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全集》第29/112页
公元十三世纪,苏格兰城堡遭到丹麦军队的突袭包围,这支丹麦军队在行进 的途中,不小心误闯蓟花丛,由于遭到蓝蓟花的刺扎疼痛不已而发出哀叫声,结果被苏格兰军察觉,随即起来反击,最后大获全胜。苏格兰人为了纪念这场胜利战争,而把蓝蓟花视为国花,所以蓝蓟花的花语是――老天保佑。
据说在这一天出生的人,受到老天特别眷顾,不管在学业、事业或感情方面都是一帆风顺。
真的会受到老天特别眷顾,一帆风顺吗?实在是有点讽刺――蓝蓟向来是为花境作贡献的,放在花坛里,只不过是布景而已。
“送你项链人出手倒是阔绰,”苏意味深长地一笑,“可是喜欢,你根本就不该是蓝蓟。”
“嗯?”思绪被他的话打断,喜欢顿时一怔。
“你是玫瑰,”深蓝的眸紧紧地锁住她,苏的声音低沉动听,“带刺的玫瑰。”
美丽,明艳,骄傲,敏感,固执,脆弱。
喜欢愣住,随即自嘲地一笑:“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
她是蓝蓟,而她的母亲才是被簇拥的玫瑰。
就连她的名字,也在说明这一点――叶喜欢,叶听风喜爱冷欢。
“是我认定的唯一,更好。”苏微微一笑。
喜欢凝视他的笑容,忽然间有些忐忑:“苏,你今天怎么了?”
“我以为应该我问你,”他的表情变得有些冷淡,“你没有话要跟我说吗?”
在他紧迫的注视下,喜欢叹气,乖乖招供:“我的课都已结束,我要回英国了。”
“什么时候走?”
“下周一。”喜欢低头回答,听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为什么我是最后知道的人?”
喜欢迎上他的目光,嗫嚅道:“怕你生气。”
“为什么你认为你的离开会让我生气?”过了许久,他轻轻问道。
喜欢一怔,不知如何作答。
“笨蛋,”苏嘲讽地瞥了她一眼,“下周一我送你。”
就这样?喜欢有些惊讶,他的反应太过平淡,倒让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谢谢。”她讪讪地。
苏却没再说话,只是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歌声仍在继续――如果我告诉你我爱你,你也许会觉得不适应吧……但是那并非我心的形状,并非我心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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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I love you so
The people ask me how
How Ive lived till now
I tell them I dont know
歌声入耳时,李乔杯中的酒明显地一颤。
抬眼望去,有个年轻的男生抱着吉他在轻轻弹唱,声线动人。
忽然想不起是哪一年,自己也曾如此,为谁伤心,为谁吟唱。
一阵香风扑面,有人埋在他肩头娇媚地笑,吐气如兰:“Jonathan.”
他低头凝视怀里的容颜,熟悉又陌生――忍不住自嘲一笑,总是如此,弱水三千,过唇齿而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