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清朝的人们》第13/24页
习俗:“春分秋分祀宗祠,羊一豕一,酒盏菹肴具,族人以昭穆为次,重行北上。”(光绪《武进阳湖县志·风俗》)这里讲了祭仪和供品,反映了家族祭祀状况。不过我们还是看族谱宗约的规定为好。祭祀仪式包括祭礼、供品、主祭人、分配祭品等内容。“宗子以主祼献”。宗子、族长主持祭祀仪式,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治理族人权力的标志。
司仪所以谨亵也。主祭者先行礼,设茅行灌,出迎牲,既奠,读祝,焚明器,工奏乐,子姓拜,以世及昭穆相祭礼,行之献,毕,彻俎。
这是吴江任氏的祭法,族尊先向祖宗牌位行礼,接着亲自摆上供品,奠酒,宣读纪念文字,焚烧纸糊的各种明器,奏乐,然后是族人按照辈分次第行礼,反复三次叩头,典礼完毕,撤出供品。族人以辈分排列位置向祖宗行礼,这是各宗族共同的,至于三叩还是四叩等细节,则有不同。
世态剪影(三)
第15节 清人祠堂祭祀生活(3)
备物所以致敬也。羊一豕一,大宗祠祭席一;羊一豕一,宗祠席三,义祠二。嘉荐均十有二品,爵席以三,羹食从之,物惟其时。(《有竹居集》卷十三)任氏祭品主要是猪羊,果品菜蔬依祭祀季节,选择新鲜果菜。在这方面即墨杨氏规定比较详明。其除夕祭三世以上祖先,用大馒头、蒸卷各五个,糯米、黍米糕各二大方,牛羊猪三牲各一份,另有茶、酒,祭时烧纸钱。祭四至八世祖,馒头、蒸卷、糯米糕、黍米糕同于前,另外每位还有米饭、粉汤五碗,猪肉、鸡、鱼做的荤腥菜五碗,时下素菜五碗,油果、山果各五个,茶二遍,酒三巡。上元之祭,蒸食五尖碟,荤素菜十种,二十蔬,油果、山果各五个。清明扫墓,祭品除同于前述的,又有韭饼、米糕、米蒸饼。初伏日祭祀的供物有新麦馒头十碟。中秋节祭祀堂,用月饼、西瓜。所用供品及器皿,“皆子孙手设之,不得用僮仆”,以此表示子孙祭祖的虔诚态度。“祭毕,相率以齿会拜而宴。”(《熊氏续修族谱》卷首)
这里说的是合族祭祖仪式完成之后做的两件事,一是族人互拜,一是会餐,分食祭品。族人之间在祠堂的行礼,即墨杨氏于康熙间实行的家法极严,其规则相当繁琐,精神在于强调尊重兄长。若能敬兄,对尊亲自然不会失礼。长兄为大宗,诸弟为小宗,尊崇大宗,是中国宗法制度的要点,杨氏的礼节典型地表现了这种特征。
祭品死者不能吃,如何处理呢?有的宗族举行会餐,令与祭者吃食,所谓“飨馂余”。有的家族人数太多,不能举行宴会,就分配祭品,办法是:凡族人不分行辈,平均给予,惟照顾高年人,多分一些。有的宗族别有分配办法,如浙江山阴王氏雍正十一年(1733)的《宗祠规例》:“宗庙之中,亲亲又当贵贵,凡有超群衣顶子孙,其给胙必较执事者次第倍之,以表奖劝之意。”即具有举人、进士和品官身份的人分到的胙肉,比一般祠堂办事人员还要多,问题不在猪肉多少,而是宗族给予的荣誉。可能是给有功名者的地位过高了,该族于嘉庆九年(1804)又议定:衣顶之家的胙肉与分长、执事相同(《中南王氏宗谱》卷首)。江阴袁姓宗祠给尊贵者以专席优待:
凡族中有贵且贤者,当专席以尊显之,盖贵贵、尊贤,义有均重,非阿谀也。且使有志子孙睹兹尊显,以激发其读书上进、显亲扬名之心。
祭祀仪式后,有的宗族举行会议,向族人宣讲宗法。如南皮侯氏,族长于初一、十五日拜祠堂后,即“击鼓而诵家法,使列听之”,表彰孝子顺孙,教育忤逆及有过失者。
