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海星空—喻可欣讲述与刘德华的爱情故事》第5/16页


  刘德华笑嘻嘻地告诉我存放他心中的小秘密,他笑道:“你看到了吗?哈……哈哈!”
  随着他的笑声飘过,我心底忽然明白了!我看到的影像暂留,和我自己的侧面影像是一个样儿。怎么会这样呢?刹那时的震撼,让我惊得几乎呆住了;他却好开心地说:“就是你!”
  我很好奇地问:“你怎么会有这张图片?”
  他告诉我,那是他一年前偶然发现的一张女孩子的剪影图片,他把它珍藏在皮夹里,因为那是他一直在找寻的梦中女孩,只是,他没想到会在台湾找到了,就是我。
  难道真是上天的眷顾,让一个二十一岁男孩和一个二十岁女孩,成就了一个爱的故事。
  我们就像小夫妻,这几天几乎每天腻在饭店。我们彼此的视线都不想有一秒钟是离开对方的。我已记不清多少次我们探索着彼此的身体。
  我们每天睡到下午才起床,每天固定在饭店共饮着奶茶,我吃海南鸡饭;他为了保持好身材,主餐总是点一份酪梨沙拉,配着烤面包。他的地陪兼保镖,住在隔壁房,两间房间互通,他每次进出房间,都由地陪的房间出入,以免被影迷骚扰。
  傍晚时分,他去参加彩排。彩排前会有空当,我们俩会躺着聊天,也会亲密地拥吻;大多数的时间,都是他述说当天工作所遇到的事情,在他快乐或是哀伤的世界里,我扮演绝对忠实的倾听者。
  我在马来西亚第一次看到他的化妆包,倒是吓了一大跳,他的化妆包中除了专业粉条、一支眉笔外,居然还有一支牙刷。
  他很得意地说:“你看,这支牙刷的宽度,刚好和我的眉毛一样宽。”他真有创意!为了作秀时能赶紧勾画出杨过大侠的眉毛,居然拿牙刷当眉刷用!
  《神雕侠侣》当时在马来西亚受到影迷疯狂的喜爱,刘德华登台的时间,正是该剧播出的时间。他喜欢他唱歌的时候,我能在前台看他唱歌,但我个性内向,不习惯与一堆人挤在前台,总是默默在后台为刘德华打理衣服或收拾东西;有时也会好玩地帮同档作秀的无线“五虎将”之一苗侨伟,贴贴双眼皮,描描眼线,看他的单眼皮变成双眼皮,也觉得很有成就感。而刘德华登台时,我就埋在后台的小电视机前,忙着看《神雕侠侣》播出。其实我那时候真正迷恋的是陈玉莲所饰演的小龙女,她脱俗飘逸的气质在我心目中无人能及,至于荧光幕中的杨过,却是一个生活中和我相恋的人。每次收看完毕,我就旋即回到饭店的住处等他应酬完回来,刘德华因为在乎我,偶尔会嘀咕我不在台下听他唱歌,还好,他倒也不是很勉强我。
  有一天,他回饭店时表情不太对,我问他发生什么事。
  他还没有说话,眼泪先滴了下来。他说,有位在当地颇有影响力的大姐,要他作陪,他表示无法接受,严词拒绝。那位大姊威胁他,以后别到马来西亚混了!说着说着,他深觉自尊受伤害而泪流满面;其实那位大姐我曾在后台见过她,不太清楚她的身份背景,但出现时都是一副惟我独尊的架势,后面还有一些保镖跟班簇拥着,好像不怎么好惹。碰到这种情形,我能感受到他身为艺人的辛苦,也觉得十分心痛,忙着轻声细语地安慰着他,告诉他不用委屈自己,只要自己行得正,尊重自己,到哪里都不用怕。
  还有几次晚上,同档作秀的苗侨伟,在自己的房间叫了奶茶、水果,等我们过去聊天,只是他等了很久,还是没看见我们人过去,结果跑来敲门,却撞见我们在门口忘情地热吻,他也傻了,看到我们如此恩爱,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他也就放弃找我俩聊天的念头了。
  和他在一起的快乐,让我从一开始就几乎忘了自己的病痛,偶尔他演唱完后,我也陪他去应酬。只是我不习惯应酬的感觉,后来干脆让他自己去应酬,我没事也会和他的好友安仔、余佬去附近逛逛街。
  他应酬回来后,总是会一再地说:“他们都问你为什么不去?”他所指的“他们”就是秀场的老板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总是一再强调说:“他们都很喜欢你,赞美你斯文又大方。”他边说边露出骄傲的表情,我则在一旁默默地微笑。毕竟,被赞美是令人喜悦的,尤其是在心爱的人面前。
