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小娇妻》作者:清越流歌》第11/110页


  事实上,刘春芳并没有儿媳妇想象的那么无底线,看着闺女理所当然的小脸,她的巴掌其实已经蠢蠢欲动了,只是想到老头子说过的那些,她又深呼吸了一口气,强行压下这份冲动,尽量心平气和的说:“你那么什么睡衣,估计也费不了多少料子,用不着去镇上,家里还攒了些布料,你去挑两块就行了。”
  苏怀瑾:“你们房间里的布料我看过了,颜色太花哨,也不够柔软透气,不合适做睡衣。”
  她要是看得上那些,也不会折腾这么久了还没把新衣服搞到手了。
  虽然他妹这话特别的凡尔赛,但好大哥还是担心她因此吃亏,提醒道:“小美你说错了吧?衣服当然是颜色鲜艳点好看,再说妈那些料子是她攒了好久的,都是好东西啊。”
  有现成的布料,不比她花自己的钱强?
  苏怀瑾:“可是我不喜欢。”
  苏大哥:……
  “兜里几块钱啊,就这么恨不得飘到天上去?”刘春芳忍不下去了,她怎么会信了老头子的邪?什么鼓励引导,这丫头给点颜色就能开染房,再鼓励下去怕不是要上房揭瓦,家里都装不下她了。
  刘春芳觉得还是该坚持初心,棍棒底下出孝子。
  她已经熟练的开始挽袖子了。
  然而她还没出手,苏支书耐心询问道:“你可是好不容易才挣这么点钱,想去镇上花多少?”
  苏怀瑾不是没发现刘女士的动作,但她觉得自己没犯错,就算挨揍也认了,想要争取权利,总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本来就无所畏惧,支书父亲又出手拦住了暴躁的刘女士,苏怀瑾更加淡定了,兴致勃勃分享她的购物计划,“我拿做衣服赚的两块钱去逛,哦不,赶集,剩下这十五块还要攒着,以后说不定有大用的。”
  苏支书点头,“只带两块钱,那就不算乱花了,布料就不便宜。”
  刘春芳闻言动作也一顿,心想这丫头倒也不是没成算,还知道把大头攒起来,只花小钱……不对,差点被父女俩给绕进去了,压根就不是花多少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放她出门!
  那事都还没翻篇呢,还想去赶集?做梦吧。
  她正要严厉驳回,却不想丈夫也朝她看了过来,用商量的口吻道,“小美好像大半年没去镇上了,也是难为她,这次就让她玩玩吧,你若是不放心,可以跟着一起去。”
  刘春芳很想说这都是她自找的,但抬眼看到闺女不知何时换上的可怜巴巴嘴脸,明知道都是装的,她也没办法冷酷到底,态度终究是有些松动了,“家里家外还一堆事等着我去干,哪有那个闲工夫陪她去玩!”
  “我有空!”苏大哥迫不及待的举手,“妈,我陪小美去赶集吧。”
  平时沉默乖巧当好新媳妇的苏大嫂,也忍不住开口了,“爸妈,不如让我陪小美吧,镇上我熟悉,小美买东西还能帮着掌掌眼。万一逛得太久,正好去我娘家吃了饭再回来。”
  苏大哥瞪大眼睛看着他媳妇,不讲武德啊她。
  一个两个都要上天,刘春芳平等的瞪了闹着要出去玩的每一个人,才终于摆手,“去,你们都去,行了吧。”
  她很清楚,就老大媳妇那唯唯诺诺、小美稍微一忽悠就找不着北的性子,跟着去了也是白给,老大好歹有一把子力气,能当个护卫什么的。
  不过他媳妇想趁机回娘家也狠正常,她不是什么恶婆婆,索性放他们都出去了。
  就这样,苏怀瑾勤勤恳恳的做任务攒经验,两个月了,终于得到一次开地图的机会。
  青阳镇,她来啦。


第11章
  苏怀瑾生平第一次赶集,就和她当年第一次跟男朋友飞巴黎看秀差不多,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出发当天起了个大早。
  不过早起并不意味着她可以早出发。
  刘女士只允许他们去赶集,却并没有给他们放假,意思就是各自该负责的工作不能耽误,苏大哥和苏大嫂都雷打不动的去地里干活了,苏怀瑾当然也要煮饭扫地洗衣服。
  她平时可以用半个上午慢慢完成的工作,今天一个早上就得搞定,时间非常紧张。
  即便如此,苏怀瑾的时间也还像海绵里的水,挤挤又出来了,搞定家务活的同时她还好好打扮了一番,在柜子里挑挑拣拣一阵,认命的拿出那件撞大街的红色波点衬衫,搭配上原主唯一的一条牛仔裤。
  苏怀瑾也不想这样。