在整个祭祀过程中,有的宗族设立纠察人员,如宜兴任氏规定:“祭,设纠仪二人。”纠仪专门检查与祭人员祭祖是否真诚,对亲长是否尊敬,宴饮是否合乎礼仪,以便惩罚那些不守祠规的人。无需赘言,宗族祭法把祭祀的各种问题都考虑进去了,礼法实在是够严密的了。
在实行祠堂制度和祭祀的地方,宗族成员在祠堂组织下生活,参加祭祀活动,一切行为要符合祠堂的规范。这使我们看到,一个宗族成员,既是封建皇帝的子民,家庭的一分子,又是宗族的属子,祠堂使他增添了一种人际关系,使他的处世趋于复杂。就着宗族讲,由于祠堂的设立和作为存在标志的族祭的举行,它又组成了一个社会。宗族社会和宗族成员的人际关系的历史存在,是治史者宜加注意的,否则对一些现象就不能作出说明。如宗族等级与封建等级制的关系问题,就可从宗族祭祀中得到一些了解。因为祠堂祭礼把族人分为不同的等次,正是宗族内部人们本来就因政治、财产状况不一而分为不同社会等第的关系的反映。
社会上祭祀中的等级制,清朝政府就有明确的法规。它的品官家庙之礼是:一至三品官员的家庙,中堂五间,台阶三级,东西两庑各三间,中门外设南门,左右两边各设侧门;四至七品官的家庙,中堂三间,台阶三级,两庑各一间;八九品官的家庙,中堂亦为三间,但台阶仅有—级,没有两庑,只有—个垣门。建筑规模不同,特别是庙堂,间数不一,台阶不等,一看家庙式样,就可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官僚家庭的,其主人的身份也即显示出来。祭祀物品也视官阶而异,清朝定制,三品以上官祭祖用羊一豕一,每案置俎二、铏二、敦二、笾六、豆六;四至七品官用特豕,祭器为俎一、笾四、豆四;八品以下官用豕肩,不特杀,祭器为俎一、笾二、豆二。四品以下官祭器铏、敦同于三品以上官。祭毕会食,三品以上官僚之家,每祭必举行,四品至七品官在春秋两次祭祀时举行,八品以下官只在春祭后会餐一次(《清朝文献通考》卷一二四)。庙堂、祭品、食馂都不一样,品官家庙礼法中等级制度何其森严。官方如此,民间当然效尤,何况许多宗族中有官员,他们必然要把官场中的祭祀形式搬过来,既显示望族的地位,又用以区分族人,给高贵者在宗族中以特殊的地位。
祭祀分等级,存在于宗族和全社会,使等级制从各个方面渗透到民间,可见封建等级制是社会的基本制度,影响社会成员的生活至为深广。
世态剪影(三)
第16节 清初吉林的移民(1)
吉林是满洲人清朝的发祥地,是清太祖、太宗经理天下的发迹地和根据地。所谓“清初”的时间概念,通常是从清朝的顺治元年(1644)算起,至于下限,则诸位史家见解不一。笔者之意,考虑到吉林史的具体情况,讲到清初吉林,不妨将清朝建国史也包括进来,则所谓“清初”,始于清太祖起兵,止于乾隆朝前期,即公元17世纪和18世纪上半叶的一个半世纪里。
至于吉林的地理概念,清初与当今大不相同。清初吉林的境域辽阔,达75万多平方公里,是今日吉林18万平方公里的四倍多。当日的辖区东达东海,东北至北海(含今萨哈林湾)、库页岛(萨哈林岛),西北至中俄尼布楚条约待议地区,西为今黑龙江省东部区,南与盛京(今辽宁)威远堡(今开原东北)连接,东南以图门江、鸭绿江与朝鲜为邻。讲清初吉林,自然以此为地理范围,也即将后来被俄国侵占及划入黑龙江省、辽宁省的地区包括在内。
康熙元年(1662),清朝政府设立宁古塔将军衙门于宁古塔城(今黑龙江宁安),管理吉林军民事务,1676年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乌拉(今吉林省吉林市),1757年易名吉林将军,下辖宁古塔、吉林、三姓、阿拉楚喀、白都讷等副都统辖区。
