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囚皇》第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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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囚皇
作者:小孩_你过来

  阎王殿

  阴冷诡异的阎王大殿之上。
  “女警?”阎王翻开生死薄,睨向殿前一脸正气的女孩。
  “准确的说,是女刑警。”叶思蕊此刻虽已是鬼魂一只,却依旧镇静自若。她盛气凌人地走到判官案前,重重一拳捶在案台上,怒火冉冉地质问阎王爷:“请你告诉我,那个该死的银行抢劫犯死了没?!”而她的一言一行,完全没有一个魂魄的自觉性。
  “……”阎王垂了垂眼皮,视线落在她压住生死薄的手掌上,为避免生死薄折损,他小幅度地拉了拉纸张边角,拨起她的两根手指,向一串凡人认不得的字迹看去,随后不急不缓道:“该死的,都死了。”
  虽然小阎王稍带指桑骂槐,但给出的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叶思蕊世间唯一的亲人――哥哥叶思浩。不幸死于珠宝抢劫犯的枪口之下。叶思蕊为了给哥哥报仇,追查抢劫犯行踪长达半年之久。她为能亲手抓捕那名凶手,不在乎扮成三陪小姐出入风月场所打探消息,只要有关于凶手的蛛丝马迹,她不惜付出任何代价,甚至动用刑警的职权调动机密档案,跨省追捕。说她假公济私好了,她就是要亲自毙了那个人渣!
  功夫不负有心人,整整六个月零二十天,终于让她追查到抢劫犯藏匿的窝点。当迎面两声枪响后,她与抢劫犯双双倒在血泊中。
  如今,心愿已了,叶思蕊斜起一抹胜利的冷笑:“死得好!我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小阎王饶有兴趣地撩起眸:“死了还这么开心,真是难得。”
  叶思蕊坦然自若地抬起下巴:“大仇已报,值了。”她自顾自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小阎王对面,下意识地将油灯向阎王面前推了推,油灯照耀在小阎王精致的脸孔上……叶思蕊双手环胸不苟言笑道:“阎先生,我可以见见叶思浩吗?”
  话说整个过程有点像审讯犯人。
  “……”
  好一个气焰嚣张的小鬼魂,阎王心里这么想,但嘴角一直微微扬着。
  叶思蕊得不到阎王的正面回答,身体向前倾了倾,却隐隐感到屁股被什么东西粘在椅面上……是错觉吗?她怎么感觉椅面逐渐变得柔软,好似坐在一只坐垫上呢?
  阎王单手支腮优雅浅笑:“本尊忘了告知你,阎王殿内每一件物品都附有灵性,你此刻正坐在木妖身上,他正在抚摸你的……臀部。”
  叶思蕊顿时怒目圆睁,扭动两下却被粘得更紧,她双手支撑在扶手上。这下可麻烦了,木扶手上伸出两根藤条,瞬间将她的手腕束缚在扶手上,紧接着身体陷沉,更是动弹不得,而此时,只要是接触到椅子上的部位,全在被一股柔软的气流恣意“抚摸着”。
  这是地府吗?还有□!?
  叶思蕊向小阎王抛去求救的眼神,可小阎王则漫不经心地吹着发梢,看都不看她一眼。
  叶思蕊挣扎不能,只能向“椅子”发出恐吓:“别再碰我,否则拆了你!”她一脚踹在桌角上:“你管不管啊,看戏呢你?!身为地府最高领导者居然放纵属下对鬼魂为所欲为?”
  阎王抿唇浅笑,而后轻咳一声,命令无形的木妖立即收法。
  不过,他很满意某女终于觉悟:“原来你知晓自己是鬼魂呀……”
  “……”叶思蕊大概看出阎王是故意整自己,她无力地吐口气,毫无诚意道:“我不该对阎王爷不敬,我道歉。”
  “可本尊依旧很生气。”小阎王笑眯眯的神情与口味极为不符。
  “杀人不过头点地,我都死了您还想怎样?”
  “你不是想见大哥吗?”
  “是。”
  “可以,你哥正等待你去拯救,但路途遥远,你愿意去吗?”
  叶思蕊斗志昂扬攥起拳:“当然!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阎王看似愉悦的神色中却带出一丝无奈:“很好,穿越到八百年前的金锦国,祝你一路顺风。”
  当叶思蕊还没问清是怎么个营救法时,身体已“唰”的一下抽离地面,视线在黑暗一瞬后,倏然转为骤白。
  ※※ ※
  人间
  耳边传来嘈杂熙攘的脚步声,叶思蕊缓缓睁开眼皮,刺眼的烈日迫使她再次眯起眼。她猛然坐起身环视四周。周围景物古香古色,人们衣着复古朴素。而她则大喇喇地躺在街道正中央,居然无人理会,甚至绕道而行……她俯视自己一身装扮,小碎花的布衣布裤,但都是尘土。两只麻花辫,一只歪在肩头,一只乱七八糟的散落。
  叶思蕊摸了摸脖颈,一只沉甸甸的铁圈,严丝合缝地套在脖颈最下端,而且她完全没有这副身体的记忆……叶思蕊木讷地眨眨眼,穿越成乞丐了?阎王的气度还真小。
  她站起身,掸了掸裤腿的灰尘,无意间发现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正在墙角偷窥自己,叶思蕊寻着那道目光走近,只见那个偷看她的小男孩步步倒退,小脸上尽是惊恐。当叶思蕊“高大”的黑影笼罩在小男孩身体上时,小男孩抖了抖嘴唇,忽然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喊:“疯子要咬人啦!救命啊哇呜呜――”
  叶思蕊不想引起骚动,她一把捂住男孩的小嘴,用眼神吓唬孩子:“不准哭,闭嘴!”
  小男孩吓得一对一对掉眼泪,但不敢再出声。此刻闻声而来的孩子他娘,见状先是夸张地掩唇惊呼,紧接着唯唯诺诺地从叶思蕊身旁扯过自己孩子,叶思蕊原本想解释一下,可妇人的神情比孩子更慌张,随后一阵风似地落荒而逃了……
  “……”叶思蕊舔了舔牙齿,难道这副身体的正主真饿得开始吃人了?
  叶思蕊漫无目的地在街道间游走,但凡她路径之地,百姓们无不惊慌失措,暂闭店门的、盖摊位的、停马车的、抱着孩子跑回屋的,接二连三延绵不绝,还有没地躲的没地藏的百姓,只得齐刷刷靠墙站好。
  即便她真是吃人的野兽,撕人的疯狗,那还有衙门抓人啊,为什么无论男女老少都怕她呢?
  思于此,她正巧见一名捕快迎面而来。叶思蕊“自投罗网”地走上前挡住捕快去路。古代也有通缉令,如果全城的百姓都怕她,那她必然是“出名”了。
  捕快机警地手握剑柄,以为是谁呢,一看是她,无奈地横向走开两步,叶思蕊也跟着横两步继续挡路:“你认得我吗?”
  “全城谁不认得你?”
  “那我做过什么坏事吗?为什么所有人都躲着我?”
  捕快轻声一哼:“你该问自己是否做过好事……”他侧身挤过叶思蕊身旁,无奈一声叹:“趁着你此刻有些清醒,快回家吧吱吱,莫仗着有皇帝撑腰总是这般胡作非为恐吓百姓……”
  叶思蕊迷茫地眨眨眼,皇帝给她撑腰?……她再次打量一身凌乱不堪的造型,看这扮相也不像富贵人家的孩子,她究竟是什么来头?她哥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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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先打人

