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底三万尺》第3/25页


我的背景倒不需要隐瞒,我来自一个闷死人的正常家庭,从小和每个人一样,立志读最好的名校,然后进入最拉风的大企业,比你们强的一点是,这些我都办到了。

在最棒的年岁里,我都藏身在一间跨国公司中。公司有多拉风?说明白点,它是一个无边怪物,它的规模只有从数学上才可能理解,员工不算在内,光是它的会计师就遍布全球,它随便拨出一点岁入零头,也能认养整个非洲穷国,你的手段如果不够漂亮,来这边只配得上扫厕所——我们还真的有个博士掌管厕纸物流。

考进这间公司以后,我振奋得像是嗑足了药,见到谁都想握手问安,能拥抱更好,简直比街头的流莺更不害臊。那时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怎么说?我每天在办公室解决三餐,我在开会的空档上课进修,在睡觉时思考企划案,我忙得六亲不认,随时以团队为重,全年无休像便利超商,然后我又跟十个时区以外的人合手撂倒我自己的主管。

我说不出我中了什么邪,只能说那样的生涯真的很像一场催眠秀,你的双眼是睁着没错,但是骨子里失了神,你会作牛作马,你会为了一点暗示水性杨花,你会忘了原则忘了休息忘了青春期的梦想,忘了到底该向谁尽忠。对了,这年头谁还对什么忠诚?总之我就这样获得了幸福,我赚得比你多,住得比你好,我还把上了一个比我更心狠手辣的女人,我是一个幸福的年轻菁英,惟一的问题只有,那时的我不太自然。

现在我就自然多了。我想举一个好例子,我的一个朋友——他的姓名也不重要,姑且叫他帅哥——的亲身经历。

这位帅哥从各方面来说都很帅,老天给了他聪明脑袋和一副偶像级的脸孔,魔鬼又加送他英挺身材和一点点贵族邪气,他上街买包烟都得应付星探的纠缠,他剪了新发型,连女人看了都想模仿,他从小到大都是宠儿,所以性格养得超级屌,大家却又谅解他,人们这样说:“既然好事全都发生在他身上,帅哥白目一点是难免的,你不会希望这种人太和蔼可亲。”

帅哥的超屌人生却栽了一个大跟头。那一天,他去另一个城市开会,应酬完毕以后,预定搭飞机回家,帅哥却临时取消了班次,他租了一辆香槟色跑车,开往机场相反的方向。帅哥是常改变主意的人,所以这件事并不算古怪,他大兜一圈回到市中心,坐在充满天然花香味的饭店大厅,等待一个女人。怪的是这个新认识的小妞并不特别美,吸引帅哥的理由也完全不充足,可以这样形容,帅哥那天刚好失心疯,凑巧想要把一个中等美女。

但是这个女人失约了,帅哥的耐性不高,自尊心无限,他只等了三根烟的时间,就结账离开,走到街上,抛了几个零钱给街头艺人,又在饭店橱窗前,意外发现镜面玻璃反映出他的倒影,所以他徘徊了片刻,最后取车,他拨一下秀发,打开车门时,一波强烈闪光和震撼袭来,好比迎面挨了一大拳,接下他来只记得三个画面。

曝光过度的银白街道。

地面,地面向他快速撞击过来。

黑暗。

帅哥碰巧遇上那次死了一大票人的瓦斯厂大爆炸,太年轻的朋友如果以为我在胡扯,麻烦回去问自己家里的大人。反正那次意外真的死了很多人,当帅哥晕倒在他熏成焦黑色的跑车旁时,飞奔过去的SNG车根本没时间多看他一眼。

大爆炸将帅哥毁得面目全非,连匆忙赶去医院的老妈都认错了人,你能怪她笨吗?医院里塞满了紧急伤患,楼梯间也全摆上了病床,那么多的灾民裹满了纱布,全都一模一样像是退冰中的牛排,躺在那里冒水珠,好不容易才母子相认,妈妈很镇定地告诉义工:“是我儿子没错。”又很做作地向帅哥说:“儿子,你看起来还不错。”

00然后从那一天开始她连夜噩梦,在噩梦中尖叫连天。

许多次的手术将帅哥整回成人形,他竟然出了院,现在帅哥这个称呼对他很不贴切了,但是我们好心点,还是勉强沿用吧。帅哥不再回去工作,也拒绝踏出家门,他变成一个不怎么帅的忧郁小生,严格说起来演钟楼怪人会更适合他。帅哥的情绪糟透了,连心理医生都能被他招惹得痛哭流涕,惟一让帅哥保持精力的日常活动,是顶撞他自己的母亲,两个人的相处非常痛苦,直到有一天,双方痛苦到达最高点,帅哥留下一张简短的纸条:“我走了,不用想念我。”就消失无踪,这是他两年多来第一次独自外出。

