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中世纪当牧师》作者:指尖言》第129/187页
“威尔。”贝克骑士上前对老朋友笑道。
“嘿,贝克。”威尔把羊肉交给身边的伙计,高兴地上前拍了拍贝克骑士的肩膀,“今年夏季,你来得有点晚了。”
“堂区今年给了我别的安排。”贝克骑士只是简单地解释了两句。
威尔.赛文也没多问,只是转头对妻子艾丽说道:“正好我刚买了羊肉,艾丽,你煮多点炖羊肉,我跟贝克也好好聚一聚。”
“好的,威尔。”
“威尔,感谢你的好意,艾丽,麻烦你了。”贝克骑士对他们夫妻俩说道。
“贝克阁下,你还记得前些天在教堂吃的豆瓣酱炖羊肉白萝卜吗?”达伦这时忽然开口道。
“当然了,那味道真是好极了。”贝克骑士回忆着在威尔普村庄教堂时,女儿和那几位厨娘做的豆瓣酱炖羊肉白萝卜,喉咙不自觉地咽了咽。
达伦对贝克骑士说道:“我知道那道菜的做法,不如我来教老板娘怎么做豆瓣酱炖羊肉萝卜吧?”
“这可以吗?”贝克骑士多少也知道这些菜式是乔里教士想出来的。
“当然可以了,乔里老爷很慷慨,不会介意这些的。”乔里老爷经常研究新菜,本来这道豆瓣酱羊肉炖萝卜的新菜式,他是想让自己在开店那天推出的,好给豆瓣酱打响名声,现在见酒馆这里有钱的客人不少,为了豆瓣酱的订单源源不断,他干脆先做道豆瓣酱炖羊肉给大家尝尝,顺便也跟酒馆主人打好关系,在还没安顿好一切之前,他们还要待在酒馆里,或许以后过来佛伦萨,也会常来这里住宿,跟住家酒馆老板有了交情,以后有什么事情也能多个朋友帮忙。
哈德里这时连忙也说:“艾丽,我的炖羊肉也要跟他是一样的。”他也不是第一次过来投宿,艾丽老板娘原本做的清炖羊肉味道还可以,但是现在有新的炖羊肉做法,而且还是加了豆瓣酱的炖羊肉,他怎么都要尝尝新菜的味道。
“好的,哈德里先生。”艾丽刚刚才买了一大一小两坛豆瓣酱,再加上贝克骑士刚刚送的一小坛,酒馆现在还不缺豆瓣酱,达伦先生刚刚要教她一道豆瓣酱炖羊肉的新菜,她刚好尝试跟着学习新菜的做法,毕竟是第一次试手的新菜,就不好给客人加价钱,不然按理说,加了豆瓣酱的炖羊肉肯定也是要加价的,艾丽心想,这道豆瓣酱炖羊肉说不好,会成为酒馆的一道招牌菜。
达伦跟着艾丽去到厨房,开始动手做起炖羊肉,他边示范流程边说道:“首先要把羊肉剁成块,用热水烫一遍再捞出来,然后往羊肉块里放一点油、放两勺盐、再放姜片、豆瓣酱和麦酒腌制一会儿。”
艾丽这个酒馆女主人,其实也是个不错的酒馆厨娘,一看达伦的动作,就知道这个炖羊肉方法出自厨师行家,好奇地问道:“达伦先生,你以前是厨师学徒吗?”按理说,常年在外走商的商人,会一些简单菜式的方法并不奇怪,但是这么讲究的炖羊肉手艺,一般只有厨师才会掌握的。
“不是,我只是见过乔里老爷教别人做这道菜。”达伦动手放了点油去热锅,再把豆瓣酱炒香,将腌好的羊肉放锅里,加一些水进去,嘴上说道:“如果加点白萝卜放进去一起炖,味道会更好,另外出锅的时候,最好撒一点葱碎。”
等羊肉炖好了拿出来,整个大厅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豆瓣酱香和羊肉香。
