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胎正传》第47/77页


  到时候,他会带着好酒好菜,还有念诵过的经文来祭拜亲人。这个除夕之夜,即使天人永隔,他也可以跟自己的亲人一起度过,而不是独自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和漫天烟花。
  回到公司的时候,黎远又变成了那个阳光活泼的青年,他和每一个同事热情地打着招呼,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责,无论是乘风还是观博的上司都夸他上进有前途,在59楼的这半年不是白呆的。
  庸人自扰,他决定暂时放下所有烦恼,用工作来充实自己。往事不可追,与其陷入过去的回忆中不可自拔,不如向未知的前方发起挑战。
  唯一让他无法直视的,就是贺时琛意味深长的眼神。每次和他碰面,他都只能找借口逃避,可越是这样,就越想见到对方。
  他们的办公室只隔着一栋墙,只要他打开门稍稍跨出一步,就能看见贺时琛专注的样子。
  “我得了一种病,见不到他的日子寸阴若岁,让我肝肠俱焚,思之如狂,思之如狂……”
  这是父亲在日记中的句子,描写了他初见母亲时的心情。这句子不合时宜地出现在了黎远的脑中,让他的心猛地悬了起来。
  他不正是这样的么?
  有多少次,他几乎压抑不住内心的渴望,想要打开门走出去,看一看贺时琛。
  这种想法让他惊慌失措,整日里惶惶不安。他在心中千百次地否定了他对贺时琛的感情,却怎么也无法解释这种冲动。
  不会的,这不是爱,不是爱!
  只是在这过于寒冷的冬季里,对人类体温的贪恋,和想要受到关注的渴望。就算那个人变成了张时琛、王时琛,也是一样的。
  因为他在观博的成绩十分出色,所以乘风内部已有不少人开始眼红他的职务,其中有一些人已经向梁文科提出了申请。他已经在观博呆了半年之久,是时候把机会让给别人了,何不趁此机会走人,也好躲过贺时琛让恼人的眼神。
  他决定明天就向公司提出申请,辞掉在观博的职务,回到乘风继续他的专题研究。梁文科早已对他作出许诺,如果他在观博的任职结束,技术部研发工程师的职务早已为他准备好,就等着他走马上任了。
  那是一个十分适合他的职务,可以让他心无旁骛地继续自己的研究。在得知了身世之谜后,他迫切想要解开父亲留下的那道难题,因为那里藏着父亲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打定主意后,黎远早早就离开了公司,这几天他每天都会加班到很晚才回家,那会让他感到十分充实。
  天色虽然已经暗了,但事实上时辰还早,黎远决定先去超市补充一下必需品再回家。这段时间他活得太粗糙了,每天到家都是洗漱完了倒头就睡,有时候晚饭都忘记吃,顶多饿醒的时候来上一碗泡面就对付过去了。
  去往临近超市的路上会经过一个高级写字楼,现在正处于下班高峰期,无数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或者踩着高跟鞋的白领们从办公大楼里涌出来,他们是这个城市里光鲜体面的精英,曾经的黎远从来都只有望着他们羡慕的份,却没想到如今自己也成了其中的一员。
  可他始终无法认同这一点,骨子里他依然是那个表面阳光内心带着小自卑的屌丝,只是误打误撞碰见了贺时琛才有了现在的成绩。
  可这样的好运会持续多久呢,在他拒绝了对方之后?他不可能一辈子都倚靠贺时琛,没有能力如何在社会上立足。
  他和那些白领们反向而行,一张张或疲惫或喜悦或平淡的脸在他身边经过,他们的人生在这一刻短暂相连。
  “等等,等等……”
  他听见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因为不知道他呼唤的是谁,所以并没有停下脚步。
  “等等,你、你是黎远吗?”
  听见自己的名字,黎远终于转过了身来,在人群中搜索了一圈后,把目光锁定在了一个高挑的男人身上。
  对方留着短短的板寸,皮肤是十分健康的古铜色,一身青灰色的西装也掩盖不住雄壮的肌肉,看上去是一个爱好健身的人。
  他的五官让黎远感觉熟悉,却怎么也叫不上他的名字来,“你是?”
  对方露出了一个爽朗的笑容,两排整齐的洁白牙齿让黎远突然记起了他的名字。
  “陆师兄!”
  “哈哈,你还记得我啊,小远,”男人大步走到他的面前,拍了拍他的肩,笑着说,“十年没见了吧,我第一眼就认出你了,好像跟你初中那会也没差多少。”
  黎远笑得有些勉强,因为眼前这个叫陆与风的男人,正是当年因为摸了一下他的脸而被父亲赶出家门的得意门生。
  “哪里,别消遣我了。陆师兄,你在这里上班?”
