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小娇妻》作者:清越流歌》第12/110页


  三碗炒粉确实太贵了,但一份她还是买得起。
  刘春芳:倒也不必如此。
  苏振兴没想到他妹这样坚持带他吃香喝辣,感动坏了,“小美,你也太好了吧。”
  苏大嫂更是万万没想到,三个人的电影也有她的名字,喜出望外,还难以置信般的确认道:“小美,真有我的份啊?”
  “不然呢?”苏怀瑾摊了摊手,身为掏钱的金主爸爸,有些丑话她要说在前面,“不过先说好,万一老板不答应多给餐具,我要第一个吃。”
  她才不会吃别人的剩饭,亲哥也不行。
  苏大哥和苏大嫂没这种洁癖,不以为意的应道:“没问题没问题,你先吃。”
  眼看着闺女都“委曲求全”到这种地步,刘春芳嘴唇翕动两下,还是放弃吐槽,赶蚊子似的挥了挥手,“商量好了吗?赶紧的,吃完早点走。”
  刘女士赶人的时候很潇洒,但真到了三人出发的时候,她又忍不住千叮万嘱,先是提醒闺女要安分,“乖乖跟着你大哥大嫂,要是这次又闹出点什么幺蛾子,以后再别想着出去玩,我把话放这儿了,到时候谁来说情都不好使。”
  说着刘春芳还看了若无其事抽烟的苏支书一眼,就差报他身份证号了。
  给闺女放完狠话,又少不得提醒老大,去镇上记得陪媳妇回娘家看看,对丈母娘他们嘴巴甜一点,要是坚持留他们吃饭,实在不好拒绝,他也不能敞开肚皮吃,对自己的饭量要有点逼数。
  最后轮到儿媳妇,刘春芳反而舒了口气,孩子还是别家的好,她没什么不放心的,只是把准备好的东西递过去,“你也几个月没回娘家了,别空着手。”
  苏大嫂看婆婆这架势,已经做好了挨训的准备,结果到她这儿画风突变语气温和,再看到婆婆准备了不少红薯玉米和鸡蛋,简直是受宠若惊,“妈,您准备的也太多了,我爸妈不会收的。”
  刘春芳当了几十年支书媳妇,习惯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不过是她提前为兄妹俩备的口粮,语气坚定道:“都是自家种的,不算什么,让你拿你就拿。”
  说着把篮子往前一递,在苏大嫂伸手要接的时候,才意识到有些沉,于是转了个方向:“老大,帮你媳妇拎着。”
  苏大哥也是照顾弟弟妹妹习惯了,“对,我力气大,让我拎。”
  苏怀瑾无所事事的抄手而立,催促道:“好了没好了没。”
  她还想吐槽,只是去镇上赶集,两公里路程,刘女士怎么搞得他们好像要去两千公里以外的地方似的?
  苏大嫂没小姑子这么没心没肺,主要是新婚燕尔,小两口感情还挺好,出门后忍不住关心丈夫,“沉不沉?等下我帮你拎一会儿。”
  被媳妇关心了,苏大哥昂首挺胸,“不沉,一点也不沉。”
  自己莫名其妙穿越到兰溪村,本来就要修成正果的豪门男友见不着了,一朝回到解放前,苏大哥苏大嫂倒好,旁若无人的在她面前撒狗粮,这不是故意勾起她的伤心事吗?
  苏怀瑾看不过去了,忍不住阴阳了两句,“大嫂这么担心大哥,怎么不叫他骑自行车去赶集?”
  苏大哥:“也不是不可以,小美你愿意坐车头吗?”
  苏大嫂好奇问,“为什么要小美坐车头,我不可以吗?”
  “你比较重,坐前面容易翻车。”
  苏大嫂脸一红,不再心疼男人了,狠狠掐了一把他的软腰:“我哪里重了,你说啊?”
  “你不重,一点也不重。”
  苏怀瑾:可恶,又让他们装到了!
  她迈步上前从夫妻俩中间穿过,用行动打断两人的打情骂俏,“走了走了,还吃不吃炒粉了?”
  虽然被塞了一嘴狗粮很不爽,但苏大哥强烈推荐的肉丝蛋炒饭还是挺香的。
  中午,大嫂娘家用攒着的腊肉和他们带来鸡蛋做了一桌丰盛的午餐,吃得苏怀瑾小脸放光,大声宣布这是她(穿越后)吃过最美味的饭菜,没有之一!
  这番好单纯好不做作的言论,轻松把苏大嫂她妈和姐妹们哄得眉开眼笑,离开的时候,年纪最小的孙三妹还拉着她问:“小美姐姐什么时候再来玩呀?”
  她好喜欢这个长得漂亮、说话又好听的大姐姐哦!
  苏怀瑾也依依不舍,还是别人家好,她觉得大嫂娘家的饭菜吃一年都不会腻。
  但该回的家也躲不掉。
  三人带着苏怀瑾买的料子和一些零食、以及孙家的回礼,满载而归,刚进院子就对上刘春芳紧张的脸,“可算回来了,小美没出去闯祸吧?”
