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作者酒徒》第95/263页


  他要尽自己最大所能帮助这个年轻人,哪怕因此得罪了哥舒翰,再度丢官罢职也在所不惜。在做出这个决定之时,高适其实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执拗。王洵跟他不过是几顿饭的交情,连酒肉朋友都算不上。然而,他却清楚地明白一件事,如果自己真的袖手旁观的话,恐怕下半辈子在每个漫漫长夜里都永远难以安枕。
  提前将王洵接进阳关城中,不给古力图抢先下手的机会;借酒宴之机,指点对方前途埋藏着危险。联络有求于自己的楼兰部落,命其保证辎重队的安全……。能做的事情,凭着良心的指引,高适已经都做了。当收到楼兰部送来的答复之后,他立刻开始着手谋划如何应对哥舒翰的愤怒。在坚守底限的前提下,最大可能保护自己。这是几年县尉生涯,积累下来的一条宝贵经验。事实上,这条人生经验和其他一些做小吏时学会但并不熟练的与上司相处的窍门儿,再度帮助了他。面对哥舒翰狂风暴雨般的愤怒,高适始终强令自己保持了镇定。已经年过半百的人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即便再往上爬,难道还指望着像姜子牙那样八十拜相不成?失败,最差的结果不过是继续穷困潦倒下去,回到长安靠卖名气和诗文为生。而一旦经深思熟虑准备的应对之策能够成功的话,高适相信,自己从今往后,在河西军节度使帐下的待遇,绝对将是另外一番光景。
  当一个人已经输无可输的时候,往往是赢的开始。因为此刻他的心态最佳,无人能够击败。今天,高适赢了。他先用自己不卑不亢的态度,成功遏制住了哥舒翰的怒火。然后又利用对方闯了祸却不愿意令事态失控的贪心,成功地将矛盾转向了吐蕃。在有了共同的外部目标时,人们就会暂时放弃互相倾轧。这同样也是三年小吏生涯,给他留下的人生财富之一。很显然,哥舒翰、杨国忠和封常清这种位高权重的人臣之间,此规则也同样适用。转移矛盾的手段有些上不得台面,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扯出了什么“山东将门”这类子虚乌有的谎言。当目标达成时,那种从心底涌起来的自豪感,却绝对令人飘飘欲仙,脚步越来越轻松。
  一边大步前行,用心中的自豪来抵抗外边的寒风。高适一边继续暗中盘算自己下一步的举动。有了哥舒翰在上边撑腰,阳关城的守军便有可能过一个肥年。而在粮草辎重无缺的情况下,明年春天起,凭借重新开启的楼兰古道,通关税金也可能完成从完全干涸到涓涓细流的转变。如果哥舒翰的信任能持续不减,让自己在阳关城都督的位置上再干上三年的话,也许,阳关营将有机会成为节度使帐下数一数二的强军,至少在武器装备和作战经验两个方面,不会再逊色于其他同僚太多。(注1)
  此乃高适认为自己能给予哥舒翰最好回报。比帮着他拍杨国忠的马屁要有价值得多。即便能跟杨国忠结为一党又能怎么样?对哥舒翰而言,不过是头顶的官衔再加一级而已。他已经是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辅国大将军。无论实职和散职,都接近于人臣之顶。再多,增加的也只是虚名罢了。而手中有一支到数支百战百胜的强军,却可以令其荣宠长盛不衰。甚至在告老还乡,或者功成身退之后,还能有一批曾经的部将,协力维持其家族和后人的富贵荣华。
  比起杨国忠的青睐,后者无异于更实惠得多,也更可靠得多。关键是,如何才能让哥舒翰完全明白其中道理。大将军与自己的出身、阅历不一样。高适清楚地明白,像哥舒翰这种父亲做过安西镇副大都护,母亲曾经贵为一国公主的天之骄子,不会像自己这种潦倒半生的下品小吏一样凡事先求稳妥。他们习惯了那种飘忽云端的感觉,亦总是想着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节度使、大将军,然后是国公、然后是郡王,再然后……
  接下来已经不言而喻。高适希望永远不要有那样一天。然而,河西军中突厥血统将领都得到快速提拔的事实,却令他感觉到了一种潜在的风险。即便有了真凭实据,道义上,他也不能揭发与自己有恩的谋主。何况现在只是妄自揣测。所以,眼下他所做的,也只能是尽量将哥舒翰往更安全的道路上拉,而不是看着他在那些曾经的突厥王族怂恿下,距离正常方向越来越远。
  由于兴奋的缘故,高适的思路越飘越远。保证哥舒翰的前途安稳,才能保证自己安稳。已经五十多岁了,他不指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替朝廷镇守一方的诸侯,但是,却希望自己能在河西节度使帐下,平安混到致仕。做过一任实授都督,并且能跟河西军众位将军、刺史们打好关系,自己的后人在仕途上肯定要比自己平坦许多。并且手头也不会像自己那般忽紧忽松。
  想到得意之处,高适忍不住面露微笑。对于身后急促追来的脚步声,几乎充耳不闻。这下,可令在他背后喊了好几声的同僚,忠武将军鲁炅有些恼火了,重重地咳嗽了一下,大声说道:“好你个高达夫,得意便忘形么?信不信鲁某随便几句话,便可以让你今日所谋,全部付之流水?”
