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假面爱人》第152/368页


  露出白色的早已经在和胭脂的博斗中弄得褶皱的衬衫,衬衫正合身,勾勒出他健美的上身轮廓。
  宽肩窄背。肌肉隆起。
  胭脂眼光随着他的身形儿消失在厨房,不禁咋舌,这两年他身材似乎更粗壮了,就像刚才注意到的他眼角多出来的细细的鱼尾纹一样,他的体魄也更显得成熟。
  这BT没少练,自己小细胳膊小细腿儿不够他一个膀子扒拉的。
  想撵走他,保护家园,还是得智取啊,智取,不能硬碰硬。
  “对本尊还是这样痴迷,索性就从了为夫,何必别别扭扭。”
  殷斐忽又从厨房探出头,挽起袖子,露出结实的小臂:“果汁机在哪?”
  胭脂起身,想踮脚蹦到厨房,忽又想到,厨房的门那么窄,他靠在那里,实在是不妥。
  复又坐下:“我家有豆浆机,熬粥机,咖啡机,就是没有果汁儿,满足不了大少爷的需求,还是请回吧。”
  殷斐沉稳安静地靠在厨房门框上,慢条斯理点燃他的烟。轻轻吸一口,眼睛巡视着整个不大却整洁的厨房。
  通身散发霸道与优雅的气息,看向厨房的半张侧脸的英俊都可谓是犹如谪仙。
  胭脂看了一会儿,忽地醒悟,拧了自己大腿一把:胭脂你怎么回事,你面对侵略者还看上瘾了,这可是要抢你儿子,毁你家园的侵略者!!!
  真是,还看,还看,缺男人吗?就这么却男人吗?没出息。
  可是内心里竟有个小小的声音,细细的弱弱的说:缺……这几年,我**的就没正眼看过一个公的,包括加拿大蟑螂。
  殷斐吞芸雨雾的将厨房看了个遍,非常不悦的瞟了胭脂一眼:“没有果汁机,没有大烤箱,没有消毒柜,你就这么照顾儿子?”殷斐摇摇头:“你,是个不合格的母亲!”
  “嗷――”胭脂蹭的一脚点地蹿到殷斐身边,小手使劲捏住殷斐薄薄的嘴唇不让他发声,面色红赤,殷斐这话太**的毒舌了。
  委屈气愤让她像个发疯的小兽:“闭嘴,殷BT,你放屁!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不合格,没看见我家馒头那么健康那么聪明超级无敌最可爱吗,是你带出来的吗?是你吗?嗯?嗯?是我!是我这个妈咪!你有什么资格在我家对我大放厥词,我忍你很久了,告诉你,你不爱呆就快滚啊,回你的帝都和你的表妹生一沓孩子去,别来抢我的宝贝,也少在这指手画脚!”
  殷斐蹙眉。粗黑的眉毛便像条卧蚕一样挑起,睫毛掀动,双眼皮折叠很深的一双黑眸储满戏虐,他迅速半眯起来,让长长的睫毛挡住眼底忍俊不禁的笑意。
  发飙!这女人两年间唯一的绝学就是学会发飙了。孟老夫子说的没错,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增益其所不能。
  原本淡然,甚至清高不争的女人,为了母性也变成了母老虎。
  146 那种撕碎扔掉,又捡起来的心情,该是何等的纠结
  原本淡然,甚至清高不争的女人,为了母性也变成了母老虎。
  男人被她捏着嘴唇,却没怒,张开棱角分明的薄唇含住胭脂使劲捏他唇瓣的手指,眼波流荡,故意弄出十足的无赖纨绔态。
  胭脂立刻过电似的想缩回手,可是,向来,他们之间由他不由她。
  她的手指已经被他的唇霸道的占领了。
  指尖酥麻。
  她只能幽怨的,气愤的撞上他幽幽深深的眸光。
  眼眸漆黑,乌亮,胭脂在那瞳孔里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直到,殷斐觉得时辰到了,才放开她的手指。
  带笑带怒的覆下脸放在她耳边:”这样发飙,对儿子影响可不好。“
  大手随即搂住胭脂的纤腰。
  他半闭上眼睛,浓密的长睫毛在胭脂的面颊上扑闪。
  当低沉魅惑的话音儿传到胭脂耳膜――儿子。
  “哎呀,小馒头!”
  天呐,自从进来就和殷斐打嘴仗,练对眼儿,竟然把孩子在厕所这事儿给忘记了。
  胭脂惊呼一声往卫生间跑,殷斐也随即赶到厕所门口,然后两人都心疼的笑了。
  小馒头半脱着运动裤,坐在便桶上,小手抱着飞机,身体后靠马桶盖,夹克衫都翘到脖颈上,咧着嘴儿,竟然――呼呼了。
  白净的小脸还睡的红扑扑的,长睫毛安静的覆在眼睑,嘟起的红红小嘴儿,惹得人想亲一大口。
  不自禁的殷斐看看胭脂,胭脂也看看殷斐,都噗呲一笑。
  胭脂赶紧上前踮起脚要抱小馒头,却被殷斐抢前了一步,他就像对待易燃易爆物品一般,小心翼翼的双手捧起小馒头的身体,连裤子也不不给提,直接送到他的小卧室脱掉,盖上不薄不厚的蚕丝被。
  被子下的小馒头翻了一个身蜷起身子,一小团儿肉乎乎的,鼓鼓的小包。
  殷斐就站在床边儿,低头看着小馒头的睡相。
  小家伙儿长的白白净净儿,比自己白。胭脂的遗传基因好。
  小嘴儿的形状很像他,但是嘴唇并不像他那么薄。人家是不薄不厚大小正好宽窄合适。
  眼睫毛浓密黑长得可以担上一根火柴棍。
  这肯定像自己,殷斐勾唇,慢慢溢出笑纹。不用做亲子鉴定,殷斐就相信小馒头肯定是自己的杰作。
  林可思?呵呵,他想吧,使劲想他也生不出这么白胖的大儿子,更别说,殷斐其实不相信胭脂会和林可思发生那种事情。
  她并不是个可以随便驾驭的女子。
  并且时至今日,他们也并没成婚。
  慢慢的小馒头的嘴里开始流口水,流了一枕头边儿,殷斐四下找面巾纸,给小馒头擦嘴角。
  对这个小毛头住的屋子他并不熟悉,又不想出去问胭脂,那个母老虎很可能把自己赶出去。
  于是殷斐在小馒头床边的两个床头柜里东翻西找,找啊找。
  忽然底层的一个彩色的边角吸引了他的视线。
  应该是一张照片。
  似曾相识的色彩。
  殷斐从几本书当中把照片抽出来,手,有点抖。
  是一张被撕断的,有点脏估计是扔了又捡回来的,一半的照片。
  照片里的男人一只手插在裤袋,一手臂抬起搁在桥梁上,怀里像是搂着一个女人。
  被撕碎的只看到一条儿衣摆在照片上的男人的怀里。
  是他。
  照片里是他。
  殷斐脑海蓦地想起三年前的巴黎。
  圣米歇尔广场边上的塞纳河畔。
  那时候,她说她失忆,他以为她失忆。
  他们曾经那么温馨甜蜜过。
  那天,他约她看巴黎春天广场前的艺术展,漫步走回,夕阳下的塞纳河古老而迷人。
  她举起手机说,要拍下黄昏的美景。
  他正要拦着她,手机已经咔擦按下开关。
  然后,他早已经把这件事忘在脑后。
  原来,她拍的是他们,她把照片洗印了,珍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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