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好的时光里再见全集》第42/67页


再仔细一想,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悚然心惊的感觉。

我们是已经开始变老了吧?

一个时代的歌就凝缩了一代人的青春,再澎湃的爱恨情仇,再激扬的悲欢离合,堪堪也不过就是那几年,所有的心情都唱尽了,所有的心情也都饱和了,于是再好的新歌,也因为没能赶上我们青春的脚步,而终于进不来我们的世界。

何夕制止了我往文青的道路上两眼一摸黑一口气走到迷路,她清了清嗓子,把我的心神拉回来:“一定要来啊,会有神秘嘉宾哦,你绝对不想错过的!”

我心领神会:“我的明白!”

看来,她那位地铁帅哥已经修成正果,可以带回娘家了。

何夕的二十七岁生日party在她家两年前才在郊区购置的庄园别墅中举行。想当年她这小富二代所提供的设施就足够令我们一班人红着眼怎么疯都玩不过来了,现在越发升级,不说别的,光说那专门辟出来的KTV厅,就是专业Party包厢的顶级装备,在这里唱歌感觉比进录音棚效果都好。

去市郊不方便,我不愿蹭宋梓涵和奚骥的车,找其他同学又自觉生疏而不好意思,于是先乘地铁再倒轻轨,然后在终点站打了车才赶到的,进门时大家都已经差不多到齐了。

我推开KTV厅的大门时,宋梓涵正在以一副野兽状嘶吼《死了都要爱》,这首歌的变态高音煽动得原本就没正形的一群人越发high得厉害,一个个在那儿扯着嗓子脸红脖子粗,用一副不要命的架势使劲往上飚。

一见我进来,这些人就跟突然被取了电池似的,霎时噤声。

但high的劲头显然还没过,这么突然刹车是不科学的,于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地举起另一只话筒大声说:“靠!宋梓涵你神算哪!怎么就知道你们家晴天这会儿会到的?”

我站在门口,已经顾不得那些人的瞎起哄。

我一双眼直瞪瞪的,只瞅得见一个人了。

何夕的那个地铁帅哥……

何夕笑吟吟地拉着他走过来,然后很仗义地舍弃美色抱住我,用撒娇来掩饰自己的娇羞:“亲爱的,你可来了!我说我开车去接你嘛,你还非不让!呵呵,没想到吧?我男朋友居然是你们公司的同事哦!是不是很surprise?”

我愣愣地点了点头,与生俱来的天赋再度拯救了我。

我极其极其顺溜、顺溜得就像真的一样地开口就说:“没错,我们见过,不熟。”

站在我面前的钟秦微微一笑,嘴里对何夕说着话,眼睛却仍盯着我,目光里的挑衅令我不寒而栗:“我早跟你说过,我们公司很大的。”

何夕瞅瞅他,又看看我,突然露出一脸狐疑。

她凑过来,用压低了却又能让钟秦听见的音量问道:“亲爱的老实告诉我,他是不是特多风流债呀?”

我愣了一下,不知自己脸上失惊的表情究竟有没有来得及收起。

我说:“不是说了还不熟吗?放心,我以后替你看着他就是了!”

23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被何夕勾肩搭背地拥到沙发上坐下来的。

我也不知道她都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地说了些什么关于钟秦的话。

我一忽儿对自己说:没关系,走神也无所谓,反正是钟秦嘛,难道还有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

可是一个转念之间,我又忍不住惶恐:糟了,钟秦跟她说的版本到底是什么呀?没好好听,一会儿怎么对口供啊?

大家推着我去点歌的时候,坐在前面高脚凳上独唱的人正是钟秦。

他唱的是陈奕迅的《K歌之王》。

我见识到了这段时间以来何夕一直对我描述的那个如同半透明玉石般的男孩。其实这个样子的他更接近于四年前的那个钟秦,只不过从平民版进化成了王子版:一身清俊儒雅的书卷气,干净得像是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都滑不留手、不染尘埃。他温文尔雅地用一种很安静很平和的韵调开始这首歌,随着歌曲渐渐向高-潮部分推进,他的情绪循序渐进地释放出波涛汹涌的能量,却仍然完美地把持住最后一分清醒,那种拿捏得当的收放自如,果真令人称绝,也惹人倾心。

刚才我还在想难道他还有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这不就是了?我竟从不知道,他的歌唱得这么好。

而这首歌……

这首歌的歌词……

我一句都不忍去听。

可要再怎么分神再怎么左耳进右耳出,他唱到那句“你不会相信嫁给我明天有多幸福”的时候,我还是像被什么刺了一下似的,只觉得疼,却说不出疼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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