  相比之下,陆与风的表情就自然多了,他像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亲昵地搂着黎远的肩膀,也不管他乐不乐意,就拖着他往另一个方向走去,“好久不见了,走,师兄请你吃饭去。”
  “下次吧,今天我还有事。”
  “就今天吧,有些话我一直想对你说却没有机会,再不告诉你我就要憋死了!”陆与风可不吃他这套,虽然碰到黎远是一个意外,但事实上他已经找了他很久了,有些话再不说出来恐怕就要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了。
  陆师兄给他的印象是极好的,他性格爽朗,爱好运动,而且成绩十分优秀,还是他当年崇拜的偶像之一。如果不是父亲突然把他赶出家门,恐怕至今他们都会是很好的朋友。


第59章
  两人勾肩搭背的样子好不亲昵,但事实上黎远却很不自在,一个多年未见的人刚一碰面就做出这样亲密的姿态,换谁都会不习惯的。
  不过都是大老爷们也没什么好介意的,他就这样跟着陆师兄来到了附近的一家日式饭店。
  陆与风似乎是这里的常客,店里的服务员见到他直接就将他引进了一个小包间内。
  “这里离公司近,我常来,小远你想吃什么,今天师兄请客。”
  黎远:“我不大吃日餐,师兄你点吧。”他是典型的华国人,就喜欢红红火火热腾腾的菜市,对生冷的食物不是很感兴趣。
  “吃什么不重要,不过这么久不见,喝一杯是必须的。”陆与风点了烧肉和鸡肉锅,还有天妇罗和一盘刺身,最后跟服务员要了清酒。
  对方明显是照着黎远的口味点的,这让他十分感动,一个十年未见的人还能记着你的喜好,让黎远和他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
  “陆师兄,这几年还好吗?”
  无论在学校还是职场,陆与风一直是一个十分混得开的人,他性格豪爽,外形刚阳,很容易给人留下好感,这让他在职场上无往不利,刚刚三十岁的年纪就已经是技术总监了。
  不过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还行吧,混日子呗。你呢,小远。”
  “我才毕业一年,在一个软件公司上班。”
  “不错啊,子承父业!”陆与风举起酒杯与黎远干了干,然后一饮而下,两人又聊了一些无关痛痒的闲事,大多是十年之前的事,因为两人之间的交集也仅止于那些年。
  几倍清酒下肚,看似温和的液体,它的酒精度其实超过了啤酒,而鸡肉锅的蒸汽又把人熏得身体都暖了起来,就连头脑也似乎不是那么清醒了。
  这个时候,才敢将平时不敢说的话告诉对方。
  当黎远伸出筷子想要夹架子上的烧肉时,陆与风突然抓住了他的胳膊,用深邃的眼神凝视着他。
  “陆师兄?”
  “黎远,你知道为什么十年前,黎教授会把我从你家赶出来吗?”
  一说起这个,黎远的脸色就开始发窘,这应该是一件让双方都感到尬尴的事,像陆与风这样成熟圆滑的男人理应会避开,他却主动提起了此事。
  不过陆与风神色自然,完全不觉得这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他直勾勾地盯着黎远说:“因为我喜欢上了你。”
  “啊!?”突如其来的告白让黎远猛地一惊,手中的筷子掉在了一旁的汤锅里,他像触电般地伸回了手,防备地看着对方。自从知道了自己身体的秘密后,他对同性爱就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
  他的反应逗乐了陆与风,他放开黎远的手,笑得前仆后仰,“就知道你会是这种反应,哈哈哈,你还真是一点没变!!”
  这下倒让黎远摸不清对方的意思了,他到底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既然话已出口,就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了,陆与风干脆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地全倒了出来:“我当时太年轻,初恋的对象是个男人这件事让我头疼了很久,你那天在太阳底下看书的样子太勾人了,就忍不住摸了一把,没想到被黎教授抓了个正着。”
  “陆陆陆陆师兄!”早知道对方的豪放性子,却也想不到对方压根没有把同性爱当成一个禁忌,把他这个听的人闹了个脸红如烧。
  “你别怕,也别紧张,我之所以把这件事说出来,是因为早就放下了对你的感情。只是觉得这么珍贵的初恋应该被对方知道而已。不过你当年太小,还什么都不懂,我要是真对你做了什么那就是犯罪了。”
  对方坦然得很,黎远却红着脸不知该说些什么,想了半天好不容易挤出来两个字:“是啊……”
  他的窘样让陆与风心情大好,直接给自己灌了三大杯。面对黎远,他似乎回到了那段青涩的时光,情窦初开的他爱上了老师家的小儿子,总是偷偷地看他读书的样子,阳光下,他纤长的睫毛每扇动一下都会勾起他剧烈的心跳。
  初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无果的,他也不例外,本以为早就放下了对黎远的爱慕,却发现他是这样念旧的人,在看到黎远绯红双颊的时候,熟悉的悸动席卷了他。
  他已经长大了,如果他能够接受同性之爱,也许……
  “我真不知道,不好意思,陆师兄,不过我对男人没兴趣。”
  可惜黎远直截了当的话打算了他的遐想,让他露出了一个自嘲的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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