哈德里和酒馆男主人也不是小气的,干脆请大家一起吃炖羊肉,等大家尝过了味道,心里都很满意,纷纷说这道豆瓣酱炖羊肉十分美味,几乎没什么羊膻味。
说起来,炖羊肉在中世纪不算罕见,尤其在佛伦萨,每年冬天羊肉价钱降低时,居民们都会买些羊肉回家炖着吃、烤着吃,也有风干了慢慢吃的,但由于香料稀少且昂贵,大家顶多就是放点生姜和盐巴进去炖,连油都不放,因为羊肉本身就有油水。
乔里前些时间教玛利亚她们这些厨娘,还有家里的姐妹做这道豆瓣酱炖羊肉白萝卜,教她们的第一步就是要先用开水绰一遍羊肉,这样可以减轻羊肉的腥膻味,后面用姜片、豆瓣酱、麦酒等材料腌制,进一步除掉膻气,最后再跟炒香的豆瓣酱和白萝卜一起炖,到收汁的时候,羊肉和白萝卜就完全吸收了麦酒和豆瓣酱的香味了,原本的羊膻味几乎没有了。
“我女儿在威尔普教堂也给我做过这道豆瓣酱炖羊肉。”贝克骑士吃了块羊肉,跟艾丽夫妻说道,“玛利亚快到结婚的年龄了,我让她跟教堂里的厨娘学点手艺。”
“原来是这样,还是你有远见。”艾丽笑着说:“厨艺好的姑娘可是很抢手的。”
……
夜里,酒馆客房内,木桌上燃烧着一支动物油蜡,时不时地散发着熏人的烟雾。
哈德里一边用鹅毛笔在一张羊皮纸上写写划划,一边时不时挥动羊毛笔把烟雾拨到另一边。
“尊敬的子爵大人,我向我所敬仰的领主大人您和贵夫人问好。”哈德里在信中写道:“感谢圣主的慈佑,这一路上我们没有遇到凶狠的维津人,不过我们还是来得太晚了,佛伦萨的羊毛几乎被北面的欧萨人和南面的希雅人买光了,幸好我找到了老朋友诺德,向他收购了30袋羊毛,可能只够给您和夫人,还有小姐和少爷添置两套新衣。”
亨里克子爵大人是他的近亲,这些年来都是他们这一支家族负责贩卖领主大人庄园上出产的东西,以及领主大人及其家人平时所需要的物品,也是他们来购置回去的。
哈德里前些年去纺织城给夫人带了一些精美的布料和披肩,这才好不容易在兄弟之中冒出头来,可以带领队伍外出走商,他绝对不希望出现什么差错,导致自己只能在城堡里当某位事官的侍从,所以即便诺德家都羊毛价钱比以往要贵了不少,他还是贴钱买了30袋,并且由于今年佛伦萨的羊毛稀缺,他刚刚在大厅都不敢说自己买到了羊毛。
“大人,我在遇到一位卖豆酱香料的商人,他是替教士老爷们贩卖豆瓣酱的……”哈德里在信中通知说自己要迟几天回去,他想去威尔普村庄购置一些豆瓣酱献给子爵大人,“最后,我祈求大人您,允许我晚几天回去见您,我对您的忠诚与如同信仰圣主一样深厚……”
“努德,”哈德里把羊皮卷用火漆印好,交给身边的随从,“我明天跟商队先去塞登斯领地的威尔普村庄一趟,你明天一早先骑马把信件带给领主大人。”
虽然那位叫达伦商人说村庄教堂里只剩下不多的豆瓣酱了,但机智的商人都知道物以稀为贵和抓住机会,他直接先去教堂把剩余的豆瓣酱都买光,献给子爵大人,然后再下一批订单拿去贩卖获得利润,趁着豆瓣酱还新鲜和稀奇的时候挣一笔。
随从接过信件,恭敬地回答道:“是的,哈德里老爷。”
此时,另一间的客房里,达伦也在埋头给乔里写信,他主要说的是路上的一些见闻,还有酒馆里遇到的商人跟他下豆瓣酱订单的事情,另外还说自己会想办法在佛伦萨收一批蚕豆,让队员们尽快运回去。
“鲍伯,你记住佛伦萨和威尔普村庄之间来往的路线了吗?”