自古以来直到清初,吉林是满族人及其先民的聚居地或者说他们是吉林的主要土著。在明代(1368~1644),他们分为许多群体,可归纳为三大部分:“野人女真”,居住在黑龙江中下游和库页岛;建州女真,原居于牡丹江下游,15世纪上半叶迁徙至浑河上游和长白山区,建立建州卫、建州左卫和建州右卫等三卫,故而得名;海西女真,经迁徙定居于松花江中游。女真三部分即归属明朝奴尔干都司统辖。海西女真的乌拉部在16世纪后半叶相当强大,通过贸易几乎把野人女真置于控制之下。建立清朝的建州左卫女真人接着兴起,它经历清太祖、太宗两代的努力,于16世纪末年至17世纪30年代统一女真各部,降伏海西女真的乌拉、哈达、辉发、叶赫四部,建州系统的苏克苏浒河、浑河、王甲、董鄂、哲陈、苏完、鸭喇古、讷殷、朱舍里、鸭绿江等部,东海的瓦尔喀、库尔哈、渥集、萨哈连诸部。这些女真系统的部落,也就是清代的满洲人,绝大多数居住在吉林地区,清太祖、太宗在征服过程中把他们编入满洲八旗,其中一部分编旗较晚,成为新满洲,也有一部分始终未纳入八旗。太祖、太宗征调编旗满人投入辽宁地区的对明朝战争,以及1644年后的统一中国的战争。留居故土的八旗满洲、新满洲及未编旗的满人是吉林的土著居民。
清初吉林的满人,不论是老满洲、新满洲、未编旗的满人,在境内有所移动,尤其是处在东北边疆的满人向内地迁徙,新满洲不断扩大,使吉林腹地的满人有所增加,改变建国期被征调后人烟稀少的状况。如岳克通鄂城主充顺巴本率部屯住吉林乌拉,并定居于此。海浪河阎姓满人率族人迁居宁古塔城。1662年清朝订立宁古塔将军辖区招编新满洲的奖励办法,1673年前后,宁古塔将军巴海招抚边远满人至宁古塔城附近,编为40个佐领,号为新满洲,这中间有墨尔哲勒氏族,有卧密族陶姓,编入宁古塔满洲正蓝旗,并于1674年带领新佐领到京城朝见康熙帝。后来康熙帝巡幸吉林,赐诗巴海,称赞他“宣威布德,招徕远人”(民国《宁安县志》卷四),就是指的这件事。今黑龙江省依兰,清初是宁古塔将军辖下三姓副都统的治所,三姓是汉称,满语称为“依兰哈喇”,依兰是“三”,哈拉是“姓”,原来这个地方是赫哲人的葛依克勒、卢业勒、胡什哈里三个氏族于清初从乌苏里江口迁来,因此而得名。
居住在吉林极东北地方的赫哲人、飞雅喀人、奇勒尔人以及库页岛上的居民,皆臣服于清朝,清朝用姓长制度把他们组织起来,是吉林土著满人中的一种类型。在明代,吉林也有少量的汉人成为土著居民。明朝大量汉人流入辽东,他们的后裔有人会北徙进入吉林,有的人会去做生意。清初被流放到宁古塔的张缙彦在1669年说,当地土人告诉他,这里有一座山像福建的武夷山。这个土人不是来自福建的汉人后裔,必是与早年的福建人有关系,否则怎么能知道福建的武夷山是什么样子的,怎能与宁古塔的作比较?这一事实表明明代就有福建人到宁古塔,并定居下来。直隶静海(今天津市静海县)人胡姓于明末到兴凯湖打猎,也证明吉林早有汉人踪迹,只是人数不多罢了。
世态剪影(三)
第16节 清初吉林的移民(2)
土著居民中还有朝鲜人,他们多生活在长白山地区。清初吉林的土著主要是满人,少数的汉人、朝鲜人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自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上半期,有大量的新移民迁入,其中以汉人为多。