离家出走维持不到半天,当帅哥像过街老鼠一样躲躲闪闪溜回家时,很火大地发现大门已经换上新锁,妈妈说什么也不肯开门。

没有人想念他。

因为过度抓狂,帅哥一把摔掉钥匙,这种痛快的举动发作起来简直不可收拾,他开始翻口袋,将所有掏得出来的东西全砸在门前,皮夹,信用卡,驾照,手机,两张陈年纸条,几颗来历不明的药丸,连最后几枚硬币也脱手,附赠一个不雅的手势,帅哥一股作气闪人,哪边有谁惊吓地张望他,他就怒冲冲转入哪个方向。

转了太多弯,那一夜他睡在陌生的暗巷角落,天亮以后展开新人生。可以说帅哥升华了,就在那夜蟑螂排队踩过他身上的时候。帅哥不再花时间自怨自艾,他专心做一只可怜虫,低姿势爬来爬去,那才叫轻松,恐怖的外表让帅哥无往不利,跟酒鬼抢地盘取暖,小意思,向陌生人讨钱买热咖啡,没问题,他学会了很多街头求生技能,他开始觉得从前的人生才是又怪又扭曲。

现在我所知道的帅哥平易近人,交了各式各样的麻吉,就算遇到智障他也能聊上半天。

我离题了吗?并没有,我想说的是,世事无常,灾难像鸽子粪一样,会正好落在你头上的缘由谁也没办法追究清楚,大祸真的降临时,当务之急是分辨出两种不同的灾难等级:

状况甲——你还有希望重新振作。那就挣扎吧,可以确定你天生一副劳碌命。

状况乙——你没救了,但你也还死不了。这种状况最奥妙,就因为事态已经糟到不可能更糟糕,所以反而没道理不解除警报,让自己彻底放松心情。关于放轻松,我的另一个朋友秃鹰有句话诠释得最好,他说:“当你已经摆平在地上,你就不可能再跌倒。”

能把一句话说得既乐观又悲哀,是秃鹰的专长,我有时还真佩服他。总而言之,河城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放轻松的好地方。

来到河城以后,我的心情变得很自然,虽然偶尔也在半夜里惊醒,却发现我根本没有事情好紧张,我渐渐睡得又多又沉,借秃鹰的另一句名言就是:“一个只用绰号过活的人何必再失眠?”

说到我的身份,也许有人以为,我是河城的垃圾清洁工,会这样说的人,既不明白我的深度也不懂垃圾的内涵。

垃圾多有内涵?先想想看,垃圾天生就是破烂吗?——错,垃圾来自黄金屋,垃圾曾经颜如玉,垃圾包藏许多故事,垃圾不擅长说谎。

一个人可以停止吃饭吗?——可以,但是人不能停止产生垃圾,人就像一座永不收工的厂房一样输出各种抛弃物,夹带着各种讯息,汇总到我这边,我分类,我整理,我顺便了解许多隐情,天底下还有什么东西能像垃圾一样泄光你的底?

我领悟出一个真理,这个世界的一切,包括你在内,要不就是垃圾,要不就是渐渐变成垃圾中,垃圾本身就是历史。

有了这一层体会以后,我不再只是一个清洁工,可以说现在的我,是我的二点零代升级版,我是一个全职的垃圾历史学研究员,垃圾就是我的书,书中追查得出你的全部秘密,我推理,我解读,我的工作手推车和扫帚因此很圣洁,很有意境,我自己则感觉很可贵,很淡泊名利。

至于别人说:“你这算哪门子学者啊?”我无所谓,因为学者终归也有变成垃圾的一天。

自我介绍完毕。

辛先生的那张海报很不好对付,惟一的处理办法,是找出骯脏的源头,再来看看该怎么消毒,所以我要说一个很脏的垃圾故事。

故事的开始,是一个让我很棘手的抛弃物,它超出我所有垃圾分类的准则,既不能掩埋焚毁也不好循环利用,那是一个小女孩,叫做南晞。

南晞紧紧拽着妈妈的裙角来到河城时,大概只有五六岁,妈妈是一个名叫阿琛的年轻女人——这并不是绰号,但也没人相信是真名。阿琛长得很美,所以不出大家所料,果然是个大祸害,她在河城短短几个月,惹出多少麻烦我就不提了,我们直接来看她是一个多混账的老妈,那一天,当我纳闷阿琛为什么好多天没有倒垃圾,直接去敲她的门时,才知道她早就丢下宿舍一整间脏乱,还有她自己的小女孩,偷偷溜出河城,永远没有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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