  正值午饭时间,虽烈日高照,但各家小店无不热忱地招揽生意。叶思蕊此刻是又热又喝,她编辫子的手法很差,因此故生前一直留短发。这会儿,她索性将长发随意绑成马尾抛在脑后……当务之急是找份工作,否则在没找到大哥之前就先饿死了,她可不打算继续要饭。
  古代的行业她是样样不精通,正在一筹莫展时……目光无意间落在一张缉捕文书上:
  绰号:黑毛。
  年纪:三十有余。
  容貌:面白肥耳,络腮满须,体形魁梧,七尺五寸,眉心至颧骨处有一道约三寸长的刀疤。
  罪行:奸 □女,劫人钱财。
  悬赏花红:若见此人行迹,知情及时上报者,赏银十两;亲手抓获者,赏银三百两。
  “通缉令……”叶思蕊搓了搓下巴,仔细端详那张极为抽象的通缉犯画像,犯人毛发浓密,整张画像上除了一对牛眼全是胡子……别说,跟李逵长得还真像。
  叶思蕊在警校时曾上过一堂关于古代通缉犯抓捕的课程:古代若要缉捕犯人,往往会在各个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地发出告示文书,犯人若要是买食物,只能去固定的几处食品店,而且古代人口有限,《连坐保甲制度》更是使得任何一个新出现的人备加注意。犯人藏匿起来颇为不易,不小心就会暴露行踪。所谓保甲连坐,通俗意义上就是在一个小群体中,推举一个小领导,即保长,他要负责自己一个群体的所有活动,一个群体中有一个人犯错误,即首先是领导负责,全体连坐,从而达到政府控制民众的作用。
  叶思蕊活动活动筋骨,压压腿……抓人是她的长项,既然有花红当然要去赚,顺便为民除害。话说叶思蕊真算不上什么特正直的刑警。当初考警校是为迎合大哥叶思浩的心意,叶思浩因工作原因长期出差,对这唯一的妹妹总是放心不下,当个警察至少有能力保护自己。叶思蕊如哥所愿考上警校,叶思浩原本是希望妹妹在派出所办办户口、狗证什么的文职工作,谁知道叶思蕊凭借一股“狠劲”,以优异的毕业成绩当上最危险的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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