清初流入的汉人。清朝政府流放政治犯,于17世纪60年代后多指定去宁古塔城和吉林乌拉。如抗清的郑成功之父郑芝龙及其家属,1657年江南科场案中的吴兆骞、方章钺及其父拱乾、兄孝标等,1662年浙江通海案中的杨越、钱虞仲等,均被流放宁古塔,内中又有人转戍吉林乌拉。1708年江浙朱三太子案中人被发配到宁古塔和白都讷(今吉林扶余)等地。还有民间秘密宗教的信徒及其家属,如河南沈丘县秀才李明寰之弟在教,致使其母、明寰等被发遣宁古塔。被戍的还有出家人,如僧侣静今(静金、静经)是江南人(或说温州人),到宁古塔为观音庙住持。
三藩叛乱余孽发遣吉林,编入汉军当差。王世洗等于1924年编纂《宁安县志》,认为顺康间是汉人来宁古塔的第一期,而康熙滇变,藩下流徙东来,又犯罪陆续发遣,构成其主要成员。又说他们修志时调查老年汉民,询问其原籍,不是回答云南,就是说是山东。眼见这种发配的杨宾说他来往宁古塔道上所见汉人,“非云贵人,则山东、西贾客”(《柳边纪略》卷三)。这都说明在吉林的云南人,多数原是吴、耿、尚三藩部下余孽及其妻孥在康熙中被遣戍的。比如后来成为齐齐哈尔大族的汉军崔姓,号称“崔半城”(西清《黑龙江外纪》),本是孔藩下属,发遣宁古塔,次后随军到了黑龙江。
清朝在吉林设有官庄,庄丁充当种地、打桦皮的差役;建有驿站,站丁传送公文;置有边门,台丁盘诘行旅;又有水师营,水手负有抗击俄罗斯侵略的使命。庄、站、台及水手营长官为汉军缺额,庄、站、台丁及水手由汉人充当,从三藩败兵和流放的汉人中签派(英萨额《吉林外纪》)。如水师营水手,原籍多属福建和湖广。
私自进入吉林的汉族、回族农民和商人。清朝政府对吉林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不许流人擅自进入,前述边门就是为查禁闯入者设立的。但是吉林有广阔的处女地和名贵的貂皮、人参,吸引汉人冒险前来牟利。他们往往被称为流民。山东莱州人王孝子与母、妻渡过渤海,到宁古塔,转至吉林乌拉,做小生意。回民张广义、杨维平于17世纪到宁古塔贸易定居,至1728年,加上陆续来的回民已有二十多户。直隶人张文玺在乾隆初年迁至白都讷,转到双城堡(今吉林双城),后来发展成为当地的望族。前面说到,杨宾指出商贩多来自山东、山西,稍后的情形仍然如此,不过由于数量增多,来地广泛,1741年宁古塔将军鄂弥达报告:“流
民多系山东、山西、直隶、河南等处人。”(《清高宗实录》卷一五○)迁徙入境的通古斯语系民族。在黑龙江将军辖区生活及受蒙古人一定控制和影响的通古斯语系民族锡伯、瓜尔察等族人相继进入吉林。锡伯族源,说法不一,或曰鲜卑,或云室韦,原居住在绰尔河流域,受蒙古人控制,清朝于1692年将他们编为佐领,称新满洲。在此以前他们已有一部分移往白都讷和吉林乌拉,1699年白都讷锡伯人奉命迁徙盛京。锡伯人在白都讷居住近40年,此后又有在北京充当王公包衣的锡伯人返回这里。瓜尔察人原来是蒙古人的附庸,据说康熙帝巡幸吉林时,悲悯他们的不幸,用银子赎出,编为新满洲,住于白都讷,后来与锡伯同时迁往盛京。
