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足够你爱》第7/51页


  “这一天我过得真不舒服。”先开口的是渥威克。
  “您是在担心内维尔家族会输给伍德维尔家族吧?”那个人说。
  这句话看来是说中了渥威克的心事,他沉默了好一会才说。
  “内维尔家族将是胜利者。”
  “是的。勋爵。但现在国王更重视王后。”
  法兰西斯听见这一句,轻声但却愤怒地对我说。
  “这个人正在挑拨勋爵和王后的关系,可以想象得到他一定会在伍德维尔家族的人面前说内维尔家族的坏话。他可真下流!啊!我一定要知道他是谁。”
  这并没有让法兰西斯等很久。两分钟后,那个人要走了,他行礼的时候身体侧了过来,露出了那颗圆鼓鼓的脑袋。
  “伊利主教约翰・莫顿!”
  我们两个同时说。

3


  晚上,法兰西斯和我住在鹿角旅店。
  窗子临街,虽然很晚,仍可以听到街上喧闹的声音。王后的加冕典礼也是普通百姓的节日。
  就在这一天,我们窥到了莫顿主教的秘密,或者说,窥探到了这个国家最高统治阶层的秘密。但我们并不害怕这秘密有一天会腐蚀我们的内心或肉体。在我和法兰西斯的心里即没有考虑到家族间的敌对,也没有爱情上的背信弃义:我们如此年轻,一切都是那么美,一切都是那么好,一切都是那么坦率;最后还有一个攻守同盟,它唯一的目的就是抓住被人称为幸福的那种蜉蝣。
  “今天可真累,”法兰西斯倚着床,说,“一大早起来,穿着礼服到西敏寺,加冕仪式繁琐得要把人的耐心都耗干净似的,到了下午才结束。然后是宴会,持续到晚上,紧接着是舞会。啊,真是忙碌,不过我们也见到了很多显赫的人物。”
  他扬着头想了想,又对我说。
  “爱德华,你觉得理查和安什么时候会结婚呢?”
  这个名字,我今天听到他说起多少次了?
  “法兰西斯,”我一边胡乱翻着随身带来的祈祷书,问他。
  “你为什么这么关心他,因为他是英格兰亲王?”
  “哦,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的。理查是好人,所以我会关心他,跟他是不是亲王没关系。”
  “别人可不这样想。”
  “啊!别人!”他啐了一口。
  “亲爱的法兰西斯,自古以来和王室走的近的人都会成为他人的眼中钉。他们都认为这样的交际实际上包含着太多的私人利益。”
  “可我不是这样。如果我谋求的是自己的利益,应该讨好国王或者是克拉伦斯公爵乔治,不是吗?起码乔治现在还有第一继承权。”
  “理查不是有第二继承权吗。”
  “算了吧。国王还年轻,很快就会有男孩的,到了那时即使是乔治又能获得什么,他是皇叔,如此而已。”
  “的确,理查永远做不成国王。”
  法兰西斯坐了起来。
  “咱们不要想着功利的事情吧。而且,爱德华,你今天有点不对。”
  “哪里不对?我是关心你。”
  “你把批评我和我朋友的关系叫做关心!多么伟大的修辞学!”
  我听出来他有些生气。放下书本,我坐到他身边。
  “法兰西斯,我并不是反对你们做朋友,再说我也很喜欢理查。但是,你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是最爱你的人。”
  “啊……”他轻叹一声,低下头,“我害怕最高比较级,那太绝对了。”
  “可我喜欢。”
  我盯着他漂亮的侧面,和掠到耳后的柔软发丝。
  “爱德华・赫利,一个近侍需要做的是按照主人的意志做事,保护主人的安危。而你,你做的太过啦。”
  “你说什么?”
  “你做的很多事情都是没有必要和多余的!”
  “啊!你说什么!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拧了他的胳膊一把。
  “我每天给你提供各种建议,防止你跌进社会的泥潭,而你却觉得我多管闲事!天可怜见!”
  “闭嘴!你这混蛋!”
  每当他说不过我,或者觉得我很烦人的时候,他就会冒出这么一句。而它的意思多半是:好啦,我承认你说的对,反正我心情不错,我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
  于是我起身,拉着他的手。
  “鹿角旅店的酒很不错,咱们下去喝几杯吧。”
  今天是特殊的日子,即使半夜里仍有很多食客。法兰西斯和我叫了一大盘堆得像山一样的牡蛎,配上店主人自酿的白葡萄酒,吃起来鲜美可口。
  就在我们开始有些头昏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旁边桌上的三个人说起话来怪腔怪调的。他们说的是英语没错,但带着一种口音,夹杂着一些奇怪的单词。
  怎么说呢?就是伦敦往南地方的口音。伦敦在英国的南方,而英国的南方嘛……
  我捅了捅法兰西斯,让他注意那几个人。他听了一会,脸上现出莫名的兴奋,悄悄跟我说。
  “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刚才说的是‘C’est pourquoi’(因此)。”
  “果然。法国佬。”
  这三个法国人怎么在今天、在这个时候、在鹿角旅店里呢?他们似乎也不是来参加王后加冕礼的,首先是时间不对,其次是服装不对。看他们靴子上沾着泥,风尘仆仆的,应该是刚到伦敦。
  “他们是干什么的?战争不是都结束了吗?”
  法兰西斯很有些不满。
  在那个年代,百年战争虽然结束,但是,英、法两国人民的互相憎恨可是正方兴未艾呢。
  “也许他们想夺回加来吧。”我随便扯了一句,然后又严肃地说,“他们好像在等什么人,咱们别走,看看到底会有什么趣事。”
  我和法兰西斯装成了两个醉醺醺的酒鬼,但眼睛、耳朵可没有放松。
  又过了一个小时,店门口走进一个带着大兜帽的人,他先是四下打量一番,才走到那三个法国人的桌边。法国人好像很尊重他,几个人欠了欠身行礼,然后都坐下。此时那个人才把遮住脸的兜帽向上拉了拉,他的脸我刚刚在四个小时前见过。
  “啊!是他!”我低低地叫了一声。
  “谁?”
  法兰西斯要回头,我赶快拦住他。
  “别动!是约翰・莫顿,咱们的伊利主教。他也许会认出你,所以你别转身、别大声说话。但幸而他不认识我。这家伙搞什么鬼?”
  我们两个都想听听他们说什么,但麻烦的是他们用拉丁语谈话,而我的拉丁语很糟,只有依靠法兰西斯了。
  听了一会,法兰西斯的脸上开始显露出他听到谈话内容的表情:先是惊讶地瞪大眼睛,然后是愤怒,再然后是鄙夷的冷笑。
  忽然,那几个人又用英语说起来,这回我也听懂了。
  “我们可以和国王陛下密谈吗?”一个法国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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