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足够你爱》第5/51页


  “上帝的宠儿太多了,”她说,“圣女太多了。上帝爱的应该只是我一个人。”
  “我也曾经这麽想。”他看著画像。
  朱丽的心陡然激烈地跳起来。她骄傲,她欢喜,她恐惧。
  “你是要告诉我吗?”
  “我还是要问。我说了又能怎麽样呢?”
  “说给我吧,爱德华.赫利教授。我知道了之後也许就不会再那麽惧怕时间。”
  “总是同样的历史,”他说,“总是同样的。而且我也不知道什麽秘密。我的存在就一直让我感到困惑。我只知道我在这儿,在这儿,还是在这儿。那些我所爱和所恨的人,他们都死了,可我还在这儿。”
  他看了看四周。
  “好吧,我说给你听。”

(首先声名:这第一个故事的蓝本是约瑟芬・铁伊的《时间的女儿》,而且我很喜欢劳伦斯・奥利弗扮演的即邪恶又迷人的理查王,所以如果大家发现正统历史书上的理查三世是个暴君,请不要太惊讶。历史其实有很多种解读的方式。)

2

 1451年。我出生在英格兰肯特郡。
  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终日在那一小块土地上劳动,只为养活家里四个孩子。
  那时红白玫瑰战争正处在最激烈和最关键的时期。肯特郡虽然在南方,那里的人却和伦敦人一样,支持以白玫瑰为标志的约克家族。
  虽说是战时,战争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倒也没有多大影响。他们并不会杀死你,也不会烧掉村庄,只要记得在军队通过时让开路,在两个家族开战时腾出战场,他们并不会找你的麻烦。
  我的哥哥参加了约克家族的军队,为的是能养活他的弟弟妹妹。
  而当我到了一定的年纪,我也必须想办法养活我的两个妹妹和日渐衰老的父母。
  10岁时,我成了肯特伯爵家的仆人。由于年龄太小,我只能干杂役。比如给厨娘洗菜,给马厩里的马匹添草料,或是清扫地面。就在同一年,约克军队在脱顿会战中大获全胜。紧接着,约克家的长子爱德华在维斯特米尼斯特艾加冕为国王。新的时代开始了。
  这消息让一贯支持约克家族的肯特伯爵大喜过望。不过,我说过了,这消息对于普通人而言不过是戴王冠的脑袋换了一个而以。
  四年后,我从杂役的位置上得到提升,变成了肯特伯爵的长子法兰西斯的仆人。
  我不喜欢他。因为我很穷,翻遍我的衣服也找不出一枚铜板,我的手脚因为常年劳动长出了厚厚的茧,皮肤因为日晒是古铜色。
  而他不同。他是贵族,是公子哥。他手指柔嫩,皮肤光滑,穿着昂贵又华丽的衣服。
  法兰西斯比我小两岁,但他受过良好的教育,举手投足间显示出高雅的贵族风范。这似乎是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之间悬殊的地位。我更不喜欢他了。
  但法兰西斯并不这么想,他很高兴终于摆脱了女管家和女侍们的束缚,因为伯爵夫人又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些服侍过他的人都被派去照顾新生儿去了。
  肯特伯爵家是一个和睦而欢乐的家庭。我认识了法兰西斯的姐姐,温柔美丽的琼;他的妹妹,长了一脸雀斑的玛丽。
  而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男仆,这几年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得体的语言,贵族礼仪,骑术和格斗技巧。
  人是会变的。我从一个乡下小孩,变得英俊而高雅。每当我回到父母家时,附近的女孩子们总是从窗子里偷偷看我。
  但我并不喜悦。当看到父母家里阴暗潮湿而又灰尘漫布时,我便明白自己再也无法回去做个农民了。
  我想到法兰西斯,想到他坐在窗边读那些古老的诗歌,阳光斜照在他脸上,金发闪着美丽的光。
  回到城堡时,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
  “你说想听我读诗?”法兰西斯眨眨褐色的眼睛。
  “没错。”
  “今天我不想读。世俗故事怎么样?那可比诗歌有趣多了。”
  他拣起《坎特伯雷故事集》,随便翻到一篇,念了起来。但读了没有两行,他突然扬起手,书顺着敞开的窗子飞了出去。
  “哦!”
  我叫了一声,忙到窗边去看。
  院子里正有仆人在给马刷毛。那本书正砸到它脚边,可怜的小家伙被吓了一跳,挣脱了缰绳,一边跑一边嘶叫。仆人跟在后面抓它。
  法兰西斯看到这情景咯咯地笑起来。我觉得他这个恶作剧太不象话了,但还没等我斥责他,他却搂住了我的脖子,把头埋在我的胸前。说:
  “琼要出嫁了。”
  我立刻原谅了他的恶作剧,他的任性。琼不仅是他的姐姐,也是他半个母亲和最好的朋友。但女孩子总得出嫁,总得嫁给什么人。
  法兰西斯的肩膀一抖一抖的。我知道他在哭,但再多的泪水也无法换回什么。一个月后,琼远嫁到约克,成为了内维尔家的儿媳。而因为内维尔家正是王太后的娘家,这样肯特伯爵便与王室联上了姻。
  琼出嫁两年后,生下了一个男孩,而且内维尔家的人对她很好。这才让法兰西斯多少放心。
  时间过得很快。在失去琼之后,法兰西斯和我成为了亲密无间的朋友。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中发生了很多事情,有好有坏,它们就像今天在我们面前盛开的花朵一样,不论它们是欢乐的还是忧郁的,是芳香的还是恶臭的,是喜悦的还是沮丧的,它们的花苞都是在这以前形成的,有的则很早就开始生根,正如它们将来会结果一样。
  又过了一年,肯特伯爵因伤寒去世,法兰西斯成为了第六代的肯特伯爵。
  “可为什么我还是个孩子?”
  那天他悄悄拉着我的手说,“我宁愿去冒险,而不是枯坐在家里管理家产。”
  他现在已经长得很像一个成年人了,这是他的希望。

