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自传笑看人生全集Zei8.com》第5/186页


最后一个人是“毛寸”3票。

老师把前面五个叫到了后面,让我们罚站,并且让我们站着的时候一根腿着地,一根腿抬起来。老师给了“毛寸”一个木棒,抬着的腿一着地,我们就要挨打一下。

我当时不明白,为什么“毛寸”也是坏蛋,却让她看着我们罚站?“毛寸”在接过木棒的时候,说:“舅舅,中午我妈让你去我家吃饭!”

我于是就什么都明白了。

第一章 小学篇(3)

我们那每隔五天会有一个:“集”。到了“集”,每个村子卖东西的都会去我们那里摆摊,我们都说是去“赶集”。由于我家是通向“集”的必经之地,所以我和姐姐到了“集”就会在家门口用碗摆茶水卖,再举块牌子“五分钱一碗”。后来由于大家都自带了暖壶,所以我和姐姐就下岗了。

一年的最后一个集,我们叫它“花花集”,那时候集上的人挤的紧贴着,走都走不动,所以小偷也比较喜欢赶集。

记得有一次,一个不知道哪个村的野孩子,在偷东西的时候,正好被正在收税的公务人员抓个正着。那次我看见了,人民警察两根手指头就把小孩按在那里,小孩吓的直哆嗦。第二天市里的报纸出现了醒目的大标题:**镇公安人员大展警威,勇斗歹徒,实为警察之楷模。

每到“花花集”,我都会和几个小孩,去看卖鞭炮的,但从来不会买,因为家里经常教育我们:傻蛋放鞭炮,灵的听响。

卖鞭炮的是在一块很大的空地方,为了证明自己家的鞭炮是响的,他们会一挂接一挂的在自己的车上放。有一家的鞭炮估计因为放的不够响,有意的点燃了整个车上的鞭炮,遗憾的是哥们下车的速度慢了点儿,不过他回家快多了,一辆平日里罕见的‘120’送走了他。从那以后,大空地上再也没有了卖鞭炮的。

我很喜欢赶集。除了我喜欢热闹以外,我觉得最大的原因是我曾经在集上拣到过一个钱包。自那以后,我走路的时候总是盯着路上看。由于走路用眼过度,我早早的在四年级就戴上了眼镜。

我属牛的,2007-1985=22了,回想过去的22个年头,有16个年头是在学校度过的,说寒窗苦读二十余载你也许会吐,但是做板凳如坐针毡二十余年确实一点儿也不为过。

虽然学生不是傻子,就是呆子,偶尔会有几个楞子,但是学校也是社会的一个小小缩影。在学校里,大多数学生都是普通老百姓的孩子,有三种学生不咋地受欢迎,也可以说是不合群。那就是家里倍儿富的学生;学习倍儿好的学生;和老师走的倍儿近的学生更是众矢之的。

无可否认,这三种学生都是幸运儿,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的天平上,在给你幸运礼物的同时,也给你了同学排斥的砝码。

记得小学的时候,班里分成两支。一支是以刘强为首的,人多势众,属于势力派;一支是刘明为首的,他老爸是开沙厂的,很有钱,属于金钱帮。

世事难预料,本来是一家人,经过了五百年的风风雨雨,离离合合,到了今天却变成了势不两立,水火不容,我比较势利,在后者的队伍里参了军。

每天放学的时候,刘强一伙都会把我们挤到学校的一个角落里,破口大骂,偶尔也拳打脚踢,我们换来的是一毛钱一支的冰棍,或者是五分钱一袋的糖豆,毕竟我们明白“先苦而后甜”的道理。

小学的生活一般都只想着玩,对于异性几乎一无所知。无意之中看到一个女生裙子里面的内裤一角,

小学生茫然不懂,会天真的想:她穿的怎么和我不一样呢;

初中生略有所知,会胡乱的猜测:那里面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呢;

高中比较讲究探求事实真相,看到的第一冲动是把它扯下来;

大学生明显见多识广,看到这个,会轻蔑的表示:切,不用脱,我也知道里面是啥玩意。

对于玩伴,也很少有顾及的地方。偶尔闹着玩的时候,把他的裤衩往下一扯直到脚后跟,也会发现,哥俩之间,无甚区别嘛!模模糊糊记得其中的两个玩伴,很是要好,值得一提。

一个是李垒,家里倍儿富,他老爸是镇上一个工厂的厂长,而且几个叔叔在外混的也相当不错。李垒的老爸十分强壮,我记得去他家的时候,经常看到他被老爸从屋里扔出来。

对于很多人来说,上帝在赐予你富裕的同时,也会附带着疾病。不幸降临在李垒的家庭中,他老爸患了癌症,即将长辞。

当时李垒家就住在我家的后面,在医学已经为他老爸判了死刑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我的妈妈――一个基督教徒。于是,我妈妈就开始为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向上帝祈祷,持续两天之后,终于把他送入了天堂。

小的时候,我爱玩玻璃球,李垒爱玩篮球,到了初中,俩人的爱好彼此中和了一下,有了共同的爱好,那就是乒乓球。每天一块儿上学,放学一块儿回家,中午一块儿打乒乓球,倒也算是形影不离。

另一个是李刚。他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李刚的家庭很不幸:哥哥在一次河里洗澡的时候,腿部抽筋再也爬不上来了;姐姐从小中风,经常突然晕倒,不省人事;而他自己,则在一次玩火的时候,不小心烧着了头发,并且损坏了一些内部组织,头发再也长不出来了,只能天天带着假发。

对于这么一个哥们,想象一下他的家庭深受水灾,火灾,和飓风三大自然灾害,在深表同情的时候,不由的暗地里认为自己的家庭是多么的幸福。

在我的家庭中,我爸本来是当兵的,家里有很多他在部队时候的照片,有的在是在玉米地里抱着冲锋枪,有的坐在小汽车里对着天安门等等,每次看到照片的时候我都会很崇拜我的爸爸。

越战开始了,我爸回了家,并不是因为在部队表现不好,也不是因为害怕在越战中失去生命,只因为他有一个家,有一个老婆和两个孩子。后来,我经常地看到爸爸独自一个人叼着根烟,看着这些照片,或许是在回忆那已经失去的青春。

我爸是一个普通人,话也很少,对我没有说过什么甜言蜜语,相反,我经常看到的是他向我瞪眼时候的情形。但是我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来,我是他的希望。

爸爸回家之后,开了一个小卖部,卖一些烟酒糖茶。我的姐姐十分有经济头脑,不光记得每件商品的价格,而且还认识秤;不像我视玩耍为天职,并不会去帮忙。尽管如此,我觉得还是为小卖部稍微做出了一点儿贡献。

不是夸大其词,我玩玻璃球的技术也算是一个高手,虽然不能说是百发百中,但是一米之内也差不多十有八九中。经常的时候,我就是招呼一些哥们来我家旁边玩玻璃球,赢来的球,我会放在小卖部了,然后再卖给这些哥们。

第一章 小学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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