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神话》第5/313页


  小太监王承恩,兴奋的一晚上睡不着觉,对着野营灯看了又看,开始写奏折,一边还喃喃自语:“陛下啊陛下,奴婢这回给你找了个如假包换的仙家弟子。”
  “阿嚏!”远在几千里之外的长安,凌晨时分,熟睡中的李隆基突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从床上坐了起来。
  “三郎,怎么了?”一旁的杨贵妃关心地问。
  “没事,我梦见老子给朕托梦,说有仙人献宝。”李隆基半梦半醒道。
  然后,几天之后,他就真的收到了三样宝贝。


第五章 海东青和马匪

  天色渐渐亮起来的时候,安西军卫队已经吃好早饭,收拾停当,准备出发。
  在这之前,被挑选五名最精锐骑士早已带着三样“宝物”,飞也似的驰向长安方向。
  因为王承恩的建议,高仙芝宣布任命萧去病为骑曹参军,致果校尉,萧去病正式成为安西军的一员。其他安西军士虽然不知道情况,但昨天是见识过萧去病的本事的,军中最佩服的就是勇士,也很快就接受了他。
  萧去病骑在马上,回头望去,东面天际喷薄而出一片红光,照在孤零零的河苍烽上,在黄沙戈壁洒下一片金黄。萧去病意气风发,安西,老子来了。
  趁着天凉好跑马,五十三人的骑队已经小跑起来。人数虽然不多,但马却有一百二十匹,真的跑起来也颇具威势,在背后拉出道道烟尘。
  萧去病控马技术一般,多亏扎了十年的马步,感觉自然而然就会骑马。他不紧不慢跟在队伍中间,听着周围骑士旁若无人的高声谈笑,前后唿哨应和。每个骑士都意气高昂,意兴勃发。这就是大唐军人的气质,任何时候都是高昂,桀骜不驯的。
  大唐军人是充满自信的,甚至是骄傲的,说不出的彪悍,说不出的豪气。萧去病置身其中,也不由得血脉贲张,沉迷其间。
  大丈夫生当如是,骑快马,开硬弓,纵横天地间。
  顾小俊还是被安排在萧去病身边教他说唐音,他也没搞清楚,怎么这小子一夜之间就加入安西军,变成了致果校尉,比自己整整高了四级。
  “你真的神仙弟子?昨天你跟中丞说了什么,怎么就封你做致果校尉了?”顾小俊问道。
  “啊,这个不能告诉你。那啥,我听别人也喊你校尉,你是什么校尉啊?”萧去病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宣节校尉。”
  “谁大?”
  “你大,你是正七品,我是正八品,高四级。”
  “哈哈,那还不快点喊长官好。”
  “……”顾小俊一脸怨念。
  两人嘻嘻哈哈说笑了一段时间,然后就果断地闭嘴了。因为风沙太大了,著名的莫贺延碛到了。
  莫贺延碛,今称噶顺戈壁或哈顺戈壁,一年四季,大风呼啸,热浪袭人,几乎所有的地面寸草不生。乃是长安到安西中间最难走的一段。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炙烤得地面灼热,热风呼啸,卷起地上细沙,到处灰蒙蒙一片。
  这样的环境,对人和马都是一种考验,大家也都不再说话,慢慢地在这戈壁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艰难前行。
  过了雅丹地貌,风沙小了些,再前面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戈壁,视野极其开阔。如果单论风景,简直是美极了。
  萧去病骑在马上,极目四望,天地一片辽阔。他左右看了一下,想找个人说一句:风景好美啊。却发现大家都苦着一张脸,满头是汗,哪有心情听你说这个?
  哎,大好的风景我还是一个人慢慢欣赏吧,以前在山清水秀的南方,何曾见过这样辽阔雄浑的景色。
  一群人默不作声地赶路,不时地喝水,吃东西。行到中午的时候,马队后方发生了一个小变故,马队因此停了下来。
  “去问一下,发生什么事了?”高仙芝吩咐道。
  担任游骑哨探的李二狗很快过来回报:“中丞,后面有两匹马的坐骑被碎石割伤了,人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有人受伤吗?”
  “叫他们换骑备马。”
  不久之后,马队重新前行,因为要迁就两匹受伤的马,走的愈加的慢了。萧去病策马来到高仙芝身边,朝三人行了一个礼。
