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一棍》第141/284页


好斗――但不算嗜血。

终归一句:他是好出风头。

不过,可能人人都认为他身上“血腥味很重”,而他也以浑身能逼出一股:“侵人的杀气”为荣,所以,也觉得自己是个“血腥汉子”。

――这样想,可以使他觉得自重,至少很威风。

他喜欢威风。

他做人的目的,不外是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威威风风。

威风八面,就是他人生目标和取向。

其实,近年来,尤其是与惊涛书生一战后,他身上的“天竺神油”味,远浓于血腥味。

是以,他也给人称作“神油爷爷”,而不是“血腥汉子”。

但他仍希望自己是个“血腥汉子”。

――仿佛,一个双手染满血腥的男人,才能算是个真正的汉子。

一个真正的汉子,自己得要流汗,敌人得要流血。

是的。

敌人得要流血。

一定要流血。

他要杀死他(们)。

他已没有别的选择。

他一定要杀死他。

他一定要他流血。

他长途跋涉、风尘仆仆,好不容易才因“大四喜”提供情报而捎上了这行人,这次,他决不放过。

他年纪己大。

他不能功败垂成。

他再也不能让挡着他光明前程的人活下去再碍着他的路。

他一定要消除这个障碍,博取相爷的信重。

这是他的头号大敌。

他虽然跟他并没有私仇,但他非杀他不可,他跟他好像天生就不能并存似的。

――不然,就是生死之交。

――否则,便是死敌。

你死我亡之敌。

叶云灭心目中的敌人,当然就是王小石。

可是,他该怎样格杀王小石呢?

他亲眼目睹过王小石在“别野别墅”胁持蔡京直至闯出“西苑”那一幕。

他虽然没有真正跟这个人交过手,但已可从而揣测对方的实力。

但他没有因此而骇怕。

他反而觉得奋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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