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器全集.com》第369/543页


多年之后,杨影都不愿回忆那个到处飘浮着血腥气味的夜晚,而且不能吃任何带血的动物肉食。这是个不属于人类的夜晚,在这个夜里,双方的士兵都变成了嗜血的野兽,印象里留下的,似乎全是飞舞的断肢残臂和士兵们临死前的惨嗥。杨影一直有个错觉,连他所有的骑兵部队的马匹,也都化成了疯狂咬人的凶兽。

如果白日的战斗可以用激烈来描述的话,夜间的战斗就只能用惨酷来形容。天色微明,杨影浑身浴血,率领他仅剩的三十名骑兵发动了最后一次进攻。这时候战场上已经基本没有能站着的人了。杨影看到,属于他部下的士兵,有拄着刀剑试图站起来追随他的,但很快就支持不住摔倒在地,而“破头子”的官兵,那些没死的,也没了那股子凶悍之气,只是眼神发直,或坐或卧在地上的血洼里,看见杨影他们冲过,茫然地挥舞一下刀枪,发出一声连猫都吓不跑的毫无威胁的叫喊。

杨影无暇理会他们,他在寻找贡戈里里,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他持剑的手上青筋暴跳,脸上的肌肉微微颤抖,两眼血红,一切迹象无不显示他正处于高度兴奋之中,但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此时的他心急如火,就像一条寻找食物的鬣狗,东奔西窜。时间一点点过去,杨影似乎都忘记了自己本初的目的是做什么的,马蹄践地激起了一片片血花,这时候不论是杨影还是他的从骑,都是一身鲜血染征袍,红人红马,看起来一分像人,九分像鬼。

直到看见了那个小山一样的大汉,杨影忽然浑身一个激灵,从迷迷糊糊的嗜杀状态清醒过来,立刻调转马头冲向那人。

这个正呆呆地坐在地上的大汉正是贡戈里里,他面对东方坐着,苗刀都砍卷了刃,当血人一般的杨影提着宝剑骑着一匹血红战马背着阳光奔来的时候,连人带马都被镀上了一层玫瑰般金红的霞光,望之不啻战神下凡,周围的惨烈战场仿佛全部消失了,只有这一人一骑顶天立地立于天地之间,贡戈里里霍然站了起来。

杨影右手剑遥指贡戈里里,左手一带丝缰,战马长嘶声中人立起来。

贡戈里里踉踉跄跄冲前几步,猛然匍匐在杨影马前,叩首,再叩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也许是受到了首领的感染,也许果然是摄于杨影此刻的神威,越来越多幸存的“破头子”士兵加入跪拜的行列,杨影部下的士兵也痴迷地望着这或立或跪的群雕一般的场面,慢慢地,他们意识到了这场景意谓着什么――他们胜利了!欢呼声随即如潮水般响起,越来越多幸存的士兵从血泊中挣扎起来,向他们的领袖表达他们的拥戴之情。

杨影志得意满,高高地举起宝剑,发出一声介乎笑声和怒吼之间的长啸,啸声中,群鸦惊飞。背后的朝阳正喷薄出万道霞光。

“万岁!”“万岁!”幸存的士兵同声大喊,这呼喊的确发自内心,经历过这样惨酷的战斗的人,不这样嘶吼不足以表达他们内心狂热的感情。

在这一片山呼海啸的万岁声中,杨影感到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砰然碎裂。

既象是磕碎了一个精巧的琉璃盏,又像是打碎了一副一直束缚他心灵的枷锁,所有的疲累、所有的恐惧、所有的焦虑全都化作云烟散去。望着稀稀拉拉跪倒在地的士兵,感受到他们发自内心的炽热崇拜,他只感到前所未有地舒心自在,似乎天地之间没有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又好像没有什么特别要去做的事情。他又感觉自己似乎已经羽化成仙,正从高处俯视着对他顶礼膜拜的子民。他甚至都没有意识到,他,作为朝廷的一名使者,统兵的一位将军,此刻僭越了“万岁”这一皇家专用的称呼。无论从哪个意义上来讲看,都够得上死罪了。

杨影没有想那些,阮香、吴忧、张静斋……这些他之前尊崇敬仰的人,一直站在他之前、之上的人的面孔,一个个从他面前闪过,这一刻,这些人的身影不再显得那么高大不可触及,在他的心里,自己已经站在了能和他们比肩的地位上。他知道,从今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不会觉得自己不如谁,也不会再惧怕任何人,就算皇帝来了,让他屈膝也得考虑一下。而这些为了他血战竟夜的士兵,就是他最坚强的基石。望着这些忠勇的士兵,杨影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自己长久以来寻找的东西。这土地,这士兵,这人民,就是他要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这才是……这才是王者的气派。”贡戈里里如同梦呓一般喃喃地道。