  他喜欢把我打扮成男生一样,拿出他的宽大衬衫给我穿。从那时起,我的世界变得亮丽起来,我们眼中只有彼此,你侬我侬,在两人的世界里穿起色彩鲜明的情人装。
  十几天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接下来,他要转到新加坡去作秀。隔天凌晨就要起床赶飞机。前一晚我和他一起收拾行李,第二天我怕他太早起床会匆匆忙忙遗漏了东西,还特地帮他把牙膏和洗面乳挤成两人份放在洗面台上,以节省时间。他看了有点小感动,匆忙中还不忘赞美我能干。
  刘德华本来要我和他续飞下一站,陪他到新加坡作秀,我也很想继续陪着他,只可惜我的签证没有签下来。
  只是,这一次的别离我不再像之前那么地哀伤,因为经过这十几天的相处,我们两人的爱情有了更坚定的信任与默契。



初到香港十个月


  我和刘德华甜蜜地过日子,但也饱受港台两地相思之苦。
  我一直在台湾等待新艺城为我办的香港工作签证,只可惜后来新艺城方面因为政策的关系,公司一直没机会为我开新戏,我一直等,经过几次的沟通,我还是决定和他们解约。
  解约后,邵氏公司的方逸华小姐刚好来台参加金马奖,约我见面,方小姐很喜欢我,大家聊得很愉快;而香港独立制片黄华祺先生也来台湾和我洽谈未来拍戏的事。
  我到香港谈片约的行程,也告诉了在香港工商日报做总编辑的爸爸。但爸爸不知道我和刘德华在交往,我刻意提早了好几天,没有让爸爸知道我真正会停留多少天。此时,刘德华已经特别为我搬到广播道,和朋友合租房子。
  刘德华亲自到香港机场接机,接我到广播道他的住处,行李还放在后车厢,即匆匆陪我赶往香港邵氏影城,和“邵氏”谈三部戏约。
  会议结束,回到他的住处后,我兴奋地谈起拍片事和未来的计划,刘德华却一副闷闷的,用不怎么开心的口吻问:“你真的那么喜欢拍邵氏的戏吗?”
  原来刘德华在TVB的日子,曾因邵氏外借拍片,与跟我接触谈片约的那位主管有过接触。因为某些原因,刘德华并不喜欢他,所以也反对我跟那主管谈合作。那时因为年纪轻,没有想太多,听到他这么说,只是不想让爱我的人不开心。于是,我就此逃避不接邵氏公司的电话。彼此没有合作的缘分,我内心一直对方逸华小姐感到抱歉,后来邵氏公司转而与同是来自台湾的王祖贤签下合约。
  我为了刘德华没有接戏,刘德华也不想我回台湾,便把我留在他家,我每天在家乖乖地等他收工;有时他会去接我那时在香港念书的妹妹南南来家里玩。他喜欢的游戏是扑克牌。要不然就是把花生丢高高的,再用嘴去接。他们玩扑克牌时是非常猛的,输的人要被弹耳朵,这种“野蛮”战局我一点也不想加入,可是他和南南可玩得真投入,南南输的时候他弹得很重,南南耳朵都被弹得通红,南南被激怒了,几乎要翻脸;轮到南南赢的时候,就把所有的怨气都集中在指尖上,狠狠地再弹回去。我会很气他,问他为什么不让着我妹妹一点,他也理直气壮地表示,南南下手也不轻呀!眼看着他们几乎要吵了起来,我得适时阻止他们继续再玩下去,免得战火一发不可收拾。
  刘德华有时也会和南南把花生丢得高高的,再用嘴去接,这个游戏的处罚只不过是打手心或青蛙跳,我倒是能接受,有时我也会加入战局一起比赛。大伙玩归玩,让我欣慰的是,刘德华毕竟是个绅士,不管大家闹得再累,他都会开车送我妹妹回家。
  我每天眼巴巴地等他收工,忘了自己的发展机会,也没想到去规划自己的前途,满心目中就只有他。他第一次发给我的零用钱有七百元港币,所以,我每天可以有一百元港币的零用钱。我拿着他给我的钱,觉得很好玩。我没出去乱花钱,只是每天守在房子里等他,饿的时侯就弄点油炸手指鱼(香港的一种速食料理)来吃,要不然就吃着华仔喜欢吃的花生米,过着简单幸福的日子。快乐是快乐,结果两人都吃得肥嘟嘟的。一个礼拜过完,我没有花完他给我的零用钱,他为了赞赏我很乖,会把剩下的一张张港币,折成很漂亮的衣服,然后说:“奖赏你!”
