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作者:闻笛解酒》第55/135页


  “多谢陈三娘好意,可是我并无婚娶的打算。”林稚婉拒。
  没想到陈三娘毫不在意:“现在没有打算,就能代表以后也没有了?先见一面再说。”
  瞧这话术,简直和后世一模一样!
  罪臣之子的事到底不能说,林稚咬了咬牙,“……我有隐疾。”
  够不够狠!这下总不会再强迫他了吧?
  “哎呀。”到底姜还是老的辣,陈三娘一眼识破他的推脱,“你就诓我吧,小郎君,你一天到晚在庖厨跑来跑去,聪明又能干,哪里像有隐疾的样子!”
  林稚沉默了。
  见他不说话,陈三娘趁热打铁,“小郎君,你就别推辞了,我已经告诉我那贤侄女了。女郎年轻面薄,你若不答应,叫人家的面子也过不去是不是?”
  林稚苦笑:“三娘,您这是先斩后奏。”
  “什么斩啊奏啊的,三娘听不明白。”见事情已成,陈三娘笑得越发开心,“你也别有什么心理负担,能成自然是一桩美事,若不成也不必往心里去,就当是见个朋友。”
  盛情难却,林稚只好点头。
  自前朝开始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便一直排在最末等的位置,本朝政策虽有所松动,商人地位得到提升,但人们心中一直保留着“士农工商”的传统排位。
  陈三娘的贤侄女陈氏女郎,家中做的是船坞生意,属于“工”,按照地位要在他这个开酒楼的小老板之上。
  陈三娘高看他一眼,他不能不领情。
  到时和那陈氏女郎把话说开就好。
  “我和那头商量商量,回来再把时间告诉你。”陈三娘说完,美滋滋地离开了。
  看着她的背影,又看了看那筐鲜灵的桃子……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陈三娘这是有备而来,很懂得谈判诀窍啊。
  事已至此……林稚看着那水灵灵的桃子,先做个紫苏桃子姜吧。
  上大学时他有个南方室友,每年夏天都要自己做一罐子紫苏桃子姜。
  一开始林稚听见桃子和生姜组合在一起,还以为是什么黑暗料理,后来在室友的威逼利诱之下尝了一块,味道居然意外地不错。
  酸、甜、辣、还有一点点咸,清凉解暑,夏天吃起来很让人上瘾。
  把桃叶摘去,桃子洗净,留下足够他们四人当水果吃的量,林稚拿起一个桃子啃了一口。
  清甜多汁,挺好吃,是脆桃。他感觉被逼着相亲的心灵得到了一些安慰。
  熬一锅浓郁的糖醋汁,撒入紫苏细丝,晾凉,等到汁水变成深红色,再放杀过水的桃块和仔姜,用陶罐封起来,腌一天就十分美味。
  腌好的紫苏桃子姜,无论是汤汁还是仔姜和桃块,都呈现淡淡的粉红色,很是漂亮。
  食客们见到食单上“小食”那一栏出现了新面孔,不约而同点了这道紫苏桃子姜,却没想到经历了心情的大起大落。
  看着颜色不错,一定很好吃——怎么这么辣,和想象中的酸甜一点都不……等等,好像确实是酸酸甜甜的?
  再仔细咀嚼片刻,味道竟出人意料地好,香气独特,酸甜可口,桃子的脆甜,紫苏的清新,再加上那一丝似有若无的辣……好吃!
  食客们纷纷大喊真香。
  林稚给他们介绍紫苏桃姜的好处:“仔姜散寒,桃子性温,紫苏也是著名的辛温食材。三者结合能驱除暑湿,也能缓解因食过多冰饮导致的躯体不适。”
  有个熟客笑道:“其实我并不在意什么健康不健康,人生得意须尽欢,好吃就行!”
  林稚也笑了笑,心想:“您的偶像莫非是李白?”
  “林氏酒楼叫人爱去的原因,除了店内菜品味道好,创意足也功不可没——店主人总是有这么多新鲜点子!”
