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一棍》第244/284页


所以她再困也只好打起精神,挑灯夜战,掀被敲板,果然发现这蛆虫是有队伍的,一直追索到墙边,竟然还发现了除了虫道之外,还有一条蚁路,从墙这边一路通到隔壁房去,于是,陈张八妹又只好到处“打点”(半夜要找到这些杀虫粉/水/药的,还真不容易),翻墙撬砖的,好不容易才断了蛇虫鼠蚁的来路(她进步了,这回不管它们的去路了),扯下蚊帐,总算没破没烂,以为可睡上鸡鸣后大约一个时辰的好觉,却猛一眼,瞥见蚊帐的纱网中只见破窗帘里有一对眼正在偷窥!

她顿时尖叫起来。

――虽然那双眼睛的主子到底是人是谁,到底在尖叫发出的刹那便已消失、不见了,无从追究,但陈张八妹从此以后,是怕了客栈这两个字。

可是温六迟却不然。

他是个旅人。

浪子。

尽管他是个“超龄”或是“高龄”的浪子,但浪子毕竟是浪子,他仍喜欢客栈、旅驿、酒店(有些“酒店”,倒不定卖酒,但可让人住店)――尽管名几或有不同,可全是一个意思。

让旅人有个落脚的地方。

温六迟认为这里边就有了意境,且意境很美。

可惜这些客栈旅店气氛却多不如何的美,纵有美处也教不善经营的人一手破坏无遗了。

小旅馆是毋庸置疑了:那是个用来考验人是不是能回归到野兽、洪荒时期生活的地方。

比较中级、优秀的客店也不必有期望:只要能当客人是人,那已经是慈悲为怀的了。要当是客?除非有大把的银票――自然还得小心到入夜后没个蒙面匪给你喝蒙汗药吹迷香一刀把你砍个人头落地才行。

就算是驰名远近的客栈,装璜华贵,气派非凡,却也不必一厢情愿的以为它客似云来就受到热情接待,有的著名客栈,却地处偏远,也就是说,它之所以名闻遐迩,是因为该处只有它最好(或只有它一间)。

温六迟就住过在草原上的一家“名店”,有次风雨前夕,风没来就来了一屋子的飞蛾,温六迟几不能呼吸,差一点就被飞蛾呛死了,另一次是在沙原上遇暴风雨,风雨未至,这回几乎呛死他的不是蛾,也不是蚊子,而是大粒大粒像蚕豆一般的沙子。

他也有次夜宿于大原上亨誉已久的客店里,又是遇上风雨交加,这回没虱子、飞蛾或沙子,而是满店子都塞满了:

猪。

原来这家名栈同时也在附近养了不少猪,怕猪受不了雨打风吹,故在山雨即临时将大猪小猪,全赶入店里,避风躲雨。

这回猪可好了,人呢?

就算大地方的名客栈又如何?它的气派只气派给它自己的气派看,也就是说,它的样子和规模唬人、吓人,但唬的是客人,吓的是客人的钱囊。

它并不是为客人服务的。

这规模大,并不代表服务好,反而是用以瞧不起客人的。

要在山野小客店,瞧不起人的只是小伙计。一般较好的客栈,瞧不起你的却是店老板。

在这种豪华、高贵的大客栈里,瞧不起你、看不起你的却是店老板、小伙计乃至同住店的其他住客!

没办法,一只狗跟一只猫在一起,猫得要让那狗。一只狗跟另一只狗在一道,至多大家互瞧不顺眼。但一只狗落入一群高贵、好种的狗群中,这只狗还不如那些狗的身上的一块癞痢。

可是不管怎么说,温六迟总是爱客栈。

他认为客栈是予游子驻足之地、让浪人有个暂时的归宿。

每家客栈都是一个天天变化、奇情、有趣的大家庭,每间房的每一天晚上,都有它的故事、主角和艳遇。

他喜欢客栈。

所以他开客栈。

他的客栈有特色:收费不贵,丰俭由人,一天到晚,从夜入旦,全提共食品、炊事、茶水、服待,且还在每间房提用墨砚、刻章、信封、用笺,客栈还有邮驿、保镖、巡城、甚至贵重物品代为保存之服务,更令温六迟多年旅次生活所感悟切需的提供:冷温热水全日提供,必要时,这可在隔壁同属温六迟经营的“红潮新筑”里挑个如花似玉的去暖被暖枕暖身子。

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他自己不兴作这个,他可不认为其他的来客(且八成以上都是男子,而这些人中六成以上都是独身汉子)也不兴这个。

他连每天沏的茶都讲究。

他甚至连来客的家眷都特别请人看顾:所以在这东南名城里,没有小偷鼠摸能人这“认真栈”抢劫偷窥,甚至连稚童子儿也不会遭人拐走、迷失。

是以信誉佳。

当前:第244/284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