  我被逗得很开心,又把钱收了起来。
  华仔主演的《鹿鼎记》要开拍了,他怕被人笑话他,叫他“肥仔华”、“猪肉荣”(他之前在港剧中所饰演的一个角色),所以下定决心要减肥,发誓两周内减肥七公斤。从两人相约减肥一事就可看出他日后的成就,他真的是毅力过人,他立誓减肥后,每天练泰拳,身体包保鲜膜,两周内达到减肥七公斤的目标;而我呢?当时对身材和减肥都没什么概念,目标是两公斤,却只减了半公斤而已。
  我偷偷在广播道住了二十几天,怕被老爸发现我偷溜到香港,却住在男朋友家中。我一直害怕严厉的爸爸会发现,我还是下定决心暂时割舍爱情,趁未被发现前悄悄溜回我爸爸香港的家。
  我回到爸爸的家没两天,就接到之前来台湾找我的独立制片黄华祺先生的电话,签下《穿梭阴阳界》的片约;稍后,吴思远制片的《好彩撞到你》(台湾片名《黑马王子》),也找上我,和吴思远签约时,他和导演丁善玺殷殷叮咛,告诫我:新人不要有绯闻,否则会影响未来的演艺前途。
   刘德华演出《鹿鼎记》没多久,就和妈妈有了第一次的会面。
   妈妈此时来香港除了来探望我和爸爸,也是要来探望她的好友,也就是日后我的干妈(契妈)和干爸。
  刘德华在戏中演的是康熙皇帝,剃了个大光头,于是头上戴了顶帽子,和我到机场接妈妈的飞机。从来没有送过我花的刘德华,很慎重地捧了一大束花去接机。我妈第一眼看到他,就看见他手中高捧着的一大丛花,花束忽上忽下,东张西望时的引颈张望表情。
  这样俏皮可爱的神情让妈妈第一次看到他,就喜欢得不得了。
  这就是刘德华厉害的地方,记得妈妈第一次看到他的照片时,曾说:“长得没什么嘛!”但因为他是一个在贫困环境中长大的早熟孩子,很懂事,也很知道如何用最适当的态度,获得大家的信任与喜爱,所以要获得我妈妈的欢心当然也不难。
  除了机场那一束花收买了妈妈的心,他接机后,还请我妈吃饭,在饭桌上也把我妈逗得大乐,他叫妈妈看他变魔术。只听见他喊了声:“左眼单眼皮,右眼双眼皮。”
  他开始变戏法,眼皮果然变得不一样!我妈就乐得拍手大笑,笑着说:“好好玩哦!变回来,变回来!”
  刘德华也大乐,叫了声:“变!”又把双眼皮变成单眼皮。
  我妈笑得越开心,他就玩得越起劲。
  除了双眼皮的变来变去,刘德华接着还展现了另外一项绝活,就是他耳朵会自己动的把戏,把妈妈逗得更乐了。
  他和我妹妹南南之间的互动也很好玩,两人的个性有些类似,都喜欢表现自己,但也都很好强,两人个性中都有着不安定的因子,难免有小冲突。妹妹下巴有点戽斗,席间刘德华突然玩得过火,用漫画的笔调画了个尖尖的弯勾月亮。
  我妈一看脸色大变,想要阻止他,他脸上做了一个做错事的表情,但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南南已经看到了。南南个性十足叛逆,又很爱美,怎么可能忍下这口气?只见她脸色一沉,耿耿于怀不发一语。大家表面上若无其事,在浓厚的低气压笼罩下安静地吃完饭。
  回程中刘德华开车,那阵子他刚好减肥减得很瘦,南南坐在后座,她的视线瞄到他的侧脸,望着他尖尖的鼻尖,南南忍不住对着他回敬了一句:“牧羊犬!”我看到他脸色一沉,立刻回应南南一句:“葵瓜子。”
  我怕他们两个一来一往,没完没了,硬是拉了他一下,两人的战火才没再延烧开来。
  他和我妹是天生的冤家,见面就拌嘴,互相吐槽。但他对我妹还是很照顾的,有一回我人在台湾,我妹在香港和他男友吵架,男友赖在家门口不走,为了要赶那个男生走,我妹只好打电话给他向他求援。他不一会儿就赶到,还带了一位男性朋友来助阵,化解了我妹妹的困境。
  我在香港一住就是十个月,我的演艺之路也峰回路转,有了好的起步;而我平静的爱情路,却因为我到了香港,而开始有了微微的波折,只是,我还毫无察觉。
