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请赐我一世平凡全集Zei8.net》第3/77页


  好在我身旁有老爹和迟北,被抢的东西,他们帮我抢回来,打在我身上的拳头,他们为我打回去,虽然结果往往是三人一起挨揍又被抢,可对这个没有任何用处只会拖后腿的我老爹与迟北从未嫌弃,也没有过半句怨言,正是这份难得的善意与温暖拯救了我。慢慢的我也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不再讨不到饭,也学会了怎样才能不被欺负。
  可我要一辈子做乞丐吗?
  老爹年轻时因为事故,腿上落了残疾,没人肯收他做事,实在没出路了,才来乞讨。那我和迟北呢?
  彼时我已七岁,迟北十一,迟北在这里已经是可以出去做事的年纪了,我年岁小些,好在我个子比同龄人要高,虚报二岁也没人看得出来。我跟迟北提起此事,他自然也是乐意的,可要怎么跟老爹说?
  老爹却像是早就知道了我们的心思,托着他的跛腿跑了大半个柳州城,找来一件还算干净的男子大衣,拆补成二小件,从他为我们准备衣服到我们去找活计,他没有过任何挽留,只在我们走时说了一句话:
  “谁要是欺负了你们,回来告诉老爹,老爹上门找他去,定饶不了他!”
  我回想着这二年跟着他的日子,他的爱护与宽容,眼眶一热,抱住他对自己说:我们一定会回来接你。
  我身处的这个朝代算不上盛世,但好在比较太平,只要身体健康,想找份活计,并不算很难。
  很快我和迟北就在一家饭馆找到一份冼碗扫地的工作,月钱都不多,勉强租个小屋就什么也不剩了,虽然饭馆包吃,月月却不得余钱,我们辗转的换了几个别的活计,情况依然得不到改善,这样下去想要接过老爹更是天方夜谭。
  我要赚钱。
  想来想去,要赚钱,还得做买卖。最保险的自然是餐饮,我们又回到之前的餐馆,一边干活,一边收集信息,从食物的做法到饭馆的运营手段,全部偷偷记下来,看见什么学什么。我们退掉了租来的小屋,晚上到处打游击,一有机会就偷偷住在饭馆里,每半个月便赶路回城郊老爹住的破庙三人聚在一起,开一顿小灶,闲谈扯屁嘻嘻哈哈,隔天天不亮再匆匆往回赶,我跟迟北从未说苦,却总是能看见老爹偷偷的擦眼角。
  就这样,我们用大半年攒下的钱在街边摆了个食摊,虽然简陋,也是个开始。
  我以为我们正慢慢走上赚钱的康庄大道,可生活从来都不会如我想象的那么简单,赖账的客人,收保护费的地保,如果遇到周围有人打架生事,砸桌子,摔椅子更是少不了,食摊摆了半年,愣是没赚着一分钱,反到赔了好几个铜板,虽然中途屡屡想放弃,可我们还是挺过来了,钱是没赚着,可我们慢慢的学会了如何跟赖账的客人周旋,怎么打发地保,如何在别人要打架斗殴时快速的收好自家装备,日子也算是在摸爬滚打中好了起来。
  我们却并没有收住自己的欲望。
  好了,还想更好。
  我们用了十年的时间把食摊变成饭馆,再从饭馆变成酒楼,也就是盛名一时的“鹤轩居”,其实拥有一间酒楼倒也不算什么,可拥有它的却是原本流落街头的三个乞丐,情况就不一样了。
  三人的名气一下子在城中传开,坊间争相讨论,有人说是祖上积德,时来运转,还有人说我们中有人是福星转世,上天眷顾,有人羡慕有人嫉妒……
  事情到底如何,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祖上如果积德,又怎会让他的后人做乞丐,福星没有转世,穿越人倒是有一个,可今天所拥有的一切跟我是不是穿越人没有半点关系。
  这一切都是过去十几年的艰苦和汗水换来的。不管怎么样,托坊间的福,鹤轩居的名气被转的越来越大,生意也越来越好。
  我以为过去咬牙硬吃下去的苦就要换来以后等价的甜,好日子终于要来了。
  好日子是来了,可惜好日子并不长。