  “两匹受伤的马不要紧吧?”萧去病开口问。
  “不要紧,休养几天就能长好,只是一个月内,上不得战场。”
  “马蹄经常会受伤吗?”
  高仙芝愣了愣,不知道对方问这个是什么意思。旁边的段秀实有些疑惑地说道:“也不是,只是走在戈壁里,容易被碎石割伤脚掌。岑夫子有诗云:‘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说的就是这个。”
  “哦,原来是这样。”萧去病点了下头,然后笑了笑“我突然想到一件事,诸位不要笑我才是。既然马蹄容易被碎石割伤,为什么我们不给马蹄穿上鞋子呢?”
  一旁的王承恩也笑了起来:“这马又不是人,如何穿得上鞋子?”
  萧去病不理他的笑,仍然一本正经地说道:“不一定是真的穿啊,我们可以做四个铁的马掌,钉在马蹄下面,这不就等于给马穿上鞋子了吗?”
  王承恩张大了嘴巴:“这……,这有何用?”
  “这样马蹄就不容易受伤了啊。我瞎想的啊,也不一定有用。”他顿了顿,又道:“不知道中丞以为有用没用?”
  高仙芝想了一下,道:“这有何为难,有用没用,试一下不就知道了。”
  高仙芝示意萧去病和他并辔而行。他惊奇地看着萧去病,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去病,你可有字?”
  萧去病想了一下:“表字辅臣。”
  “辅臣啊,你身上怎么一滴汗都没有?”
  萧去病笑着道:“这是我自小修炼的一门功夫,能闭住全身毛孔,所以不会出汗。”
  萧去病这回没有说假话。太极拳本就属于内家拳,其实拳本不分内外,练拳的人却分内外,善于养气的则为内家拳,不善于养气的则为外家拳。而养气最首要一条就在于闭合毛孔,**身体内元气不外泄。萧去病一方面形成习惯刻意闭合毛孔,一方面身体得到进化,体质得到极大提高,所以目前这样的环境,还不至于让他出汗。
  高仙芝啧啧称奇,暗赞果然是神仙弟子。他随口问了些大食的情况,萧去病信手拈来,从信心之父亚伯兰讲起,一直讲到阿拉伯帝国的建立,从四大哈里发,一直到倭马亚王朝,最后再到阿拔斯王朝。整个大食的历史都简略地讲了一遍。
  高仙芝早有心理准备,只觉得很有趣。段秀实和王承恩却越听越惊奇,他们实在无法想象,对方一个弱冠少年,如何能知道这么多,这么清楚,仿佛一切就发生在他眼前一样。
  不理会两人好奇的眼神,萧去病向三人行了个揖礼,重新回到队伍最前头,顾小俊那里去。
  众位骑士看他能与高仙芝交谈这么久,一路上也跟他热情地打招呼。萧去病驰到顾小俊旁边,扫视了一下四周,然后他抬起头,望向天空。
  “很奇怪啊,天上怎么有只老鹰在跟着我们。”
  顾小俊也抬起头,他用手掌遮住额头看了好久,果然天上一个黑点跟着骑队“你眼神真好。”
  “你不奇怪吗?”
  “奇怪什么?”
  “我觉得这扁毛畜生在偷窥我。我有预感。”
  “又来,你能不能不这样臭美,真是受不了你。”
  一时间,饱受摧残的顾小俊满脸恶寒,于是狠狠夹了一下马腹,决定离这个臭美的家伙远一些。
  “切,不信拉倒。”萧去病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总之感觉很奇怪,也许是被雷劈过了以后,整个人有些神经过敏吧。但就是感觉那只老鹰就是在监视自己,萧去病抬起头,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这只扁毛畜生。
  飞低一点啊,你敢飞低一点,我就找把弓射死你!
  是哦,得找个人教我射箭,貌似高仙芝就不错,高句丽射手,有传统的。要不我拿太极拳跟他换?萧去病在心里暗暗盘算。
  行过较好走的戈壁,然后是一片难走的盐碱地,有很多长了刺的草。快日落的时候,终于走过这片盐碱地,高仙芝下令原地休息,准备过夜。
  所有骑士跳下马来,将布槽取出来,倒上马料,套在马的耳朵上,让马吃上一点,补充体力。然后牵着缰绳走几步,给自己坐骑缓缓气力。这就是骑兵,每回休息都要优先照顾马。萧去病也跟着他们这样做,感觉很新鲜,有说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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