北京和盛京旗人移驻吉林。前述新满洲锡伯、瓜尔察从吉林内迁,新满洲赫哲、飞雅喀也徙盛京,又内迁北京。不习惯京中生活的,允许返回吉林故土。这种迁出而又能回吉林的是少数,但是清政府有组织地用北京、盛京旗人充实吉林,则有一定的规模。吉林各地驻有定额的八旗兵,且因时有新防区的设立,从老地区调兵驻防,就要不断补充,招编新满洲是一项来源,同时从北京、盛京派旗军前往。如1686年由吉林调戍黑龙江1500名,次年由京旗补充吉林1500名。1744年将京师八旗余丁750名发往吉林拉林(今属黑龙江省)驻防,次年又派250名作为闲散余丁前来。清朝统治时间一长,八旗集中的北京、盛京的旗人生计发生问题,清朝政府开始向吉林派出旗人,进行耕作,作为一种解决办法。乾隆初年政府决定招佃开垦吉林五常堡荒地,沈阳旗人一千多户应招前往,1743年被划入吉林旗籍。在有组织移民垦荒的同时,盛京旗下家奴也有携带家属私自前往的,而且日益增多,违背了旗人不得自行迁徙及封禁吉林政策。清政府鉴于形势,执行松动政策,对盛京兵、工部、内务府壮丁、王公宗室家奴及旗下家奴,划入吉林官庄耕种,纳粮当差,对正身旗人也不一律捉拿押解回盛京原籍。蒙古旗人。在吉林驻防军中,有蒙古八旗,为1个协领,8个佐领,兵丁401人,弓铁匠98人。
世态剪影(三)
第16节 清初吉林的移民(3)
移民的进入,使吉林的人口状况发生不小的变化。在17世纪吉林人烟稀少,流人钱志熙于1664年说宁古塔城,“皆深山穷谷,人迹罕到之地”(《宁古塔山水记》钱序)。当时宁古塔城为将军治所,竟那样荒凉,吉林其他地方的人口之少可以想见了。清建国期的统一战争和抽调人口,使明代吉林的一些市镇毁灭了,如叶赫新旧二城“俱无人迹”(《柳边纪略》卷一)。方式济道经于此,见状作《叶赫城》诗咏道:“空城草木长,狐狸自悲语。”又说:“史臣颂功勋,沧桑漏应补。”就是说不要光歌颂清太祖统一的赫赫神功,也应当看到他“杀王浮民人”(张玉兴编《清代东北流人诗选注》)的残暴性和破坏性。到18世纪上半叶,由于移民和土著的增殖,吉林人口有了明显的增长。1723年雍正帝说吉林乌拉“人口孳生,各处之人聚彼贸易甚多”,他的臣子也说这里“旗民杂处,商贾聚集”,因而民事案件增多,于是每年向吉林派出满、汉科道官各一名,进行纠察(《八旗通志》卷四十四)。又为加强对汉民的管理,决定在吉林设立专职民政长官,于1727年在吉林乌拉建立永吉州,于白都讷设长宁县,宁塔建泰宁县。这些州县设立后,人口统计数字相继上升。永吉州1731年人丁1470丁,1734年即达2186丁,三年之间增长近50%。长宁县1733年人丁179丁,次年为201丁(乾隆元年《盛京通志》卷二十三)。1734年盛京几个大州县的人丁是:锦县12239丁,宁远州7546丁,辽阳4539丁,承德3469丁,开原2439丁。永吉州以新立之地,人丁直追开原,可知其人口增加之迅速。这种发展趋势,使得清朝在坚持封禁吉林政策中,执行时有所松动,即已经到了那里的汉人,有了家业,不再当作非法移民强迫回籍,于是向政府申报户口的人员大幅度增多。永吉州在三年内多出近一半人丁,大约就是这样出现的。1750年清廷决策:
宁古塔及船厂工商佣作人等,不下三四万,有业可守,未免难迁,如果情愿入籍,应分别纳粮、纳丁,随宜安插。(《清高宗实录》卷三五六)
这里说宁古塔和吉林城有汉族商人和农业、商业佣工三四万人,已不是一个小的数目。但是吉林面积大,虽然人口总数有了增长,密度仍很小。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赋统计》,1791年吉林人口密度为0.20口/km2,为全国21个省、特别行政区的倒数第一,与人口密度最高的江苏的332.38口/km2,无法相比,连新建的巴里坤乌鲁木齐地区也有0.40口/km2的密度,吉林却只有它的密度的一半。1812年,吉林人口密度上升到0.41口/km2,依然在各省区中属末位。正是因为这样的情形,嘉庆帝在1817年说“吉林土膏沃衍,地广人稀”(《吉林外纪》卷十)。不过,应该说18世纪上半叶吉林人口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在吉林城、宁古塔、白都讷尤为显著,但总体上说,人口密度仍极其微小。