  林稚笑得更开心了,又把中国好室友感谢了一遍。
  这种化油解腻的腌果在夏天爆红,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
  紫苏桃子姜刚卖三天就已经在“小食”里面出道,几乎成为每桌的必点佐餐菜品。
  林稚抱着算盘算这些天的进账,别提有多快乐了。
  这种快乐一直持续到三天之后。
  当天,沈小七和阿青阿蓝才知道林稚要去“相亲”。
  “这么大的事,阿郎你怎么不早些告诉我们!”沈小七不满。
  阿蓝笑道:“小郎君才刚刚及冠,年岁尚浅,对这些事倒是不用操之过急。”
  林稚解释:“不是去……只是以文会友。”
  沈小七却不理会这套,把他拉进厢房,扬言要给小郎君好好“梳妆打扮”。
  拗不过他,林稚便随他去了。
  那日买的夏衣除了茶白霜白等颜色,还有一件藏蓝色衫子,店主娘子说很衬他的肤色,林稚却嫌颜色太过庄重,没有适合穿着的场合,自从买来便闲置一旁。
  今日倒是有机会穿了。
  换上那件“很衬肤色”的藏蓝色隐竹纹凉衫,沈小七又给他换了发冠、挂上香囊,甚至还把罪恶的小手伸向了那朵芍药簪花……
  林稚忍不住制止:“……可以了!”
  “这样就行了吗?”沈小七嘟嘟囔囔,“我还没给阿郎抹香泽呢!”
  本朝男子同样喜爱涂脂抹粉,什么熏香、敷□□、抹香泽都不在话下。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偏见,只不过香泽是润发的香油,抹香泽就是梳个时尚的油头。油头这种东西,实在不符合他的审美。
  他认识的人里也没有喜欢梳油头的……除了茶坊的李四郎。
  他按下沈小七蠢蠢欲伸向发油的手,语重心长道:“这样就很好了。”
  “好吧。”见他态度坚决,沈小七只好放弃,不过马上语气欢快道,“阿郎这一身真好看!”
  似乎是觉得“真好看”三个字不足以形容,他想了想,又拉了个参照物来比对,“比前几日登科的状元郎还好看。”
  前几日他二人上街采买,往金明池的方向多走了几步,正好瞧见那走马探花的新科进士。
  新科进士一身红衣,披红挂彩,座下一匹绿边白鞯的鞍马,眼角眉梢尽是风流,一下子让人联想到那句脍炙人口的诗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听说这状元郎的‘墨义’和‘诗赋’成绩都是近年第一呢!就是比那位孟少卿还差了点。”
  听到人们谈及孟琼舟,林稚忍不住竖着耳朵听起来。
  距离孟琼舟及第都过去多少年了,居然还没有人超过他?
  “比孟少卿差一点?”有人道,“那是很好的成绩了。毕竟孟少卿实在是一个……一个难以逾越的存在。”
  “也不知道孟少卿登科走马时,是怎样一番场景。”
  林稚站在原地,想起夜市巡逻那日孟琼舟端坐马上的模样,忍不住心道:“那该是很好看的。”
  比状元郎还要好看!
  想到无辜的状元郎被当作两次参照物,林稚不厚道地笑了笑,旋即略正色道,“状元郎英俊潇洒,前途无量,我哪里比得上?”
  沈小七认真掰着手指和他讲起道理,“说到英俊潇洒,我觉得阿郎你更胜一筹。至于前途无量……那是他们的事,咱们可是钱途无量!”
  怕他听不懂这个谐音梗,沈小七还特意用方才描眉的石黛在油纸袋上写了个“钱”字。
  “你说得对。”林稚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因他和沈小七要务在身,今日的朝食便落在阿青身上,等他们打扮完毕,朝食也就做好了。
  林稚甫一现身,阿蓝的彩虹屁就如约而至,“好俊俏的小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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