  1469年,爱德华四世迎娶了伊丽莎白・伍德维尔为王后。邀请了几乎全英格兰的贵族参加加冕典礼。
  加冕典礼在西敏寺举行。当天晚上,宫廷举办了盛大的舞会。
  “哎呀!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显赫的人物。”
  法兰西斯挽着琼的胳膊说。
  琼作为内维尔家的人,当然要出席这个仪式。只是,对我而言,最感兴趣的是琼透露出的秘密。
  “大家都不喜欢这位王后。”当然,这个‘大家’指的是内维尔家的成员。
  “为什么?就因为王后是伍德维尔家的人?”我问。
  “别忘了。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是世仇,而伍德维尔家一向是兰开斯特的同盟。”琼皱了皱眉,“国王陛下要娶一位伍德维尔家的女人就够糟了,何况这个女人比陛下大五岁,还是个寡妇。”
  “姐姐,我想大家知道这消息的时候一定都吵翻天了吧。”
  “他们私下里说陛下简直是疯了。虽然太后没有表示出强烈的反对,毕竟决定这件事的是国王,更是她的儿子。但是勋爵却快给气死了。”
  “你说的是渥威克・内维尔勋爵吧。他今天也来了吗?”法兰西斯问。
  “他怎么可能不来。还在家的时候他就叫嚣着要给伍德维尔家的人点颜色看看呢。喏,他在那儿。”
  在琼所指的地方,聚集着内维尔家的人,为首的便是渥威克・内维尔勋爵。他那张红彤彤的脸今天更红了,两道眉毛拧在一起,嘴唇紧闭着,高傲地看着全场的人。他身边站着巴斯顿勋爵。两个人不时说上几句话,但似乎一切都无法舒缓渥威克的愤怒。
  “他今天的样子可真有点吓人。虽说他是陛下的表兄,也未免太不尊重了吧。”
  “好了,弟弟。”琼拉了一下法兰西斯的衣服,“你没看见伍德维尔家的人吗?”
  “是,我看见了。那是王后的哥哥瑞伯斯勋爵,他很高兴。”
  “我恐怕他一看见内维尔勋爵的脸,就不会这么喜形于色了。”我接过话头说。这时正巧瑞伯斯勋爵四处顾盼的眼睛和内维尔勋爵的眼睛对个正着,他被后者阴沉的脸色吓得赶快转身躲开了。
  “我说得没错吧。”
  “但愿他们两个不要在舞会上大打出手才好……哦!国王到了!先生们,请注意礼节。”琼提醒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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