说明了吉林土著和移民、人口状况及变化,现在归纳一下它的居民民族构成和移民社会的特点。清初吉林居民,有原来的土著和新移民,这中间有属于满—通古斯语系的满洲人,即编入八旗的满人,赫哲、锡伯、瓜尔察等族人形成的新满洲,姓长制下的赫哲、飞雅喀等族人,编入八旗的蒙古人,说汉语的汉军旗人,还有汉人、朝鲜人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从民族上说,新满洲、八旗汉军、八旗蒙古,都属于满族共同体,均为满族。
满族是土著,吸收新成分,定居意识强,所以清初吉林
满人居于人口构成成分的多数。在17世纪尤其如此,吴桭臣在《宁古塔纪略》里说:“凡各村庄,满洲人居者多,汉人居者少。”又说宁古塔“无商贾往来,往来者惟满洲而已”(《宁古塔纪略》)。18世纪上半叶有了变化,汉人移民增多,吉林城附近尤明显。统观清初全貌,居民以满族为主,汉人次之,朝鲜、回族稀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移民不断涌进,在土著本来人数绝对量不大的情况下,移民对居民成分的构成,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与日俱增。而且进入满族共同体的汉人、蒙古人、锡伯人、瓜尔察人、赫哲人,总还保留他们原来的民族文化的一些成分,与老满洲有很多不同,所以清初的吉林社会是以满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的移民社会,因而产生相应的社会特征,需要给予充分的注意。
世态剪影(三)
第17节 移民开发吉林经济(1)
清初吉林有丰富的农牧业资源,但社会经济却很不发达。流人方拱乾说宁古塔四处都可以耕种,只要你愿意开垦,“一岁锄之犹荒地,再岁则熟,三四岁则腴,六七岁则弃之而别锄矣”。可见处女地多,又很肥沃。问题是要进行垦种,所以方氏指出“地贵开垦”(《绝域纪略·土地》)。吉林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为人所熟知,不必说了,在清初垦辟之前,野生资源极富,民谚“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在饭锅里”(民国《双城县志》卷十五),是极生动的描述,摆在人们面前的事情是如何去发展生产。
清朝政府重视驻军的生产,康熙帝于1682年巡视吉林后指示注意农事,劝勉兵丁,“使勤耕种”(《清圣祖实录》卷一○二)。军队农业生产的办法有两种方式,一是按八旗组织,生产粮食;一是专门建立官庄,用汉军垦殖。到18世纪30年代,这两种方式垦田139435垧,约合13943.5顷;另外台站役丁垦地24684垧。官庄组织办法是每庄壮丁10名,每名每年向官府交粮,起初是12石,另交草300束、猪100斤、炭100斤、石炭300斤、芦100束,后来改为交粮30石。也就在这时,将部分台站和官庄的垦田31782亩改为民田,照民田人法向政府纳税。其实,这是民人向军队渗透,代官兵垦种,至此政府承认这部分民人的垦种权利。这种民人是汉人私自移徙来吉林的。