  “谁?”高适终于听见了最后半句,愕然回首,“原来是照临公,您什么时候从节度使大帐告辞出来的?请恕高某耳背,居然没听见照临公的招呼!”
  “行了,别跟我装傻了!”虽然官职远在高适之上,忠武将军鲁炅却没有半点儿架子,冲着对方懒懒的挥手,“你刚离开,我就找借口跟出来了。为了不引人注意,连个贴身侍卫都没敢带。只是没料到你这穷鬼,居然身边也连个伺候笔墨的小厮都没有。结果白喊了你好几声,都没人帮着提醒你!”
  “是高某一时走神,得罪,得罪!”见对方不像是打算兴师问罪的模样,高适笑嘻嘻地拱手。“不知照临公有何赐教?属下愿意当面领受指点!”
  “指点个屁!”看不惯高适身上那套隐形的铠甲,忠武将军鲁炅破口大骂,“你这满肚子花花肠子的家伙,我哪敢在你面前卖弄?今日追你过来,只是为了跟你说句实在话。今后你高达夫那边无论缺什么,辎重也罢,粮秣也罢,甚至大筐的铜钱,只管给鲁某言语一声。多了没有,挤个一二十车的出来,估计也不至于太为难!”
  “多谢照临兄仗义!”高适愣了一下,立刻长揖及地。鲁炅在河西军中,算是中原将领的核心之一。得到了他的青睐,自己日后在哥舒翰帐下行走会顺畅得多。但是,无功不受禄。突然抛出这么多好处来,对方想要自己付出什么?
  仿佛看穿了藏在高适肚子里的困惑,鲁炅笑了笑,轻轻摇头,“鲁某今天没想到,你一个终日与笔墨打交道的文人,居然比鲁某还有胆子。鲁某一直想跟哥舒翰大将军说的话,想做的事情,都被你说出来的,并且做的比鲁某更好。鲁某佩服之至,无以言表,干脆来点实际的给你。也算对你马上荣升为阳关城正式都督的一份贺礼!”
  高适又愣了愣,再度补了一个长揖,“如此,高某就愧领了。他日若有用得着高某之处,请照临兄尽管言语!”他没想到,身居高位的鲁炅,居然和自己有着同样的想法。在他看来,自己之所以敢挑战哥舒翰的权威,十有七八是骨子里的书生气发作。而武将出身的鲁炅,心思居然同样的火热!
  鲁炅快速避开半步,然后以平揖相还,“达夫兄不必再客气了。说实话,让你这个初来乍到的文人领头,鲁某已经愧煞。你我,毕竟同是汉家儿郎!”
  “汉家儿郎?”高适眉头一皱,心中猛然涌起一股警觉。如果得了对方些许好处,就要结成一党的话,他可不敢继续奉陪。毕竟这里是哥舒翰的地盘,而后者身上流淌着不折不扣的突厥血脉。
  “知道鲁某为什么要这么说么?”看了看高适脸上的表情,鲁炅低声轻叹。“非鲁某刻意拉你为同党,而是想要跟你交代一下这里的实情罢了。你们文人有句话,叫做‘春风不度玉门关’。自从咱大唐开国以来,西域这地方总是流血不止。很大原因便是,肯来这里,并且愿意在此扎根的汉家儿郎,实在太少了!”