  第 3 章

  有句俗语叫:人怕出名,猪怕壮。
  就在鹤轩居声名鹊起的那一年,程王看上了它。
  在这个当地最高权力者面前,想要活命,能做的除了臣服还是臣服。
  于是他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收走了我十年的心血,而我还要陪上一张笑脸,多谢不杀之恩。
  我们从人人羡慕变成人人幸灾乐祸,那些因为利益而前来结交的朋友瞬间变成路人,一个不剩。
  之前传的时来运转,福星转世变成了终究是个乞丐命,人定胜不过天。一夜之间,我们成了云祥街家喻户晓的笑话。
  “我不管,这个不行,就找下个,不准再推三阻四,你都二十岁了,别人家的闺女二十岁孩子都满地跑了,你再看看你,一点姑娘家的样子都没有,吧啦吧啦……”
  老爹还在不依不饶,他现在已经视我这个滞留在家的老姑娘如眼中钉肉中刺了,恨不得拔之而后快,虽然我知道他是出于好心,可他这种三天一劝五天一吵的架势真真是让我叫苦连天,伏地哀嚎。
  我心里喊着救命,面上还要做出可惜又无奈的样子,“找,我也想找,可也得人家愿意才行,我的臭名早已远播,谁还敢来提亲?”
  这十几年我整日穿着男装忙里跑外,女人该做的我一样没做,不该做的,我倒是做了个八九不离十,更何况又发生了鹤轩居的事情。
  谁愿意娶一个被人当做茶余饭后笑料的男人婆呢?
  老爹看着我,若有所思道:“猫猫……”
  我以为他又要说车轱辘话。
  可他迟疑着说的却是:“猫猫……你是不是对迟北……”
  迟北。
  我一下子就明白他要说什么,心脏像是突然被电击停了一拍。
  但我面上仍旧一派镇定,“狒狒是我老哥,瞎说什么呢?”
  我一直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可到底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我的心思他大概早就看出来了,只是一直未拆穿,不过,打死我也不会承认的。
  老爹不管我的否认自顾自的叹气道:“你们俩个老爹不是没想过,可那小子他……他……”
  “迟北喜欢的是金桃。”我接过他的话,“而且,他从来都只把我当妹妹看。”
  迟北和金桃在一起是早晚的事,就算不是金桃,那个人也不会是我,这一点老爹清楚,我比老爹更清楚。
  “你都知道?那你还……”
  我对天翻个白眼,“那我还什么?我可没说喜欢他,你不要乱给我扣帽子。”
  我无论如何都不上道,老爹泄气的直拍桌子,“老爹老了!眼花了!可心没花!”
  我笑笑,不再说什么,解释的越多就显得我越心虚。
  反正打死我也不会承认的。
  ――――――
  摆脱了老爹,我来到后院,书房的窗户正开着,远远的就看见迟北坐在案前一手握书,一手提笔在写什么,他没有束发,如墨的长发就这么随意的披在肩上,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撒在他身上,像一幅画。迟北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脏兮兮的小乞丐了,俊秀儒雅,风神奕奕这些美好的形容词现在放在他身上,任谁也不会说个不字。
  我放轻脚步,悄悄接近,却发现他沉着脸,眉头紧皱,我大概猜得出他现在写的东西有多枯燥无味,迟北很专注并未发现窗外有人,我所性靠着墙柱看他。
  我突然希望时间停在这一刻,让我就这样默默看着他就好,偏偏风不如我意,一阵顽皮,迟北案桌上的纸向我刮来,我下意识的伸手抓住,迟北应声抬头看到我先是愣了下,紧锁的眉头随即展开,露出个大笑脸道:
  “什么时候回的?怎的不知一声?”
  “我怕打扰你喽,扰了你念书,回头老爹又得收拾我。”
  生活变好之后家里就请了先生教我和迟北念书。
  迟北很聪明,学过的东西,二三遍就不忘,悟性又佳,先生让他参加科考,他却拒绝了,这里的科举内容并不主张考生发挥自己的思想,提倡死啃四书五经,而死记硬背的东西,迟北最是讨厌。彼时我们对功名权势没有任何兴趣或是向往,觉得靠着自己的努力过着衣足饭饱的生活,我们堂堂正正理直气壮,又什么也不缺,这样的生活已经足够了。
  直到程王收走鹤轩居,它像盆冷水,浇醒了我们。
  这里不是人人平等的世外桃园。
  就算再勤劳努力,再有钱财,我们依然只是一介白丁俗客,任何一道指令或莫须有的罪名都可以让我们暗无天日,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
  在这个时代,想不被人看轻,不随便被人欺负,财富、能力、品性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其实是你的身份。
  而对于此,我虽然不甘心,可也无能为力,而且经历的事情越多,我越是深感平淡安然的可贵,对于现有的生活其实颇为知足,我已经没有任何野心,只想好好守护现在所拥有的小小幸福。
  迟北却决定要参加科考。
  我自然理解他的心情,可我不想他不开心,不想他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
  “狒狒,不喜欢就别念了,”我随意甩着手里的抄纸,“老爹那边我帮你说,反正都已是秀才了,可以了。”我深知道他有多烦这些八股,实在不想他再受折磨。
  迟北收回抄纸,展平放在桌上,“哪可能什么事情都让人喜欢,要得到就得有牺牲,谁都如此。”
  他的话透着股坚定,好像功成名就是他多年的梦想,是他多么梦寐以求的事情,其实他对这些根本反感至极甚至厌恶,他只是想变得强大来保护我和老爹,不希望我们再随便受到伤害。
  迟北就是这样,他对人好,为别人付出,却从来不要回报,甚至没有邀过一次功,叫过一声苦,只默默的做他能做的一切,而他这一点是正是我最喜欢的。
  我正想着他的好,他却问了让我极扫兴的问题,“好了,不说这个了,我今天看到老爹请了媒婆来,怎么样?他跟你说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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