清朝政府往往把流放人口赏给满洲、新满洲为奴隶,还有人到关内贩来奴婢,这些奴隶有的被用作农业生产,所谓“宁古塔多业农贾”,“农则无算,而奴为多”(《柳边纪略》卷三)。这些奴隶会利用汉人的农事经验进行生产。流民和流人进入吉林,把汉人的农业生产技术带来,在自身生产的同时,传授给满洲土人。流人到吉林,为维持生活,就其所长,“黍稷自耕耘”(陈志纪《塞外岁暮枕上作》)。流人、流民很快改变宁古塔的生产面貌,原来此地不种粮食,“迁人比屋而后,黍稷菽麦以及瓜蓏蔬果,皆以中土之法治之,其获且倍”(《域外集》)。前述18世纪30年代纳税的民田31872亩,到1748年增至454055亩,为原额的14.29倍,增长速度惊人。这主要是清朝政府在吉林设州县认可流民垦荒的结果,如1727年设永吉州,时有粮田14061亩,1734年增至27213亩,还有一批尚未达到纳粮年限的新垦田没有计算在内,所以实际垦田要比纳税田多。流民初到吉林,没有居
住权和认垦权,依附于旗人,充当其佃户,受其控制,所谓“流民多藉旗佃之名,额外开垦,希图存身,旗人亦藉以广取租利,巧为庇护”(《清高宗实录》卷三五六)。1726年清政府允许佃户向政府登记纳粮,“不许原主侵占”(《八旗通志》卷十八),有利于汉人移民的垦种。在流民作为佃户时,与其旗人田主,必有农业经营方式和耕作技术的交流,对促进当地农业生产整体的水平提高必有好处。成百上千的流民进入深山密林偷刨人参,因为人多时间长,自带粮食不足食,逐渐学会分工,一部分人采参,一部分人种地,增产了粮食。旗人也因采参不足以维持生活,需要学习种地,于是从汉人那里学到技术。满人精于狩猎。八旗官兵四季从事捕猎,有多种方式:小围,当天或二三日内来回;秋天打野鸡围;十一月打大围,一去二十多天,按八旗各据方位,缩小对野兽的包围圈,合围之后,没有将令不许擅自射猎;十二月底举行年围。冬至时期,令士兵到各山野烧荒,以便来年草木长得更加茂盛。端午节后派人统一牧放马匹,为逐水草,常去几百里以外,到七月马肥始返回住地。军士捕猎,大体上采取平均分配的方法。康熙帝指示,“所获禽兽,均行分给”,分配前要注意通知贫人,以免遗漏(《清圣祖实录》卷一○二)。满人狩猎技术高明,很能跟踪禽兽,必捕获方休,汉人见之,惊叹不已。吴桭臣说满人“最善于描踪,人、畜经过,视草地便知,能描至数十里”(《宁古塔纪略》)。三姓副都统辖区的满人,基本上以渔猎为生,以生产貂皮和东珠为上品。汉人到吉林,向满人学习狩猎,如流人陈志纪《宁古塔春日杂兴》中所诵:“从人学射猎,驱马试讴吟。”
吉林幅员辽阔,各地生产状况不一,发展也不平衡。19世纪20年代问世的《吉林外纪》描叙各地经济与民风情形是:吉林乌拉人“务农敦本,以国语骑射为先”;宁古塔人“耕作之余,尤好射猎”;珲春“旧无丁民,亦无外来民户”,“捕打海参海菜为生,少耕作”;白都讷人“好骑马,常于马上掷木棒,捕野兔山猫,百发百中”;三姓人“善骑射”;阿勒楚喀(今黑龙江双城)人“尚耕钓,素称鱼米之乡”;拉林人“务农之余,熟娴骑射”;双城堡“旗丁娴熟耕作,地利大兴”。以上说的包括18世纪后半期情形,不完全是清初的,但其中只有阿勒楚喀、双城堡、拉林是后发展的,所以还是基本上反映了清初吉林的经济状况。
总之,就农业来说,17世纪的吉林缺乏农耕,生产以采集业和渔猎业为主,18世纪上半叶农业在吉林城、宁古塔、白都讷兴起,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世态剪影(三)
第17节 移民开发吉林经济(2)
