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自传笑看人生全集Zei8.com》第7/186页


就这样的酒肉循环,或者是单向的肉包子扔狗,持续到十号左右,就差不多该走动完了。虽然你在家打开“礼条”的时候,看到里面的肉还是十天前自己的那块肉,只不过经历了很多人的转手而已。

亲戚走完了,年也就差不多过去了,唯一可以引起你对年味回忆的日子,那自然就是正月十五元宵节了。

白天,我们一般是去看镇上的巡回演出,所谓巡回,意思不过是演出路线是一个很大的圈子。表演的有踩高拐的,跳舞的,带上面具装什么妖魔鬼怪啊等等,还有各个小学的乐队。我那时候是学校乐队的,要做的是敲“咣咣嚓”。(学名也不知道是啥,就是两个像大草帽子的东西使劲往里拍)

夜幕刚一降临,家家就点起了小蜡烛,放挂鞭炮开始煮元宵,帮家里收拾完之后,我一般都是和两个弟弟骑着车子,来到镇上唯一的十字路口。

十字路口南北走向的两侧,两个四层楼高的豪华建筑对峙着。一个是百货大楼,一个孙伯宾馆。穷人之间的冲突,不过是对骂之中夹杂拳脚;富人之间的冲突,就显得很有观赏价值了。

正所谓“先礼而后兵”,百货大楼和孙伯宾馆首先各自做了一个千响鞭炮的开场白,然后竞争开始了白热化,两家相继开始摆上了烟花,一个接一个的点燃。

有的是一个球蛋在天空中炸开散成千万点星;有的是一声巨响之后在天上打出一个个的大字;有的是一个烟花上天然后变成几朵娇花。我认为最好看的是一个烟花炸开之后形成一个瀑布,很是壮观。

烟花在空中摆着各种各样的造型,向人们炫耀着拥有者的辉煌。记得每次接近尾声的时候,经常是百货大楼烟花供给不足,然后用“二蹄脚”来滥竽充数,企图混淆我们的视听。

光听响声,不见烟花,偶尔一个的话,我们或许会认为烟花过期失效了;不过,烟花不合格的百分比太大的话,我们还是能够看清事实的。

自从上了大学之后,十五的晚上再来到十字路口,虽然两虎之间已经有了第三者建筑公司的插足,赫然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但是随着年味的变淡,我再也没有了以前那种“一山不容二虎”的感觉。

后来我上了大学暑假回家的时候,偶尔路过看了看自己的母校。学校的学生依稀可见,可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老百姓深深的明白了:“致富才是硬道理!”

老百姓的观点很简单,现在孩子去外打工,一年能赚一万多,如果从10岁就开始出门,到了20的时候,十年的继续也够他娶媳妇和买楼的了。谁还会把孩子送进只有支出而没有收入的学校?

小学里现在已经种上了葡萄,养起了蚕,也许是想着“再穷不能穷教育”;也许仅仅是为了以实际行动昭告世人:“我们是辛勤的园丁!”

小学生总是无忧无虑的。每天弹着玻璃球上学,唱着大戏回家;偶尔偷着踢会儿沙包,做个弹弓打打鸟。当我发现小学生活真的很幸福的时候,我已经上了初中。我就纳闷了,幸福的时间咋就那么短暂呢?

第二章 初中篇(1)

1996年,我以班上第三,年级第十一的成绩迈进了初中的大门。班主任是一位身高1M8多的典型的山东大汉,我们都非常怕他。开始见面我们一致以为他是教体育的,后来他告诉我们他是教音乐的。

虽然我们很难把这么一个体型的人和艺术联系在一起,但是当他看着乐谱弹钢琴的时候,我们还是由衷的崇拜他的。

那时候一个礼拜一节音乐课,他曾经教过我们唱〈黄河大合唱〉,〈义勇军进行曲〉,那波涛汹涌的声音着实让我们感到深深的震撼;偶尔也会教我们唱一些涓涓细流的歌曲,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小时候,我听妈妈讲,大海,就是我故乡……”

班主任最拿手的“疙瘩哩”(俗话),就和弹人脑瓜甭差不多。不过,班主任明白手臂挥动的力量要比手指弹出的力量大得多,为了让同学们加深点儿印象,他一般都是采用前者。

恰恰和他相反,语文老师是一位个子倍儿矮的球型女人,我在暗叹造物者独出心裁的同时,不由得也暗自庆幸:因为她打我的时候,站在讲台上的她,伸直了手楞是够不着我脸。

其实,老师有的时候也觉得对我们的要求过于苛刻,而适量的向我们展示一下那微乎其微的善良一面。可悲的是,恰恰在这一段时间,贤齐二哥出了一首歌〈心太软〉,迅速的弥漫了整个校园,这无疑给了老师一个痛下杀手的理由。结果,可想而知。

那时候,我上初一,姐姐在初三。一开始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所以姐姐就驮着我上学。我当时想,自己不小了,所以在顺风下坡的时候,我也偶尔驮姐姐会儿。初中时和姐姐在一起的回忆真的很少,因为初三结束的时候她就去了我唐山的小姨家。

不过,有一件事令我很难忘记。不记得是因为什么,应该是我的原因,我和姐姐被罚跪小板凳,妈妈训我的时候,我顶了一句,妈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妈妈拿起笤帚打我了,我哭了。妈妈继续打的时候,姐姐趴在了我的背上,替我挡住了那几下。妈妈扔了笤帚,没说话走出了房门。

那一天中午我们吃的韭菜饺子。小时候的我,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等到我姐姐走了以后,我却经常的回忆起这件事,每次回忆的时候,眼泪就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后来的日子里,我每次看到姐姐的时候,我都会回忆起这件事。

初中的那几年,也就是96-99年,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那地方倍儿乱。

一,有志之士,大多成帮立会。什么青龙帮,白虎门,朱雀堂,玄武社啊,等等。

我和几个同学也想着加入某个帮派,希望有人可以罩着我们。但是用小刀在手臂上刻一个字毕竟不是很多人可以做到的,我们没有那个勇气。我们可以做的只有把一毛钱一张的粘画贴在手臂上滥竽充数,以便日后在遇到拦路抢劫的时候可以高呼:“大哥,别动手,咱们是一伙的!”

二,交通事故频繁。

在我家到学校的路上,经过一座桥,称之为桥的原因只不过是它远远的看上去稍微有点拱形,但却成了我们那的“奈何桥”。

每次我经过“奈何桥”的时候,我都想推车过去。有的事故无可避免,但也有的事故确是人为的让他发生。也许是因为日子真的很无聊,偶尔刺激一下又何妨?

记得有一个早晨,我和一个同学骑车去学校,这个同学,我不想再提到他的名字,我怕会惊醒他的长眠,姑且叫他小刚吧!一辆解放牌双厢拉沙车从我们跟前开了过去。

小刚可能是觉得自己的双腿长时间做着重复的圆周运动需要稍微的休息一下,所以他一把抓住了解放牌的后车厢,把双腿放在了自行车前面的横竿上,并且示意我也这么做。

我觉得与其把双腿放在前面,也许不如现在这样的来回运动舒服,便摇了摇头,加快双腿转动的频率紧紧的跟了上去。

解放牌前面的车门窗口处探出了一个脑袋,看了看后视镜,然后回头看了看我和小刚,接着又缩回了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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