  说到此,鲁炅眼睛中涌上一丝淡淡的无奈,顿了顿,继续叹息着补充:“然而朝廷自开元年起,却不体恤守边将士离家万里的辛苦,一味提拔部族将领,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几十年下来,积弊已成。此刻看上去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无暇西顾。鲁某恐怕,数代大唐将士前仆后继在此洒下的热血,就要白流了。”
  “鲁兄……”高适低低地喊了一声,却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回应。他再度被对方的话语给震撼了。原来有人看得比自己还远!自己保护王洵,想方设法弥合封常清与哥舒翰两大节度使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凭着内心深处的直觉行事而已。然而武夫鲁炅,却已经把此事上升到大唐疆土得失的高度。这是何等锐利的目光?!没有了中原人存在的西域,可能还属于大唐么?自从太宗皇帝陛下征服西域以来,铁勒、后突厥、突其施还有现在的回纥缕灭缕兴,这波刚消,那波又起。害得汉家儿郎反复为西域流血,还不是因为此地胡人多,汉人少的缘故?!
  ……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反复咀嚼鲁炅的话,忽然间,高适浑身上下宛若遭受雷击。
  眼下中原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长期四处游历的他,可以说比任何人心里都清楚。大唐朝廷,已经身染痼疾多时了。很多人都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其中流露出来的暮气,却没人能有拉住他,阻止其继续沉沦下去的办法。
  于是,大伙在盛世的欢歌中,一道醉生梦死。世间究竟还有什么事情,比亲眼目睹危险的降临,而束手无策,甚至连示警声音都发不出来更为悲哀?!
  ‘……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那时,恐怕只能指望已经身在西域的汉家儿郎。比如王洵小子,还有他身边那些飞龙禁卫!虽然眼下还不顶事,可毕竟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希望的种子!’
  想到王洵那尚嫌稚嫩的面孔,高适的目光,又立刻又明澈起来。他发现,自己居然做了一件比预想中,更为有意义的事情!洒下种子,收获希望。“不妨,汉家,自有很多热血男儿在!”无意间,一句话从他嘴中溜了出来。吓了他自己一跳,也吓了忠武将军鲁炅一跳。
  “你说什么?”忠武将军鲁炅后退半步,惊诧地追问。
  “我说,我放走的那几个小家伙,现在估计已经到达焉耆了!”高适笑了笑,目光慢慢地投向远方。
  冬日的太阳已经垂到了大漠边上,红红的,圆圆的,像一团凝固的火种。天边所有云朵都被这块凝固的火种点燃了起来,从西向东,将倒扣着的天空烧得通红通红。
  此刻,天上的诸神也许睡着了。地上有人却还醒着。
  第二卷 关山月 卷终
  注1:都督,类似于总管。在唐代是个可大可小的官职,主要适用于地广人稀之所。由朝廷委派坐镇一地,全权负责军务民政。多用于归化大唐的少数民族头领。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一 上)
  春日的阳光从西侧照过来,透过七宝琉璃窗格,洒在白色的象牙大床上,将同样洁白的幔帐染得七彩斑斓。
  这张大床是哥哥杨国忠送的。酬谢杨玉瑶在他登上相位过程中的奔走扶持之功。据说造价为与床体等重的黄金!至于这个报价中间到底注进了多少水分,杨玉瑶也懒得去猜。官场上的男人么,有几个说话靠谱的?撒谎都已经成习惯了,对上边骗,对底下蒙,待到面对自己的家人时,也改不过来。把一说成十那还算是忠厚的,把没有的凭空捏造出来,才能显出真本事!
  尽管心中充满了厌恶,杨玉瑶还是命人把这张象牙大床抬进了自己的房中。杨国忠送的东西,不拿白不拿。反正他的钱财也不是从正路上得来的,替他们花费掉,等同于替天行道。对于其他送上门来挨宰的官员,虢国夫人通常也是一视同仁,或者待遇更胜一筹。许给点儿小小的好处,从他们手中敲诈出大笔财货,然后看他们眼角疼得直抽搐的模样,实乃人生一大乐趣。比起驾着银装马车在长安街上快速驰奔,看那些市井小民们躲在路边敢怒不敢言的模样,让人心里更舒坦许多,更痛快许多。
  此刻卧房里琳琅满目的华贵陈设,几乎全是这样得来的。几乎每一件拿到世面上去,都足以买下一座小小的田庄。然而,杨玉瑶却已经记不清大多数物品原主人的名姓了。逢场作戏而已,曲终后,人也就散了,将对方放在心里念念不忘的,才是真正的傻子!