清初吉林商业变化比较大,主要体现在吉林城和宁古塔城的兴起和走向繁华上。清初之始,商业原始,少交换,多系以物易物。流人、流民的移入,家畜业的相对发展,行政中心的建设,促进了商业的兴起。17世纪中叶,宁古塔人出门不用带粮食,走到哪里吃到哪里,不给钱,主人也不觉得是做了好事。说明那时少行旅,缺乏商品意识。1689年杨宾从关内到宁古塔,在吉林境内,也是行人不带食物,投宿主人招待吃住不要钱,但没过多久,行人大增,主人招待不起,收取饭费,表明商业兴起了。宁古塔城,唐时渤海国上京龙泉府,历史上有过辉煌的一刻,清朝在这里设将军府,安置流人,“立场集,教民贸易”(《宁古塔山水记》),又建新城,居民上千家。18世纪初有商店36家,32家设在东关,另4家开在西关,22家买卖食品,10家经营布帛杂货。附近村庄居民到城中贩卖鸡豚粟布蔬菜,也有城里人到村屯买卖货物,“商农便之”。当地产藕,满人不知是食物,汉人教给他们食用,并拿到城里出卖(《宁古塔纪略》)。做生意的多是汉人、回民,其中有流入的读书人和官员,他们颇有社会地位,因为满人官兵经常向他们赊账,不能不买他们的情,他们甚而能和将军、副都统接交。出生于宁古塔的吴桭臣说,当地“人烟稠密,货物客商络绎不绝,居然有华夏风景”(《宁古塔纪略》)。吉林城,明初开发努尔干都司地区,特在这里设立造船厂,后来随着明朝的衰落而停止发展。清朝再次于此建船厂,设将军衙门,成为吉林行政、交通中心,立刻兴旺起来。18世纪初,人烟辐辏,仅流人就有千余家,“百货凑集,旗亭戏馆,无一不有,亦边外一都会也”(《柳边纪略》卷一)。吉林城在位置上靠近盛京,为关内和蒙古人聚居地,农、商业易于发展,繁华程度很快超过了宁古塔。
清朝对实行姓长制的部族,在接受其朝贡之时,开展边民之间的贸易。朝贡地点初在宁古塔,后改在三姓。凡纳贡之姓长、乡长、民户,每户政府选收一张最好的貂皮,并给予赏赐。他们所带来的其他物品,可以自行贸易,所以每当纳贡之期,麇集了各族商人,开展交易活动。土人所得赏物袍帽、靴袜、汗巾、扇子,有的人并不把它们看得贵重,贱价卖给识货的商人。吉林地区还与朝鲜开展贸易,从宁古塔到朝鲜会宁府购买食盐,交易牛马布铁。清初吉林商品交易大体如此。到19世纪初,吉林城有了粮米行街,宁古塔南门外也有了商店,白都讷南北街皆有商铺,三姓西门外街市尤盛,阿勒楚喀西门外商贾辐辏,比清初又有了进步。这说明清初吉林商业的兴起只是初步的,是在几个城镇表现出来的。
研究清初吉林开发历史,需要充分肯定移民带来先进文化的作用。流民、流人以汉族的农耕技术开荒种田,与汉军的垦荒,使农业生产不再是稀罕的事情。商业,基本上是移民汉人和回民的职业,可以说移民是吉林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活力,是主要社会力量之一。
世态剪影(三)
第18节 吉林移民和土著的文化交融(1)
清初吉林文化可以简单地分为两大系统,即旗人和汉人两系。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旗人中有满、蒙、汉军和新老满洲的不同,流人来自关内各省,生活方式不尽相同。人们汇集吉林的始初,各自按照原来的文化习俗进行生活,互不干扰。方拱乾说:
八旗非尽满人,率各因其类以为风俗,华人则十三省无省无人,亦各因其地以为风俗矣。(《绝域纪略·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