  拍黄华祺的戏时,我搬到公司提供的大房子,有两房一厅,刘德华常常来我住处找我。他有时会带好友余佬或者无线训练班的同学潘宏彬,到我的住处来玩,大家玩得很疯,每次他们离开后,我都要收拾残局。几个枕头已经不成形,打枕头仗掉的满地的羽毛,弥漫在房子四周;扫帚也断了柄,几乎不能再用,但只要大伙在一起,欢乐的笑声就会在房子四周洋溢着,把房子弄得再乱也不在乎。
  我和他还是维持在台湾的习惯。
  我们一起出去看电影时,他会捧着一大堆我爱吃的零嘴进戏院;我们一起逛街穿的是情侣装,很多还特别是到“汗服饰”去订做的。我的广东话已经稍有进步,他平时还是用普通话和我交谈,那也是在台湾时我们彼此的沟通方式。
  刘德华很悉心地维护我们这一段感情,也尽他所能来照顾我。偶尔他会拿些零用钱给《穿梭阴阳界》的执行制片,麻烦他有通告时买些水果给我吃。偶尔,他也会来现场探个班,我的戏很重,场次很多,他不方便呆太久,便和无线同事汤镇业及工作人员打打招呼,看看我,再叮咛制片买些东西给我吃,就先离开了。
  有个制片想找我去谈一部叫《英雄本色》的新戏,男主角是张国荣。我很高兴又多了一份新工作,当我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刘德华时,没想到他竟反问我:“你喜欢和张国荣一起演戏吗?”我听到他的口气好像不怎么喜欢我去演。为了避免自己心爱的人不高兴,我也没多问原因,就推掉了这部戏。其实我根本不在意跟谁演戏,因为跟谁演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多留在香港一阵子。
  拍《黑马王子》时,亦师亦父的丁善玺导演叫我搬回家去住,他婉转地说:“你和爸爸同住,不需要浪费租房子钱,那么你的片酬可以调得更高。”我听了也觉得有道理,就搬回爸爸家住。
  不过不方便的是,我和刘德华之间的交往一直不敢让我爸知道,他找我,只好常到楼下“站岗”。
  当时他已把我当成他生活中的一部分,几乎吃饭时间只要一有空,就会到我家楼下等我,然后带我一起去吃饭。
  吃饭变成一种固定的约会时,他的焦点逐渐从我身上转移,我发现他的惊人之举,他的视线竟从我身上望向我身后。我转头追过他的视线,我呆住了,他正对着我身后的镜子在揽镜自照,他的动作让我吓了一跳。
  有一次依例来找我,我为了不让他在楼下“站岗”站太久,所以匆匆穿了一件家常服就出门。那是一件旧衣服,衣服的袖子松了,显得很宽大,他竟十分不自在,表现出醋味十足的样子,我却完全没注意他的表情,结果我们还没有吃饭,他就突然拍着桌子发火,他大声说:“不要吃了,隔壁桌的男人都往你袖子里看。”我大吃一惊,那一次约会,非常扫兴,我们没有吃就走了。
  我想这样偷偷交往下去也不是办法,为了让我爸爸能够慢慢知道我们交往的事,就想了一个好办法,趁着干妈正式摆酒收我做干女儿那天,由干妈介绍刘德华,说他是干妈的朋友,也算是演艺圈的同行。我们以为编了一个天衣无缝的故事,还刻意把场面搞得很自然,好像我和刘德华是那一天才认识的新朋友,结果呢?还是穿帮了。
  没过几天,他照例在楼下等我,见面后我和他开心地手牵手,往街上走去,这时爸爸刚好买完报纸,从对街走过来,刚好看到我们两人。我们吓得不知所措,立刻放开手,我尴尬地向爸爸快速地点个头,只见面无表情的爸爸和我擦肩而过,想到回家要怎么面对爸爸,我腿都软了。
  我执意进电影圈时,家教甚严的爸爸,曾提出两个规定要遵守:第一是情节不妥的角色不能接受,第二是交友要审慎,不能有绯闻。
  我在认识刘德华之前,都尽量能做到爸爸的要求,但是我和刘德华实在是太投缘了,他是那么地聪明可爱,又对我那么用心,才终于突破了我的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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