  本时代的弄潮儿,不分男女,标配大概都是花衬衫牛仔裤,下摆扎进裤腰带里,有条件的再扎条皮带、戴上墨镜,走路带风潮到没边——她就这么穿出去,估计能认识一群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可是看来看去,这是她唯一能欣赏的搭配,可算明白了什么叫时尚是个轮回。
  烂大街就烂大街吧,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苏怀瑾还是勇敢的换上了这套“街服”,唯一可惜的是手上没有传说中的□□镜,这玩意儿据说价格昂贵,连苏小美这位全村最靓的崽都买不起。
  缺了重要装备,就只能在造型上想办法。
  上辈子为了打造名媛淑女形象,从发型到妆容服饰,都是斥巨资请专业人员分析设计好过的,是最能展现她容貌气质的方案。
  但现在,豪门什么的这辈子都够不着了,不如破罐破摔,想怎么浪就怎么浪。
  苏怀瑾其实挺想试试烈焰红唇大波浪。
  但是想想刘女士的鞋底,她还是从心了。
  扎了个蓬松随意的丸子头,又拨了点碎发修饰眉眼轮廓,虽是素面朝天不施脂粉,可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反而比精心打扮过更加夺人心魄。
  看起来毫不费劲,其实满满都是心机~
  苏怀瑾对这张越来越像她上辈子的脸可满意了。
  搞定了出街造型,忙碌的早晨也过去了,村民们陆续扛着农具回家吃饭,路过大门敞开的苏家门口,有好事者特意探进头打招呼,“起这么早啊,听你妈说你们等下去赶集?”
  “哟嚯,小美今天打扮得可标致,出去可别把十里八村的小伙子们迷晕了。”
  苏怀瑾不像中二期还没过完的原主,仿佛全世界皆她妈。
  她到底年长几岁,待人接物、察言观色这些也是苏奶奶重点培养的,不管打招呼的人是善意或者恶意,她都顶着真诚甜美的笑容,礼貌问候每一位街坊邻居,“钱奶奶,王叔,早上好啊。”
  于是当刘春芳几人干完活回来,家门口还聚集着三三两两的乡亲们,见到他们便毫不吝啬的竖起大拇指,“芳嫂子忙完回来了?你们现在算是享福了,儿子媳妇能干,家里也有小美这样机灵懂事的孩子操持。你们家小美还跟我说早上好,真是有礼貌的好孩子哈哈哈。”
  闻言,刘春芳眼角眉梢立刻染上几分喜色,嘴上还要谦虚,“要说能干懂事,小美比你们家几个姑娘差得远了……”
  留着刘女士在门口应付热情过头的乡亲们,苏大哥他们迫不及待的进院子洗手洗脸,准备吃饭。
  就连身为话题中心的苏怀瑾,对外面那些耳熟能详的彩虹屁充耳不闻,跟着他们端上了吃饭的家伙。
  几人整整齐齐的蹲在自家院子进食,苏大哥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小美,你好久没去镇上,还不知道吧,这几个月镇上多了好几家小吃摊,什么汤面油条小笼包的,有一家炒粉摊子生意特别好,里面还放肉和鸡蛋,也不需要粮票,听说就是价格贵了点,要三毛钱一碗。”
  听到肉和鸡蛋,苏怀瑾感觉嘴里的红薯瞬间就不香了,“这个炒粉它好吃吗?”
  苏大哥摇头:“不知道,我也没吃过,反正闻着可香。”
  说起来,上个月他用来哄妹妹开心的私房钱,原本是打算攒着去镇上大吃一顿,但后来真攒够了钱,他又舍不得了。
  仔细想想,炒粉里面也就指甲盖点的肉末,三毛钱还不如买块瘦肉回家炒一盘,全家都能吃上几块呢。
  没必要没必要。
  他现在提起这个,也只是跟妹妹分享新鲜事。
  但可能是他形容得太生动,连苏大嫂都被勾起了口水,端着碗加入话题,“用肉和鸡蛋炒的粉,也不可能不好吃吧。”
  苏怀瑾深以为然的点头,提议道:“要不咱们去镇上吃?”
  她没忘记答应过大哥发达了带他吃香喝辣,该履行承诺了。
  刚跟街坊们商业互吹完自家孩子,一本满足进来的刘春芳听到这话,春风满面的脸瞬间又黑了,“吃什么吃,你那两块钱能吃几碗粉?”
  苏怀瑾:对哦,她还要留着钱买衣服的。
  瞧见婆婆的脸色,苏大嫂端着碗默默远离风暴中心,苏大哥倒是对他妹不离不弃,小声安慰道:“妈说得对,没必要花那个冤枉钱,咱们在家吃饱点,等下去摊子旁闻闻味道就行了。”
  这听着也太心酸了。
  本来还心疼血汗钱的苏怀瑾,现在更想心疼自己了,于是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那我们先垫垫肚子,等去镇上买一碗炒粉三人分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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