她曾经以为,也固执地以为,那个吻一定是给那个人的。可在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这样失去了,跟着破灭的还有那些美丽的憧憬,那一刻,她的心里有一种近乎绝望的茫然。

苏却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她,若有所思。

泪眼朦胧中,苏的样子那么像另一个人,于是她骗自己,就当是他好了。

只是为什么,她是那样地难过。

十七、我回来了

喜欢的手指习惯性地抚上胸前那条蓝蓟项链,仿佛这样才能驱逐心里的慌乱不安。

“从来没见你摘下这条项链,”苏盯着她缓缓开口,“对你而言很重要?”

“我满月时别人送的礼物。”

小时候她骗同学说是玻璃,长大了骗人说是水晶,但事实上,那是李少豪爽奉上的全钻项链。

只是又如何呢,她可以毫不迟疑地确定,如果可以,他愿意倾尽身家来换取父亲指间的那枚婚戒。

蓝蓟,六月二十六日的生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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