  只有一样礼物例外。整个房间里唯一的一样。那是一把品相极为普通的长剑,此刻就横在杨玉瑶的枕头旁。灰扑扑的鲨鱼皮鞘,雾蒙蒙的桃木手柄。挂剑鞘的两个石绊儿早已经磨得发亮,根本分辨不出原本的形状。扣在石绊儿内的绳索更为简单,既没裹着金线,也没编着银丝,仅仅一条牛皮老弦,因为天长日久,已经快断裂了,因此不得不在中间重新打了一个死结。
  解不开的死结。杨玉瑶曾经无数次设想,拿着这把剑去寻回它的主人。却一次次又放弃了。雷万春是个名满天下的大侠,品行和志向都如同一只在晴空中飞舞的白鹤。而杨玉瑶自己,却是奸相之妹,皇帝陛下的姘头,六王爷曾经的禁脔。天下第一水性杨花的荡妇!
  如果一把剑,上面染了锈渍,还能锋利如初么?如果一只白鹤,被关在了笼子里,还能有翩翩之资么?翻了个身,慢慢把剑从鞘里抽出来,杨玉瑶轻轻抚摸那冰冷锐利的霜刃。几点血珠立刻从手指间处渗了出来,慢慢滑过剑刃,盖住几点陈旧的殷红。
  伤口很浅,所以她并不觉得痛。反而有一股久违的感觉,从手指尖处源源不断地涌起,慢慢传遍她的全身。那是一种活着的感觉,浓烈不亚于醇酒。慢慢地,杨玉瑶屏住呼吸,并拢双腿,手臂战栗,身体紧绷,纤细的腰肢开始一下一下地抽搐。
  她知道自己还活着,像个正常女人一样活着。而不是一件包裹着绫罗绸缎,浑身挂满金银和宝石的雕塑。她是个有血有肉的女人,而不是一件货物,价高者得之。虽然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她都得向不同的男人出卖一次自己。
  只有剑的主人例外。从第一次见面起,雷万春就没把她当做一件货物。她知道,所以,她宁愿派人将宝剑还给他。冷言冷语将他赶走,赶到自家哥哥的视线之外,以免他彻底坠入长安城的污浊。
  但是,这把宝剑在五天之后的一个清晨,却又挂在了她的卧房门前。那一夜她蓄醉未醒,所以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离开?迷迷糊糊中,只是隐隐地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叹息。便从此彻底错过。
  下人们也都没看见他的身影,那些号称一流高手的侍卫们,更是堆土偶木梗。然而这样也好,如果当时被惊醒了,杨玉瑶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睁开眼睛!
  事后她唯一清楚的是,曾经折磨了她长达两年的某个恶棍,在那个夜晚被人一剑刺死。屎尿流了一裤裆,死状极其龌龊。作为身上流着太宗直系血脉的皇族,六王爷之死,令整个京师鸡飞狗跳。京兆尹衙门为此许下万金悬赏,无数负责京师治安的官吏也为此被砸掉了饭碗,病中的前宰相李林甫甚至为此操劳过度,忧惧而死。然而,刺客却像从天上掉下来的露珠般,再也没有出现。谁也猜不到他的身份,谁也不知道他受了哪个的指使。只有杨玉瑶例外。从那天起,就将宝剑藏在了自己的枕头旁,每天晚上守着它,才能安然入梦。
  他欠她一个人情,用自己的方式还了。所以走得无牵无挂。然而,她却知道,自己灵魂的某一部分,也被他同时带走,在他感觉不到的位置,伴着他浪迹天涯。走的那个是个干干净净的好女人,而此刻,留在长安,躺在象牙床上的,不过是具已经濒临腐烂的躯壳!