杨影大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贡戈里里,但是卑微的仆人不配有自己的名字,请主人赐名吧。”贡戈里里恭敬地道。

“你可以叫我主公,但不能叫我主人。起来吧,你这卑贱的人,起来吧,你们这些被蒙蔽的士兵,我宽恕你们。我可以跟你说,你,还有你们所有愿意追随我的人,你们的眼光没有错,你们绝对不会后悔今天的选择!你,贡戈里里,今后就改名叫做杨恭,做我的侍卫长吧。”

“谢主公赐名!”贡戈里里,现在的杨恭,嘭嘭嘭一连磕了三个响头,还要再磕,杨影制止了他,道:“现在你替我做第一件事,证明你的忠心吧。”

“请主公示下。”

“我要一支属于我的‘破头子’。无坚不摧的‘破头子’。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主公放心。只要给我足够的人,半年之内,就可以看到这支部队重现战场了。”

“这么快?”杨影十分惊讶。

“我说,要有足够的人。死牢里的死囚,犯重罪要被砍掉肢体的罪犯,战俘,犯军法者,地痞无赖,山贼匪寇,再不够,就拉壮丁。”

“需要多少人?”杨影问道。

“当初闵化为了建立这支部队不知用了多少心血。将这些刑徒、罪犯、俘虏、壮丁以二十人为一组,令其相互死斗,不死不休,最后生还的那个,就是‘破头子’的合格士兵。要成为‘破头子’的军官则需要更加高强的本领,面对更加残酷的选拔,可以称得起是千里挑一。因为对军官的选拔,除了需要高于普通士兵们的蛮勇之外,还需要兼备指挥和战术技巧。兵精将勇,所以‘破头子’才如此骁锐。”杨恭侃侃而谈,看不出来他人长得如同邪神再世,脑子却是相当精细。

“这样……”杨影有点犹豫了,这样的选拔太过于残酷野蛮,难怪“破头子”战斗力这么强大,一次就几乎毁了他所有的精锐部队。而若非他想方设法鼓舞起他们的斗志,这些所谓精锐,面对“破头子”官兵的时候,真的就如童稚一般不堪一击。以他的经验,“破头子”官兵的战斗力似乎还在阮香麾下最精锐的“虎卫军”之上。

“主公可知道闵化组成这支三千人的‘破头子’,先后毁了多少好男儿的性命!”杨恭有点献宝似的道。他伸出一个巨大的手掌,攥成拳头,提高了声调道:“十万人!十万人的鲜血打造成这样一支部队!”

杨影皱眉道:“他哪里找这许多死囚壮丁!再说若这般残酷野蛮地练兵,必难躲过朝廷耳目,为何以前毫无耳闻?”

杨恭道:“主公有所不知,闵化治下所有死囚罪犯加起来也没有几千。但他在南疆可以只手遮天。他麾下的边防军辖地宽广,和南蛮互市获利巨大,又不用缴税,所以相当殷富。他一面派人在辖地内抽丁,一面不断出关攻掠南蛮蛮部,抄掠人口,又挑唆蛮部之间互斗,他用金钱赎买双方战俘,充实自己的军伍,多方筹措,不止一年,才练出这样一支精兵。所以‘破头子’官兵中有大半倒不是周人,而是南蛮的勇士。不想这样一支精兵,竟毁在主公手上。”

杨影听了这话,不知是应该感叹自己幸运还是不幸,居然与这样一支部队遭遇交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就算多给他一倍的兵力,他再也不想和这样一支部队作战了。

“你还没有说,我要练这样一支精兵,需要多少人?先说好,你就算杀了我,我也没有十万人给你。”杨影半开玩笑地道。

“其实不用那么多人牺牲的,先前的挑选方法也不过是闵化的一种尝试,一直以来我都在想这事,我想一定有付出更小的代价就练成精兵的方法。主公若是信得过,先给我一万人,何妨一试?”杨恭笑笑道。

和杨恭交谈越多,杨影越发现,自己可能真的是拣到了一个宝贝。这杨恭真是应了一句老话――人不可貌相。此人心思之缜密,头脑之聪明,反应之敏捷和他粗犷的外貌截然相反,看来他能做到这“破头子”的首领的确是凭着真材实料的。他心中一动,因问道:“日间作战时,好像看到你们有三人指挥,另外两人呢?”

提起这个,杨恭神色有些黯淡,道:“那两人是象我一样的高级军官,我们兄弟相称,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论武艺和智慧他们并不在我之下,可惜……”

“难道都阵亡了?”杨影听得不胜懊悔。

“我亲眼瞧着他们死去的。军人战死沙场原本就是宿命,死在主公手里,他们也算死得其所了。”杨恭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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