  “没有。”苏小美本美恨不得指天发誓,“我今天一直跟在大哥大嫂身后,什么也没干。”
  苏大哥也毫不犹豫为妹妹作证,“妈,小美真的很听话,我们去哪儿她也跟哪儿,爱红她爸妈都夸个不停呢。”
  提到了自己娘家,苏大嫂补充道:“不只我娘家,来瞧热闹的街坊邻居对小美也是赞不绝口的。”
  “真的吗?”看他们说得有鼻子有眼,刘春芳将信将疑,最终选择信了他们,心想小美总算让人省心了。
  然而才放心不过两天,家里突然来了位不速之客,那一脸笑容看得她心里发毛,对方上来就问,“芳嫂子,你们家小美前儿去镇上了呀?”
  刘春芳下意识提起了心,“咋了,她是不是又闯祸了?”


第12章
  事实证明,这一次苏怀瑾真的很安分守己,并没有犯任何原则性错误。
  当然,如果美丽也是一种错,那她确实罪无可恕。
  原主本来就长得出挑,再有她的气质加持,和越来越向上辈子靠拢的五官轮廓,现在的她就像是医美微调了一般,说不出哪里变了,但是整个人都精致立体起来。
  放在这小地方,当真称得上美艳不可方物。
  天生丽质难自弃,偏偏今天还打扮得这样时髦出街,效果还真让早上打趣她的乡亲说中了,迷倒了一大票小伙子。
  苏怀瑾对于居高不下的回头率见怪不怪,压根没放在心上,但却有人真正把她放进了心里,于是打听到了兰溪村,还请了位口碑不错的介绍人来找刘春芳探口风。
  得知了来龙去脉的刘春芳先是松了口气,有种错怪孩子的心虚。
  但很快的,她再顾不上这些有的没的,全部心思都被介绍人说的内容吸引了。
  夜深人静,又到了卧谈会时间,刘春芳难得精神奕奕的站在床边,给老头子介绍这位有心人的情况:“这家你应该认识,至少听说过,他爷爷薛老头早年也当过生产队长,他爸倒是没当官了,负责在乡里开拖拉机,房子比咱们家的还大,日子过得很可以了!”
  苏支书确实有些印象,皱眉沉思道:“你说的是不是有孩子去参军的那个薛家?”
  “对,托人来说亲的就是这伙子!好像叫薛峥嵘来着。”老头子知道这户人家,刘春芳说得就更起劲了,“小伙子可有出息了,十五六岁出去当兵,前些年立功提干了,最近更是考上了军校,是不是很了不得!”
  苏支书自己就是退伍军人,对这方面信息比较在意。
  说实话,从十几年前就刮起了一阵参军热,至今也没有消退下去,尤其是乡下地方,孩子没别的出路,参军是最好的选择,当几年兵能攒下一大笔津贴和安置费,娶媳妇的钱就到手了,十里八村都争着抢着送孩子去当兵。
  他们镇上每年也能有几个中选的。
  可一批批人进去,就有一批批人出来,真正能提干、从此留在部队的,这附近他好像就听到了薛家这一个例子,真真是百里挑一。
  但是,普通志愿兵提干才百里挑一,部队里能考上军校绝对是万里挑一,军校毕业以后就是正儿八经的军官,哪怕背景差一些,也不会缺提拔重用的机会。
  苏支书也不得不承认这条件确实可以,“这孩子竟然考上了军校,那可是太难得了。”
  “可不是吗!”刘春芳已经恍恍惚惚、难以置信了大半天,说到激动之处还是忍不住拍大腿,“别说咱们乡下再找不出这样出息的,就是去城里头找,又能有几个?我都听说了,薛家这小伙子毕业后回部队里当军官,津贴可高了。就算哪天转业了,回到地方上大小也得是个领导。我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小美还能有这样好的运道,这门婚事要是成了,她下半辈子不得吃香喝辣、舒舒服服?”
  这个插曲来得突然,让苏支书也大感猝不及防,但他明显比媳妇稳得住,十分冷静的问,“条件这样好,那就不缺给他们家介绍姑娘的,怎么还把主意打到咱们家了?”
  刘春芳正在兴头上,也没注意老头子不太对劲的反应,兴致勃勃解释着,“这就是缘分了,小伙子最近放假回乡探亲,顺便来看嫁到青阳镇的小姑,他姑家跟老大媳妇娘家就隔了一条街,也是街坊邻居呢,刚好小美前儿也跟着她大嫂回娘家,两边一撞上,小伙子立刻就陷进去了,眼睛里哪还装得下其他姑娘?”
  “虽说如今已经不兴包办婚姻,可这薛峥嵘情况特殊,可能两三年才能凑一回探亲假,没多少功夫跟小美好好相处,只好先请中间人来咱们家探口风。”刘春芳说着又开始感动了,“他家能找到齐大嫂这个中间人,该知道的想必也知道了,依然坚持请齐大嫂上门,可见他对小美情谊深厚呢!”
  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什么情谊深厚。苏支书抽了抽嘴角,忍不住泼了盆冷水,给头脑发热到恨不得把民政局搬过来的媳妇降降温,“我记得这小伙子……年纪有点大吧?”
  “还行吧,也就比小美大了八岁。”
  “那虚岁都二十八了,这还不算大?”
  刘春芳一脸无语,“二十八算什么,你自己不也是三十多才娶上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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