  没有他的日子,她用自己的方式,安慰这具躯壳,借以忘掉现实中的冰冷与灰暗。随着腰肢的抽搐,身体内的血液越来越热,杨玉瑶将另一只手向某个湿润的位置探去,让指尖的火焰点燃藏在灵魂深处眷恋。瞬间,有道闪电劈开了黑暗,照亮了记忆中他的身影,强壮,魁梧,如同块岩石般可以遮挡住所有风雨。这一刻,他的身影跨越万水千山,张开双臂,将她的灵魂紧紧抱住,揉得粉碎,却令她甘之如饴。她不想挣扎,宁愿在他的怀抱里窒息。然而现实中的身体却在这一刻抽得更紧,喉咙处也喷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呻吟。
  很轻,但伺候在外间的小婢女香吟却已经有所察觉。叹了口气,解掉衣服,慢慢地走了进来。在卖入虢国夫人府邸之前就久经训练的她,懂得如何取悦男人,也懂得如何取悦女人。虽然实践的机会不多,但胜在技术专业。
  一双娇艳的红唇吻住了杨玉瑶露在被子外的锁骨。她迅速将双臂抽了出来,重重地揽住小婢香吟的脖颈。紧闭的双眼内,雷万春的身影一下子更加真实。每一下抚摸,都历历在目。看不见的现实中,红唇从她的锁骨位置继续下探,吻过胸口处两点殷红,吻过小腹处隐约的曲线,最后停留在火焰燃烧最剧烈之处。
  随后,她俯下身,紧紧压住了小婢女香吟的头颅,与对方一同迷醉,一同发出尖利的叫喊,一同飘进某个支离破碎的梦里,长醉不醒。
  当另外一个贴身婢女药痕将宵夜端进来时,已经到了酉时三刻。虢国夫人主仆重新梳洗打扮,然后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一边用餐,一边开始谋划今晚如何压榨猎物的细节。自打哥哥杨国忠做了宰相之后,她的任务更加繁重。虽然整个京师之中,除了贪得无厌的李三郎之外,已经再没有第二个人敢主动打她的主意。但是,为了让杨国忠的位置更加安稳,她却需要不时在各种欢宴上露一次面儿,哪怕是让所有人都看得着急却吃不到嘴,也要能巩固杨氏与其他权臣家族的关系。(注1)
  在互相之间都有利用价值之时,联盟最为牢固。作为一个有着倾国倾城之名的美人,杨玉瑶的出现,往往可以加快整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并且让杨氏一门稳赚不赔。当然了,这其中也需要一定的技巧,然而,对于已经把一切看开了的她,每次不仅能应付得轻松自如,而且还能顺带着替自己赚到很多应得的东西。
  今晚的宴会主人叫贾昌,以交游广阔,消息灵通而闻名。在杨国忠对付李林甫的“战斗”中,此人提供的情报居功至伟。更令杨国忠看中的是,此人非常懂得进退,从来不漫天要价。在李林甫被皇帝下令掘墓鞭尸之后,居然没有立刻凑上前邀功领赏。而是恭敬地退到一边,直到杨国忠想起他时,才替族中一位远房弟弟,讨要了一个岭南某县的实缺儿。
  这种对于京师官员来说,类似于流放的差事,杨国忠手里攥着一大把。因此随便便就指了一处还算富庶之地,派了贾昌的弟弟去做县令。
  功高赏薄,实在不该是宰相大人的做事风格。更何况贾昌凭着一手训练斗鸡的本领,在皇帝陛下眼中也有一定地位。几天之后,杨国忠自己又觉得很过意不去,再度向贾昌许诺,准备将他的那位弟弟调任到洛阳附近补一州刺史。但是,贾昌却笑着拒绝了。“我那族弟,连续三次进京,连个进士都没考中。做个县令已经是破格,如果做了刺史的话,我怕传扬出去,影响国忠公的贤名。毕竟,眼下是您老刚刚接手一个烂摊子,正需要做出点儿实际成就来的时候。贾某的一点儿私心,无论如何都要先往边上放一放!”
  “成就?”杨国忠当时的脸色,如同在睡梦中刚刚醒来一般,充满了迷茫与困惑。
  “国忠公难道不想青史留名么?自古以来,有哪个做了宰相的,不想被万人敬仰?”贾昌当时后退了半步,笑着反问。比杨国忠矮了近半的影子,顷刻间被烛光拉得老长。
  注1:李三郎,李隆基的小字。


第一章 白虹 (一 下)
  一句话,登时将二人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老大一截。在没能取代李林甫之前,杨国忠的确终日想的是有朝一日重权在握,如何大摆宰相威风。而现在,他却更多想的是如何在宰相这个位置上,留下些与前任不同的东西。
  但是,想达成这个愿望是谈何容易?!且不说在长达十九年的宰相生涯里,权相李林甫已经将前几任留下的巨额府库盈余挥霍得一干二净,并且将吏治从朝廷到地方都败坏得百孔千疮。单凭杨国忠本人的背景、才华以及在士林中的声望口碑,亦无法像李林甫在任时那样做到令出遂行,无论正确和错误都没有敢于阻挠。
  而贾昌的出身和经历与杨国忠可谓同病相怜。二人父辈的身份都不高,家族中没有过硬的背景可凭借;二人都是取悦了大唐天子李隆基,才登上了高位。二人都没读过太多书,肚子里没那么多道德说教。二人的道德品行都不足以服众,开始出入朝堂时背后总有一大票人指指指点点。更重要一条是,二人都对那些所谓的饱学名士看不上眼,宁愿跟市井无赖攀交情,也不愿跟后一种人有任何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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