“是的,达伦队长。”
“好,那你明天先不跟着我进城了,你骑那匹马回去,把这封信件交给乔里老爷,然后你再回来这里,跟大家一起经营店铺。”鲍伯原本是达尔塔村庄的送信人,有着丰富的送信经验,而且他认路的本领很好,给乔里老爷送信这件事最好交给他去干。
第147章 租铺
中世纪早期也有城镇,但并不多见,佛伦萨算是比较知名的羊毛贸易中心城邦,但它仍然受王权和领主的控制,并不是一座拥有自治权的自由城邦。
达伦和贝克骑士次日一早,分别只带了两位随从和一辆马车,轻车简行地驶入通往佛伦萨城的大道上。
佛伦萨城距离纽克镇只有不到两公里的路程,他们很快就到达了城门外,等待着守门兵的检查。
通往城门外的主干道路上,牛车、驴车满载着货物,熙熙攘攘,这些大部分都是准备输送给佛伦萨集市、工匠铺和店铺、居民等地方的物品。
达伦环顾四周,注意到车子上多是载着水果、蔬菜、麦子豆子等食物原料,还有农夫赶着长大的的猪、羊排队,有些车子上放满了木头,桶里装着从多恩河里刚捞出的活鱼,另外还有一些提供给工匠铺的原材料,远方商队带过来贩卖的货物等。
达伦假装热络地凑到贩卖肉食的小贩当中,和他们交谈起来,跟他们打听城里的物价,等知道了猪肉、羊肉和鱼肉的行情后,贵宾通道那里,也轮到他们这支队伍检查通关文件--“安全通行证”,很快,他们就进入了城中。
佛伦萨城论面积只能算是中等城市,但人口密度比一般的城市都大,劳动分工更专门化,但工种更偏向羊毛、羊皮的再加工等。
尽管眼下城里正在戒严,但是城里居民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尤其是今天还是十天一次的集市日,远方的商队络绎不绝地涌进来,在集市广场上支起帐篷摆摊,里面来自戈利王国的锡制品、欧萨北部的亚麻布、还有分别来自各地的盐、葡萄酒、香料、蜜蜡、染料和明矾等商品,这让城内显得更加的繁华了。
达伦和两位护卫队员走在地面压实了的街道上,心里觉得既好奇又新鲜,昨天经过纽克镇的时候,就已经觉得那里很热闹了,没想到佛伦萨城更加繁华。
这里的自由人的脸色红润饱满,身上穿着都很好,有很多看起来像是老爷的人,更是穿着鲜艳的外袍,街道边有个衣着光鲜的卷发少年一手拿着酥软的白面包,另一只手拿着冒着油光的烤小鸡,左一口右一口的,吃得嘴巴油光发亮,看着周围的人十分羡慕。
“这边是集市大街,你们只需要跟吏员支付一些费用,就可以在这边摆摊卖货。”贝克骑士跟达伦他们说:“平时,你们的货物可以在店铺里售卖,集市日的时候,这里反而比店铺街更繁华一点。”
达伦看了看此时的集市,十分赞同地点了点头。
“看那边,就是那两栋气派的建筑。”贝克骑士向他们介绍道:“那里是市政厅和城邦法庭,如果发生纠纷,都是去法庭里解决的。”
“走这边。”贝克骑士带他们转了街道,进了俗称酒馆街的巷子里,这里开了大大小小的酒馆和餐馆,有只卖酒和简单食物的酒馆,也有持有“住家证明”,可以招待客人住宿的酒馆,还有专门做饭食生意的餐馆。
贝克骑士经常在佛伦萨城贩卖货物,对城里的街道也是很熟悉,关系网也多,昨天就是他跟那些本地商人打听到,这边有家不大不小的酒馆要转手。
酒馆街在西城,这边周围多是店铺和工匠铺,不处于城中心位置,但客流量还是可以的。
