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好的时光里再见全集》第40/67页


她果然既应景又到位地脸红了:“我遇见了一个人……”

何夕的这个遇见颇得时装剧神韵。话说她现在上班的地点就在她心目中的圆梦大学附近,想当初她本来一直心心念念是想考这所大学的,奈何同时又想离家远走品尝成长滋味,左右权衡之后忍痛去了上海,从此与圆梦之地失之交臂。

因为心里存了这么个遗憾,她对该大学情有独钟且日久弥深,于是只要一有空就去该大学的图书馆里泡着。偏偏那所大学最近刚刚翻修了图书馆,变成那种又小资又文青的调调,在校学生贪玩不懂珍惜,何夕这样的白领可是被迷死了。

大约也就是两三天以前,那天晚上何夕又去图书馆泡到10点钟才满足地背着包哼着歌,像个快乐的女大学生一样踏月而出。为了符合自己正在扮演的角色身份,她甚至放弃了自己的Mini Cooper,改乘地铁,还专门买了个漂亮小巧的双肩包,但凡去图书馆就一定背上装嫩。

当然,识货的人会一眼看出那款双肩包是LV真品,它的主人就算真是在校女大学生,八成也是被包养的在校女大学生。

而这天晚上,何夕刚上地铁,后面就有人得体地拍了拍她的肩:“小姑娘,你的包没拉好。”

何夕诧异地回头,看见是个清俊无伦的瘦高男子,穿着身清雅的休闲西服,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道,连说话的声音都是温润平和,整个人干净得像块半透明的玉石。

她对我描绘那一瞬间:“我的眼睛和耳朵突然之间具备了自动筛选隔离功能,除了他的声音,我什么也听不见了,除了他这个人,我什么也看不见了。”

那个男子并没有因她失态的花痴表情而流露出任何轻慢或不虞之色,只笑意浅浅地再度提醒道:“要不要检查一下有没有丢东西?”

何夕这才回过神来,连连摇头。既是为了澄清事实,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疏忽不至于显得那么可笑而减少窘迫,她告诉他:“没关系,包里其实没什么东西。”

她倒没骗他。她这个双肩背包更大的作用还是在于装饰,那些手机钥匙钱包什么的,因为小巧,也为了随时取用方便,她都是用手拿着揣兜里的。

男子点点头,十分自然地说:“那我替你把拉链拉好。”

何夕顺从地背过身去,感觉着他修长的双手在自己身后温柔得那般舒服的动作,从车窗里看见了自己幸福的样子。

――

何夕的这个遇见让我嫉妒了。

我知道我不该嫉妒我闺蜜的,可那又怎么样?人家都说了,女孩子就算再要好也还是会互相嫉妒,我芮姝晴大大咧咧了二十多年,眼看着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算是女孩子了,也该追溯行使一下身为女孩的权利了。

况且她刚刚才经历过的那一瞬间、并且现在也还在持续进行着的这种感觉,正是我这么久以来心心念念所想要重新拾起的,心动的感觉呀!而且她为之所心动的是那样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男生,哪里像我,八百年好不容易动一次心,偏就是对一个不能爱的人,最后落得个身心破碎的惨淡下场。

因为嫉妒何夕,在知道她的艳遇之后,我本能地不再常常联络她,更不会像一个闺蜜应该做的那样,时不时去缠着她催问进展。

我芮姝晴最擅长的事是撒谎,最不擅长的事却是做戏。

这是不是很矛盾?

然而事实上,我每次撒谎都是为了逃避,而做戏却往往是为了留在原地与人周旋。

所以从更深的层次上看,我并不矛盾吧。

而如果撇开嫉妒的主观因素,我的这种姿态至少在客观上是对何夕好的,她现在全身心都只想投入到那个帅哥身上,我不打扰她,这叫识趣。

而何夕也不是那种八婆的性子,她既不会缠着我反复诉说自己情感生活的各种细节,实际上当天也没有马上和帅哥交换联系方式甚至发生一夜情。她希望剧情果真像青春偶像剧那样地发展,她想要用很多很多的努力,加上很多很多的缘分,去换回很大很大的幸福。

所以那天晚上,她和帅哥的交集止于那一刻风度翩翩的关照,在那天之后,她开始每天晚上都在那个时间去乘坐那条地铁线路,以期再与帅哥“偶遇”。

她真是每天晚上都去的,包括跟我一起吃西北菜的那个晚上,明明饭店跟那所大学是位于相反的方向,她也还要专门打车过去,到那个地铁站乘那班地铁。

不用说,以往每次跟她出门都有车蹭的福利宣告结束。

而且在去地铁站之前,她还拉着我去了附近一座商场,借着试用香水的名义去除掉身上香喷喷的烤羊肉味儿。

我鸡皮疙瘩狂掉地送她上了出租车,挥挥手祝她好运,然后摇摇头,走向最近的公车站。

那一刻,我不由自主地对自己苦笑:芮姝晴,瞧瞧你这样儿,混得多惨哪!

22

那段时间我是挺惨的。本来有两个那么出色的男人抢着当我男朋友,现在都没了。

宋梓涵倒是继续对我好,但也仅限于朋友的姿态而已,就像那天给我送煎饼果子那样,不会再有进一步的表示。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通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真的接受了我关于做朋友的提议。

比如说,遇到下雨天,男朋友会说:你在哪儿?我带着伞来接你。

而他会提前一天就撇清这个责任:明天会下雨,出门记得带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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