达伦昨天也听到拉德温酒馆的夫妇说,这间酒馆原来主要招待客人喝麦酒,每天也提供一些麦粥或者黑面包、蔬菜之类的简单饭食,因为没有拿到“住家证明”,它不是住家酒馆,收入就比住家酒馆要少一些,好在老板会酿麦酒,店里主要商品可以自给自足,店铺又是自家的,所以收益也不算太差。
可惜前阵子,酒馆里有几个客人喝醉了发酒疯斗殴,不但伤到了顾客,老板去拉架反而被打死了,而他的妻子又个性老实,没有做生意的头脑,也不会丈夫酿麦酒的手艺,加上两个孩子又都还小,全家都支撑不起店铺生意,所以酒馆老板娘最后决定带着孩子回去城外的村庄老家生活,城里的酒馆就准备租出去补贴家里。
中世纪的人也没有说铺子死了人就晦气的说法,所以酒馆老板娘放出消息后,来问的人的确不少,他们几乎都是想在这边开酒馆的,但他们一听年租和条件,就打了退堂鼓。
一是因为酒馆的年租金一年就要60个银币,二是老板娘要求租客一次性付完两年租金,一共120个银币。
佛伦萨城确实繁华,但也算不上是寸金寸土,需要出租的那间酒馆位置不在城中心,却要一次给两年租金,租店成本一下子就高不少了,它最大优点也就是面积还行,虽然比不上“住家酒馆”,但还有个阁楼可以做宿舍。如果换成城中心相等面积的店铺,年租金也就在80~100个银币左右,而且还是一年一给,或者是一年两给,客流量也多很多,这样现金流才回流得快。
“达伦,西城这里的住户大多数都是本地的商户和匠人,会去酒馆喝酒的顾客大多数都是这里附近的店铺老板、匠人和学徒。”贝克骑士跟他分析酒馆还没租出去的原因。
酒馆街的档次不高也不低,而且整条街那么多酒馆餐馆,想继续开酒馆的话,竞争力也大,那些想租酒馆的中小商人一听要一次□□完两年房租,开店成本变高了,觉得不划算,都纷纷在观望,至于那些做大买卖的商人,又看不上这种规格和位置的店铺,导致这家酒馆到现在都没有卖出去。
达伦听了贝克骑士的话,心里暗自思索几番,才对他说道:“如果我们在酒馆街卖豆瓣酱,这对我们来说反而是件好事。”豆瓣酱的价钱中等,附近的商家和匠人每个月的收益不低,可以说这都是他们的潜在客人,加上周围有那么多的酒馆、餐馆,豆瓣酱的味道和品质并不差,价钱也比香料低,要是在这里开店,还会怕豆瓣酱卖不好吗?
“托您的福,我们昨晚卖出了不少豆瓣酱,还接下了很多订单,一年60个银币,这个价钱虽然有点高,但我相信乔里老爷也会接受的。”达伦这样说道。
依照他来看,这家酒馆就很不错,租金虽然不低,但是这个位置对他们来说非常难得。
“既然你想好了,等会儿看过酒馆后,我相信你很容易就能做出正确的决定。”贝克骑士带他们边走边说,很快就到了酒馆街,一间间酒馆餐馆开在一起看得他们目不暇接。
“就是这里了。”贝克骑士停下脚步说道。
达伦抬眼望去,发现那是一间石砖砌成的小酒馆,外墙有些斑驳掉色,大门是敞开的,看上去倒是很厚实,这时老板娘见有人站在门口,就知道他们是过来看店铺的,连忙招呼他们进来。
达伦和贝克骑士带着随从走进去,看见里面还算干净,大厅里面的桌椅都已经清空了,大厅左边有一个仓库,右边是厨房,旁边还有一个窄小的木楼梯连着二楼,二楼就是个不大不小的阁楼。
“先生们,铺子我已经打扫过了,你们觉得怎么样?”老板娘试探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